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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异议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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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异议书 篇1

住所:_______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破产债权异议书(通用3篇)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支行行长

异议人因_____市物资总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一案,不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16条之规定,现对该决议表示异议,提请贵院裁定。

异议请求:

1、请求撤销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请求确认债务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为破产财产,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并通过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责成破产清算组重新制订《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

事实与理由: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而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会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异议人认为此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权人会议决议内容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根据《破产法》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组成,而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显然包括在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中,应依法作为破产财产参与分配。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下称《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以及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下称《补充通知》)第4条规定: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企业破产财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底价,以拍卖方式为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第8条规定:“只有破产企业真正做到停产关闭(取消法人资格)、土地使用权及企业财产被拍卖变现、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的,其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方可按照国发[1994]59号文件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从银行提取的呆、坏帐准备金中核销。”由上述规定可见,国务院三令五申企业破产时对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及招投标方式按市场价转让。国家国有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国有企业盘活土地资产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新政发[1999]32号)第1条、《自治区体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小企业改革的意见》(新党办[1999]11号)第12条、《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改革试行办法》(市党发[20__]13号)第37条均做了同样的规定。

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要尽可能采取拍卖等方式,防止低价转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基于上述事实及理由,本异议人认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存在重大问题,特提出本异议,恳请法院全面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体现司法公正。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银行_____市_____路支行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破产债权异议书 篇2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第一条鉴于:

1、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已于签订了编号为 《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为确保到期及时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甲方郑重承诺将其在公司享有的至围内的债权转让给乙方。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第一条:债权转让数额转让债权数额: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至 期间的金额为 范围内债权转让给乙方所有,最终转让债权的数额以甲方与 公司在 至 期间正常结算后于《借款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债权数额为准。

第二条:债权转让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向 公司直接行使权利,实现债权后,若超出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可转让的债权;

(3)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4)本协议生效前,该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律师及取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乙方履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破产债权异议书 篇3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发生股权重大变更,现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请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持证明材料到公司清算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规处理。债务人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清算组履行义务。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特此公告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