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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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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1

今天上午,甘肃省、兰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在金轮广场举办“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拉开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甘肃宣传活动帷幕。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精选6篇)

本次宣传活动至11月30日结束,活动期间,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将组织开展药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公众开放日”、药品安全守望者随手拍、第一届甘肃省药品安全暨辟谣联盟论坛、疫苗科普工作坊等活动,编发“安全用药、共享健康”公益短信,投放《走出国人用药误区》可视化读物,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公众参加第五届全国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国家药物政策,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纠正常见认知误区,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当天的活动现场,主办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科普专家为群众答疑解惑,药品检验机构设置假劣药品展台,讲解药品鉴别知识,食品药品稽查机构还设置了投诉举报台,现场受理群众举报。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2

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赛罕区三级食药监局联合启动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食药监管局统一部署,九个旗县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为主题,旨在全面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

此次宣传的重点是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突出宣传儿童、老年人等重点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在活动中,各级食药监局充分发挥《首府食品药品监管报》、网站、微博、微信和头条号等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共发布相关信息100余条。

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呼和浩特食药监局将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用药校园行”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用药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药店、进农村)活动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邀请药学、医学专家答疑解惑等形式,为老百姓提供安全用药常识和科学用药帮助,树立全社会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合理用药能力。呼市食药监局表示,今后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向社会公众普及科学、合理、规范用药常识,积极营造安全用药、珍爱健康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3

17日上午,湖南省城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根据国家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县儒林广场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该局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安全用药宣传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耐心地讲解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健康、合理用药。当天,该局共出动车辆4台,工作人员20多人,发放《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丛书》和药品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4

10月10日上午,以“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为主题的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甘肃省暨兰州市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兰州举行。据悉,对于公众关心的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儿童用药、老年人安全用药、国产疫苗等问题,将是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宣传重点。

今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甘肃食药部门安排了“全国安全用药月”暨食药科普“陇上护老”行动启动仪式、举办药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参加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开展食药科普“陇上护老”行动、开展药品安全守望者随手拍活动、举办第一届甘肃省药品安全暨辟谣联盟论坛、举办疫苗科普工作坊、编发“安全用药共享健康”公益短信、投放《走出国人用药误区》可视化作品及“安全用药”科普微视频、药品安全进社区十项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用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安全用药科普效果。

记者获悉,近年来,兰州市不断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城乡居民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效地防止了重大药害事件的发生。但是,仍有部分群众缺乏基本的药品安全常识,在药品消费中存在不合理用药、药物滥用、辨别假劣药品能力不足等问题,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现象依然存在。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5

10月10日上午,由省、市食药监局联合举办的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在金轮广场举行。据悉,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安全用药共享健康”,将重点针对老年人群普及宣传食品药品科学常识,揭露常见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表现形式,增强老年群众对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食品、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关系着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饮食用药安全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的期盼,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上午9时许,启动仪式尚未正式开始,金轮广场上的活动展位前就聚集了不少市民,围着展台向工作人员询问食品药品消费知识。怎样识别假冒食品、药品?如何分辨药品与保健品?面对消费者的询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热情解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同时,各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听取消费者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发放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

据悉,今年的“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为期两月时间,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同步展开宣传活动,采取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专家咨询、展示假劣药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当地人流密集区开展安全用药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共有十类,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面向老年人群举办“谨防以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欺诈”专家讲座,同步启动食药科普“陇上护老”行动,扩大安全用药月宣传声势,深化安全用药月宣传效果。同时,举办药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记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药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场,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了解;开展药品安全守望者随手拍活动。以公众的视角,捕捉挖掘从研发到使用各环节基层工作者为保障药品安全付出的点滴努力,展示部门新风、弘扬工匠精神、讲述诚信故事、倡导社会共治。此外,还将举办第一届全省药品安全暨辟谣联盟论坛,举办疫苗科普工作坊,投放《走出国人用药误区》可视化作品及“安全用药”科普微视频,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宣传科学用药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篇6

10月14日上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赛罕区联合启动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食药监管局统一部署,九个旗县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为主题,旨在全面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呼格吉胡、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杜怀忠,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张兴华以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的重点是: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突出宣传儿童、老年人等重点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活动中,充分发挥《首府食品药品监管报》、网站、微博、微信和头条等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共发布相关信息100余条。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将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用药校园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药店、进农村)活动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邀请药学、医学专家答疑解惑等形式,为老百姓提供安全用药常识和科学用药帮助,树立全社会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合理用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