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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的诗》读后感(精选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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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

朦胧诗在诗人顾城的手上,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有时如水清澈,有时似云无垠,但当一切寂静无声,反复阅读它,便会读出其中最真挚、最富有哲理的东西。

《顾城的诗》读后感(精选29篇)

读到《自信》时,是期末考试的前一周。寒风嗖嗖地吹着,透进围巾的缝隙,使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像是在告诉我期末考试,将会像潮涌般袭来并无声覆盖。而我的数学也将会卷进这场风暴中。这摆在眼前的事实,让我的心情一落千丈。我翻开了《顾城诗选》,知道只有这些小诗才能让我抛开烦恼。

第一次读到《自信》时,还不是特别理解,但当再一次读时,便有了自己的体会。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小男孩,他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用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功,骄傲的在前面走着,面带微笑。而另一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但却是虚幻的,他皱着眉头,像是要哭了,这个是他的命运。多么形象的一首诗,简洁但又富有真理。

是啊!人的命运是要靠自己掌握的,正如英国丁尼生所说的:“人就是人,是他命运的主人”。我们不能盲目的相信宿命,认为一切都是天注定的,更不能去相信那些算命先生,看所谓的手相、面相。如果他们真的会算命,为何不去为自己算一卦呢?又为何依然坐在街头等待生意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反省、去思考吗?

雨果说过:“当命运递给我一个酸的柠檬时,让我们设法把它制造成甜的柠檬汁。”是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在他们刚出生时,就像是拥有了一幅新的画卷,这画卷也就是他们的人生路程,至于最后是暗淡无光,还是绚丽多彩,就看他们自己是怎样涂写的了。所谓:“是燕雀,是鸿鹄,就在一念之间”。

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我觉得现代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男是女,是贫穷或富有,是白种人,黄钟人或黑种人,都有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美国黑人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凭着自己的努力和自信,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打破了美国黑人当总统候选人的纪录,创造了自己的奇迹。过去的社会由于严重的种族歧视,黑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地位卑贱,但现在,事实证明,只要愿意付出努力,敢于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能成功。

我突然想到了我自己,在我的数学成绩频频“创造新的纪录”时,我想到的不是努力去克服它,而是想用我的强科去弥补我不高的数学成绩。这种听天由命的学习态度是我总分被拉下的主要原因。我开始庆幸我现在明白了这一点,虽然时间不多了,还剩下一周,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去努力,肯去改变现实,就一定会有进步。

冬天的阳光是温暖的,柔和的,像是逆境中的一丝希望,启示人们不要放弃,前面就是光明……手中的《顾城诗选》被撒满了阳光,我忍不住再读了一遍,感谢它在我迷惘时给予我一条通往成功的路。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3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迷上了那本《顾城的诗》,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朦胧诗人顾城的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诗集,收录了顾城近一百首诗歌,在这些作品中,诗人用他那双清澈的眼睛看世界,用孩子般的口吻诉说着他最原始的想法。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感受最深的《一代人》中的这诗句,已经成了中国新诗的经典名句,这是顾城最想表达的主题,也是我理解这本诗集的钥匙。诗人从小好发高烧,孤僻成性,可固执的诗人,不安于现状,他对这个世界的复杂、黑暗与残暴有清楚的认识,正如他自己说的,自己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固执坚毅却也纯洁。我想,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同时也给了他一支黑色的笔,他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和孩子般天真的口吻描绘这个世界。在文字的背后,在那个哀伤幽怨的文~时期,命运对他如此不公,他不免彷徨,却也斗争,却也呐喊。他注定要用这支笔写破他人生的黑暗,去写破所有令他不满的黑暗,同时他用那双眼寻找光明,一作文步步发现光明,让阳光与光明充斥身旁,让正义和美好回到身边。虽然顾城仅仅活了37年,但他却一直认真用眼睛去发现美好与光明。

我不免想到我们自己,生活中难免有痛苦和不快,心里彷徨也正常,难过也正常,但我们总是要学着去面对,用我们自己的眼睛,去超越,去看透阴云,用自己的心,试着拨开阴霾。像顾城那样,即使再不如意,也要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仍然保留着心中的那一份快乐和对生活的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通俗易懂人人皆知,其实就是需要一颗勇于面对困难的心,在失败后,在挫折后,鼓起勇气,收拾行囊,继续前行。

顾城早已逝去,但他那份积极和乐观,仍留存于那一首首简短精炼的诗句中。我也向往,也迷恋顾城诗中的快乐世界,所以我也要让我的眼睛,变得积极乐观,去发现,去看破一切的繁杂之事,拨开阴云,去发现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因为喜欢《顾城的诗》,我也要像顾城那样,用清澈的眼睛看世界,让生活变得简单快乐。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4

第一次是在大一的时候,从图书馆借来书。这是第二次看了。正如别人讲的,顾城的诗隔段时间看就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次看完想起了很多从前的片段。想起姐姐,想起姐姐当年送给我会下雪的水晶球,想起捧着水晶球傻傻发呆的我,那个还读一年级的我。想起姐姐当年手抄的诗集,想起当年牛皮纸包的书籍透着淡淡的书香,想起姐姐的英文歌磁带第一首我记住的歌名是”sealed with a kiss",还记得当年的最爱的是“ 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记得小学时候的我最爱躺在床上看月亮,记得当年还能看到星星,满天的星星,而如今全不见了。正如顾城诗中写的:

一直走,就有家了

那个人没走

铁狮子巷没了

二十岁的地方没了

--《然若》1992.8

看《顾城的诗 顾城的画》,随着年月的增长,看着顾城越发吃力地拼凑已摔碎的纯真,淌血的手指捧着支离的碎片,困惑。曾经的诗为顾城保有不受玷污的纯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一代人》

云,灰灰的,

再也洗不干净。

我们打开布伞,

索性涂黑了天空。

在缓缓飘动的夜里,

有两对双星,

似乎没有定轨

只是时远时近……

--《雨行》

鸟儿在疾风中

迅速转向

少年去捡拾

一枚分币

葡萄藤因幻想

而延伸的触丝

海浪因退缩

而耸起的背脊

--《弧线》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5

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与顾城的相识,大约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当然顾城不认得我,但我很熟悉他。

记得大约六年前,课堂上老师偶然间说起了一首诗。我记不得老师怎样描述顾城,只记得那简单的两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无法形容一个孩子懵懵懂懂的震撼,只觉得这首诗与众不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类似的工整诗句是那个时期我接触的全部。回了家,我照起自己的眼睛,不是黑色的,是深棕色的,可我相信我也在寻找光明。

仿若是在初中毕业那年的某天,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天真的创伤》,我蓦然间看到了那首诗,《一代人》。我始终没有忘了它,这一次,它又跃入眼帘的时候。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仿佛看到了一群黑夜中的行者,执着的走向那虚幻的并不见得真实的光明。时代与环境的黑色给了人审视生命命运的能力,却要用这样的赋予完成对荒谬的战胜。诗中有种力量,推动着我,我说不清是重还是轻。于是我来了兴趣,渐渐的入了文章。没有让我想到的是,文章提到了顾城的死亡。它提到了顾城用斧头先砍死了妻子,然后上吊自杀。文章接着分析了顾城的性格以及诗中透露的性格缺憾,可我再没看下去。虽然我们现在知道顾城的死亡一团重重,可是当时的我至为相信。那时正是我对于死亡的理解正要加深而未能深刻的时候,到现在我也不能确认是否当初了解顾城的死的震撼影响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我也了解海子的坠落。那时我始终认为两个人自我牺牲式的毁灭难以理喻,是不能容忍的,是对于生命的亵渎。读《一代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诗人是谁,我怀着神秘的崇敬;再读《一代人》的时候,我认识了顾城,可我怀了偏颇的鄙夷。

后来上学,我问同桌,“你知道谁是顾城吗?就是那个诗人,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顾城的死亡成了我炫耀“博学广知”的手段……

时间的马,累倒了。

后来大约就上了高三,就是不远之前。我生日的时候,朋友送我一本书,《顾城的诗与顾城的画》。她在封面上写道:希望你能享受活在书中的片片刻刻。又是这个人,我心想。我打开书,读诗,品画,然后彻底沉沦。手不离这本书,就算去剪头发,吃饭的时候,我依然捧着。捧着看的时候,什么都忘了。现在很多时候我想到那时景象都是感到幸福与恬静。“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我和无数/不能孵化的卵石/叠在一起”“我的心爱着世界”“梦太深了/你没有羽毛/生命量不出死亡的深度”等等的诗句萦绕在脑际。也许是高三忙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在顾城那些诗与画毫无关系又深有关联的艺术中,我的呼吸舒畅极了。久违的自然味道,久违的真实呈现。再想到他的死时,我已不想从前的那样妄下推断,我尊重他的选择。我渐渐明白有些东西比生命要重要的多,当这些东西失去的时候,死又足兮呢?我也明白,一个8岁开始写诗,十几岁就读完个中国名著的天才而言,他自有他的理由。他的诗,虽然童真,梦幻,意识和印象,也许我看不明白,但确实是发自灵魂的作品。顾城,给了我在生活中停下来,慢下来的机会。

我不是一个多么深刻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庸人,无知,浅白,没什么文艺的内涵,所以当我想写写关于现当代文学的一点感悟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处着笔。我只能写写顾城,写写这个与我似乎颇有缘分的诗人。当如今的我再读顾城的时候,我唏嘘不已。不仅仅是关于所有顾城的诗和画,所有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也是关于我逝去的时光。那么久了,我渐渐的了解了顾城,走进了顾城生命经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慢慢的变化,我已不像当年一样天真。我每天为了前程和外来奔波,为了学分和绩点奋斗,我记得从前我还会静静地看看月亮看看天,还会走上高楼望望远,可好久好久都只有低着头,匆匆的赶路,踏着绰约的大地,向地平线看去。是否有一天,当我读起“所有早起的小女孩/都会到田野上去/去采春天留下的/红樱桃/并且微笑”的时候,所有都看不到了呢?

最后的最后,我想的是,与顾城的相识是一场旅程,既是走向顾城,也是折返回自我。我难以评判他的诗作,还是用他自己的话作结,正如开篇一样:

《我的诗》

我的诗

不曾写在羊皮纸上

不曾侵蚀

碑石和青铜

更不曾

在沉郁的金页中

划下一丝指痕

我的诗

只是风

一阵清澈的风

它从归雁的翅羽下

升起

悄悄掠过患者

梦的帐顶

掠过高烧者的焰心

使之变幻

使之澄清

在西郊的绿野上

不断沉降

像春雪一样洁净

消溶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6

最近能静下心读的书就是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了。其实看他的书已经有很多年,从刚开始的《三重门》,尖锐讽刺,锋芒毕露,在我那个年纪看来,写得还是很大快人心的,因为批判了应试教育。到后来《通稿 20xx 》,《毒》,《草》到《可爱的洪水猛兽》,《青春》,到今天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其实他的文笔在不断的进步和成熟,眼光也越来越开阔,近年来关注到了社会的很多问题,也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写过说过的那些话。《南方周末》采访韩寒的时候,有一句话写得很好: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少年终于走向青年。那个恃才傲物,无礼冒犯的韩寒,和那个一路漂泊,勇敢向前的韩寒终于握手言和。

以上只是对韩寒的一些看法,虽然喜欢他,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韩迷。去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的题目是《韩寒》,其实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韩寒到底代表了什么,还有一个也不断被提及的郭敬明又代表了什么。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一直被推在风口浪尖,被无数少男少女追捧,无论有怎样的丑闻还是炒作,大家分来分去,还是两派,好像我们的青春里,只能是非郭即韩一样。看韩寒的书,我总是会在想一个问题,到底青春是什么,到底这一代的年轻人应该做些什么,但答案总是很难讲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好像是很难去追逐什么远大的梦想,或者是过分关心政治,就好像《我所理解的生活》里,反复的提及到体制,民生问题,但杂文写得再好也经不起悲剧的一再重复。多少人在这段年少里,可能踌躇满志,想要为国家、社会做些什么,甚至挥斥方遒,但又在现实面前感到无力,想要收起一腔热诚,过点安逸小资的生活,内心又总是不安和迷茫,好像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我们都做不了,也学得不对。

人生最邪恶的事就是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就够了。记得一篇文章中曾经写过:我们都渴望在年少时吐出惊艳世界的箴言,却从来都没看破过迷眼乱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写的文字,都有青涩的梦想,但大概从来就见不得光。但是那又怎样,如张国荣的歌里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并不敢说是要让每个人勇敢的去追梦,但最起码,在这段仅有的青春里,我们要试着去多做一些无悔的事,对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多一点坚持,对那些看起来遥远冒险的事,多一点尝试。等到将来,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当初坚持一些事情,绝对不是因为我当时幼稚不懂事。因为青春就是这样,它是酸,少年强说愁,但它也无限强大,有无数希望,有以后再也看不到的青草繁花。就像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春萍,我做到了》一样,当终于拿到年度拉力赛总冠军的韩寒对着当初打死也不相信他会成功的春萍说“我做到了”的时候,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这句“我做到了”,我明白并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是为了我们的青春,青春无悔而骄傲。

真的很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里不留遗憾的奔跑,永远保持一颗炽热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生活。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7

本来还没想好挑哪一本书来作为自己的读后感来写,看同学们很多都挑了时间简史于是我想挑一个应该被写的比较少的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吧,所以我选了恩格斯传。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这本传记向我们全面揭秘了真实的恩格斯。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

我对这本书的总体印象很棒,作者写的深入浅出,很有代入感。让人读了以后对于恩格斯这个伟大的革命导师的一生有了一个系统详细的了解。或许当中的一些东西由于我自身的阅历太浅或者生活经验不丰富不能很好的了解,但是我却真的能从上下文当中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这本传记对于伏笔的处理,我虽然有些我不大看的懂,但是我却可以通过查资料以及网上的读者的观后感了解到作者真正的中心思想。真的恩格斯传是一部老少雅俗共赏的好书。

≡于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恩格斯对于贫困的马克思的无私帮助。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但到底穷困到什么地步?估计也只有恩格斯才能深切体会到。曼彻斯特和伦敦之间不断的信件来往,倾听马克思的不断抱怨,和恩格斯时不时的周济,使得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老马也不忘在信中抱怨自己糟糕状况,当然在悲痛之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读到这个故事我的真的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在笑完之后我不由的引起了深思,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更加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上恩格斯是并不喜欢经商赚钱的。但是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以及万万千千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他不得不去经商。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好啊……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这句话可见恩格斯的心声同时更体现了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完了这本恩格斯传我真的很崇拜恩格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这一系列的伟大的称号并不能说清我心中的感慨,从某个角度来说,恩格斯是马克思真正的支柱,他是马克思更是那年万万千无产阶级的脊梁。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一切成果都有着恩格斯的功劳,但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唯一注释,他自己也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的光芒不能遮盖他。我或许懂了一点为什么恩格斯总在马克思名字的后面,因为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就像是人的手和脚一样虽然人们总是手脚手脚这样的手在前脚在后的说。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8

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9

读了《母亲的纯净水》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很多。

《母亲的纯净水》写了母亲给女儿准备“纯净水”,当女儿发现所谓的纯净水原先是凉白开而责备母亲时,母亲对她进行了教育,使她明白了自我想法的错误。并懂得穷并不可怕。

“母亲说:“我们是穷。可是穷有什么错?富也罢,穷也罢,都是日子的一种过法。穷人不见得可怜,富人也不必须高贵。再穷,也得看得起自我。要是看不起自我,心就穷了,那可就真穷了。””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穷没什么,它绝不是一种耻辱。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回家为父母倒了一杯水,因为我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自我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纯消费者,没法挣钱,总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父母看见了,竟十分高兴!我怔了一下,没想到自我只是倒了一杯水,他们居然这么高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回家为父母做一件小事,邻居都夸我长大了!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穷并不可怕,思想.精神上的粗俗才是真正可怕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

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

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母亲,我爱您!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0

《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1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2

也许是受了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十分喜欢读宋词、背宋词。从小学二年级到现在,妈妈已经给我买了好几本宋词书了呢!并且让我把喜欢的背下来了。为了让我能更好地理解宋词,妈妈就耐心地给我讲解每一篇的历史背景,理解词中深刻的含义。刚开始,我以为唐诗和宋词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上网一查才知道,它们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唐诗要有工整的诗体,绝句四句,律诗八句,要平仄押韵。而宋词的产生可以追溯到隋唐。词,作为一种用来歌唱的配乐诗体,它要按照音韵填词,而音乐成了他的第一要素,从五代到晚唐,到了宋代,宋词到了最辉煌秀的时代。所以人们现在把词统称为宋词。唐诗和宋词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中的两朵奇葩,千百年来一直为我国人民世代传诵。在这些伟大的宋词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苏轼、辛弃疾、陆游、李清照……他们也被后人分为婉约派和豪放派。苏轼的出现,改变了晚唐婉约的词风,突破了五代来专写男女恋情的旧框子,扩大了题材,提高了意境。他的词有写自然风光的,借写人写物抒情的,词风千变万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首描写中秋月的词,朗朗上口,流传至今,成了千古名篇。有人评此词为“天仙化人之笔”。我最欣赏苏轼豪放的词风,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气势磅礴,雄浑有力,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三国时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当然,他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如《江城子》悼念自己亡妻中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使人听起来又心酸又心动。还有表现壮志凌云保卫国家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他的好词数不胜数。还有一位南宋诗人辛弃疾,他继承了苏轼豪放的词风和爱国情怀。“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首词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写了少年和晚年时的不同人生体验,很是贴切。“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表达了作者渴望国家统一,收复失地的决心。读来令人振奋。在女词人中,不能不提李清照。早年她的生活幸福,夫妻恩爱,写得多是些游大自然,夫妻间的幸福生活的词。让人读来心情不错。“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莲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描写的意境优美,让人过目不忘。但到了晚年,由于丈夫去世,国家沦陷,她的词风变的凄凉、悲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风住沉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事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都反映他流利颠沛的生活和家愁国愁的无奈。宋词中的名作也说不完。妈妈说:“学好宋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平时慢慢积累,学会把宋词运用到学习中,生活中……

真的是这样,生活中也会有宋词的影子。有许多人以为宋词离我们很遥远,学了也没用,要知道学无止境,在生活中,你要运用你学过的知识。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看电视,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古代女人,一看内容才知道是《李清照》。片中出现了许多我学过的诗句,由于奶奶不了解历史背景,听不懂宋词中的意思,也就看不懂电视中的内容了,于是我就给奶奶当起了小老师,我耐心地把李清照的历史背景和宋词中的意思讲给奶奶听。奶奶听后还夸我是一个“小博士”呢!现在,我又参加了语文课外知识小社团,对宋词更感兴趣了,在小社团里,老师教了我们好多方面的知识,使我更加深刻了宋词的魅力!

同学们,你们也快快加入读宋词的队伍中来吧!它不仅能让我们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说不定还能和几千年前的宋词交上朋友呢!大家都成为爱读书的人吧!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3

我原本是一个看书比较慢的人。因为我总喜欢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不会别人所谓的一目十行。昨天下班的时候买了《悲伤逆流成河》,一看有三百多页,想着可能得看一个星期了。可是没想到今早坐车上班的路上就看完了。自己都惊讶,怎么看这么快。一般晚上我都是十点半左右睡觉,可是昨天捧着这本书一直看到十二点半都不困,可是想着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只好合上书,合上眼睡觉了。

当今早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那一幕,我唉了口气,又是一个悲剧。故事中的两个女孩子都死了,只留下了两个男生。故事中的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易遥,一个叫森湘。易遥是一个永远活在黑暗与痛苦里的可怜的女孩。而森湘却是一个生活在富裕家庭,纯结善良的女孩。不一样的家庭造就了她们不一样的生活,但是命运却都是死亡。两人都是自杀,一个是割腕,一个是跳楼。她们都只有十八岁,花样的年华,这样香陨了,留下的是人们无限的悲痛,让我的心情仿佛水中的涟漪,不断的激荡着。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有一个疑问没有解答,就是森湘接到的短信,到底是谁发的,他们交谈了些什么,让森湘觉得这个世界是肮脏的,选择去死。也许是恶毒的唐小米,也许是她的同党,这也是我只能想得出的答案了。可是她们说了什么,我却一点也猜不透……这只能说明作者的有意安排吧。

看着书里主人公的青春时代,那么的混乱,相对于我而言,却越显得平淡许多。高中时的自己只是学习,一味的学习,与同学相处少之又少。也许,高中时的生活就是应该平淡些,不然会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纷乱。反正,我只喜欢简单的生活,一切来得自然,去得也自然。

看完此书,总体来说,情节很引人入甚,看书时像在看电视剧,看完一回就想接着看下一回。结局是悲剧,正是这悲剧的效果,才引得我对这本书的不断回味。不错的故事,不错的情节,不错的书,不错的作者。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4

读了《帕夫雷什中学》其中有一个故事中涉及到了记忆力的培养 记忆力是衡量学生智力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试想:如果一个学生对一个事物都不能记得,还谈什么思考、创造?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影响记忆力的因素有很多,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

兴趣爱好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对于喜欢的事物总是愿意去看、去想、去记,过目不忘,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反应相对迟钝。比如去旅游的路上,有的人一上车就开始呼呼大睡,而有的人却非常兴奋,睡不着,他在左顾右盼,随着汽车的行驶很自觉地就记下了沿途有哪些风光,这条路是怎么走的,从哪里到哪里大概有多少路程?下次再经过他就有印象了。

心理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有时觉得某个学生怎么就这么懒,其实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语文老师布置今晚要背两首古诗,明天抽背。学生回到家几乎都能背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每个学生都喜欢背古诗?肯定不是。当然,其中一定有喜欢古诗的孩子,而更多的学生可能是在想:我要做个好学生,明天万一老师抽到了,我要能背出来,于是,通过几遍的朗读,他就记得了,要在平时,没有这样的目标,他可能读100遍都记不得。

独立探究 在数学上表现特别明显。一个问题通过独立探究、冥思苦想才获得解决,不仅自己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而且会记得特别深,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忘记。如果学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想都没想,通过老师的讲解一会儿就听懂了,一般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忘记。

智力水平 这类学生表现为什么都慢,尽管主观上很努力,但是语文、数学、英语都忘记得特别快。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有多鼓励学生、指导一些学习的方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但还是要期待奇迹的出现。

帕夫雷什中学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的第一章中,谈到了好老师的四条标准的首条标准是:

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

而其中“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孩子,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群可能犯任何错误的孩子,一群犯任何错误都可能改正的孩子,一群可能什么都不会做的孩子,一群可能一教就会的孩子,一群气的老师流眼泪,也可能感动得流眼泪的孩子……

我们都曾经是这样的孩子,谁没有因玩耍而忘记了做家庭作业,第二天还要和老师撒谎,说作业忘记带了,老师逼着回家拿,却说大人不在家,老师也没了办法;男孩子哪个没有偷过桃,摘过李子,捣过鸟窝,掏过鸟蛋?没给老师起过外号?如果那时有网吧,难免不进去过把瘾。

是孩子,就该这么淘气,是孩子就会犯过错,是孩子就会惹老师惹家长生气操心甚至哭鼻子。谁叫孩子有无限的好奇?谁叫孩子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谁叫孩子身体和心灵都脆弱的禁不住一片树叶呢?

所以,当我们当我们长大了,面对孩子,我们就该常想想,我也曾是孩子。当孩子遇到悲伤的时候,我们要蹲下来,说几句安慰的话;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拍拍孩子的肩膀说几句鼓励的话;当孩子取得一点进步的时候,也要伸一伸大母手指头,说几句表扬的话;当孩子犯了错误,一定要严厉地说几句批评的话,但话语里一定包含着深情,包含着期望,相信他是一个好孩子。

就像陶行知的四块糖块,就像于永正的优雅的蹲下,就像斯霞清澈如水的孩子般明亮的眼睛一样,去包容孩子,平等的对待孩子,永远地爱孩子。

常想想我们曾是个孩子,我们就会更多地欣赏每一个孩子,哪怕是他的缺点;就会更多地包容孩子,理解每一个孩子,善待每一个孩子,就会感觉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你的美丽的天使。

常想想自己曾是个孩子,我们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温软,越来越慈悲,天底下没有一个不是好孩子了。眼睛会变得越来越清亮,心灵会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单纯,突然间会发现,自己竟也像个孩子了。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题目是《我很重要》,这是一本哲学书,它使我明白了许多的人生道理,同时,这也是一本讲述人性的书,它使我明白了许多人性中的真善美,让我懂得了怎样享受生活,怎样面对生活,最重要的是它使我明白了怎样看待自我。这本书是由十个片段组成的,每个片段又是由十篇左右的小文章组成的,文章虽简短,但蕴含的道理却足以让我受益终身。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书的题目同名的一篇文章《我很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日本食品公司就快要倒闭,这家公司为了起死回生,决定裁员三分之一。有三种人在名单内,一种是清洁工,一种是司机,还有一种是仓库保管,经理找他们谈话,说明了裁员的意图,可这三种人都说了同样一句话“我们很重要”并说出了自己重要的理由,经理从他们的话中得到启发,在企业门口挂了一块大匾,上面写着“我很重要”,结果公司的每个职员看到这四个字后,都认为领导很重视他们,因此工作也很卖命,结果这家公司迅速崛起,成了日本有名的大公司之一。

是啊,我之所以最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这篇文章不仅告诉了我人生的道理,更重要的是,它使我明白了自己的重要性,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无论别人怎么看你,自己怎样看自己是最重要的,自己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被困难打倒,只要你有信心,敢说“我很重要”,就一定有信心战胜挫折与困难。

就像作者马国福说的: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只蜜蜂和一只雄鹰相比,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它可以传播花粉,从而使大自然变得五彩斑斓。

任何时候都不要看轻了自己。在关键时刻,你敢说“我很重要”吗?试着说出来,你的人生也许会由此揭开新的一页。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6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 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7

初读断章,只觉得它明白如话,竟然没有让我遐想。可是读第二遍,我就背着明白如话的诗吸引住了,感觉诗在开头就流淌出一股清泉: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诗歌的意象如此简单,只有人、桥、风景。但是细细想来,这样的情景是多么令人向往:月光下,虹桥上,佳人凭栏而立,静静地看着被月光濡湿的小巷与屋檐。夜色弥漫,不远处的楼上,又有人站在窗前欣赏夜幕下的佳人。人、桥、风景,就这样不着痕迹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一幅绝美的月夜图。此时是人就像站在幕后的解说者,又缓缓吟出下一节: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节就更加新奇了,“明月”用来装饰窗子,可见明月的美丽了;而“你”装饰的竟然是“别人的梦”,就更让人回味无穷了。究竟是怎样的明月,怎样的佳人在这静谧的夜晚,把梦装点得如此多彩?循着诗人的意味细细品去,你就会豁然开朗:美也是相互依赖的。

记得在山顶看日出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和诗中很相似。当橙红色的旭日从云海中刚刚露出来的时候,金辉顿时射了过来,就像东方有一匹匹金色的绸缎铺到眼前。这时候,最让我震撼的不是壮观的日出,而是周围游客们一张张兴奋的脸。他们那种对日出的喜悦,对自然美的追求,是我平时体会不到的。他们因日出而震撼,我因他们的兴奋而震撼,这种相互依赖的美,不是和诗中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我想,美就是相互依赖而成的。夏天里的荷花,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荷叶从一泓清水中冒出时,给人的印象并不是很美。只有荷花在荷叶的怀抱中悠然绽放时,美才在浅粉和墨绿中的交互融合中体现——荷花因荷叶而显得淡雅,荷叶因荷花而显得妩媚。它们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翠减红衰愁杀人”了。

其实,何止是花呢?世间万物,都因为以来而显出美丽。就连我们自己,也可能是别人眼中美的风景。我们在遵循万物的联系的同时,也可以奉献出美丽。或许是一声温暖的问候,或许是一个文明的举止,我们就可以成为相互依赖的美中最美丽的一环,成为别人欣赏的风景。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相互依赖的美,存在于相互的联系中。你和我的没,汇聚在一起,也是永恒的美丽。

作者就像一株静立的树,站在桥头看着不息的人流,变幻的风景。看着这里出演着一幕幕再也平凡不过的琐事。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8

今天,我们学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里面写了两件事,一件事是借钱第二件事等朋友。

第一件事是说一个男孩,向文中的我借两元钱。当时我有些犹豫,在想是借呀还是不借呢?当男孩看见我有些犹豫时,他遍诚恳的说:‘’那钱有急用,我保证 一定在五天之内还给你!‘’于是,我借给了那个男孩。到了第五天,那男孩没来上学。于是,我开始担心和责怪,骂他不守信用。我快睡觉时,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叫我。我打开窗户,看见那个男孩脸上流着汗。还哑着说:‘’看我给你变魔术,手里展开会花似的展开两元的纸币。‘’当时我高兴极啦!他嘴里不断的说:‘’我是从旱桥赶过来的,为了如期归还我在桥下面打工但是睡过了头,所以我就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做人要守承诺,说到做到,尊守自己说的诺言。

第二件事是说:'’作者在罕见的雨中等朋友,因为他们说好了风雨无阻。但是,一直没来她感到焦急、失望。回到家他接到了,朋友给他打的电话。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当时约定时,完全可以说大于取消;既然一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有何足畏惧。我什莫也没说,因为对于不守信用的人,它会为自己找出一千条理由为自己开脱。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对于,不守信用的人不用和他交朋友。

这两件事,表现出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要守承诺、说到做到、做个遵守诺言的人,而不要做一个,不遵守承诺的人、不能说到做到的人。所以,我在这里提出倡议我们要遵守我们说的每一句话,不做不遵守陈诺得人!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0

很偶然的,我在上网时看到一个大学同学的QQ签名上写着:不跪着教书,我很诧异,亦很迷惑,更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这人,平时骄傲得很,怎么难道真的有学生给他难堪了?原来,丢脸丢大发了的一直是我,他说他指的是吴非老师撰写的教育随笔《不跪着教书》,亡羊补牢,我立马跑到图书馆买下了这本书。

我对这本书的感觉真的可以用“贪婪”来形容,可能是工作一年以来一直感觉自己很忙,根本就没时间好好的阅读,现在一定要好好恶补一番。正如吴非老师在“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许一直以来教师这个职业的真谛很难捉摸:教师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教师呢?

常常有人这样形容老师这份职业,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教师不应该是园丁,他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学生;教师也不仅仅是春蚕,他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都在奉献的,都在实现自身价值;教师还不仅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冶炼,教师更不仅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

但是,一直以来,提倡的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然而,吴老师也在书中提到,现在的老师是对课本,对参考书是顶礼膜拜的,记得在我记忆中听过这么一句话:老师是神,放的屁都是香的,意思就是说老师的话都是真的,而老师的话大多来自于书本,今天这个话题有些沉重了。在课堂中,也不乏有一些照本宣科的,缺乏的是教师自己独立思考的精神。一个学生,只有成为一个思想者,他才有充实的内心,才有可能始终充满活力,才能称得上知识分子。现今课堂上最缺少的通用语是“我认为”,我们不能培养驯良的思想奴隶,要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一个优秀的教师如果自己都丧失了对思考的精神,能靠他去“立人”吗?作为教师,应当时常提醒学生学会识别皇帝的新衣,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吴老师的认为,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更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比喻非常生动形象,现实中,教师就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

其实,教师就是教师,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但教师应该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头顶天,脚踏地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样,教师就绝不能跪着教书。

同时,吴非老师还认为,评价一个老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这话虽说简单,做好的还需花一定的功夫。

首先,让学生喜欢你的课。我觉得要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不然学生听了两三年也说不出对这个老师上课的印象。其次,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说实话,语文是最有灵性的学科,让学生喜欢很难,讨厌也很难,毕竟这是最为基础的学科。所以,让学生单纯的照着课本的知识点梳理,机械记忆,这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是要引学生“举一反三”的思维。这种思维,理科适用,学习语文同样也合用。从课本出发,学习阅读课外的名著,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吴非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想现在的学生家长,包括大部分老师也是持这样的观点的。关键学生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吗?如何做呢?老师要有表率作用——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的第二辑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有一年由吴非老师出的一道作文题,我同样深有感触。现在所谓的美丽,都被外表的光环罩住了,真正的独立的思想者鲜有所闻。而吴非老师就是其中一个充当思想者的角色,他在本书中不仅仅“找出了中国教育的痼疾”,还“开出拯救痼疾的良药”。纵观全书,你就会发现,作者在书中谈到的教育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或者说痼疾,比如不让学生请假过生日、不让学生迟到、不让学生组织课外活动,教师接受学生礼物,以及怎样做一个出色的教师、做一名优秀的校长、做一位合格的父亲等等,这些除了在文章中可以找到答案以外,作者还为所有的阅读者开出了一副普遍适用的“良方”,那就是:读书。

不跪着教书,不做刻板思想的奴隶,“站直了”教书,才能教出“大写的人”。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给了我一次思想的洗礼。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1

我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讲了慈祥的爷爷即聪明又心灵手巧,总是能把旧的看上去可以扔弃的东西重新变成新的,使人看见了,听见了有一种吃惊不小的感觉。我们也能像爷爷那么能干吗?

当约瑟还小的时候,爷爷为他做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奇妙的毯子不但舒服,而且很保暖,还可以把恶魔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这条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约瑟的妈妈说毯子太旧想把它扔掉了。约瑟说:”爷爷一定会有办法的。“于是他就跑去找爷爷,爷爷一看说这料子还够做……就喀吱喀吱缝进缝出很快一件奇妙的外套就做好了。过了不久,约瑟又长大了,奇妙的外套也变得老旧了,妈妈又想把它丢了。可约瑟还去找爷爷,爷爷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外套变成了背心。接下来爷爷又把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领带又变成了手帕,最后手帕变成了纽扣。有一天纽扣不见了消失了,即使是爷爷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呀!第二天约瑟去上学,拿起笔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他说这些材料还够用……就写成了一个奇妙·精彩的故事。

我还很喜欢这本书的图画,下空有小老鼠的家庭,充满生活气息,它们也忙忙碌碌着,用爷爷剪下来的零碎布做床单,窗帘,桌布,还有衣服等……用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家庭装扮得漂漂亮亮,看上去很温馨。真是美妙极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到我的爷爷也是同样爱我,经常给我买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骂我,我好幸福,我也爱我的爷爷。还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养成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更要认真学习,像约瑟的爷爷那么聪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这样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2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3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内容,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可以容易理解,但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而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直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但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形成了黑洞。不过,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非常大,粒子怎么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不过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这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但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可以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4

樱桃巧克力大蛋糕我是我,我姐姐是克拉拉,我们是姐弟俩。我们喜欢吃冰淇淋,我们也喜欢吃大蛋糕。妈妈为了招待客人,买了一个大蛋糕放在冰箱里,我们都想吃,可妈妈不让,小姐姐克拉拉太聪明了,想着蛋糕可能会变质,趁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以尝尝蛋糕是否变质的理由,把大蛋糕吃了个精光。因为吃得太多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撑得肚子疼了,其实蛋糕没变质,是我们太馋猫猫了。

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太淘气了,但是我的小姐姐克拉拉太可爱了。

今天叔叔没有钱,我的叔叔叫托尼。我和克拉拉非常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因为他总是给我们钱,让我们去街角买冰淇淋吃。一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见到托尼叔叔时,他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因为他今天没有钱了。于是,我和克拉拉就打碎了我们的储蓄罐,拿出我们的欧元给了托尼叔叔,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托尼叔叔的脸上没有笑容,我们也爱托尼叔叔。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是有爱心的孩子,你们说是吗?看着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本书太好看了,你若不看的话,会后悔的哟!

里面有很多我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个是双色狗的故事很好玩,小姐姐克拉拉和我把小狗嗅嗅染成了前一部分是金色的,后一部分是黑色,金色是克拉拉染的,黑色是我染的,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染了嗅嗅,给嗅嗅带来了很多害处,也被爸爸妈妈说了一顿。

最后,我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一定有好处,应该多征求别人的意见。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5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6

真正开始阅读却是当天晚上回到家里蹲大使馆时。文章是第一篇绿皮火车。是一片我很喜欢的文章。盲人的作者回忆了从孩提时代到青春期再到少年期的和坐火车有关的经历,最后以睡梦中通过火车到达一些自己从没去过的地方作为尾笔,文学味甚浓,让人久久回味。火车是作者的一个情愫,是贯穿作者一生的难以磨灭的回忆。这种怀旧让我感动。我童年也搭过绿皮火车,当时的火车的车窗是可以向上拉开的,火车飞驰时从外面逃进来的自由的风至今也历历在目。

随后这本书被我带到了办公室,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当我觉得对着电脑很累时,我就会拿出来接着上次看到的页数尝试继续消化一些内容。第二篇文章是秋菊男的故事,标题很美,但内容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作者又是回忆了自己的童年——20xx年前的事。大概说自己被人骗了,想申诉却无人受理,最后只能通过召集一群死党像小混混一样恐吓了那个骗了自己的人,而其后作者内心又感到很内疚的一个故事。嘛,故事还行,是一片记叙文,但是语言粪青了些,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作者真正无非是想表达中国人无钱打不起官司这么一个主题。语言比较幼稚,而且很不优美,而且滥用成语,读到最后让我感到有点想吐。

之后,我只会久久尝试推进几页了,但通常都不会超过1篇,因为这些文章真的很乏味。它有点像口香糖,开始嚼的时候津津有味,但越嚼味道越淡,到了最后便变得味同嚼蜡了。

林少华的为了破碎的鸡蛋还不错,毕竟文字功底摆在那里。蔡康永的脏话到底脏在那里嘛…我不喜欢最后一段,感觉有点像是为了结尾而写结尾的感觉。摩托日记……看得出作者是个摩托车迷,里面出现大量摩托车型号,对我来说倍增陌生感,看到一半就没看了。

其实看到这里,大概可以为这些文章作个小结了。写的好的文章也好,写的差的文章也好,除了林少华那一篇之外,其他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怀旧。我想哪怕继续接着看下去也只能是这样,因为从后面那些写真就能看出些端倪。这些文章都是在缅怀回忆中的一些情愫而已,有人喜欢绿皮火车,有人喜欢摩托车,有人喜欢一群大爷混在一起。仅此而已。再也没有什么真正有思想深度的东西。

我想,能为那些80年以前的人拾回一些回忆,为80年以后的人创造一些回忆,这就是这本书的目的了吧。这样其实也不错。但怎么说也好,心里总觉得有点失落。也许是因为期望太高了吧?打着韩寒旗号的杂志,就算不用怎么宣传都会有很多人踊跃购买的,这就是韩寒2个字的价值。然而这本书让我失望了,至少它对不起“独唱团”这3个字,何为“团”?为什么要“独唱”?难道这仅仅只是比喻一个文学的小圈子,让很多人来纷纷怀念自己青春期一些好玩的回忆而已?

其实,整本书我最喜欢的是卷首韩寒的那一段:“写作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让作品不像现实那样到处遗憾,阅读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用眼睛摸一摸自己的理想。世界是这样的现实,但我们都拥有处置自己的权利,愿这个东西化为蛀纸的时候,你还能回忆起自己当年冒险的历程。”是啊,本来这就是一本冒险回忆录罢了,是我想的太深奥。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里写的是11岁的哈利。波特,从小无父无母,备受亲戚欺凌。但就在他11岁的生日里,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狩猎场管理员鲁伯。海格来到了他的屋前,告诉哈利。波特真正的身世。就在那天晚上,哈利。波特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一位魔法师,而他爸爸妈妈也是被一位叫伏地魔的黑魔法师所杀。后来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朋友,他们在学校一起成长,都成为了厉害的魔法师,并杀死了黑魔法师伏地魔。

在这套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我非常欣赏他的勇气。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8

圣地亚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贯穿整篇小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圣地亚哥经过重重艰险捕获一条“不止磅重的马林鱼”,这个惊人的重量,禁不住让人想象那条马林鱼的形状、身体和硕大强壮的鱼尾。在捕鱼期间,圣地亚哥日夜追随着鱼的踪迹。直到这庞大的马林鱼累了,他才奋起一搏。在与马林鱼较量的日日夜夜,圣地亚哥虽然精疲力竭,但心中那份坚定的信念始终支撑着他,成为他的力量的支柱。

但好景不长,这条硕大的马林鱼被鲨鱼吃了。他只拖到一副鱼的骨架回来。虽然只剩下骨架,但却震慑了从前笑话圣地亚哥的人,他们纷纷向他投来崇敬的目光。

小说以写实的手法展现了捕鱼老人圣地亚哥在重压下仍然保持的优雅风度。这种精神上的永远不可战胜使圣地亚哥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这样的硬汉在生活中是比较难以找到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是被打败的人而不是被毁灭的人。也许有人怀疑老人的智商,认为与这么大的鱼战斗,简直是自讨没趣,兴许还会把自己的命赔上。但是在巨大的诱惑下,人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去搏斗,甚至献出生命。老人在连续多天无鱼的情况下,实然而来的马林鱼便对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使他奋不顾身。这个老人的形象,其实很可能就是作者的一个理想的投射。在现实生活中,人都是脆弱的,即使外表显得很坚强,却仍掩盖不了易碎的心。海明威自己在生活中无法成为圣地亚哥那样的硬汉,于是他用笔塑造出了这样一个他心目中的硬汉。

《老人与海》中的鲨鱼,作为一个与老人对立的形象,又是抢夺劳动果实的不义之士,往往被人们唾弃。但是生活中本来就是处处有竞争者。俗话说得好,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世界上没有人是无敌的,即使没有人敢做你的敌人,你自己也将是你自己最大的敌人。作品中的老人看上去是失败了,但其实他是胜利了。他虽然没有得到硕大的马林鱼,但他却意外地收获了勇气,收获了顽强,更收获了别人的尊重。在现实生活中,谁都想在竞争激烈的人生舞台上占领一个区域,哪怕不是在灿烂的舞台灯光下,哪怕在黑暗的角落里,也是一片天地,是光明外的另一个晴天。

海明威是一个语言的高手,小说中的很多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了我就有所准备了。”是啊,世界上的事物都在不知不觉中变化着,有时向好的方面转化,有时向坏的方面转化。这就提醒我们要时刻悬起一颗警惕之心。“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这样的语言既通俗易懂又耐人寻味。另外,“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海明威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折服的一句话。然而,在霓虹灯下,十字街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总之,我想说,我要说,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竞争与合作,拼搏与妥协。我们要学习《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要与这位硬汉一样,用不怕、不退、不屈、不放弃的毅力去击退敌人,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顾城的诗》读后感 篇29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

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大夫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特里劳尼先生、大夫、忠实的船长及水手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探险之旅中,初时吉姆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19实际水手的生活。他们的嗜酒如命、粗犷豪迈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正如书中所说:“英国正是靠这些人才得以称霸海上”独腿西尔弗是一个连弗林特船长——一个著名海盗——都畏惧的人物。他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功夫很强,在于他善搞阴谋诡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