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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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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 篇1

一、住宿生按统一安排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不得两人合睡一床。

中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二、必须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参加晨跑、早操、上晚自修、就寝。早晨不许提前起床,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不晨跑、不早操者,经三次教育仍不改正者,停课检查,三次停课检查或个别情节严重,又不服从教育者,通知家长共同教育,仍无效者取消住校资格。

三、上课和自修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宿舍管理员许可),严禁乱串宿舍,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

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在外留宿,发现有人在外留宿者,取消住宿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班主任请假,回校后持家长签字的请假条销假。

五、保持室内外整洁,搞好个人卫生,值日生必须按时做好环境清扫各保持工作。凡不按时值日或值日不认真的,应先补做值日再去上课。

六、中午午休铃响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得随便出入宿舍楼,不准喧哗、打闹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七、晚自修时由校领导点名,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在教室内说话,走动、吃东西和做其它妨碍学习的事情。

八、发扬团结友爱精神、要互相关心、爱护、帮助,不许吸烟,严禁搞低级趣味的游戏。

九、住宿生必须服从寝室长领导,积极支持寝室长工作,寝室长工作要认真负责,热心为大家服务。

十、要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和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老师。

十一、不得私自动用、偷拿他人物品。凡在宿舍偷盗别人东西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校资格,纪律处分等,敢于揭发者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中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 篇2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上南中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上南学生的良好形象,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各年级组长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本年级统一穿着哪一款校服。

2、每周一及重大节日仪式活动,全体学生必须着正装(男:西装套装,领带;女:套装,西裤)

3、学生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通知家长,作为班级考评记录在案,同时不退还该生的活动费用。

4、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5、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年级组长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学生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校服内缝制学生姓名除外)。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向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年级组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同时取消该生的各类先进、模范的评选资格;第三次,学生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该生所在班级各类先进称号及班级评选各级、各类先进资格。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4、班主任老师必须时刻强调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损和丢弃校服。故意污损校服的,除给予处分外,必须及时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学生重新在学校自行购买,认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丢弃校服的,除自行购买补齐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考评及优秀班主任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

①对不穿校服、不戴校徽者,每人次扣10分(上衣非校服者扣5分,裤子非校服者扣5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链,每人次扣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者,除按规定扣分外,将按《上南中学学生管理处分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④严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发现此类现象,每处扣10分,并按本规定三—4条追究处理。

3、值周班级和值周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每1人次扣10分。

4、体育及各类活动课(含音乐、美术、劳技、实验课)的相关教师有义务及责任在课后督促学生穿带好校服。如在相关场所发现有丢弃的校服,将按本规定三—4条追究处理。

5、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 篇3

1.全体师生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牢固树立以节水为荣,浪费水资源为耻的荣辱观。

2.全体师生应爱护用水设备设施,禁止野蛮使用损坏设备设施的现象。

3.用水时注意调控用水水量,尽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常流水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水的现象。

4.人人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良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控制冲洗次数。

6.注意回收可再用水,提高使用二次水的能力,基建施工取水,尽可能使用回收水或河水。绿化用水一律使用回收水或窨井内水。

7.严格将各部门用水量与工作考核挂钩,发现用水量非正常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查漏补修。

8.学校将利用国旗下讲话,大小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

9.总务处对各用水部门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现象,应及时进行制止。

10.对节约用水提出合理方案有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