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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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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1

为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精选3篇)

1、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教师在班内微信群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学年不超过半小时书面作业。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上公示。

7、教导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2

一、本校门卫全天候24小时守护,未经门卫同意,任何人和车辆不得入内。

二、在学生上课、就餐、睡觉时间家长不得探视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急需探望或带学生离校,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学生上课时间,请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把学生带至门卫接待室与家长见面。

2、学生在就餐或睡觉时间,请电话联系公寓办公室(2551148),由生活教师将学生带至门卫接待室与家长见面。

3、学生离校,须持有教师许可的签字假条(生活教师管理学生期间,须持公寓办公室签字的假条),由家长签字、登记后出校。

4、家长有急事需进校的,应经校内接待人同意,并作登记后方可入校。

5、为学生送物,请交门卫作好登记,并由门卫通知班主任或公寓管理员领取,家长不得入内。

三、外来办事人员需进校的,须经学校保安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确认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校,进校后须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

四、家长自己接送的走读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凭接送卡进出校门,家长进校应主动出示接送卡,车辆不得驶入校园。

五、校园内严禁骑车和鸣笛,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六、小商小贩、闲杂人员和饮酒人员严禁入校。

七、搬运物品出校者,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对来历不明的物品和形迹可疑人员,门卫有权予以留置,并交保卫处处理。

八、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各种武器、管制刀具、宠物和其他危险物品。

九、住校教职工23时以后回校的须作登记。

十、门卫执勤人员文明执勤,严格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家长的监督。热情的为家长和师生服务。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3

为充分发挥教辅用书的功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经校务会研究,对征订教辅用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为保证所订教辅用书的质量,各备课组长可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县新华书店提供的“新书目录”或样书中选定一至二个品种,由教务处统一上报订购,原则上每门学科只准为学生订一本资料,费用由会计室与新华书店直接结算。

2、各备课组在教学中如确需补充习题的,可再选订作业纸一份,但品种必须由备课组全体老师商定(须认真选择,不得在使用中途更换,违者承担新订资料的全部费用),由备课组组长到教务处领取征订教辅用书申请表一份,填写好所订书名及出版社,经本组80以上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务处,待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为各备课组订购,购书款由各班班长或课代表跟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直接结账(实际书款不得大于书后标价的80),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不得直接向学生收钱。教师用书由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提供。

3、征订教辅用书是一种集体行为,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为学生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如发现所任教班级70以上学生持有同一本课外资料,则视为该学科老师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学校将按内改方案中有关规定对该学科任课老师予以处罚。

4、各任课老师需要使用的参考资料可凭教务处出据的领条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选取,所领图书必须到图书室覆行借用手续,由图书室盖章签字后放可报销,否则视为个人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