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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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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一、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家长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监护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

3、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准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请带队教师陪同。

5、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准考证。

6、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经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同意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13、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学校代表签名:

若家长、学生已认真阅读上面“绿化中学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并保证做到上面之规定、要求,请签名:你是否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填“服从”或“不服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黔西县绿化中学

20xx年6月16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家长要配合学校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考生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考点,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教师陪同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证、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塘下河下坝洗澡。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点到校,6月20日上午11点放学。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点到校,5点30放学。

2、考生需要准备的考试物品:签字笔两只,2b铅笔,,三角板,圆规,小刀,橡皮,垫板,准考证等)统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内。

3、请各位家长注意学生中考结束之后的回家时间,要求学生按时回家。学生回家要向班主作电告平安。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作签名:

大桥镇中学

20xx年6月17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要求结伴而行)。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周一(6月17日)下午12:00离校,回家作考前准备,周三(6月19日)下午3:00到校,集体乘车去考点。周六(6月22日)中午11:00考试结束,大约12:00返校,1至2点学生能回家。

2、考试期间,若家长带学生到考点之外,请务必告知班主任老师。

3、请各位家长注意学生中考结束之后的回家时间,要求学生按时回家。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7、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8、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9、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10、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2、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5、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家长确认签字: 启翔学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6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玩火。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8

尊敬的家长:

根据镇教体办《关于全镇中小学元旦放假的通知》,赤坂小学放假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开学。元旦假期虽然短暂,但是各位家长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1、学生在无大人的带领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水库、河坝、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家长对参加户外活动的学生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野外用火的规定,不烧荒、不烧堤堰、不焚烧秸秆、不带火柴、不带打火机等进入林区,注意所在林区设立的警示牌、入山须知等永久性宣传标语。严禁学生上山,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节日期间,严禁学生到马路上骑自行车,追车,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以防发生交通事故。不得让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及三轮摩托车。

5、在节日期间家长要教育孩子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骗,防火,防溺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6、不要放松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讲究卫生,如发现不适要及时诊治。要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榜样,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9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玩火、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__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级:  班  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__幼儿园

__年_月_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0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1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期间以及中考后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家长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中考和中考后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严禁学生擅自组织各种活动,出现意外事故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中考期间学生在校内,校方由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7、中考前和中考后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一室”;严禁学生擅自组织聚会(喝酒等),否则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校方概不负责。

8、中考期间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情况,(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及时通知学校老师,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9、 中考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要以健康的身心迎接中考取得好成绩。

10、本责任书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学校(盖公章)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安图县朝鲜族学校

X年6月24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2

安全重于泰山。学生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所有家长和学校全体老师共同的心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班会、校会、升国旗仪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普及。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安全防范警钟长鸣,希望家长和学生积极配合,敬请做好以下几点:

一.交通安全:

1、返校和回家提倡乘坐公交公司所属的客运车辆。不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乘座超员、超速和司机酒后、疲劳等危险驾驶的车辆;不搭乘陌生人驾驶的“顺风车”。禁止学生驾驶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校。

2、学生家长自行组织联系共同租用的车辆,通过协商,签订责任书或协议,保证车况好、牌照、手续齐全,运行中遵守交通法规。严谨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返校和回家途中安全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

4、学生不擅自离校,有事外出须按规定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经班主任允许并开具出门条后方可离校;出校后注意交通等安全。在家出门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及时报告家长自己的行踪。

5、学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交通规则办事,做到“四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会安全乘车。放学、上学路上不闯红灯,徒步上学应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乘车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二、消防安全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不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宿舍内不点蜡烛,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不使用电热毯等危险物品。不乱动校内电器设备,不私拉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校园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

2、实习实训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备和电器,发现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处置,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实施安全疏散。

3、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爱护消防设施,了解简易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学会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三、饮食卫生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在校期间,严禁购买和食用校外流动摊点售卖的食品,不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喝生水。

2、提热水时,自觉排队,不拥挤,不争抢,预防烫伤。

3、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洗内衣、勤晾晒被褥和衣物、勤打扫房间、室内勤通风。

4、有病须向班主任及时反映,并到学校卫生室及时就医;确需到校外就医的,应得到班主任批准,并安排人员陪同。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履行自己的承诺。

承诺学生所在班级:

承诺学生签字:

承诺家长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3

贵家长:

您好!20__年寒假已至。为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请您在寒假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请您对孩子进行自律、自护、自救方面的常识教育。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给孩子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护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安全用电、用气、防盗窃、防投毒、防抢劫、防、防火灾、防溺水、防坏人、防交通事故等),培养学生在各种环境中保护自己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请您教育孩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随意触摸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

3、请您注意培养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识,远离三无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请您教育和管理孩子不上网,不随意约会网友。不吸烟、不喝酒,自觉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诱惑,不看不健康书籍和不健康影视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戏。

5、请您教育孩子不单独外出游玩、不在外留宿、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与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拨打报警电话。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险区域玩耍。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追车,不爬车,不在公路上玩耍。

7、请您指导和监督孩子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玩耍,不参与各类非法集会、聚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不拉帮结伙,不打架斗殴。

8、不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放火烧荒、焚烧废纸杂物等,特别是文明祭祀时,防止火灾发生。

假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___

20__年__月__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4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 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学生处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特事特办)。

7、 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长打招呼。

8、 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 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 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长: 学生:

年 月 日

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走读生有事、有病,其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没有请假,没有按时到校上课,在路上逗留或进网吧、游戏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自己承担。 16、住校生在睡觉、课间休息时、爬大门外出上网、打电子游戏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17、学生在校期间逃学,由家长、学校配合寻找,并及时教育,如需在本校继续就读,需交保证金300元(叁佰圆),在本学期结束前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退还保证金。如果出现第二次逃学的,办证金变为罚款,且交保证金500元(伍佰圆)。

18、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19、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