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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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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1

税费包干协议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精选13篇)

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乙方将位于 的厂房出售给第三方,为妥善处理双方所签《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税费缴纳问题,现乙方采取委托包干的方式,将与厂房买卖相关的税费缴纳以包干方式委托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包干协议:__________

一、 服务期限

1、甲方须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全部税费缴纳任务。此后因乙方与第三方所签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所负税费缴纳义务截止到 _____年 _____日 _____日,之后产生的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缴纳义务。

二、包干方式及付款方式

1、包干方式:__________以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房产税为基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_____元整)的包干费用,甲方在包干费用中可自行调剂使用,乙方不需再追加其他费用,甲方也不需向乙方返还该笔费用。

2、付款方式:__________本协议书签订后 天内,由乙方一次性将该笔费用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

银行账号:__________ ;

开户人:__________ ;

三、工作职责

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承担乙方与第三方所签《厂房买卖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 )中的税费缴纳义务,该协议所指的相关税费仅包括:__________

乙方与第三方在交易过户过程产生的税费:__________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评估费;

乙方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第三方名下前的厂房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及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的相关税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包干费用,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需承担因此给乙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上述期限内,及时为乙方办理《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税费缴纳事宜,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以上任务,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其他

1、 本协议签订后,如房屋买卖政策调整,明确调整的税种按标准将作相应的调整;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则乙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扣减包干费用 _____元作为相应处罚。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2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2、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3、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1、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2、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 的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 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元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元为房产税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 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

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 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 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盖章)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

买卖双方首先与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明确账户监管的期限、内容,以及监管账户的使用规定和付款流程,然后凭监管协议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向银行申请开立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凭监管协议的约定在系统中进行监管功能设置,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银企共管账户业务监管协议

编号:

甲方(委托人/付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人/收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委托人”。

丙方(受托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交易合同(下称“基础合同”,见附件1),就该基础合同项下资金的支付,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单位共管账户”产品服务,由丙方对基础合同项下的 资金支付提供监控服务。【使用说明:此处填空可依据业务实际情况填写为订金、预付款、货款、土地转让款、劳务费、股权收购款、项目资金等。】

本协议所称“单位共管账户业务”是指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支付中介,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代为监控基础合同项下的交易资金,在满足本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丙方根据本协议将所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或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

甲乙丙三方在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条 监控资金

1.1 甲方依据本协议存入监控账户内的资金即视为监控资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以二者先发生者为准)(下称“监控期间”),对于实际存入监控账户的监控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监控。

1.2 本协议的监控资金为:

监控资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监控资金一次性全额缴存至监控账户。

第2条 监控账户

2.1 委托人一致同意,指定以下甲方在受托人处已开立的账户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控账户(下称“监控账户”):账户名: ,账号: ,甲方承诺该账户不开通网银、不开办通兑业务。

2.2 监控账户应采用下述预留银行印鉴,不得使用支付密码印鉴:

预留银行印鉴由甲方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名章和乙方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组成。

甲方或乙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变更生效日期为准。甲方或乙方预留银行印鉴发生变化未办理印鉴变更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甲方或乙方挂失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挂失生效日期为准。

2.3 监控账户只能用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监控服务之目的。

2.4 监控账户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丙方根据账户管理制度办理账户变更事项。

2.5 监控账户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起,由甲乙双方办理账户撤销手续。

第3条 监控服务

在监控期间,除非受托人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或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银行结算账户,受托人不能根据任何一方的请求提取、划付监控资金,但受托人依法向有权国家机关提供协助而冻结、扣划监控资金的除外。

第4条 监控资金的支付

4.1 委托人一致同意,满足以下付款条件,受托人可对监控资金进行支付:

4.1.1 甲方申请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的,应向受托人提供支付凭证,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受托人审核支付凭证的印鉴与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后,受托人据此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

4.1.2 乙方申请支取监控资金的,应向受托人出具提款申请公函及以下第 项单据或证明文件的原件: 【使用说明:应完整、准确填写单据种类、名称、单据应记载的当事人、单据出具机关、其他关于单据的相关具体要求。】

发票

税单

提货单

报关单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转让协议

项目批文

其他证明文件: 。

受托人收到上述提款申请、单据或证明文件的,通知甲方取走上述材料,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甲方同意付款的,应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支付凭证,受托人据此向乙方支付监控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1.3 监控资金需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结算账户的,甲方应提交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支付凭证及甲乙双方同意退回监控资金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该明确需要退回的资金数额、甲方接收资金的结算账户户名及帐号,以及受托人退回资金需要的其他信息和内容,书面说明应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受托人根据支付凭证及书面说明将监控资金退回至上述甲方结算账户。

4.2 如受托人审核后认为甲方和/或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或书面说明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所加盖的预留银行印鉴与本协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不相符的,受托人有权将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或书面说明等退回。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前,受托人有权拒绝任何支付申请或指令。

4.3 委托人要求支付的金额不得大于监控账户余额,也不得与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相应具体支付金额不一致,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委托人的任何支付申请或指令。

第5条 委托人的声明和承诺

5.1 委托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2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委托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5.3 委托人向受托人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向受托人提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支付申请或书面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合法合规的。委托人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受托人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害。

5.4 甲方承诺,监控资金的来源合法,其用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5.5 委托人承诺,基础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监控账户的设立、使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不涉及利用监控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洗钱、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5.6 委托人承诺不以监控资金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5.7 任何委托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违反承诺的委托人承担,如受托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该委托人应负责全额赔偿。

第6条 对受托人的相关约定

6.1 受托人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应有权依赖于委托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书面说明等)。除对委托人在相关约定文件上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与本协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予以审核外,受托人仅对委托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在表面上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查,并且无义务调查该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是否真实、正确,该等文件是否经合法的授权而制作和发出、或任何文件是否与其原件符合,或任何文件上的任何签字是否真实。受托人对依赖于任何该等文件而行事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受托人应仅作为资金监控人,除依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资金支付监控义务外,其对与其他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

6.3 受托人对基础合同的履行以及甲方是否按时将监控资金支付至监控账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基础合同的履行及甲方是否按约付款所引发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均应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的解决致使受托人基于任何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被诉或被追加为第三人,对于受托人参加上述司法程序而支出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用等),甲乙双方应向受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4 除了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外,受托人对监控资金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且受托人不应受到任何与监控资金有关的索赔要求的约束。

6.5 委托人同意对受托人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资金监控义务而被索赔、进入法律程序或产生任何损失作出全额补偿,除非上述索赔、法律程序或损失是由于受托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

第7条 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7.1 委托人协商一致变更基础合同的,委托人应将变更后的基础合同及时提供给受托人。

7.2 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7.3 发生下述任何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7.3.1 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7.3.2 委托人和受托人已经按照约定完全履行本协议。

7.4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受托人应将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本协议项下监控资金余额(如有),及时划转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8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履行职责,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遭受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不能按期履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并说明不可抗力预计持续的时间和对其履行本协议的影响。

9.2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该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10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受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11条 其他约定

1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 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11.3 本协议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受托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1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1.5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基础合同 。

第12条 其他

12.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予延期。

12.2 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各方各执一份,受托人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丙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总计:____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附《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附《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

7、税金(5.72%)_____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剩余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让厂房和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土地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平房和层楼房各幢,其中面积平方米,层楼房面积平方米,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房权证字第号)。

2.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限至

年月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所有权转移。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国用第号)。

3.厂房和土地区域四至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标定。

二、转让价格及税费承担

1.甲方出让的厂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共计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厂房作价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万元。

2.本合同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和交易流程

1.本合同转让总价款人民币万元共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如下房产、土地移交手续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该定金在乙方获得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款。

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厂房、土地,办理移交手续。

②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在十日内办结该厂房、土地未清税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③甲方应将出让的土地、房屋内所有约定不属于乙方的东西搬出,因特殊原因无法搬出的需经过乙方同意。

④甲方应结清与出让土地、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物业费、垃圾费、环保费、管理费、卫生费、人员薪酬费等。

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厂房和土地的测绘、评估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登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

(2)第二期支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资料完备,符合要求,并经产权登记机关正式受理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万元。

(3)第三期支付:乙方在领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各期款项(共三期付款,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起____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相应价款的票据。若甲方银行账户变化,甲方需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需在双方确定无法办理过户变更后____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出让款和定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起算日期为。若产生双方已缴纳的税费,则双方各承担税费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应解除厂区内所有与第三方的租赁关系,并腾空全部厂房。

2.甲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3.甲方保证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和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瑕疵。

4.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5.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应按签约时现状完好地转移交付乙方。

6.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变压器、水、电、煤气及其他付费项目使用权,由甲方迁移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造成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视作违约,合同另一方免除。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2.乙方取得出让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故意不履行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及伍拾万元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包括定金)及赔偿乙方已缴纳的税费等损失,并向乙方支付伍拾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4.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房产、土地登记部门各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6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_________________

东邻:_________________、西

邻:____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_。(三)该宅基地的土地证号

为;该宅基地上盖房屋的房地产证号为。

二、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一)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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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权利保证约定

(一)甲方保证其为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该上盖房屋已经合法规划。

(四)转让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转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的,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并赔偿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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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甲

方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受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转让款时,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应退还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_(村)占地___亩,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年_11____月____日止。

二、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__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_万元(大写),__元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1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8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 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9

甲方(卖方):赵

乙方(买方):张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范本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张 (印)身份证号: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10

出卖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某 某 某

、某 某 某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某 某市某 区某 某路某号某

某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某 某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某 某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某 某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某 某

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某

某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 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 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某 某 某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 日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11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座落在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款办理。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倍】【价值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款内容处理。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三、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三、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甲

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1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让厂房和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土地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 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结构,平房和 层楼房各 幢,其中 面积 平方米, 层楼房面积 平方米,甲方持有 政府颁发的《房屋产权证》( 房权证  字第 号)。

2.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 的厂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限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所有权转移。甲方持有 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国用 第 号)。

3.厂房和土地区域四至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标定。

二、转让价格及税费承担

1.甲方出让的厂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共计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厂房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

2.本合同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和交易流程

1.本合同转让总价款人民币 万元共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如下房产、土地移交手续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该定金在乙方获得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款。

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厂房、土地,办理移交手续。

②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在十日内办结该厂房、土地未清税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③甲方应将出让的土地、房屋内所有约定不属于乙方的东西搬出,因特殊原因无法搬出的需经过乙方同意。

④甲方应结清与出让土地、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物业费、垃圾费、环保费、管理费、卫生费、人员薪酬费等。

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厂房和土地的测绘、评估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登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

(2)第二期支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资料完备,符合要求,并经产权登记机关正式受理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 万元。

(3)第三期支付:乙方在领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 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各期款项(共三期付款,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起 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相应价款的票据。若甲方银行账户变化,甲方需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需在双方确定无法办理过户变更后 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出让款和定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起算日期为。若产生双方已缴纳的税费,则双方各承担税费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应解除厂区内所有与第三方的租赁关系,并腾空全部厂房。

2.甲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3.甲方保证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和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瑕疵。

4.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5.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应按签约时现状完好地转移交付乙方。

6.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变压器、水、电、煤气及其他付费项目使用权,由甲方迁移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造成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视作违约,合同另一方免除。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2.乙方取得出让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故意不履行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及伍拾万元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包括定金)及赔偿乙方已缴纳的税费等损失,并向乙方支付伍拾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4.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房产、土地登记部门各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税费包干协议(厂房买卖) 篇13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