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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精选16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1.49W 次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精选16篇)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2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3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4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5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 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 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 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 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面对自己的先辈,每一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 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 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 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 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 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 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 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 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 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 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 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长征》这首诗毛主席在红军浩浩荡荡地到达吴起镇时写下的。每当读到“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时,我思绪万千,红军战士是这样迎难而上,而我呢?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去年登山时的事……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6

在今年县局安排的读书活动中,我认真阅读了《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作者从怎么思考、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说话等四个方面,用形象生动、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了执行力的重要性,让我深受启发和鼓舞;使我对执行力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读书心得,谈点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到底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我想以十六字归纳起来,“对上以敬、对人以和、对事以真、服从命令”。做事之前先要学会做人,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句话,而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呢?

一、做胸怀宽广的人:

要做到胸怀宽广,首先,他要做到三个服从: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做到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把单位的问题转化为个人的思考,联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再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的吸收新的营养,随时掌握好最新的行业动态,这样眼光才能放得更远。

二、做一个精干的人:

1、思想要精干。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要具备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清晰化的思维方式,学会抓住重点,分清主次。

2、言谈要精干。精干的思想表现为精干的言谈,要具备把精干的思想用精干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能力。

3、行动要精干。行动的精干体现一个执行者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应该把“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立即行动,决不拖延”。执行任务要用手更要用脑,执行任务要到位,执行任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明确执行的目标,做事要细节到位。把细节做到完美的境界,只有百分之百才能算合格。做小事成就大事,要勇于负责为单位排忧解难脚踏实地用心做好每件事,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三、做一个勇于表现自己的人

要让你的同事、你的家人、你的朋友知道你的存在,要能为集体做点什么,要给你周围得人带来快乐。优秀的执行者不能默默无闻,要让你周围的人知道你,注意你,相信你,做到这一点,要靠自己的言行来吸引别人,要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四、做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人:

优秀的执行者一定要有自己的专长,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工作中,有自己的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有的放矢、要事第一、服务命令、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注重细节永远不要说做得够好了,不但要最快还要最好。

五、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服务他人是快乐的,只有你心中装着他人,服务于他人,他人才能服务于你。光为自己考虑的人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人,是不让人尊敬的人。我们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宗旨

为领导服务、为同事服务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欣赏他人的优点,善于合作大局当前学会让路。

六、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敬业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劳动纪律上,每一位执行者应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态度上,要时刻想着单位,想着集体。要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只有时刻记挂着组织,组织才能时刻记挂着你。

毕业后在基层畜牧兽医站中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使我深刻地体会到,对待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才可以做的好。三分苦干,七分巧干。多一点换位思考,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

竞争出动力,激情铸伟业。我将继续发扬“勇于竞争,充满激情”的作风,迎接新的挑战,把握新的机遇,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无私奉献,用勇于竞争的工作激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做事,为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而努力。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7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8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9

小妇人是路易莎为“女孩子”写的故事。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素材,撰写出这本带着浓浓的青春和童真味道的读物。

这本书从开始,一直到故事的结束,没有浓烈的悲喜离合。贝思离开人世可以说是本书最催人泪下的一个情节。

善良的,如水晶般透明的贝思,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贝思除了不舍外,没有过多的埋怨和忧伤。

面对死亡,贝思异常平静,平静到让初次阅读到此的我,有一种过多脆弱的不忍心。那朵在青春里,过早凋谢的白色的花,携带着太多的晶莹,泪水,与执着,永远开放在小妇人里。

乔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形象。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刻画出一个热情的,开朗,有着男孩性格的典型人物。

迷恋着写作的乔,第一次隐瞒着姐妹们,独立向报社投稿并最终得以发表。初尝胜利果实的乔得到了劳理和姐妹们的夸奖,并从此一心写作。

最终乔成功的当上作家,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最后乔与一名大学教授结婚,并和她收养的孩子们一同住在马奇婶婶留下的大房子里面,过着幸福,无忧,美满的日子。

如果把乔比喻成向日葵,那么写作就是太阳。向日葵的生命注定向着阳光绽放。乔是幸运的,她不仅完成了梦寐以求的作家梦,还与那么多如朝阳般正在冉冉升起的孩童们住在一起。我想乔即便错过了劳理,人生也不会遗憾和缺失了。因为没有什么比家庭和事业双重成功,更让人觉得满足。

在此希望我最喜欢的乔,可以与她的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带着她最美丽的理想,与敬佩的丈夫,慢慢变老,把握回忆与时光。

梅格是四姐妹中最漂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格爱上了劳理的家庭教师泰迪。在不断长达于蜕变中,梅格为了爱情,放弃了最初预想的:漂亮的马车,华丽的衣服和大房子的那种奢侈无忧的生活。

嫁给泰迪的梅格,婚后孕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放弃了向劳理那样的有钱人的生活,但是梅格却收获了爱情,亲情,并且还有经常与姐妹们团聚的天伦之乐。

我无法评价梅格偏离最初的那种奢侈的幸福是对是错。但是,可以看到她婚后如此美满,我还是感到一阵阵的喜悦。因此,大胆猜想,她应该不会后悔。应该算是甘于贫穷吧。

在这里,我不对艾美作过多的点评。我想艾美应该是真心喜欢劳理的,因此也希望她和劳理能幸福。艾美长大后,成为一个优雅,迷人的小妇人。艾美以扶弱为己任,过着缓慢,而美满的日子。

无论是四姐妹中的那一位,或者哪一种命运,都无疑向我们展示着善良、无私、慷慨、尊严,这些女孩子应有的美好的品质.

这本书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

观看者四姐妹人身的结集,和改变,犹如望向下一站的我。读这本书,虽然没有悲惨世界的无奈,和王子复仇记的愤怒。但是它却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概念,就是如何成长。

正在处于青春的我,还有很长的路要去前行。阅读文中的故事,除了感动,心酸,这种轻微的波澜外,还应有的就是思考与借鉴。

怎样的人生才是幸福,因人而异。并且同一个人,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在人生不同的阶段也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但是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事情如何在我们不经意间,仪容换面,人最本质的那种善良,自尊,诚实,与执着都是不能丢弃的重量。

我想这本书教给我最多的就是如何长成一位小妇人。人生是一场必须完成的旅行,我们虽然无法控制年华,却可以不断完善自己。有些东西,比如说一颗透彻的无悔的心,是无论世态经迁,抑或是历经沧桑,我们都不应丢失和遗弃的。

愿我可以真正成为一位合格的小妇人,并且可以向书中的四姐妹一样,幸福,快乐,美满,温馨,直到永远。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0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书。读起来确实有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今天半天之内就读了全书的一半。这文字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足够诱人。不过,读到结局,弱弱地有些失望——感觉张爱玲这样的女子,她怎么可能写出喜剧呢?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个悖论了——很多人都不会认为这是喜剧——张爱玲啊。。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伤感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帧与世钧注定的情深缘浅,世钧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的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帧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不禁感叹,时间,真可怕!没有谁离不了谁,曾经的海誓山盟最后不也归于平淡了吗?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只是,爱情的死亡在于什么?在于误会!!世钧和曼帧,多么纯粹、多么真挚的爱,却因种种误会被生生地扼杀,徒留终身遗憾!是怪当时的社会环境吗?不是!怪他们自己不敢坚信,坚信爱的伟大力量!

如果那时就有《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就好了,他们这种文化人应该看看这本书,就不会轻易的产生那么多误会,让反对他们的爱的人有机可乘,留下那无可挽回的遗憾。所以,吸取经验教训,必然要送冉冉一本!

其实他等同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市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曼帧想到:“这次和世钧冲突起来,起因虽然是为了姐姐,其实还是因为他的态度不大好,近来总觉得两个人思想上有些距离。所以姐姐就是死了,问题也还是不能解决的。”她反复地告诉自己,姐姐死了也没用,自己就又对反对自己有一点疑惑,是不是还是有一点盼望她死呢?曼帧立刻觉得她这种意念是犯罪的,她惭愧极了。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课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小红花。有一只鸟立在曼帧的窗台上跳跳纵纵,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帧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了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

今天这雨是突然之间下起来的,慕瑾出去的时候未见得带着雨衣,一定是他太太把雨衣带到饭馆子里去的。他们当然是感情非常好,这在慕瑾说话的口吻中也可以听得出来。

那么世钧呢,他的婚后生活是不是也一样的美满?许久没有想起他来了。她自己以为她的痛苦久已钝化了。但是那痛苦似乎是她身体里面唯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永远是新鲜强烈的,一发作起来就不给她片刻的休息。

她挂上电话,就拨了世钧的号码。若在前几年,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但是她现在的心情很明朗,和从前大不相同了,自从离婚以后,就仿佛心理上渐渐地健康起来。她现在想起世钧,也觉得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至多不过有些惆怅就是了。但是一面拨着电话号码,心里可就突突地跳了起来。其实很可不必这样,即使是世钧自己来听,也无所谓。——

曼帧站在房门口,也呆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世钧。满地的斜阳,那阳光从竹帘子里面晒进来,风吹着帘子,地板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便晃晃悠悠的,晃的人眼花。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1

作为一个三观不正的人,这本书的读后感概括起来就是好嗨好赞……

虽然说森口作为一个老师,形象似乎显得不够圣母,正义感道德观什么的也有点崩坏,尤其是她的所作所为,牵连到了一些其他与事件无直接相关的人,并且对此也表现得冷血,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掩盖不了她的透彻。她的复仇固然是后续悲剧的推动力之一,但那也不过是犯了罪的人所理应承担的,而罪犯是重来还是沦落,至少在森口这种程度的复仇来说,是很难被其左右的。

表面上看来,渡边和下村似乎各种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苦难或者压抑的成长过程造就了扭曲的内心。姑且这么说吧,既不考虑是不是每一个苦难的少年都长歪了,也不考虑在何种程度上的苦难或者压抑会造就何种程度的扭曲。重要的地方在于,少年们的心是纤弱剔透的,少年们的影是我见犹怜的。想要而得不到的赞赏是生命全部的意义,他人不能理解的哀愁是一切灰暗的源头。于是两个重度中二病患者的病情就这么疯长下去,为了一些正常人不可能理解接受的理由,受害者被夺取的一切不值一提。

既然做了这样的事,由之而来的一切都该是自己承受的,这与罪犯是少年还是成人无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来不等于不用承担。于是表面上似乎下村一次又一次想要重新走出来,却总被各种巧合或者设计而再度打回泥沼,对于对少年犯有同情心的人来说,这些黑暗的巧合似乎显得太刻意,像是作者执意如此。然而若是假设没有这些偶发事件呢,假设没有溅到下村身上的牛奶,也没有寺田最后一次声势浩大的家访,难道下村就能重新来过吗?我们考虑他这期间的所有痛苦,有多少是来自于自己亲手杀死了一个四岁小女孩呢?我几乎没有找到,他的一切痛苦几乎都来自于可能感染HIV可能发病可能会死。这样残缺的人格、纤弱的小心灵,所能承受的一切,即便在他假想自己重新站起来之后,也仍然会是不堪一击的空壳。更不用再多提他那个中二病成长的母亲了,当然我并不认为他的现状的主因是他母亲的教养,少年情怀总是诗,这首诗太高深莫测,无人能解~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除非他幸运地遇到某些神一般的契机,否则以事态的正常发展来看,不论是他所在的环境还是他自己的特质,都注定了他的沦落。而这一切,仍然是他自己造成的。

更不用讲渡边的情况了,他从头至尾的势态,都有如一把下落的尖刀,下落的尖刀不能用手去接。在北原和他谈恋爱的时候,我几乎时时都在为北原提心吊胆,果然悲剧了。

这个故事里的人性真的很黑暗吗?或者故事里的情节发展真的很刻意做作吗?至少我没有看出来。成人尚且容易钻入各种死胡同,脱缰的少年们更是容易把不知所云的一些事情看作一切。我并不想把这个故事看作一些揭示啊反讽啊什么的,人性是不是黑暗,社会问题是不是发人深省,母爱教养是不是值得反思,少年心理是不是需要关爱,这些在故事面前都显得太不单纯了,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讲得很好,听着很喜欢,觉得很真实的故事,标签要怎么贴完全就是个人的标准了。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逗比还是挺多的,比如我还是觉得,森口夫妇骨子里都挺逗比的,认为自己是露娜希的北原也挺逗比,但是逗比人都挺好的。其实就像北原说的,森口并没有审判惩罚渡边和下村的权利,如果我三观再正一点就好了……

还有森口开嘲讽的技能实在美呆了……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2

有一些好书曾让我感动,有一些片段曾让我铭记,有一些深刻曾让我思索。《爱的教育》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飞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竟使人们宁愿葬送自己的生命来挽救爱?带着这个问题,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长途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这一切的一切,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在这当中,我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特殊,但真的让人觉得很温暖。爱比珍珠更宝贵,比糖果更甜蜜,比水晶更晶莹,比群星更璀璨,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令人快乐,人人都想要而又用金钱买不到的感觉。爱能够将心中的恨化为勇气,它使你微笑地面对生活,使你倔强地反抗命运;它是还魂的仙草,给罪人新生;他是慈爱的母亲,唤浪子回头;它既是一种获得,又是一种牺牲。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命运不会让你白白付出,它会用人间最珍贵的爱来回报你。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成为了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如亲子之爱,如此平凡,但很多人都无法感觉到。安利科有一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为什么呢?我思考着。最简单的东西往往最容易忽略。人类是那么伟大,难道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是我们所比不上的,同时也是令人羡慕的。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就连我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引起了我深深的沉思。而面对现在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而不是为孩子的错误找理由,但为什么仍有父母溺爱自己的孩子呢?当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的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了《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同时这份心情,也将我在成长道路上碰到的痛恨,化为了战胜困难的勇气。这是我获得的意外收获。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坚信有人爱我们。”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不是吗?在《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是这样但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甚至“消失”,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珍惜的。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从别的岁月里飘进我生命中的云朵,不再落下雨滴,也不再刮起风雪,只把那融入大自然的爱的色彩,挥洒于我蔚蓝的天空。四季的风吹动着岁月的风铃,奏响迷人的恋曲,如流星般划过天际,仿佛一首纯真的抒情诗、一支幽婉的小夜曲,荡漾在我心头。我感激上帝,谢谢他将我变成人类,这样我才有机会,体验爱的生活。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3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4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5

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的依靠。

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

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信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政变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

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 篇16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