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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通告(精选3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2.29W 次

考勤打卡通告 篇1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考勤打卡通告(精选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重点对违反上班纪律、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访查,特别对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我局上半年的考勤和各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纪检监察室将我局上半年考勤及各类督查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根据指纹考勤及领导值月纪录分析,我局上下班纪律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作风端正。但个别干部职工仍然存在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违反效能建设的现象。

二、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1、个别同志旷工现象突出。特别是原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几位返岗同志,在返岗初期旷工、怠工现象较其他同志突出。

2、迟到现象仍然普遍。上半年,全局累计迟到173人次,基层中队较机关科室更突出些。

3、擅自离岗和早退情况时有发生。在几次领导值月督查中发现,下午早退和临时外出未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处理意见

1、根据《乐清市环保局行政效能督查暂行办法》(乐环〔20xx〕77号)文件的规定,因陈茂才、周浩、陈凯、郑仕行、周漫等五位同志,在20xx上半年迟到、旷工情况突出的,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2、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向分管领导、联片领导汇报。

3、局纪检监察室要及时对此次统计中出现的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加大纠治力度,切实治庸治懒、转变工作作风。

4、人事宣教科要将考勤统计结果运用到全员考绩工作中去。

附件: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上半年人员迟到旷工情况统计表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考勤打卡通告 篇2

公司各部门:

通过对2月份员工电脑考勤卡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打卡不及时,出现漏打卡现象,并未及时签字说明;

2、打卡位置不准确,比较乱;

3、个别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为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规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对电子考勤机打卡有关事宜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进行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二、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必须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严禁托人及代人打卡。忘打卡员工需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三、生产部门员工打卡时间为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其他部门员工依公司相关上下班时间规定打卡。

四、现对所有员工电子考勤卡编号定位,请按规定放置。

五、考勤卡上下班打卡位置规范为:

白 班 上班打卡位置为上午上班(即第一空格)

下班打卡位置为下午下班(即第四空格),

夜 班 上班打卡位置为加班上班(即第五空格)

下班打卡位置为加班下班(即第六空格)

员工打卡时请注意考勤机上方红灯对应位置(可按两侧键进行调整),具体见所附样张。

公司下步将加大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时检查员工下班打卡,不定时抽查上班时间人员在位情况,对出现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公司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望各部门员工理解配合!

考勤打卡通告 篇3

近日发现公司存在代打卡现象,为了完善公司考勤制度,给大家营造一个较为公正的考勤环境,避免给各位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从即日起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如下:

一、作息时间:

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中午12:00-13: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3:00-17:30。

二、打卡规定:

1、职工每日上下班时, 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

2、如因卡机失灵或员工出差,无法打卡,以签到方式考勤,并经行政部考勤人员确认。

3、规定时间忘打卡者,不得重打卡,应填写忘打卡证明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行政部处理,忘打卡证明单必须于发现之日的第二天内进行补填写,超出规定时间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员工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时,需写明外出记录(即外出时间、地点、事由)。

5、请假:员工请假需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请假情况报给行政部。

三、关于代打卡情况

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大家的出勤打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代打卡情况按下以原则处理:

1、发现代打卡者,将对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各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天数将在该员工当月(计薪月)的出勤总天数中扣除1天;

2、未发现代打卡者,将对被代打卡者按旷工2天处理,旷工天数将在该员工当月(计薪月)的出勤总天数中扣除2天。

四、关于上班中途外出情况

员工在上班(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期间,

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事,若有急事需离岗处理,须按公司请假相关制度执行。若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扣薪 。

每日午休时间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对于午休前早走或者午休后晚归者按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处理 。

请全体员工给予配合。

特此通知!

行政部

二○xx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