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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买卖合同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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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买卖合同协议 篇1

卖方:____________

打包买卖合同协议(精选3篇)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____________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____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________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________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________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________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6.3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至以下账户,即买方支付至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____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七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4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八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交接】

9.1双方应于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十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__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__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__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打包买卖合同协议 篇2

买 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卖 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 型号 数量台 / 套 不含税

单价(元) 总价 (元) 币种 交货期 生产厂商 交货状态

四柱液压机

人民币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合计(小写):______________

配置说明:

二、 付款方式

2.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

2.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 30 % 即 ,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 60% 即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 10% 即 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 ②现金 ③支票

三、 交货及运输

3.1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 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四、 货物验收

4.1 甲方收货后按照国家制造相关规定的出厂标准进行验收 。

4.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 , 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 , 说明书

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4.3 交货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五、 产品质量

5.1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 保修____________个月, 保修____________个月 ; 设备在质保期内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于自交货起____________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 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 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 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

七、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 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八、 违约责任

8.1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本合同内的产品,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 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 ( 或产品或设备 ) 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 ,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

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5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 / 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

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本合同签订地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

十、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十一、补充约定

11.1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

用,最终用户无须为本合同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2 卖方须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或专利的合法所有人

和 / 或拥有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11.3 最终用户如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被诉或裁定侵犯知识产权,则卖方须进行解决,并须承担最终用户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货款未付清前,产权归乙方所有。

十二、 附则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

后自行失效。

12.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12.3 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壹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 盖章 ) 乙方:______________ ( 盖章 )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 签字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 签字 )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打包买卖合同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公司________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________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