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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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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关于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大楼外墙粉刷工程(011411xx1204021)于xx年12月31日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上网公示。期间,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因项目经理辞职不能到位,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由本站提供!

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侵犯了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政办〔xx〕4号)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我委决定对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暂停该公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3个月,暂停时间自xx年2月18日至xx年5月17日止,并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记入企业信用库。

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建设市场其他各方主体应以此为诫,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纪律,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由本站提供!

特此通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