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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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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1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精选13篇)

这是张爱玲说的,也是近来白落梅的一本书名。带点禅意,有点孤傲,让人感怀。

对于张,听过说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没有很好的看过她的文字,只是从人家那里,从电视电影之中,品过片言只语,虽美却不想陷于其中。或许是,她写得太好了,或许是,对于他们那一代人疏忽了,或许是,自己本不属于爱文之人。总之,看得不多,零零碎碎的读过他们的书,如梁实秋、沈从文等,文字都很美,或许,今后他们的文章还会给予一个更高的地位。因为,只有他们处于如此风云际会之时,中外皆通,风华绝代。

从那时起,许多都不一样了,没有那种意境和情怀,没有那份大气和深厚,没有那样贴切和恣意。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写下来,有钱可以出书,没钱也可留于网络,存之于世。可能,太容易了,就不值得珍惜,或也写不出什么太好的东西,有的也只是小花小草,不能达到一个高度,一个历史的以来的高度。不由得想到,何新曾说过,哲人或伟人的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原话已不记得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于文字,或文章,我想也是如此,有些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况且在如此一个浮燥的时代,快速的社会,浅薄、快餐、读图自是时尚。

许多东西,或许就是如此,你在意,它在那里;你不在意,它也在那里。临水照花,尽由你去把握。过往与否,都是一生一世。

岁月往复,如是就是;光阴消磨,浅息如语。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2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

愿此时平淡,若彼时灿烂。

时光如锈,岁月成茧。时隔至今,已于旧友长时不见,不由心生思念,想到,该与之安排相聚玩乐了吧。说罢着便约定在今年清夏中时短一见。

岁月静好,各自安逸。当这些彼此想念的旧友相见时,一股浓情蜜意涌上心头,彼此互说时长未见的见闻。有些或许不是很如意,却也在朋友边可以得到些许安慰,然后重新鼓起旗阵,勇敢自信的重新走上事业的那条崎岖的道路。既有忧郁,所亦存有喜悦与欢笑。教育上的事情也是互相告知,在两者即以上的人群中得到些许的经验教训,补足自己的缺陷,好比一首优美和谐的钢琴曲,踏板的节奏,黑白琴键游离手指尖,互相协进,终成在美不过的乐章。

浮生若梦,亦不会轻易流逝。聚于不在稀疏的城市中心,所不会发觉到相隔万里,或许,友谊深进,好比树与树叶,形影相随。秋冬时节,便是叶的逝日,树却依旧直立,无法弯下腰去捧起继续呵护稚枯的娇叶,心底仿如万剑穿心。只有到最后的最后,才会把不会再见送给那个曾经陪我一生的朋友。

君子之交谈如水。不太懂得这其中的意思,却也打心底里感受深处。或许是对朋友之间的谈话敬佩亦是否?李白说过,飞流直下三千尺,瀑布由水构成,既有一丝清水剪不断,何必又说那宏伟壮大的瀑布?又有谁,可以做到把瀑布一分为二?友情不断,你我间就会永远有说不完的话。

愿此生会意,若琥珀就这般美仙。

却不愿昙花一现。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3

最近在看白落梅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是写张爱玲的倾成往事。 内容是传记,而文字优美、意味深长。我喜欢白落梅的文字,不仅文采飞扬,而且读来朗朗上口,韵律十足。之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就很美,现在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让我爱不释手,在优美的文字中,将张爱玲的倾成往事娓娓道来,让人在这优美的文字中,不禁为张爱玲这一代才女唏嘘不己。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这是胡兰成和张爱玲婚书上的八个字、但是我觉得对于张爱玲来说,这八个字更多的是嘲讽。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过上安稳的生活,张爱玲也不例外。安稳、舒适的生活是她追逐了一生的东西、可是她的生活真的连正常人都比不上。都说童年的经历会给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可能就是因为童年时父亲吸食大烟、再婚,母亲为了自由抛妻弃子等一系列的事情,给张爱玲造成很大的伤害,也让她变得骄傲和冷漠,过早地看穿了世事变迁吧。

一个吸食大烟、连学费都不愿意支付的父亲、一个背弃诺言、让她对爱情绝望的男人、一座承载了太多痛苦回忆的城市······

那个与她山盟海誓的人—— 胡兰成,让她在情窦初开的年级就对爱情绝望、甚至说出“ 她再不能爱了” 的话。当她看到他的背叛时,她是那么的决绝,她没有选择哭闹,而是华丽转身,选择独自萎谢……

自古才女多不幸,可能应了那句话,上天本身就是公平的,她给了张爱玲才气,却不给她 岁月静好的生活。她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是她的一生却在无数次迁徙中度过。曾经为了躲避跳蚤,医好身上的皮肤病,她不得不一次次地搬家。其实有时候,我觉得她不仅实在逃避跳蚤,也是在逃避世人的眼光,逃避故乡的纠缠,不希望世人对她的打扰。不然,她也不会一知道旁边住着一位一直关注她的记者邻居后,无声无息的搬离了。她只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在属于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终老,以至于在公寓死了一个星期后才被人发现。

“ 她在属于自己的山河里,伪装宁静;又在奔忙的迁徙中,故作矜持。”

还是那句,世上曾有张爱玲,世上唯有张爱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4

7月30日,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希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不过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不过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么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可以依赖、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 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伤心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直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写的很美,读到这里,有种relieve 的感觉,她终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接受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直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子,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一定要有1-2个特别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5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忆的好书啊!

我为简爱在舅母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遭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数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生活地位,以她绅士身份,贵族地位,渊博知识和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教的简爱结合,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变成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味,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了他身边。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正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的真正美好的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6

阅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能够使读者对于爱的理解有一个质的飞跃。甚至说,完全颠覆对于“爱”的既有的认识,都是不为过的。《爱的艺术》的思考方式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的,具体说,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而《爱的艺术》这本书能够很生动的向我们展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人类的生活寻求人道主义的关怀。弗洛姆对与爱的最终认识可以借用马克思的话语归纳为:当个人的全面的发展成为所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时,爱情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在《爱是一门艺术吗》一章中,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学习、训练的艺术。我们往往会被一些假爱情迷惑了眼睛:我们可能关注自己能否被人爱,而忽视自己是否具有爱的能力;我们可能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我们更可能误将一种“情绪”看作是真正的“爱情”……以上种种,在弗洛姆看来,都不是爱情真正的认识。正因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是能够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只要有强烈的愿望和足够的毅力。

在《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一章中,弗洛姆认为,人的所有心理和行为背后的根源都指向对于孤独感的恐惧,而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在对他人的爱之中,人们才能够真正克服这种恐惧。而其他克服恐惧的方法,往往产生一种病态的结果,如对权利、对物质的极度痴迷等等,而这也是人们生活在痛苦中的原因。因此,寻找爱情,掌握爱的艺术,培养人类对全体生命的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终极回答。

此外,作者还分别讨论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等爱的不同对象。而作者对于父爱、母爱的不同特点以及两者的此消彼长对于孩子可能造成的不同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这一部分对于家庭教育将会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

概括的说,弗洛姆认为,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在作者看来,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爱情的基础是具有独立性的个体积极关心另一个个体,并尊重对方的独立性。而爱情的方式是给予,是付出,是不求回报的,哪怕是心理上的回报。这与看似追求自由平等,实则以“市场”和“交换”调节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爱情关系,的当代西方社会逻辑是截然不同的。

《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一章尽显法兰克福学派本色。在这一章节中,作者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人的异化,人的独立性的丧失。“你给我多少,我就给你多少”的资本主义原则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并使得现代社会中的所谓爱情在作者看来,更像是一种交易。总而言之,人们获得真正的爱情越来越困难,人离人之所以为人,越来越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掌握“爱的艺术”仿佛成为了人性自救的诺亚方舟。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7

有一本书叫《再见了,拖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叫马明月,她总是因为上学迟到、拖拖拉拉、生活乱七八糟而被老师罚。她特别想参加学校广播台,在妈妈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广播台。可是,因为她制定了不合理的计划,所以累的成了熊猫眼,结果生活还是乱七八糟的。

有一次,她在整理寄存箱的时候发现寄存箱上面有一本金奇虎的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他从倒数第三到顺数第一的过程,马明月渐渐的懂得了应该怎样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最后,马明月制定了一个简单又合理的计划,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主持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计划的重要性,而且在制定计划时要从简单的,容易完成的计划开始,慢慢的变成难一点的计划,我也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并且努力去完成这个计划。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8

我们小学教师最容易见证的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可是有多少成人真正成长为心智成熟之人呢?在假期期间,我迟迟未动笔的原因来自于我整个假期期间读的这本书——《少有人走的路》。

在偶然上猫扑论坛,看到一个关乎自我成长的帖子,帖子中推荐了这本《少有人走的路》。上网搜索了下,这本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连续上榜近20年,盛名不衰,好奇心的驱动下我辗转买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心理学家M·斯科特·派克,本书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帮忙我们学习爱,也学习独立,归根结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书中对我们平时有感觉,但却神秘的情感做出了详尽深刻的剖析,不仅仅有说理还有案例,让人看了不禁反思自我的生活:为什么要自律?揭开爱的神秘性,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爱?成长与宗教有什么关联?

我是一名女性,毫无疑问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爱的话题。在此书中关于爱有这样一段论述:“古往今来,关于爱,有过各种荒谬的认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男女恋爱,尤其是把坠入情网当成是爱,或者说,坠入情网起码是爱的体现。”看到这句话,我不禁疑惑:难道不是吗?难道我误解了20多年?我想可能很多人都和我有相同的认知。看了后我才明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最初发育开始就会衍生出“自我界限”,这种自我界限能让自我产生安全感,并且有利于自身心理发展。可是永远活在“自我界限”中,只会给人带来孤寂,不欢乐。但大部分人还是渴望摆脱寂寞,冲出自我界限的牢笼。坠入情网,似乎能够使之实现“逃亡”,摆脱孤独和寂寞;坠入情网,意味着自我界限的某一部分突然奔溃,是我们的“自我”与他人的“自我”合而为一。我们突然冲出自我界限,情感就像决堤的洪流,声势浩大地涌向所爱的人,于是寂寞消失了,代之以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感。

坠入情网,是情感和心灵的退化现象,是一种幻觉。与心爱的人结合在一齐,跟童年时与父母相伴的记忆彼此呼应,这种感觉就和一个两岁大的幼儿,自认为能称霸世界一样不可理喻。现实会击碎一切。

影片《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ck因为阴差阳错相识,彼此吸引,Rose跟随Jack在下等舱尽情舞蹈,跨出甲板上在船头感受海风,并与之坠入爱河。Rose和Jack之所以互相吸引,是源于他们的不一样,生活背景、经历、环境,这些不一样让Rose看到了与众不一样的Jack,在她内心本身就隐含着冒险的因子,想要离经叛道,想要在她的那个生活圈子与众不一样。他们打破了自我界限,触角互相融合,被吸引,产生冲动,想把活力乃至生命献给对方。泰坦尼克号遭遇海难,这场海难让这份感情得到永恒。

试想一下,如果船没有遇到海难,他们的感情还能维持下去吗?可能彼此生活环境、成长背景、思考方式都会成为这段感情发展的桎梏,最终无疾而终。真正的爱,必须要痛苦地打破自我界限,让自我的触角不断延伸,延伸到必须程度就会归于消失,而我们的心智就会成熟。爱能不断释放,自我与世界的区别也越来越模糊,最终我们与外在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爱会更加稳定和持久,也使我们更为满足和惬意。

诚如对爱的认识,每一种人生体验都会在挫折、痛苦中得到升华,仅有承受这种.种生命之痛,心智才会得以成长,找到真正的自我。静下心来,细心体会才能真正感受生命的厚重。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9

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从黄帝以来的上古传说,到商周时期的历史事迹,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不安。时间一共跨越了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因此它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这部书是24史之首,一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又称《太史公记》,或称《太史公书》。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而且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并且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往往让读者读起来爱不释手,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读者们的心情也会为之而改变。每个读书的人都不禁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也因为这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能够把读者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各个时代,感受着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这一切的描写和记叙,都能在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__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10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樱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11

这几天,我读了《小公主》一书。其实,在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想读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是女孩读的东西,后来才发现它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文中的“小公主”指的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英国驻印度军官独生女儿萨拉·克鲁,她出生后,母亲就去世了,由父亲莱福·克鲁把她养大。七岁的时候,父亲便把她送进了伦敦的某一学校读书。由于家境的富裕,她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虚荣心强,很势力的铭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同时也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是,正当她站在充满快乐的荣誉的顶峰时,不幸却慢慢靠近她。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去世了。这时的莎拉就突然跌入了不幸与苦难的深渊,就在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万千宠爱的“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她在遭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她身上原有的一些高尚品质,也没有因为灾难的到来,而发生变化。就在这世态炎凉的现实中,由于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终于使她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真正的小公主。

故事的主人公小萨拉有许多优点令人敬佩,她善良,能放下架子和童工贝基、小不点洛蒂和差生埃芒加德交朋友;能在自己饥饿时把大部分面包送给流浪的小女孩安妮,全身散发着公主所特有的尊贵。她高傲、镇定,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她显得十分早熟,别人责骂她、侮辱她,她总会以优雅的姿态令别人说不出话来,这更突出了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

我很庆幸结识了“萨拉公主”,她对我的生活、言行举止、性格……都会有很大影响。让我们学习萨拉,做一个真正的“公主”“王子”吧!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1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 篇13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