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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危品运输合同范本(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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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危品运输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海淀区危品运输合同范本(精选3篇)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及地点:

1、货物名称:

2、起至地:

二、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运费: 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五、内容及细则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B536-8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海淀区危品运输合同范本 篇2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甲醇。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海淀区危品运输合同范本 篇3

承运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托运方:(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 货物数量:(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 货物起运地点:(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省市区街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 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

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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