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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分割房产不公上诉状(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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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分割房产不公上诉状 篇1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

离婚案件分割房产不公上诉状(精选3篇)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离婚案件分割房产不公上诉状 篇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xx年12月**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xx年1月16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朝阳区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依据协议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0000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__年1月8日登记结婚,20__年9月14日双方协议离婚。同日,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约定:_________________千禧家园的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00.00万元人民币。离婚后,被告拒绝支付该款项,且邀约你母亲多次恐吓、威胁原告。

原告认为,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当信守约定并切实履行。故诉请贵院,希求贵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离婚案件分割房产不公上诉状 篇3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属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所用,不做其他用,如乙方需要改变房屋用途需提前 个工作日告知甲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月 日至__年__月_日止。

第四条 装修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用途,其房屋未作精装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精装修房屋,其租赁期到后,乙方不再带走精装修后的装修物品,乙方承担精装修费用,房屋精装修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元( 元)。

甲方负责精装修期间的监督事宜,在房屋装修完毕后,甲方将房屋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为乙方日常办公场所。

第五条 租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照人民币 /月(大写: 整)向乙方支付租金。每月 号支付当月租金。

第五 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 费; 由乙方自行承担

2.煤 气 费; 由乙方自行承担

4.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终止合同的约定

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协议,如确实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甲乙双方必须提前4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再双方认可下才可终止租赁协议。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无故提出终止租赁事宜,如确实需要终止租赁,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再乙方认可的条件下才可终止租赁,或另立补充协议。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共 __页,一式 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