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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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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

第一章 总 则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精选17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兴县、名牌强县之路,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延津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励,主要授予在延津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第三条 “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为基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好中选优。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四条 “县长质量奖”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5家。“县长质量奖”根据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等政策,确定授奖奖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质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县工业局、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和评审组。评审办设在县质监局,评审办主任由县质监局局长兼任。评审组由具备资质的评审员组成。

第六条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出现的重大事项;

(二)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

(三)审查评审结果,决定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七条 评审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二)制订“县长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受理“县长质量奖”申请;

(三)组织制(修)订“县长质量奖”评审员资质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库,并按评审需要,组建评审组;

(四)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五)组织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考核、监督评审员履行职责情况;

(六)向评委会报告“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授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七)负责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

(八)宣传、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九)监督获奖企业或组织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规范使用获奖荣誉。

第八条 评审组由3名(含3名)以上评审员(包括行业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对企业或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二)提出建议授奖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九条 评审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质量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企业质量工作情况;

(三)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企业或组织申报“县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连续三年经县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未发生亏损及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省内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 “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县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部分,各部分的每个条款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分值,按标准量化评分。“县长质量奖”逐步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推荐标准,以保证“县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每届评审由评审办发出申报“县长质量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县长质量奖”申请。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照“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延津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经县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评审办。

第十六条 评审办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及相关证实性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十七条 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和评审实施细则,对资料审查合格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现场评审应形成现场评审报告,经申请企业或组织确认后,由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场评审报告提交评审办,并提出建议拟奖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十八条 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建议,提出提请审议的候选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并将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现场评审报告等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奖初选对象。

第十九条 评委会对拟奖初选对象在县电视台上进行公示,限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由评审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提交评委会审查。

第二十条 经初选公示和异议处理后,评委会确定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并及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

第六章 表彰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一条 对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在省财政奖励100万元,市财政奖励50万元的同时,县财政再奖励1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在市财政奖励50万元的同时,县财政再奖励5万元;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个企业或组织10万元。

第二十二条 “县长质量奖”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专项支出,评审经费列入“质量兴县”专项经费,由县财政支出。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申报“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县长质量奖”的,由评委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销其“县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改进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努力为我县经济协调健康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十五条 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可在企业或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但须注明获奖年份。企业或组织在其产品宣传中不得使用该称号。

第二十六条 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并经评审办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评委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销其“县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杯和证书,并予公告:

(一)质量管理水平明显下降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的;(三)产品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

(四)经济效益下滑,出现亏损的;

(五)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 参与“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保守企业或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或取消评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评定的“县长质量奖”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继续有效(复评视同重新申报),并颁发“县长质量奖”奖杯、证书,但不再重复颁发奖金。

第二十九条 被撤销“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5年内不予受理“县长质量奖”申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获得“省长质量奖”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不再参与“县长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质量兴县战略,不断提高全县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提高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武宁县质量兴县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政府设立县长质量奖,授予在质量兴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企业。

第三条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度评选3个,其中部门1个,企业2个。

第四条企业采取参评自愿的原则。企业的质量奖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条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受县政府委托,引导帮扶自愿参评企业开展名牌战略推进工作。

第二章 组 织

第六条县长质量奖的评选与管理工作由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长审定,日常工作由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评审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第八条专项评审组应由质量技术专家、行业协会人士、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其中质量技术专家与行业协会人士之和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九条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长质量奖考核细则和评审标准,设计县长质量奖标志。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条县长质量奖每年评审时间为4月至10月。各阶段工作起始日期由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评审程序与方法:对企业质量奖的评审,由企业提交申请,经企业所在地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申请并组成专项评审组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推荐县政府审定。

第十二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求实、有效的原则。若申请企业经评审均达不到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则当年度企业县长质量奖为空缺。评审中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协会)、技术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媒体平台的作用,广泛征求市民(用户、消费者)意见。把监察工作贯穿于评审全过程,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企业的县长质量奖有效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通过复评的企业不占当年度质量奖名额。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五条县长质量奖由县政府通报表彰,由县长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十六条获县长质量奖的部门获奖当年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县长质量奖企业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分两年奖励,当年奖励3万,第二年复审合格后奖励2万。每年县财政专项预算县长质量奖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20万元。

第十七条企业获得县长质量奖和通过复审由县政府通报表彰。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县长质量奖在有效期内,被奖企业可以参加评审的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中使用统一规定的质量奖标志,并标明获奖证书编号和有效期。

第十九条获奖组织有义务参与县政府及评审部组织的宣传交流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活动。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条县长质量奖由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县长质量奖评审、后续监管及标志管理工作,建立获奖组织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凡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县长质量奖的部门、单位或企业,经查证属实,县政府将撤销其该奖项、收缴该奖奖牌和证书、追缴奖金,并向社会公告,5年内不得参加县长质量奖评选,并视情追究部门或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县长质量奖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政府撤销该奖奖项、收缴该奖奖牌证书及奖金,并向社会公告。被奖组织5年内不得参加县长质量奖评选。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的;

(二)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不稳定,产品经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

(三)工程质量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的;

(五)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在有效期内,评审基本条件发生变化且已不符合评审基本条件要求,原参加评审的产品、服务项目已撤换或被其它产品、服务项目取代,未经重新申请和评审确认而延用前奖荣誉和权利,经查证属实的;

(六)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企业的县长质量奖有效期满后(或未通过复审),不再享有该奖荣誉及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中使用统一规定的县长质量奖标志等权利。如违反此规定,该企业5年内不得参加县长质量奖评选,视情收回其该奖奖牌、证书、奖金,同时,质量监管部门可按质量标识使用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县长质量奖的管理、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保守申报组织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工作规程,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科学公正。凡在县长质量奖的管理和评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参加县长质量奖的管理或评审工作资格,责令其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视情对其所在单位或相关负责领导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丰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全县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清丰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工业、商贸、建设、服务等行业中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县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考评一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对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清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县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分标准,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年评审前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5名(含5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七条

评委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会主任由主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担任。评委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和提出拟奖名单。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县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清丰县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自评报告;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位居全县同行业前茅;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国家名牌和省名优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五)获得县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四)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五)上年度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六)近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部分,各部分的每个条款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分值,评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评分高于600分(含)的单位才具有申报资格。县长质量奖逐步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推荐标准,以保证县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4

目的:统一公司财务报销标准,规范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项目启动前10天,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经公司总经理会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表应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做为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及分步计划的制订基础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安全管理常识。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5

为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播志愿精神,构建和谐单位,现制定志愿服务表扬奖励措施。

具体细则如下:

1.每年年底志愿者按活动小时数进行排名,前6名者可参与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

2.排名前1者获得“志愿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排名第2至第3者获得“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3分;排名4至6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

3.在各项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组织作用的个人,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排名,前2名获得“志愿楷模”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志愿者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奉献个人时间、精力的人。以上奖励措施旨在让各位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能够用真心帮助他人。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6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为了提升教师对环境创设理念的认识,使之更深地意识到环境创设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使幼儿园的环境更好地起到教育的作用,让幼儿真正在与环境的互动中成长,让环境与幼儿对话、与家长对话,发挥环境“第三位教师”的作用。同时,提供机会和平台,让教师通过互相参观学习,加强交流,寻找差距,从而提高自己对环境创设的能力。我园决定于11月底开展班级环境创设评比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1、 室外走廊: 合理利用走廊环境,家园窗以宣传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家园互动为主要内容,注重时效性、实效性、艺术性,符合班级特点,能根据教学计划随时进行调整,同时有利于家长了解幼儿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家园共育提供平台。

2、 室内主题墙:应着眼于丰富幼儿的知识,增长能力,努力营造出具有造型美,色彩美,艺术美和富有童趣的美的氛围来感染幼儿。注重幼儿的参与性,动态地展示体现出幼儿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过程。让幼儿与环境“对话”。幼儿可以多种方式来参与环境创设,体验成功的感觉,使幼儿真正成为环境的主人。

3、 室内环境:教室环境要以培养幼儿热爱环境,美化环境,激发幼儿热爱自然环境的情感为目的,放置适合室内生长的动物或植物,便于幼儿轮流照顾、观察,掌握有关动植物的知识。根据班级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相应活动区域,在空间的分隔上、区域的选择上便于幼儿活动,便于幼儿取放,让幼儿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里有机会和条件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兴趣通过具体的操作、体验去获得经验,发展认知能力,获得驾御材料的能力和探索创造的无限空间;有利于幼儿个体充分发展。同时在材料的提供上因考虑多元化的呈现,鼓励合理利用废旧材料。教学活动在区域中有材料体现。

4、创新推荐:积极鼓励教师富有新意心意的去合理利用每一个角落,在环境创设中彰显班级特色教师特长,力求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二、评选时间:20xx年11月30日

三、评委会成员:园办、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他评占80%,自评占20%,满分100分。

2力求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原则下,结合自评分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后成绩。

3将评选出金点子推广奖3个,可在学期考核表中加分体现。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7

“礼者、敬人也”,这是教师礼仪的首要原则,也是教师礼仪的灵魂所在。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教师的个人形象在这里已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团队的整体素质的反映。在创建和谐校园的今天,做文明教师,开礼仪之风,建文明校园、创素质之美。让我们用优美规范的礼仪行为,礼迎天下、礼行天下!

一、教师礼仪规范基本要求1、关心幼儿,平等相处;2、尊重家长,谦和有礼;3、关心同志,真诚坦率;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5、举止大方,仪表端庄;6、说话和气,语言文明;7、不化浓妆,不留指甲;8、讲究卫生,保持整洁。

二、教师礼仪规范细则(一)行为篇——您的良好举止将给每位经过您身边的人们带去优雅和气度。

1、进出校门时,主动向值勤教师和学生问候。自行车、电瓶车推行,汽车慢行至指定地点,整齐摆放。

2、时刻保持大方的走姿、坐姿和站姿。挺胸、收腹,行走时不耸肩驼背,不东张西望,坐、立时双膝并拢。在孩子面前不抱胳膊,不翘腿。

3、进入他人办公室或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未经别人允许不翻动别人的东西;4、做好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和物品摆放工作。负责卫生值日工作的老师,按要求自觉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老师把门、窗、电器关闭。

5、有来宾,办公室老师应起立热情打招呼;有家长来访时,要微笑接待。

6、遵守时间,按时上下班,有事(病)请假,带班不离岗。

7、升旗仪式时立正、表情庄重,不说话、行注目礼。

8、学习开会要求准时到会、专心聆听、认真做笔记、真诚交流、手机静音。

9、尽量不打扰集体教育活动,不背后议论其他教职工,不散布是是非非的事情,不闲聊谈笑。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的环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使用物品轻拿轻放,节约水电,按需用电,及时关水。

11、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幼儿园内随手捡拾地面上的垃圾,放入垃圾桶内。用实际行动给学生做榜样,一起维护校园的公共卫生。

(二)语言篇——您的一口普通话,将为自己和幼儿园树立高素养的形象。

1、上课、游戏、与人交谈时,必须讲普通话。

2、充分尊重孩子,爱护孩子,一言一行,堪为表率。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教师首先做好。不用“教师忌语”。学生主动向教师打招呼时,教师应面带微笑回应学生的问候。

3、师生平等,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一视同仁。教师要做到“蹲”下来与幼儿面对面谈话,做到心与心沟通,谈话时认真倾听。教师自己如有缺点,也应向学生当面道歉。

4、在客人和家长面前不直呼同事姓名,不议论同事长短,不随意谈论幼儿园内部事务;对客人要热情有礼貌打招呼,家长有事询问要认真回答,禁止说“我搞不清楚,我不知道,不晓得。”

5、家园之间产生误会要主动耐心做出解释,尽可能的消除误会;坦率、正直、自信,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

6、尊重家长,举止文雅,语言规范,给家长以亲切和信任感。对学生多一些表扬、鼓励,少一些批评指责;对家长应用商量的口吻,多给他们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多给家长一些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

7、注重家访礼仪。选好时机,预约前往;举止稳重,温文尔雅;用语合理,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

(三)仪表篇——您的服饰就是您职业精神的最好诠释。

1、幼儿园内,穿正装或休闲装,微笑、素面、或淡妆,忌浓妆艳抹(浓妆、浓指甲油)。

2、不穿低腰、低胸、吊带、背心等太露的服装,不穿透明服装,夏天不穿超短裙、超短裤。

3、上班不穿拖鞋,不跻拉着鞋,带班教师不穿超短裙和高跟鞋。

4、发型端庄、优美,披肩发扎起来,染发大众色(不染黄、红、蓝等色彩鲜艳的颜色)。

5、佩带饰物要适当,不戴太夸张复杂的胸饰、耳饰、腕饰、脚饰等;衣着整洁,讲究个人卫生。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8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

制定安防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 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被评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 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 惩罚细则

1、 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 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 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 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 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 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 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 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 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9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荆组通[20xx]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定标准

1、“五星”党员具体内容: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

2、各支部对照“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逐项评定星级。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③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④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⑤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评选办法

“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三、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五星”党员争创活动。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各支部书记为“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要对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活动中局党组要派人参加所辖党支部的评议活动,强化指导和督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营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评星定级”档案,随时掌握每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星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实行动态管理。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0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 一) 评选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文明办、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考察、推荐,均可参加评比。

( 二) 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莱芜市文明诚信民营企业120家,从中择优评选10家文明诚信标兵;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80户。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 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守合同、重信用,社会信誉高,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违法、违章记录。

3、企业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对本行业具有典型、引导和示范作用。

4、管理科学规范,建立健全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

5、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善于改革创新,产品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近三年无亏损、无不良贷款。

6、党、团、工会等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7、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组织等违法活动,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8、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9、带头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热心为会员服务。

10、文明从商,安全从商,有良好的环保意识,无污染环境行为,无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和群体事件的记录;

11、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文明服务,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章记录。

3、坚持以诚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公平竞争,优质服务,遵守经营活动规范,维护经营场所秩序,具备良好的经营形象。

5、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善于改革创新,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带头维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头规范会员的经营行为。

7、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组织等违法活动,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8、集体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与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9、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10、带头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热心为会员服务。

11、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1

《詹天佑》一文主要写了在1920xx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在多数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艰巨任务并提前完成。

在勘测过程中,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儿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他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

文中的一句句话语,一个个片段充分表达了詹天佑对工程的负责,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一颗爱国心。

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也像詹天佑那样有毅力,也不退缩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完成不了的任务和学不会的知识呢?如果我们也像詹天佑一样事事为国家,为集体着想,身边会有多少活雷锋出现呢?如果我们在学习中也像詹天佑那样有着精密的要求,还会有因为粗心出现的错误么?

虽然我们不能像詹天佑那样有那么伟大的业绩,但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和他的优秀品质,让“中国近代工程师之父”——詹天佑的伟人事迹和他那不屈不挠,身先士卒的精神,一代代流传下去。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2

为了提高班级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良好的班级竞争机制,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我校决定对班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每月评选流动红旗先进班。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比内容

班级常规管理积分是对各班常规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班级常规工作包括:卫生、升旗集会、班会日志、黑板报、主题队会、学生违规情况、安全员到岗情况、违规停车等方面。

二、考核标准

(一)环境卫生(本项20分,以下各项有问题扣0.5分。)

1、教室卫生

教室要做到:

(1)地面整洁,无脏物;

(2)墙壁整洁无乱张贴,两边标语悬挂整齐,学习园地、宣传栏等布置整齐有序;

(3)房顶及电风扇叶、灯管、灯管罩应保持清洁;

(4)桌椅摆放应注意整齐,做到横平竖直,间距适中;

(5)讲台里外干净,不堆放杂物,讲台桌桌面应保持清洁,桌斗干净无杂物;

(6)门窗应保持干净,无乱张贴;

(7)班级走廊应注意保持清洁,无堆放,无杂物,墙壁无脚印;

(8)教室黑板应干净,框内无粉尘;

(9)卫生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得随处丢放。

2、卫生区

卫生区地面要求洁净,无杂物,建筑物没有乱涂乱画现象,墙面、镜匾及宣传栏要保持干净无尘土。

(二)少队活动(本项20分,没有队会记录的要扣0.5分,既没有开又没有记录的扣1分,程序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1、主题队会

(1)按时开展,主题鲜明;

(2)程序规范,礼仪规范;

(3)活动面向全体队员;

(4)活动形式新颖,重点突出,恰当合理。

2、少队活动记录表

填写要程序清楚,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完整且真实。

(三)班级文化(本项20分,没有办板报和班级小明星栏的扣1分,整体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1、黑板报

(1)刊头醒目,大小适中,突出主题;

(2)版面要求美观大方,创意新颖,色彩协调图文及装饰布局合理;

(3)内容要健康、新鲜、充实,紧扣主题;

(4)板书美观、使用规范字,无错别字;

(5)整体效果设计和谐,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6)黑板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主题要与少先队的活动计划内容相关联。

2、墙壁文化

(1)有班级特色;

(2)标语悬挂整齐,学习园地、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布置整齐有序;

(3)“四表”张贴有序、完整。

3、升旗班

(1)班级入场队列整齐、口令清晰、步调一致;

(2)主升旗手升旗速度与国歌节奏一致,副升旗手甩旗动作标准规范,护旗手动作简洁迅速;

(3)升旗班级介绍,内容要简明,富有创新;

(4)指挥动作标准到位,节拍准确;

(5)主持人仪态自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具有号召力。

4、集会班

(1)集合列队要快、静、齐,不迟到;

(2)唱国歌时声音要洪亮,行队礼时动作要规范,精心倾听发言人讲话,讲话结束后礼貌鼓掌;

(3)活动结束后,听从指挥有序退场,不抢先、不喧哗;

(4)学生红领巾佩戴率达到100%;

(5)校服着装率达到90%。

(五)班级管理(本项30分,追逐打闹、违规停车、安全员不到岗一人次扣0.1分,依次累加。)

1、班会、少队活动专课专用,不随意调课或挪作他用;

2、班队活动计划、各项活动的学生作品及时上交;

3、班级管理日志填写、上报及时,内容填写完整、详细、真实;

4、按时放学、清场;

5、各班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安排安全员规范上岗,安全员要认真负责,维持好本班课间纪律;

6、教育好学生不要在校园、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要做到入室即静、入座即学;

7、上学、放学一定要遵守学校的接送制度,接送车辆一定要在50米以外停车。

(二)评比办法

1、环境卫生每周四由学校大队委下午第三节课定时检查,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时检查1—2次;

2、主题队会、黑板报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由学校大队委定时检查,少队部将进行随机检查;

3、升旗仪式每周一由学校大队委和思政安全处进行检查;

4、班级管理以日志记录表、值周记录表和实际检查相结合;

5、检查结果将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结;

6、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的五大项目,由大队委思政安全处负责检查,采用定期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各班常规管理积分思政安全处将每周汇总一次并公布,每月将对各年级进行评比一次,各年级第一名为流动红旗先进班,若得分并列,一并授予流动红旗,连续评上的连续挂;

7、本评比细则(试行)的解释权属于实验小学,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3

一、奖励原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xx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4

一、报销的原始凭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

1、票据名称;

2、票据填制日期;

3、票据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签章;

5、购买方或付款方名称;

6、业务内容;

7、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金额。

8、购物小票或购物清单。

(二)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有效: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收款收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法定机构的收据监制章;从公司、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从铁路、邮电、银行等单位取得的专用发票须符合有关规定。

(三)票据记载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四)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必须重开。

二、票据背书部分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部门经费开支,由经办人、部门正职负责人签字。

(二)专项经费开支,由经办人、专项经费管理部门正职负责人、主管副院长签字。

(三)其他经费开支,由经办人、部门正职负责人、主管副院长、院长签字。

三、通过OA系统进行资金申请的要求

通过学院OA系统进行资金使用申请和设备购置申请的,须由经办人、部门正职负责人在资金使用申请或设备购置申请“请示稿纸”和“附件”上签字后,与其他凭证一起报销。

(一)“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请示处理单”的“文件标题栏”的书写格式为:

1、关于申请(报销)×××经费的请示

2、关于购置×××的请示

(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请示处理单”的“拟办意见栏”的书写格式为:

1、申请(报销)经费总金额:×××元 ,请×××审批

2、购置所需经费或预估经费总金额:×××元,请×××审批

(三)填写“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请示稿纸”时,除列明开支内容和开支原因外,请示文稿最后应包括请示经费总额文字。预计支出金额应估算准确,与实际支出差别在10%以上时须按规定重新申请报批。

四、实物购买要求

凡购买实物(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达到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原始票据,必须有验收证明(固定资产管理);工程施工开支,须有施工合同或项目审批单和必要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五、对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用支票支付

六、原始凭证要求

发票或收据如果丢失,经办人须到收款单位补开或取得证明(证明要注明所丢发票或收据的日期、编码、业务内容等),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及财务处审批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不得用白条报支。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船票、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七、费用报销时限 事毕后费用报销要及时:差旅费须在回校后一周内报销;采购物资的须在自借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的,须在1个月内报销;与供货方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其他借款的最长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报的,从相关责任人工资中扣还借款。

八、票据报销时间

每星期的星期一、星期四下午,星期二上午进行票据报销。

本规定自二〇〇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5

一、比赛办法

1、采用题目分组对决方式,即由抽出的题目决定分组进行对决。各队将在比赛前指定时间进行抽签,决定辩题和场次。抽到同一题目的正、反两方参赛单位为一组进行对决。

(注:复赛正反方在初赛举行后抽签决定;半决赛正反方在复赛举行后抽签决定;本次比赛共14场:初赛7场,复赛4场,半决赛2场,决赛1场。)

2、在组合确定之后,辩题同时公布。

3、辩题由主办方拟定,辩题公布后参赛队伍不得随意要求删改。

二、比赛流程

1、主席开场白:介绍比赛规程、参赛队及所持观点、评判团成员,然后宣布比赛开始。

2、参赛双方进行辩论。

3、辩论结束,现场互动,观众就辩题发表观点。

4、评判团成员商议比赛结果。

5、评判团代表点评赛况。(在辩论结束后,评判团将推选一名代表,综合所有评委的意见,发表对该场辩论的评语。分析两队的表现及优缺点,提出双方需要改进的地方。由于时间限制,评语应言简意赅。)

6、主席宣布结果,比赛结束。

三、辩论流程

1、第一阶段(陈词阶段)

(1)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陈词3分钟,反方一辩陈词3分钟。

(2)立证陈词(进一步阐述本方观点)

正方二辩陈词3分钟,反方二辩陈词3分钟。

2、第二阶段(盘问阶段)

(1)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任何选手(只限一名)选手回答。

(2)反方三辩提问,正方任何选手(只限一名)选手回答。

(3)提问用时累计1分钟,回答用时累计3分钟。

3、第三阶段(自由辩论阶段)

由正方首先发言,然后反方发言,正反方轮流发言。共用时10分钟,每方用时5分钟。

4、第四阶段(总结陈词阶段)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用时4分钟。正方四辩总结陈词,用时4分钟。

5、观众提问

观众可分别向正反方提问1—2个问题。观众提问不影响得分。

四、辩论赛辩论规则

1、时间提示

当辩手发言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琴声提示,用时满时,以两响琴声终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盘问规则

(1)每个队员回答应简洁,提问应明了(每次提问只限一个问题)。

(2)对方选手提出问题时,被问一方必须回答,不得回避,也不得反问。

3、自由辩论规则

(1)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两队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正方一名队员发言,发言队员坐下后,由反方一名队员发言,双方轮流,直到时间用完为止。

(2)各队耗时累计,当一方发言结束即发言队员坐下后,即开始计算另一方用时。

(3)在总时间内,各队队员的发言次序、次数和用时不限。

(4)如果一队的时间已经用完,另一队可以继续发言,直到时间用完为止。也可以放弃发言。放弃发言不影响打分。

4、辩手不可以宣读预先准备好的书本,或展示准备好的图表或大字报,但可以带小卡片,出示或引述书本、报刊的摘要,以加强论据。

5、比赛中,辩手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打扰对方或本方辩手发言,辩论时不得人身攻击。

五、辩论赛评分方式

1、每场比赛有5名专家组成评判团。

2、评判办法(本次比赛采取打分方法,团体和个人分别记分)。

(1)比赛的胜方由5位评委所打分数总和决定,得分高的一队取胜。

(2)每场优秀辩手由得分最高者获得,该总分为各评委所打分数之和。

(3)辩手个人得分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

六、评判标准依据

1、团体得分部分(100分)

(1)审题(20分)

对所持立场能否从逻辑、理论、事实等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据是否充足,推理关系是否明晰,对对方的难点是否有较好的处理方法。

(2)论证(25分)

论证是否有说服力,论证是否充足,推理过程是否合乎逻辑,事实引用是否恰当。

(3)辩驳(25分)

提问是否抓住对方的要害,问题明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问题或提问不清,应适当扣分。是否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是否给人有理有据的感觉。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问题应适当扣分。

(4)配合(20分)

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自由辩论时发言是否错落有致,回答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给对方有力打击。

(5)辩风(10分)

语言流畅、用词得当、语调抑扬顿挫、语速适中;尊重对方辩手,尊重评委,尊重观众;表演得体、错落大方,有幽默感。

2、个人得分部分(100分)

(1)辩论技巧(40分)

辩手是否语言流畅、立意明确、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叙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是否有说服力。

(2)内容资料(20分)

论证是否充分、合理、恰当有力,引述资料是否详实。

(3)表情风度(20分)

辩手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富有幽默感。

(4)自由辩论(20分)

是否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主动、准确、机智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思路清晰,立场坚定、逻辑正确、应对灵活。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6

为了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部行政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说 明

1.原则上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任何一条都将扣分,对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将严重扣分,扣分以0.1分为单位(严重的除外)。对班级的考核每大周评比“文明班级”,以分值的高低为准,学生会将授予年级前2名的班级“文明班级”锦旗。

2.扣分原则:不听从检查劝告的扣0.1分,不听劝阻态度恶劣的扣0.5分,侮辱、攻击、报复检查人员的扣1.0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报学校或上级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本细则各项均由团委学生会操作完成,每天将扣、加分情况以及扣、加分原因在规定时间送到团委备案。对扣、加分有疑问的班级,可直接向团委申请复核,不得自行找学生会干部评理。

3.学生会未查到的违纪行为经有证据报告也要扣分。学生会考核原则上是在学校工作时间(校内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校内其他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之内进行,其余时间由德育处决定。病假不扣分。

二.宣传工作

1.班干部按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的扣0.3分,迟到扣0.1分。

2.能积极完成学生会下达宣传任务的加0.2分,没完成的扣0.1分。不积极配合学校下达的征文、捐款、义务劳动等酌情扣分。

3.黑板报、墙报评比获奖的视情况加0.1-0.3分,不定期出黑板报、墙报的扣0.2分。

4.好人好事受各部门表彰的加0.1-0.3分,没有表(彰)扬的不加分,受学校以上单位表彰的加0.3-0.5分,向学生会提出宝贵建议,被采纳的每条加0.1分。

三.两操集会

1.本项范围:早操、眼操、升降国旗仪式、文艺演出、各部门集合、开学典礼、各种讲座、包场电影、运动会及其他比赛。

2.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两操集会每人次扣0.5分,事假(提前向团委报告)每人次扣0.05分。

3.做操不认真每人次扣0.1分不做操或做与操无关之事的每人次扣0.2分。做操列队不齐的酌情扣分。

4.升降国旗不肃立、不行注目礼的视情况每人次扣0.1-0.5分,交头接耳讲话的扣0.3分。集队集会等做与“队、会”无关之事的视情况每人次扣0.1-0.5分。

四.班级卫生

1.本项范围:教室、走廊、宿舍。教室有下列任何一项视情况扣0.1分,特别不干净的扣0.2分。讲台、课桌凳、门不干净;黑板不擦或不干净;讲台、课桌凳、清洁工具不整齐;宣传标语不干净;墙上有脚印、球印;乱张贴;检查时教室地面或走廊有不洁物,其他方面。

2.宿舍有下列任何一项视情况扣0.1分,特别不干净的扣0.2分。

内务不整齐,按每人次扣分.卫生,物品摆放不到位视情况酌情扣分

3.检查时间:教室、走廊为随时检查,宿舍原则上为早读开始后和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由生活老师检查扣分.

五.班风学风

1.本项范围:早晚自习、课堂学习、其他自习、考试等。

2.检查方式:通过学生会观察、班干部汇报、个别学生座谈、任课老师的反应。迟到缺旷随时检查。

3.扣分规定:早读、上课、自习课不认真的视情况每人扣0.1-0.3分,集体不认真的扣0.5分。对违反考试制度查到每人次扣0.3分,受到学校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0.3分,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0.5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上课(包括自习课)事假每人次每半天(半天以内以半天计算)扣0.5分,病假不扣分。

4.家长会到会率,每缺一人扣0.1,组织不力出现混乱扣0.2

5.其他方面的扣、加分由学生会、团委操作完成。

6.班级有以下情况可酌情加分:

(1)学生会、学校各部门开展各项评比活动获一等奖加0.3,二等奖加0.2,三等奖加0.1;获区各类竞赛活动一等奖加0.5,二等奖加0.4,三等奖加0.3;获市各类竞赛活动一等奖加0.7,二等奖加0.6,三等奖加0.5;获广东省各类竞赛活动一等奖加0.9,二等奖加0.8,三等奖加0.7;鼓励奖或优秀奖以及有名额分配的比赛活动加分降一档,赛区比赛的按赛区加分;很难确定的加分由德育处负责解释。(2)各级运动会比赛加分由德育处和体育组决定;(3)检举揭发违纪行为的每件加0.1-0.2分(要有证据)(4)学生会将不定期对教室、宿舍进行综合评比,决出三等以分数高低为准。分别加0.3、0.2扣0.1并张贴。

六.课间巡查

1.检查时间:随时检查。

2.赋分规定:

(1)打架、斗殴每人次扣0.5分(未还手及时找老师的不扣分)

(2)爬跳窗户、围墙、校门每人次扣0.2分

(3)在教室、走廊、楼道追逐打闹、起哄推搡、吹口哨、大声叫喊影响他人的每人每次扣0.2分

(4)校园内私自用火,违章用电每人次扣0.5分

(5)攀爬楼梯、扶梯、树木的每人次扣0.2分

(6)在校园内玩飞镖、皮筋弹纸等危险游戏的每人次扣0.5分

(7)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校园的每人次扣1分

(8)携带管制刀具等进校园的每人次扣1分

(9)敲诈、偷窃的每人次扣0.5分

(10)校园内外讲粗话、脏话,骂人的每人每次扣0.1-0.2分

(11)发生抽烟喝酒的每人每次扣0.2分,赌博的每人每次扣0.5分

(12)全天随时监督校园内外随地乱扔垃圾现象,一经发现每人次扣0.5分;以及校园内走道、教学楼的随地吐痰现象,一经发现每人次扣0.1分,并责令其清理,不清理的由所在班级清理。严禁将零食带入班级,否则每人次扣0.3分

(13)破坏学校任何公共财物的(如黑板、课桌凳、墙壁、布告栏等)一经发现有任何破坏即扣0.3分并赔偿。

(14)践踏学校绿化、私摘花草的每人次扣0.3分

(15)不节约水电、粮食的每人每次扣0.2分

(16)穿拖鞋、背心、短裤、赤膊进学校的每人次扣0.1分

(17)男女生烫发染发的每人次扣0.3分,佩戴首饰每人次扣0.1分,男生留长发的每人次扣0.1分,女生校园内穿高跟鞋的每人次扣0.1分。

(18)校内要佩戴学生证、共青团员要佩戴团徽,没戴或不规范的每次扣0.1分,可累扣,随时查到随时扣(学生证以后作要求)

(19)其他未列不文明行为经报告也酌情扣分。

3.检查方式:观察、学生会,老师汇报。

4.严重违反学部纪律的班级,当月文明班级评选一票否决。

本细则由学部行政会负责解释、操作、修改.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篇17

一、编写要求

1.教案要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正确处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之间的关系;要把教师主导的“目标——策略——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体验——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把案例资料选取、方式方法应用、教学内容表达有机统一起来,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可能的活动表现及时进行评价以表达相应内容,通过对活动的总结,提升原理、观点和价值标准。

2.要参照我市《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教与学效能评价表》提出的课堂教与学评价指标的倡导,充分吸收各级各类优质课评选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手段;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又体现个人的教学特色。

3.每一课时教案的主体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与策略、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堂检测、拓展资料、课外作业、教后反思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目标:基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准确定位本节课在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所要达到的三维教学目标。目标的制定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且有层次性。

(2)教学内容分析:本课时在教材中的地位、编写者的意图、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教材的重点难点分析等。

(3)教学设计思路:基于对教材与学情的分析,采取固定的教学模式,对教学活动的预设以及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教学方法与策略:本课时所采用的教学方式与教学策略。

(5)教学准备:课前教师与学生应做的教与学的准备,如教师搜集资料,制作课件,学生课前预习、小调查等。

(6)教学过程:这是一节课的主要部分,可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情景导入,自主感悟。运用漫画、故事、歌曲、情景表演、视频材料等多种手段,激发情趣,自主感悟,设疑导入,让学生自主感悟本节课所要解决的生活话题。

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这是教学过程的核心部分。力求做到在生活中、在活动中、在师生互动中对学生进行品行教育。

确立学习小组,合作探究。小组的成员由不同层次的学生构成,根据具体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每组确立一至两名中心发言人。在讨论、探究中,尽量把课堂交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通过各种教学活动形式,创设问题情景,设计问题。情景与问题的设计都要贯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且有思考性、探究性,力求使教学内容活动化,课堂活动内容化。

师生合作互动,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教师要适时引导、点拨,做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促进者。要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强调不同见解的合理性,适时解答学生的迷惑,使学生应理解的思想观点、价值标准更全面、深入。

回归生活,拓展升华——根据本课时的学习内容,坚持“三贴近”原则,创设复杂、两难的问题情景,让学生回归到生活中去,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社会及生活实际问题。

成果交流,积累收获——抓住知识间内在联系,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教师对学生的生成性成果给予及时评价,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点拨学生的空白点、疑惑点,适时扑捉、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7)课堂检测:通过我来选择、我来回答、我来辨析、漫画点评、情景体验、生活剧场等各种题型,提供思考探究的问题,帮助学生巩固本课时所学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检测的题量要适度,突出重点难点。

(8)拓展资料:选取最新的理论观点、鲜活的案例材料及优美的文章等,对教材内容进行一定的拓展,引导学生自行阅读,自主感悟,巩固思想品德教育的成果。字数可控制在200字左右。

(9)课外作业:类似实践活动。如搜集、调查等方式提供一定的问题,提升巩固教育成果。

(10)教后反思:通过实施教学,有什么优点与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建议;有什么困惑以及尚未破解的问题,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4.根据不同的课题,在课堂教学活动设计的思路和课堂形态上可有所区别。例如,针对不同的课题内容,有的可以按照“来自生活的报告”、“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走进生活?判断运用”的“三部曲”来设计;有的则可以设计成学生自学、问题反思、师生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课;有的还可以设计成实践活动形式的课,也可以遵循本区或本学校推广的教学模式来设计。但无论哪一种设计思路,都应该符合新课程理念,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力求使课堂教学活动模块化,完成思想品德课教学的目标任务,形成独到的、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5.要树立“当堂达标”的课堂教学效益观,要在好用、实用、管用上多下工夫,力求做到课堂教学过程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特别是一线教师需要什么,能借鉴到什么上多思考,如目标定位、教师的精讲,教学活动与问题设计等,都能给一线教师提供更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