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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通报(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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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通报 篇1

部门所属各员工:

处理通报(精选22篇)

5月x日至5月x日期间本部发生员工多次违纪旷工违章事件,现将违章详情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事故或违章详情

20xx年x月x日上午八点,车队组织驾驶员进行三交,点名发现驾驶员未到,未及时电话说明情况(电联其手机关机),下午正常上班时解释因凌晨给孩子看病早上返回后睡觉睡过头了;当事人X5月x日向车队提出请假请求,请假日期为5月x日至17日,请假手续直至5月x日都没有办理完毕;20xx年x月x日下午清点人数发现驾驶员未在,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20xx年x月x日上午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果,也未接到其的任何回复;20xx年15日至17日三天都未来上班。 二、事故或违章原因分析

针对驾驶员本次违纪旷工情况,运输部对此作出分析如下:

1、驾驶员多次在没有办理正规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旷工,没有严格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是本次违纪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

2、驾驶员沟通意识薄弱,出现情况或问题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领导沟通、请示,关键时候也无法及时联系到其本人直接导致违纪程度加重,是造成本次违纪现象产生的次要原因。

三、对责任人的处理

关于本次违纪事件,运输部经研究决定对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驾驶员X处以500元罚款。

2、暂停驾驶员相关工作,自行反省一周。

3、具体何时恢复驾驶员工作,要视其日后表现而定。

四、防范措施

对于本次违纪事件,应该引起我运输部足够重视,现针对该次违纪以及为防止以后发生类似事件发生作出如下防护措施:

1、运输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违纪事件教训,加强人员管理,培养员工较强的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

2、加强运输部全体人员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3、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引导员工养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的良好工作习惯,也能拉近领导与员工的距离从而方便工作的安排与具体实施。

4、要求运输部全体员工保持电话的绝对畅通,更换联系方式要及时向大家公布。

20xx年x月x日

处理通报 篇2

一、20xx年x月x日,造气车间维修工王富明在检修10# 造气炉风阀闸板时由于倒链突然打滑将左手中指砸伤,共发生医疗费用15300元。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厂部研究认为:王富明在检修10#造气炉风阀闸板时,为了图快、图省事、嫌麻烦,没有采取防止手指砸伤措施。说明本人对吊装作业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导致事故的发生。研究认为这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应有王富明承担,车间副主任李东贵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副主任马志轩、方玉文承担分管领导责任、造气车间主任秦明承担领导责任。

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决定由王富明承担事故费用1530元,车间副主任李东贵承担事故费用459元、车间副主任马志轩、方玉文各承担事故费用153元、车间主任秦明承担事故费用153元。 二、20xx年x月x日上午8时左右,原料车间张永辉在下班途中,在厂内被三马车司机郭东喜撞伤事故,共发生医疗费用13500元。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厂部研究认为:这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三马车司机郭东喜作为司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行人应当承担80%事故责任,张永辉在下班途中未按行为规范行走承担20%事故责任。班长魏建刚、高俊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车间副主任郜超承担分管领导责任、车间主任史红岗承担领导责任。

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决定由郭东喜承担事故费用1080元、张永辉承担事故费用270元,班长魏建刚、高俊超各承担事故费用202.5元、车间副主任郜超承担事故费用270元、车间主任史红岗承担事故费用135元。

三、20xx年x月x日上午16:22左右,原料车间邵志力在2800造气11#造气炉下渣时被烧伤,共发生医疗费用5600元。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厂部研究 认为:这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

厂部研究认为:造气车间操作工李黑旦在11#造气炉下渣时,明知道原料车间下渣工邵志力为了躲避灰尘站到东边离倒淋太近又没有制止,说明本人对该项工作存在倒淋冒火、附近人员容易烧伤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和作业过程忽视安全。原料车间下渣工邵志力作为20xx年x月就上岗的老同志,应当知道下渣时倒淋冒火可能对附近人员容易烧伤,但为了躲避灰尘站到东边离倒淋太近,说明本人对该项工作存在倒淋冒火、附近人员容易烧伤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和作业过程忽视安全。研究认为这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由造气车间李黑旦承担主要(70%)事故责任、原料车间下渣工邵志力承担次要(30%)事故责任。厂部考虑到造气炉下渣客观存在的特殊性,决定在邵志力医疗终结后,处理事故时减免20%事故责任。原料班长李军、造气班长孟凡来、带班主任程冠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原料车间副主任郜超、造气车间副主任崔凤超、张清华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决定由造气车间李黑旦承担事故费用470.4元、原料车间下渣工邵志力承担事故费用201.6元、原料班长李军承担事故费用67.2元、造气班长孟凡来、带班主任程冠军各承担事故费用78.4元,原料车间副主任郜超承担事故费用40.32元、造气车间副主任崔凤超、张清华各承担事故费用47.04元。

四、20xx年x月x日10:20左右,乙二醇车间维修工王双贵在加固6机出口管道振动时,往后退看支架平不平时被身后小平台绊住造成侧身翻倒左手手腕骨折事故,共发生医疗费用1260元。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厂部研究认为:王双贵在加固6机出口管道振动时,往后退看支架平不平时对后退风险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被身后小平台绊住造成侧身翻倒,属于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应有王双贵承担,车间主任孙土生应负事故连带责任。

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决定由王双贵承担事故费用252元,车间主任孙土生承担事故费用100.8元。

五、20xx年x月x日21时左右,原料车间袁玉堂在拉煤棒时,四轮拖拉机陷到煤渣中,陈林峰叫来铲车推拖拉机后斗时,

拖拉机机头翘起造成袁玉堂从驾驶座上摔下事故,共发生医疗费用3816元。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主管部门、事故处理办公室、厂部研究认为:这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原料车间袁玉堂私自动用他人设备承担主要(70%)事故责任、原料车间程林峰违章指挥承担次要(20%)事故责任、原料车间王冬军违章作业承担次要(10%)事故责任。原料班长魏建刚、李有明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决定由原料车间袁玉堂承担事故费用534.24元、程林峰承担事故费用152.64元、王冬军承担事故费用76.32元、原料班长魏建刚、李有明各承担事故费用152.64元。

希望全厂各单位以及参加技改项目的外来施工队伍,认真吸取以上事故教训,在安排和进行各项工作时,认真进行作业前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禁令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宝马化肥厂各车间和乙二醇项目指挥部各项目组要加强各类作业安全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重复发生。

宝马化肥厂

20xx年x月x日

处理通报 篇3

(个人简历)王,性别,**年*月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文化程度,所在科室,从事岗位,现任职务。

(错误事实)**年*月*日*午,*单位组织人员对**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王在工作时间…………。

(处理依据及意见)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通报批评处理,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本决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辩。

(盖章)

年 月 日

处理通报 篇4

20xx年*月*日晚,水洗厂**班组在生产款产品中,或在猫须和砂位接头处喷得太重,或在腰头及后片砂位处喷得既重又小、且所喷得砂位也不自然,造成该款100条裤子产生质量问题。

分析这起事故原因,系长期不听从技术辅导所致,对在上述方面存在的问题,无论是班长还是质检员先后给他指出多次,但依然把不合理的技术操作间续性表现在生产中。所表现出来工作态度对企业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根据《公司奖惩规定》:

1、因工作过失致使“100条款裤子喷重砂位”进行全厂通报;

2、未按照技术辅导操作、且班长、质检已经告诫他多次,在实际生产中依然表现自我,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我们希望能够认真汲取教训,正视自己的技术缺陷,不要为了盲目追求产量而放弃质量,这对你本身、对大家、对企业都是极其有害的。喷高猛本身讲究科学、讲究技术、讲究经验,当你在工作中不断钻研操作要领,总结经验,你的技术一定会提高很快,这时,你的产量自然也就上来。

x年xx月xx日

处理通报 篇5

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叶倩、李凤英打架事件的处理通报全体员工: 20xx年2月19日上午,北京基地人事文员叶倩与清洁工李凤英因小事发生口角,继而爆发肢体冲突。冲突中,李凤英被打倒在地。110接警后,经北京通州漷县派出所调解,叶倩、李凤英家属、北京基地代理经理三方一致同意:叶倩赔偿李凤英医药费人民币4000元。叶倩、李凤英的打架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件作出如下处理:1.对叶倩、李凤英打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2.叶倩赔偿李凤英的医药费由叶倩个人承担。3.开除叶倩、李凤英。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团结友爱,致力于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处理通报 篇6

各部门、车间:

近日,地办经理反映部分药店销售标示公司生产而未经公司仓库备案的药品。为此,公司马上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实这些药店销售的产品确实是未经仓库入库备案,直接在质检过程中被人盗窃出厂进行销售。随后,公司根据这一情况迅速向派出所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X年5月至8月间,质量部化验员乘工作之便私自把化验室送检留样的15个品规的产品多次偷出公司,并交由其夫黄某销售至相关药店,违法获利3000元。

盗窃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严格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公司纪律,教育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开除处理,并向全公司通报;

二、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罚3000元,在10月30日前到公司财务部缴交。

此盗窃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在物资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公司要求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以上处理决定从即日起生效。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六月二十八日

处理通报 篇7

公司各部门:

201X年4月22日我公司员工发现院内铁路挡车器的挡车块丢失,报保卫处。保卫处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本公司更夫张青权有重大嫌疑。经询问,对此事供认不讳。

承认他于201X年4月13日下午15:30分左右将挡车器的挡车铁块拿到打更房,过后扔到墙外,卖给流动废品收购人员。

这种偷窃行为情节非常严重,属于监守自盗,执法犯法的行为。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 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偷窃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张罚款20xx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三、对偷窃事实,呈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x有限公司

201X年4月24日

处理通报 篇8

公司各部门:

按照公司*年度B级夜间查岗计划,8月28日凌晨1:20至5:30由安全管理部主管z安全部督察z对安全一班和安全二班进行了夜间查岗,现将查岗情况通报如下:

1.z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D湖边睡岗,查岗人员到其跟前都没有发现,而且其相临岗位z对其进行包庇

2.安全一班z(17号岗位)在下班交班之前在岗位附近睡岗,导致未能及时地进行正常交接班,影响了岗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3.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湖边坐岗

4.控制中心z责任心不强,未按照部门要求落实其岗位职责,对以前所发现的问题不按整改要求予以落实。

部门再三重申公司的劳动纪律,一班z、z二位同事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反公司BI红线标准(考虑两位因陵晨6点下班后7点便去城市花园支援岗位加班直到晚上8点才返回花城,返回花城后便接着上班至次日的凌晨3点,因白天在城市花园加班未能得到良好的休息而导致夜间2:30左右的睡岗现象做出重轻处理),z、z、z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为了严明公司纪律,消除这种不良之风,经研究决定对z等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以上同事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二、安全一班z, z扣除当月考勤分15分,并严重警告一次,下发《奖惩通知书》,若有下次违纪行为将作辞退处理

三、对z, z、z三位同事扣除当月考勤分10分。 警告一次。

四、当班班长z、z未能很好的监督岗位,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致使岗位违纪较多,属严重失职行为,决定扣除z当月考核分10分的处理。

望其他同事以此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增强责任心。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时刻提高警惕,要有非常强的服务意识,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要严明公司纪律。所以,管理处希望安全部全体员工检讨自我,及时纠正自己所存在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我们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报!

年月日

处理通报 篇9

行政科在夏季来到之后,没有及时将防灭蝇工作落到实处,公司领导曾催促单位抓紧落实,及时做好门帘吊挂和灭蝇工作,但到六月一日止,此项工作仍未完成。工人村食堂招待室苍蝇到处飞,就餐条件差,带来较坏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总经理SS100元、行政科主管产品质量事故处罚通报200元的处罚,给予南工房食堂管理员**100元的处罚,并责令在6月2日上午11:00之前整改完毕。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处理通报 篇10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xx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木垒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处理通报 篇11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3月12日,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经调查结束,区政府已经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过程

20xx年3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30号楼,在10层电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时,一名作业人员打开电梯防护门,晃动隔离层钢管时,造成隔离层钢管松动下滑,导致坠落至电梯井底,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擅自拆除电梯井道防护门,进入电梯井口,晃动隔离层,导致隔离层松动后,失足坠落受伤致死。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各类危险源。现场管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彻底,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实临时进场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标志。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的通知》(甬建发〔20xx〕17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甬建发〔20xx〕3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对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建议列入市级重点监管对象,信用系统扣分,同时建议上级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吕和明,建议上级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建议列入市重点监管对象,信用系统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全面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将处理通报向各企业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传达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6月16日

处理通报 篇12

20xx年12月23日16时53分,济阳县境内省道248线垛石镇玉皇庙路口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经市县两级交警部门的细致工作,现已查明:

12月23日,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男,26岁,山东省平原县人)指使员工闫某国(男,28岁,山东省平原县人)到商河调配车辆开回济南公司。闫某国驾驶调配的白色奇瑞轿车(未注册登记、未购买保险),返回济南途中,当行至省道248线90公里+300米处时,与孙某东(男,51岁,济阳县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驾驶人孙某东当场死亡,乘坐人宋某倩(女,26岁,济阳县人)、孙某博(男,6岁,济阳县人)、孙某棋(女,2岁,济阳县人)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轿车驾驶人闫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及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24日

处理通报 篇13

国务院通报今年两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

近日,国务院对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和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41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20xx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管理原因是: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非法运输和充装乙醇;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大客车存在的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凌晨2时至5时未停车休息等多种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长沙市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违规出售汽车二类底盘和出具车辆合格证,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其他事故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力;湖南、福建两省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得力、不到位。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飞鸿,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祖荣,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中队长陈刚,长沙县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铁进,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楚才、莆田市城厢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唐志勇等34人采取司法措施。对其他7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湖南省委委员、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长沙市副市长、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民盟长沙市委主委何寄华,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唐国栋,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新楚记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卫红,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金清记大过处分。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湖南省和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分别对事故企业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0xx年8月9日14时37分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藏AX9272越野车在上坡路段超速行驶,在会车时违法占道,藏AL1869大客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下坡路段严重超速行驶,会车时发现对方车辆违法占道未采取减速、警示、停车或者避让等措施。管理原因是: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缺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拉萨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拉萨市尼木县交警大队对所辖318国道事故发生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巡查管控不力;尼木县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法监管及旅游客车超速违法行为检查整治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对交通运输企业属地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汽车租赁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志远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延杰,圣地公司副总经理及实际负责人杨健康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和行政处罚人员15人。其中,给予拉萨市委、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尼木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吴昌军,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贡扎曲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边巴旺堆记过处分。圣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旭,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并终身不得担任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责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部门吊销志远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整顿圣地公司;责成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法定上限的罚款。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工作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研究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运“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处理通报 篇14

关于对驾校部分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通报

各区域、部(办)、子公司:

近期股份公司法务部及内审部联合对驾校进行了违规、违纪稽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驾校工作人员存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学员满意度,更是极大的损害了驾校形象,给股份公司形象也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调查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教练员孙明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及现金,其中包含香烟数条以及收取多名学员现金共计2500元,且在稽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包含香烟、茶叶及购物卡等,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严禁“吃、拿、卡、要”的规定,坑害客户利益,严重影响学员满意度;

3、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培训学员期间,假借公司之名,多次以提高考试通过率违法收取学员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职务犯罪,严重坑害客户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4、驾校教练队长童林在担任教练队负责人期间,未能加强教练队伍的素质教育工作,致使教练队教练员屡屡出现“吃、拿、卡、要”行为,甚至出现违法收取学员现金等行为,但其在思想上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在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也较为不力,对一些教练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

5、驾校考试办主任王健在担任考试办负责人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致使驾校与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驾校内、外部满意度;另学员资料管理较为混乱,给驾校日常管理带来不便;

6、驾校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在担任招生办负责人期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一直较差,且未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办法,致使多月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招生任务,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7、驾校校长张冬有作为驾校管理第一责任人,本应带领驾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但却疏于安全管理和全体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对部分发生的问题,如:教练员“吃、拿、卡、要”及科目三路训队教练员违法收取学员费用等,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给驾校及股份公司对外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经股份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如下:

1、给予教练员孙明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退赔其收受学员香烟及现金2500元,同时针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减持绩效20xx元,并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考虑到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且能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赔收受学员的礼品及购物卡等,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5人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分别予以减持绩效1000元,留职查看3个月。

3、考虑到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调查过程中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退赔违法收受学员的现金,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11人予以通报处理,留职查看3个月,同时免去王云贵科目3路训队队长职务,减持绩效3000元;另分别予以减持郑鸿、姚国民等10名科目3路训队教练员绩效20xx元。

4、给予教练队队长童林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教练队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总队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5、给予考试班主任王健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外协调失当及工作不力的管理责任,予以免除其考试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6、给予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驾校招生工作管理、执行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招生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7、给予驾校校长张冬有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同时追究其对驾校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校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5000元。

8、宣黄区域经理肖美荣对驾校工作管理不严,致使驾校出现上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承担领导管理责任,给予20xx元的绩效减持。

20xx年集团公司提出了“依法治企战略”,旨在教育、查处、打击各种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与客户利益的行为,刹住歪风邪气,加强企业管理,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挖取蛀虫、纯洁队伍,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树立企业正气。同时要求各区域综合办、总经办企管科、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精细化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为全面实现股份公司20xx年各项指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报!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6日

处理通报 篇15

安徽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局长公车私用受处罚

1月6日,省纪委监察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xx年第一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1.淮北市杜集区科技局局长张义存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予以追缴。

2.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西、校长虞磊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个人承担。

3.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院长李宏国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处理通报 篇16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学园

教育集团

20xx年8月19日

处理通报 篇17

各县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纪律检查和组织人事部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员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组通字〔20xx〕22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员及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本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本届任期内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党员。

1.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2.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3.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4.人大代表中的党员。重点排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5.政协委员中的党员。重点排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1.认真排查,核实信息。按照存疑必核、“两代表一委员”必核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所属党员及“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党员是否存在上述问题进行排查核实,登记人员信息,分类梳理汇总。市直单位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及“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党员受刑事责任追究、受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不掌握、不了解的,请于7月底前到市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市公安局受理查询科室:法制室,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3xx4317转220xx;市法院受理查询科室: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刘进才,联系电话:3560xx6;市检察院受理查询科室: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陆中福,联系电话:。

2.依规依纪处理。根据排查和核实情况,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8月中旬前,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9月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列入排查清理的党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纪检机关或者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两代表一委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

3.综合报告情况。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所属党组织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汇总情况。8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排查清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排查情况、初步处理意见和下步清理安排等)。10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排查清理工作报告(包括受处理人员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及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的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均要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存档备查。

三、加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的协调配合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发〔20xx〕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0号)精神,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单位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自20xx年7月1日起,人大、政协作出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等决定后,涉及党员的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纪检机关通报有关情况。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对涉案人的政治面貌进行识别,涉及党员的及时向同级纪检机关通报。纪检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处分的,应当及时向本地同级组织部门通报。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党员身份和相关情况,依规依纪及时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四、排查清理的组织领导

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排查清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职,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计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做好指导和督促。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对漏核、漏报或填报虚假数字,未查未核或查纠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

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不松、不拖、不漏,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附件:1.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2.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3.党代会代表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清理情况统计表

4.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5.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责令辞去政协委员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 共 xx市 委 组 织 部

年6月27日

处理通报 篇18

20xx年6月8日上午十时,我公司马龙配送站的驾驶员陈刚驾驶公司的云DA1932号小解放车到马龙旧县配送卷烟 , 随车人员有驾驶员谭述明和送货人员金乔柱二人。他们在旧县送完卷烟后返车行至东光机械厂时用晚餐。饭局中,陈和谭明知公司有严格的关于驾驶员工作其间不能喝酒的规定,却经不住他人的频频劝酒,导致饮酒过多之后,陈刚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仍继续驾驶车辆返回曲靖。当车行至曲靖河北商业街附近时造成翻车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马龙站负责人尹凯群及陈刚隐瞒不报,使这起事故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能被及时的察觉,事故的责任人未得到及时处理。鉴于本次事故在公司内外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为今后杜绝此类事故不再次发生,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尹未能及时将事故的真相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也没有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和对其批评教育。因次,尹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决定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并责成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二.驾驶员陈由于安全行车的观念淡薄,置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于不顾,酒后驾车并酿成交通事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决定对其上季度的驾驶员考核评分做出一票否决,判为不及格,并按辞退处理。

三.谭述明身为中源公司的在岗驾驶员,工作期间饮酒,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特此通报

物运公司配送部

年八月二十六日

处理通报 篇19

甲方:厦门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 丙方: (受伤人) 身份证号码:

20xx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题与甲、乙方无关。

处理通报 篇20

生产二组员工于**月二十六日下午无故旷工四小时,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导致流水线滞留,影响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记旷工四小时,4小时*3=12小时,报财务核算,从账目中扣除12小时工资。其次予以通报批评。

制衣办公室

20xx-1-27

处理通报 篇21

各辖市(区)局及相关部门:

20xx年上半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部分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的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质监局抽查了186类10059批次产品,合格970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43%。所抽查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418.4亿元,合格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387.2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4。

(二)我市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了我市107类产品1461批次,占全省抽查产品总数的14.52%。在监督检查1461批次产品中,合格1413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6.71%,高于全省平均抽查合格率0.28个百分点。所抽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8.14亿元,其中检验合格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1.18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09。

从行政区划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来看,戚墅堰区所抽产品全部合格,金坛市、新北区、钟楼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溧阳市、武进区、天宁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行政区划产品质量指数来看,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产品质量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武进区产品质量指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抽样的产品中,工业涂料、安全玻璃、汽车和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水泥等83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占全部产品种类的77.5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配套床上用品、印制线路板等21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80%—10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9.63%;电动车动力电池、铝塑复合板等2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60%-8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87%;安全网的抽样合格率为0,占受检种类的0.93%。

二、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一)日用消费品

抽查了我市配套床上用品、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24类日用消费品246批次,合格237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34%,其中,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17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配套床上用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针织服装等7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配套床上用品37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97.3%,主要问题是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了印染布18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为83.33%,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水洗尺寸变化率、撕裂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抽查了我市工业涂料、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建筑防水卷材等24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366批次,合格34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4.26%。其中,抽查的工业涂料、实木地板、混凝土排水管、水泥等19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木家具等5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178批次,合格163批次,合格率为91.5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表面耐磨指标不合格,有四家企业生产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低于500转,远远低于标准规定的≥4000转的要求;二是甲醛释放量超标;三是内结合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的内、外墙涂料17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94.12%。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对比率达不到标准要求。

抽查了热轧带肋钢筋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0%。主要问题是横肋高、肋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断路器、印制线路板、机动车灯具、橡胶机械等53类工业生产资料813批次,合格79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91%。其中,抽查的晶体硅光伏组件、汽车、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42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电动车电机、机动车灯具、电动车动力电池等11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电动车电机38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89.47%,主要问题是轮辋强度、转速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抽查机动车灯具89批次,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96.63%,主要问题是灯具的配光性能、反射面曲率半径不符合标准要求,将会影响驾驶安全。

抽查铝塑复合板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66.67%,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涂层耐碱性异常,有色差现象。

(四)农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农用复混肥料、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6类农业生产资料36批次,合格3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22%。其中,抽查的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5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复混肥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复混肥料7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5.71%。主要问题是有效磷含量与明示不符、产品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上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各辖市(区)局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和后处理软件的操作运行。

(二)对监督检查中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定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中涉及一般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各辖(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数据的信息,掌握好产品质量指数评价的方法,有针对性的采取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措施,促进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8月16日

处理通报 篇22

安监局20xx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上半年,大部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

数据显示,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总起数为26起,死亡39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分别发生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本批次共有34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在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分别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本批次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数量为30个。

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上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为42起,死亡人数为62人,其中3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此外共有5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