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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通用3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2.16W 次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 篇1

秦可卿是宁国府贾蓉的妻子,在贾母看来是重孙辈的媳妇,其父秦邦业,工部营缮郎,是贾政属下的官员,因着这层关系,才和宁国府贾珍做的亲。秦可卿虽是秦邦业抱养的女儿,却是聪明过人,模样又好,人又和气,贾府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不喜欢的。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通用3篇)

如此天仙般的人才,“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他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天长日久,身体就渐渐地亏虚下来了。好在宁府只有的人家,请医生是不成问题的。话就从这里说起:第十回 金寡妇贪利权受辱 张太医论病细穷源

一。病症

神医张友士描述秦可卿的症状是:

“心气虚而生火,肝家气滞血亏,肺经气分太虚,脾土被肝木克制。心气虚而生火者,应现经期不调,夜间不寐。肝家血亏气滞者,必然肋下疼胀,月信过期,心中发热。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如坐舟中。脾土被肝木克制者,必然不思饮食,精神倦怠,四肢酸软。”

用尤氏的话通俗地说就是:“经期有两个多月没来,……,到了下半天就懒待动,话也懒待说,眼神也发眩。”胃口差;

神医给开的药方是“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

此病不是什么恶疾,但是因为是心病,病根不除,病就难好。神医能号脉开方,对症下药,却无法医治心病,也就枉然。

二。荣国府怎样请太医

三十一回,宝玉踢伤袭人后,第二日找王济仁太医来亲自确问丸药。王太医连袭人的手都没摸着;

四十二回,贾母游园伤风,第二日找王太医,按规矩“老妈妈请贾母进幔子去坐”,还是贾母称自己年纪大了,找了个理由给自己特事特办了,才没有避到幔子里去;

五十一回,说到晴雯生病,贾宝玉要请太医来给晴雯看病,那得先告诉了大奶奶(李纨),然后遣人去太医院请。直至太医来到,连丫鬟晴雯的面都没见着,把脉还得拿帕子掩了手,你瞧瞧这身份。

六十九回,贾琏请来了个胡太医来给尤二姐看病,规矩也是隔了帐幔的;

……

通过这些事例,我们可以知道,荣国府的太太、奶奶、小姐甚至大丫鬟们得了病,医生看病把脉时是需要隔着帐幔的,不仅连面见不着,有的连手都不给看呢。

三。秦可卿看病

瞧贾珍对秦可卿病情的关心程度,我们可以猜到,给秦可卿看病的,必然都是太医院的好医生,可能是怕一个医生力气不够大,于是就请了三四个医生。

接触过中医的人都知道,中医医师给病人看病就是两件事:看病、开方;病家自行按方抓药、熬药。一般来说,一个方子总得抓几副药,每天一副煎吃,少则两三日、多则六七天后,这秦可卿看病却很是蹊跷。

问题一,医生为什么那么殷勤?

无论是几个医生看病,看起来这几个医师相互之间比较和谐,方子也是大家商量着立的。甭管这方子是怎么立的,开完方子后,医生的事情就结束了,一般情况下,第二天是不会自动再到病患家去的。可是按照尤氏的口吻,这群大夫“殷勤的很,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

大少看法,这群医生天天来宁府,必是秦可卿叫人请来的。

有人也问说难道不可能是医生自己跑来的吗?大少说当然不可能。宁荣二府同出一脉,规矩基本一样,未经召唤,一个太医想要跑到宁府深宅内院,就算这个太医想见少奶奶的动力有无限,也是不大可能得逞的。而且,在宁荣二府,太医们享受的“年薪制”,无论出几趟诊,一例都是四个节上送礼的,没来由的多跑,可能是白费力气。

所以,这群太医必然是秦可卿叫人请来的。

问题二,秦可卿为什么换四五遍衣裳?

对,太医来给看病,秦可卿为什么要换衣裳?

秦可卿是秦邦业抱养的女儿,秦邦业的亲生儿子秦钟为上学的事情,都大费周章只为附学贾府,可见秦可卿寒门出身,嫁入宁府后,这样的富贵荣华,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同时也越发地激起了秦可卿争强好胜的心性,于是她不失一切时机要在人前含蓄地显摆,还记得第五回中描写出来秦可卿卧房的样子吗?

问题三,秦可卿怎样看病?

书中没有说到太医们如何给秦可卿看病,但是在张友士给秦可卿看病有几句描写,“于是,贾蓉同了进去。到了贾蓉居室,见了秦氏,向贾蓉说道:‘这就是尊夫人了?’”说的是到了卧室,直接就见到了秦氏,并非太医给晴雯、尤二姐等人看病的标准,而且到把脉时,“家下媳妇们捧过大迎枕来,一面给秦氏拉着袖口,露出脉来。”这里非常清楚的,秦氏看病时没有按照贾府规矩躲在帐幔之中。这难道是在暗示秦氏不守规矩吗?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很清楚地知道问题二的答案了。

看到这里,大少也不禁黯然。秦可卿这不是看病,倒像是私人定制的时装秀了,身体虚弱至此,虚荣心却如此之盛,且行事不守规矩,看来日常有所踏错也在所难免了。而这贾蓉得有多不待见他这媳妇,才能使得秦氏无聊到如此地步?难怪古话说的,侯门深似海。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 篇2

贾宝玉有四个奶妈,其中作者重点写出来的是这个李嬷嬷。

说实在的,这个奶妈李嬷嬷的年纪有点令人疑惑。下面会说到。

第二十回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还是只当小说看吧。

李嬷嬷的形象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三回中,最后一次是出现在第五十七回中。因涉及到过多的原文,这里就不再附录,请各位在原书中自辨。

1 李嬷嬷的身份

原书中介绍得清楚,李嬷嬷是贾宝玉的奶娘,第三回有云“乳母”;第十九回李嬷嬷自言“……我的血变的奶,吃的长这么大……”,其奶妈身份确切无疑。

按照贾府的规矩,迎春探春惜春姐妹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プ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贾宝玉也不例外,这李嬷嬷就是贾宝玉的乳母。

2 李嬷嬷的年纪

前文已经说到了李嬷嬷的年纪是个疑点。在第二十回中有个情节,李嬷嬷在宝玉房中排揎袭人,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劝解无效,还是王熙凤出面将李嬷嬷不由分说拉了去了,这里随后就说到这个李嬷嬷随身带着拐棍、擦眼泪的手帕,这分明得有五十岁左右了,而此时的贾宝玉也就最多十二岁,推算起来,给贾宝玉喂奶时,李嬷嬷就已经三十多岁年纪了,这个可能吗?

3 李嬷嬷的昏聩

第八回,贾宝玉同着林黛玉在薛姨妈处要喝酒,李嬷嬷劝阻无效,发了一通牢骚,说“姨太太不知道,他性子又可恶,吃了酒更弄性。有一日老太太高兴了,又尽着他吃,什么日子又不许他吃,何苦我白赔在里面。”

李嬷嬷的昏聩在于,她没有搞清楚,她自己是个奶妈,负有教导贾宝玉责任。这个教导责任,当然是在国法、道德、家法框架内教育宝玉的责任,但是绝对没有突破框架的权利,也就是说,她不能破例,如果贾宝玉的生活中有需要突破框架之处,那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贾家的掌权人作决定。

4 李嬷嬷的小器

在第四十七回,有贾母召集打牌的情节,王熙凤准备了一吊钱来陪贾母玩乐,后平儿又送来一吊钱,由此看来,贾母纯粹是玩牌,铜钱输赢只是个彩头,正常情况下,每次输赢也就几百钱。

但是在二十回,李嬷嬷在贾母房中打牌输了,到宝玉房中拿袭人撒气,足见何等其小器。

5 李嬷嬷的贪小

第八回,李嬷嬷跟着贾宝玉到薛姨妈处,她中途借口回家换衣服,到宝玉房里将他留着枫露茶喝了;

第八回,李嬷嬷将宝玉从东府里要来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拿走给孙子吃了;

第十九回,李嬷嬷到贾宝玉房中探视,恰见宝玉关照留给袭人的酥酪,不顾小丫鬟的阻止,拿起就吃。

同时这也说明,当时李嬷嬷主事时,支配贾宝玉的稀罕食物是多么的随意,都习惯当自然了。

6 李嬷嬷的严苛

李嬷嬷告了老出去后,还时常回进来探视贾宝玉,发现情况不对时,忍不住要唠叨几句。第十九回,李嬷嬷进来发现贾宝玉不在房内,而几个小丫头把屋子搞乱糟糟的,于是忍不住数落小丫头们,“你们越发没个样儿了,别的妈妈们越不敢说你们了”、“这是他的屋子,由着你们糟塌,越不成体统了”、“”宝玉如今一顿吃多少饭“、”什么时辰睡觉“等等,由此可见,李嬷嬷如果还在宝玉房里服侍的话,对待下人得多严厉。

7 李嬷嬷的不平

根据贾府的规矩,毫无疑问地,李嬷嬷是贾宝玉出生直至少年时期接触最多的人,也是贾宝玉除了父母、祖母之外,最亲近的人,贾宝玉的仆从事一个团队,配置的人员绝对不会比迎春探春惜春的少,而李嬷嬷是这个团队的首领。

但是自从李嬷嬷告了老解事出去后,这个团队就交到了袭人手里。袭人管理团队的方法显然与李嬷嬷不同。

李嬷嬷对人对事都很严厉,从刚才她数落小丫头们的话语来看,李嬷嬷当年对这些小丫头们做事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李嬷嬷对人的管理是星形的。

但是袭人显然不是如此行事的。袭人是按层级来管理团队的,她维系了一个团队核心,并以此为管理的抓手。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管理方式的不同并不直接影响管理结果。李嬷嬷在第十九回因为小丫头们不爱搭理她而大发脾气完全是没来由的,所谓的人走茶凉嘛,更何况是这么一个凶巴巴的前任领导。

其实,作者借丫头的口说出的实际情况,就是贾宝玉经常派人给李嬷嬷送吃的喝的。但是李嬷嬷其实并不领情;而贾宝玉得了一些些好吃的,惦记着留给仆从团队新首领袭人享用,这也是应有之举。

8 李嬷嬷的屈从

要说李嬷嬷这个老妪,(请原谅我用这个词,老妪本身没有褒贬,只是将李嬷嬷刻划得老了些),对贾宝玉还是挺惦记的,宝玉房里的那些丫鬟们那么不待见她,贾宝玉也受了这些狐媚子的哄骗逞着丫头们要李嬷嬷的强,这些都没有影响到李嬷嬷去贾宝玉那里的热情,当然,也许是李嬷嬷能够在贾宝玉那里捞取好处,比如喝点难得见到的茶、吃点酥酪、包子等等,不过大少更相信李嬷嬷是真心关怀贾宝玉。

不过,告老出去后时间长了,李嬷嬷心理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才离开的李嬷嬷每每进来看到不顺眼的,还想逞个昔日威风数落那些小丫头子,时常拿出家法、规矩等等来吓人,后来慢慢地,其争论的心劲弱了,直到第二十六回,李嬷嬷被逼着去叫贾芸进大观园,一句”明儿叫上房里听见,可又是不好。“着实透露出李嬷嬷的无奈。

这就是贾宝玉的奶妈,李嬷嬷。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 篇3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 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