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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范文(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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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通用14篇)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3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5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6

我每次乘飞机习惯带本书以便无聊时打发时间,一天出差前向同事借书,他随手拿起一本稻盛和夫的《活法》,感觉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倒方便携带。阅读本书如身边一位长者语重心长的对我讲解人生的真谛。曾经我也为哲学老师讲人生观价值观如何重要而觉得可笑,可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遇到一些人遇到一些事,愈发觉得自己年幼的无知和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而本书每一标题的内容都值得我们深思,反省。

稻盛和夫的哲学就是要我们懂得,人类活着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就是提高身心修养,磨练灵魂,要课以自己比他人更为艰苦的人生,并不断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努力、诚实、认真、正直的道德观和伦理观,学会“知足”,以利他之心生活,不断积累善行,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哲学并贯彻始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走向成功和辉煌,同时也是人类走向和平幸福的王道。

追求正确人生态度和人类应有的状态已经不是我们个人问题了,稻盛和夫的哲学为了把人类引向正确的方向,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哲学”。我们有义务认识自己的责任,终其一生去努力磨练灵魂,使灵魂更高尚,一点点反复精进。努力勤奋地工作、心怀感恩之心。善思善行、诚恳地反省并约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持续磨练心智、提高人格,努力做到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才是真正的人生意义,才是稻盛和夫哲学阐述的真实的“活法”

稻盛和夫提出“以原则思考,化繁就简是做人和做事的原则”,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我认为作为个体我们做人做事都要有一把尺子,超出了自己所能承受的“度”,就要明确告诉自己不能做。

真理是一根线织成的布。所以,所有事情越单纯越接近它本来的状态,也就是说越接近真理。于是用简单的方法去对待复杂的事情,这种思维方式很重要。其实用最朴素的原理却能解决大问题,很多问题是我们想复杂了。人生的原则如此,工作的原则亦相通,很多看似复杂的问题认真分解,然后找到相互之间的联系,从整体—局部—整体的方式去思考问题,往往遇到的难题也能解决。

该书以稻盛和夫本人的成长历程来给予劝告,当我们用他的哲学观来看待事情时,所有的困难都会突然出现简单有效的解决之道。他认为:工作现场有“神灵之声”。当我们工作中遇到困难无论怎么想办法、反复试验不断摸索、处处碰壁,无计可施,认为自己无能为力时,此时事情才刚刚开始,此时,应该恢复冷静,然后面对现实对产品和现场,重新审视、体察、倾听,才能听到“产品对我们的私语”,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其实我工作亦经常遇到困难,面对困难百思不得其解,而此时我一贯的做法也是不“作为”,认真反省自己,把思路方法过滤一遍,如有可能尽量去现场,在现场中仔细观察、善于分析,以现场发生的现象及收集的数据来分析问题,难题往往也能解决。当我们遇到困难仅凭想象和经验往往不能解决问题,尤其当我们面对的“产品”有其独特性时,这种面对 “产品”,亲临现场掌握该“产品”的特性变得尤为重要。08年,我负责太仓电厂600MW超临界机组锅炉燃烧调整试验,在提供试验大纲时心理很害怕,因为以前没有做过类似的试验且对该类型超临界机组不了解,但项目立了总要做吧,多方查资料并向前辈学习还是心理没底。在做试验前一个礼拜我去电厂熟悉情况,每天对着IP系统看,与运行人员交流机组运行情况,慢慢的了解了该机组的特性,到做试验时也就有信心了,项目可以顺利进展。

通过本书的阅读,感觉与智者进行了一番长谈,对此受益颇多。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7

复习时,我又一次看到“小草和大树”这醒目的标题,不禁想起第一次读它时想到的问题。

“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而且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多么令人气愤的话语啊!英国被称为绅士之乡,向来以“女士优先”为口头禅。但骚塞又为何会在信中讽刺夏洛蒂呢?我觉得是因为当时人们心中“大男子主义”观念太重了。但是在我们现在生活得社会上有数不胜数的女科学家、女作家……她们一直在为我们做贡献。居里夫人、冰心等名人,她们不都是女性吗?人们难道只因为性别就把人分成两个阶级吗?不,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以前,西方许多国家都歧视黑人,比如美国。

在林肯那个时期,人们的思维中在一句话:黑人是低等人。在我看来,这个想法十分荒谬。难道在一个黑人皮肤上涂上白漆,他的地位就高了吗?反过来说,在一个白人身上涂上黑色,他的地位就低了吗?仅仅因为肤色问题,两种人就有了天壤之别:黑人注定会当奴隶,拼命干活还挨饿;白人注定当主人,不用干活还吃饱。甚至在许多国家,有些店门上挂着写有“白人专用”的牌子。在中国古代“殿试”中,长得丑的人就算考得再好,也是有“不嫌文丑,唯爱颜良”的心理。

在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俗话说:“英雄不怕出身低。”哪怕是一个乞丐,也可能翻身。洪武帝朱元璋小时候家里很穷,在一个月里他的父亲、母亲、大哥和大哥长子相继饿死,连讨饭也受人欺负,后来他不也成了皇帝。所以,没有什么因素能让人的地位有差距。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8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9

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从来没去想过,只是当做一种很平常的事而已。然而,当我仔细读过这本书之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含义。

故事讲的是作者赶集买了一只鸡,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他放下鸡去捉狐狸,那狐狸却突然“活”了过来。并趁他发愣的时候和一只母狐偷走了鸡,他上了这对狐狸夫妻的当。

又过了几天,他又在路上遇见了那只狐狸,公狐狸为了母狐狸能把自己的孩子安全转移出洞,不惜咬碎自己的腿骨来吸引他的注意,看着鲜血淋漓的狐狸,作者虽然明白狐狸的骗术,却甘愿再次受骗,这时,远处传来母狐“呦呦”的叫声,似乎在向公狐狸报平安,它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情,便栽倒在地,它流血过多,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那只公狐的“父爱”深深地打动了,它竟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忍着巨大的疼痛,不惜自残,把作者给引开,最后却因失血过多而死。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呀!再狡猾的动物也有父爱、母爱,它们的爱也与我们人类一样的神圣,是纯洁的,让人崇敬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从这篇文章中,我读出了世间万物都是有情感的,我不禁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比如,我半夜发烧,一向胆小怕黑的妈妈会毫不犹豫地抱着我往医院跑,此时的妈妈完全忘记了周围的恐惧,心里只想着快点到医院,好早一分钟减轻我的痛苦;下雨了,如果只带一把雨伞,妈妈肯定让我打着,自己则淋着雨,还谎称,“妈妈是大人,没事,一会就到家了”,可回到家,瘦弱的妈妈肯定会感冒;吃饭的时候总是会故意把我喜欢吃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为了让我吃上可口的早餐,妈妈会天不亮就起床为我做早饭,等我起床吃饭的时候,总是不热不凉的正好能吃……太多了,数也数不清,点点滴滴都透露着妈妈的爱,可我总觉得这是妈妈应该做的,根本没往心里去,妈妈每天为我做了那么多,但是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老是报怨这埋怨那。想着想着泪水不禁模糊了我的眼睛,为我以前那种无知而懊恼,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帮妈妈做些家务活,多体谅妈妈些。不要只喊口号,没有实际行动。

我赞美文中的狐狸,我敬佩它,尊重它,因为在他的身上有着一种可贵的精神——那就是伟大的父爱!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0

暑假南阳奥斯卡影城上映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器》的电影,有好多小朋友去看,非常的火!我一下子就迷上啦!我去姑姑家玩,正好又看到了哥哥有整套的哈利·波特,兴奋极了!上大学的哥哥肯定不要了,谁知哥哥说他也很喜欢哈利·波特,他要收藏这套书,目前只能借给我看,虽然有些小失望吧!但是看到哥哥跟我一样也是个波特迷,我还是很高兴的!今天我就给大家先讲一讲《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事吧。

一岁就失去父母的孩子哈利·波特,被送到了姨夫、姨母家,每年都没人给波特过生日,而且姨夫家的儿子达力,老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在他11岁的时候,一个叫鲁伯·海格的人给他过了生日,并带他去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到那里他看到了许许多多奇怪的现象和一些父母的事,原来他也是属于这里,而且他身上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可以对抗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伏地魔。这一切对哈利来说,太好奇啦!来到这里以后,波特认识了一些好朋友,跟他们在一起一边学习魔法,一边找机会替爸爸妈妈报仇。无意间,听说了魔法石的事,就一起跟朋友一块想法拿到了魔法石,去对抗伏地魔,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打败了伏地魔。

好崇拜波特呀!他好勇敢!面对困难,一点也不害怕。你看,波特从小就没了父母,还老受欺负,可是他还是很勇敢的生活着,没有被他的表哥打怕,最后有机会回到魔法学校,靠着自己和朋友的努力找到魔法石,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获得成功和名气!试想如果当初波特退缩害怕,哪还会战胜伏地魔,取得成功!就比如学游泳,如果因为当时不小心呛了一口水,就害怕,退缩,不敢继续,那我想,他以后就再也学不会游泳,只能看着别人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啦!勇气对我们很重要!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1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2

最近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有《阳关姐姐小书房系列》还有《笑猫日记系列》,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班的小童星》一书,因为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

《我们班的小童星》主要讲了 ” 冬瓜大总统 “ 杨自热喜欢上了 ” 可爱妹妹 “ 王琚,而王琚因为拍了电视剧在班里一举成名。一开始班里的人都十分崇拜王琚。但是渐渐地大家发现王琚变得很骄傲,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乖巧王琚了。在一次机会中,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当上了童话剧的演员,还在导演宁佳心的妈妈口中知道了,娱乐圈是一个险恶的地方,容易给我们伤害,所以我们不要太早进入娱乐圈。

从文中我知道了王琚的确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小童星让别人崇拜,但是在她当上小童星的路上她也失去了很多,她没有了童真,变的骄傲、虚伪起来,走进了娱乐圈—这个险恶的地方。以前她是一个天真、可爱的人,同学、老师的陪伴、教养下开开心心的成长。而现在她是一个傲慢的人,走上了不正确的路。这让我知道了:原来娱乐圈真的是一个险恶的地方。

读完后我想 : 现在有些学生都想当明星可是,如果我们当上明星的话就会失去童年、童真。我们现在的目标是学习不应该光想着当大明星。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梦想当明星。感觉只要我当上了明星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用学习。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上课的时候没有听进老师的一句话,天天想着当明星。在写作业的时候也在想,而且在夜里我同样在想,让我整夜难眠。到了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作业也写得很差。就这样日复一日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像爸爸反映了我不好的情况,晚上我到了家爸爸严肃的训斥了我一顿,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我以前做的事,感觉很对不起爸爸。到了第二天我马上开始认真的听课,然让同桌帮我补课不会的问老师,成绩又升了上去。同学们, 我们要做一个朴实的、平凡的、真正的自己,要知道一念之差可能就会让我们走上错误的路,让我们失去童真、童年,同学们所以我们不要走上错误的路。童年是短暂的,我们要把童年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不要让这短暂的童年也失去。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3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4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里面有全是曹文轩的文章,我花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把整本书给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埋在雪下的小屋》。

《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为追一只小鹿而跑上雪山的半山腰,他们因为太冷了跑进了勘察队建的小木屋,屋里有床、毯子、凳……这时,他们为了惊吓小鹿因而大声叫了起来,引发了雪崩,他们躲在小木屋里,幸好小木屋没塌,但被压在了雪下……孩子们靠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战胜了饥饿、战胜了病魔、战胜了自我,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艰难的挖雪,终于走出了黑暗,但那个最大的孩子却在挖雪的过程中不幸过世了,最终没能看见阳光。

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很长,但却字字句句都扣人心悬。读完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触,文章的几个主人公在那几乎令人绝望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出黑暗,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看看他们,再看看我自己,我所缺少的不就是他们这种精神吗?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人家那是知难而进,我正好跟人家相反,我是知难而退,遇到一点麻烦事,就失去了耐心。总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像我小时候学过舞蹈,刚开始学着还行,挺感兴趣,挺积极,可是过了几天,便觉得学舞蹈太辛苦了,太累了,特别是练基本功的时候,什么劈叉、下腰,太疼了,于是,我便死活也不去学舞蹈了。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呀!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它让我学会了只用永不放弃才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