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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精选12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5.36K 次

《疯娘》读后感 篇1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疯娘》读后感(精选12篇)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疯娘》读后感 篇2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疯娘》读后感 篇3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确,母爱如那既温柔,又如连绵不断的水一般,保护着我们。

文中作者有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疯娘,他厌恶疯娘讨厌疯娘,可他的疯娘,却从未改变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最受感动的莫过于疯娘为作者摘野桃后带给作者,作者说好吃,疯娘便在回家的路上又去摘,可为了一个桃儿,失足落下悬崖,等作者他们找到疯娘时,疯娘躺在崖下,身边散落了一地的桃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不肯松手……这是怎样的母爱啊,这位疯娘,因为对儿子的爱,硬记住了从家到儿子学校的路,坚持每天为儿子送饭,在儿子面前,她从来不像个疯子而像一位真正的母亲;在儿子被欺负时,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在儿子说桃甜时,疯娘就一下子记住了儿子爱吃,还要摘来给儿子吃……

读这篇文章时,我眼睛一直湿湿地,感动作者不再嫌弃疯娘,也感动于那疯娘对儿子深沉地、如平静的大海一半的母爱!

一首诗歌中说过“无论我们走地有多远,却总也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这句话多能衬托出疯娘在几年中能忘记无数人,却忘记不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心心念着的儿子!哪怕自己的儿子那么嫌弃自己,也在儿子受欺负时,帮助儿子!

母爱值高大我们无法测量,母爱之浩瀚我们无法衡量。

我们在母爱面前,人人都那么渺小,一位母亲可从在孩子遇到危险时爆发出强烈的母爱,就是为了孩子能平安,能快乐;所以,让我们去尊敬每一位母亲,每一位伟大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4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疯娘》读后感 篇5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疯娘》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从文章里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单纯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疯娘》讲的是一个年轻疯女子悲惨的一生,和她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作者的妈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但是,把作者生下来以后,她就不再是个疯子,她更是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被奶奶赶出家门之后的 5 年里,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出生后只抱过三分钟的孩子,更是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闯了大祸。

虽然她是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为让作者喊她一声娘,付出了许多代价。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给儿子送饭, 20 公里的羊肠山路她竟然牢牢记住了,她必竟是一个疯子!尤其是最后一段,我忍不住哭了,只因为儿子说桃子甜,她就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悬崖上摘桃,死后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黑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心里想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是多么爱她的孩子,没有怨言地爱着。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惹过妈妈无数次,跟她顶嘴,让妈妈生气,伤心,但妈妈还是每天陪伴着我,照顾我,分担我的快乐,忧伤,无怨无悔。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你,我懂得了你的爱,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无知。”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让我有些无法形容,它是每一位母亲从内心深处流淌的,最纯洁的,最无私,最真挚的爱!世界上没有贫穷的母亲,没有丑陋的母亲,没有老迈的母亲,只有一个愿意用生命呵护你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8

初读三毛是那本《万水千山走遍》,那时候觉得三毛是个个性不羁爱自由的多情女子,有过很多段生活阅历,也有几段丰富的情感历程,有风一样女子的个性,却不失对生活的热爱和掘强!

就在上周接连三天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她的《撒哈拉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当我一读到那本《撒哈拉》我就沉浸在三毛的沙漠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个像风一样女子的三毛,只因一句前世的乡愁就来到了撒哈拉,大漠的生活绝非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然而这个从小家庭生活环境还不错的女子竟然选择了将自己安放在大漠。幸运的是三毛有愿意与她相守的荷西,那个比他小几岁,甚至为了她放弃工作提前来到沙漠等她的痴情男人,让我好生羡慕。

在《警告逃妻》中,全文完全是由荷西给三毛的信件展现了可爱的丈夫以及荷西对三毛的爱,三毛丢下河西回国后准备在国内居住一段时间完全不顾荷西的感受,于是荷西创造了一个假想情敌终于”逼“回三毛。看到这段有趣的夫妻逗趣故事,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让人想这绝对是真爱吧。

在《大胡子与我》中,三毛以一段开场白对话俩人结婚的开始,那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

结婚前大胡子问三毛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的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的话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家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

“ 如果跟我呢?”荷西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的饱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三毛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是这样的坦白,双方成了彼此的伴而不是另一半,彼此的包容理解让两人在沙漠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这在《白手成家》中俩人把一个完全不成样子的出租屋打造成一个充满艺术情调又不失家庭温暖的浪漫小屋可以看出来,有音乐、书籍、艺术摆件还有爱的小家,这在大漠实属罕见吧。这样的情调终归是因为俩人有共同的语言和对美的享受,对生活的敬意。

大多人会认为婚后的生活一定是平淡无其的,但是三毛的大部分文章读来都是生动有趣的,这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爱三毛,因为三毛给人的是一种幸福的东西。即使一件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事三毛也可以形容的那么感人入目。《一个陌生人的死》《巨人》《芳邻》等展现了三毛是个多么可爱又热心肠的女子,她照顾并送终孤苦无依的老人,她同情为早当家的坚强小孩,她”无私“的借给想要的日常用品并教他们读书写字,自己身体不好还为他们看病的善良举动。尽管我也不理解最后三毛为什么如此热爱生活却也选择自杀,这对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都是一个迷吧。

对于三毛的个性在《西风不相识》中可以最初的表现出来,三毛出国游学的初期本是听着家人的警告,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与人相处,但是这在后来是行不通的,三毛那种天生硬骨头的脾气是无法容忍人善被人欺的行为的。于是我行我素,于是不讨好别人、为自己合法的挣回权益让我佩服这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大都数被认为是”女汉子“,但是本人就是喜欢女汉子(本人就是朝着女汉子的方向发展的,哈哈)。

看了这么多你前世的乡愁,我竟然无比的神往,不知道能否有一天带着我的”荷西“前往看看,但是这曾是我的梦想!

《疯娘》读后感 篇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原来我这么棒》,这本书里讲了许多小主人公发生的故事。主人公高小瑜是个胆小、内向、缺乏自信心的一个女孩,爸爸妈妈通过让她自己去做一些事来锻炼她的自信心的故事。

高小瑜是个什么都害怕,什么事情都不敢尝试的女孩,还在班上经常被同学们欺负。有一天班长突然转学了,老师决定让每个同学轮流担任班长,小瑜吓得好几天做恶梦。结果自信心不足的她果然在众人面前出了糗。妈妈为了让小瑜重新建立自信心安排她参加”勇气夏令营“。通过参加这个”勇气夏令营“的七天,小瑜从中体会到自己的优点,因而找到了自信,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在夏令营里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她的自信心也一天比一天强了。直到最后一天他们到深山里送红薯给老奶奶,在回去的路上他们发生了争执。他们各走各的路,最后小瑜这班人顺利到达了营里,可另外一帮人却不见了踪影。最后大家齐心协力在深山树林里找到了他们。这个故事看后我很感动也深深地体会到,面临困难挫折的时候,我们不能意志消沉,要互相打气、鼓励,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自信的根源来源于自己,和别人相比之余而来的自信是一种优越感,要在众人面前表达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很难?因为许多的孩子不敢在众人面前说话,这样只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了。所以无论在自己家还是其他场合,不妨试着用洪亮的声音说话,第一次不行慢慢地二次、三次、四次……总有一天要告诉全世界我是最棒的,我不比别人差!

《疯娘》读后感 篇10

经营的基本元素:明确的顾客价值、有竞争力的合理成本、有效的规模和深具人影关怀的赢利。

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

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得顾客的认同和市场的回馈,就是要取得经营成效,取得投入产出的有效性。

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力量。

企业要跟上环境的变化,就必须研究消费者的欲求和价值观并做出响应,必须针对同行提供的选择快速做出调整。

让品牌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企业需要打破和顾客之间的界限,与顾客融合在一起。

没有任何公司能成功模仿沃尔玛,因为它的成功是基于简单的管理规则,其成功的关键是员工有效地执行规则而不是墨守成规。

拥有和顾客一样的思维方式,无论是产品设计、技术创新、销售推动还是服务,都要从顾客的需求出发,而不是从企业产品出发。

把优秀的人放在一线,放到最靠近行动的地方去,是因为在很多企业的管理中,优秀的人往往被提拔起来,放在二线,放在离顾客更远的地方。互联网时代更要把优秀的人放在一下,让他们距离顾客更近,以便更好的得到真正的顾客需求。

一家企业需要对三件事情做出评测衡量: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和现金流。客户满意度决定市场份额,员工满意度决定生产效率和质量,现金流是一个企业的脉搏,重要性不言而喻。

任何产品都应该回归到顾客的生活习惯上来,而不是改变顾客的生活习惯。这句话说的也对,不过互联网已经改变了很多的用户习惯,能真正的做好用户体验,改变用户习惯也未尝不可。

利润的目标只为以下目的的服务:支付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并提供达到顾客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企业必须获得足够的利润。

中国企业脆弱的原因是不会做战略的思考,仅仅是做了管理的思考。

战略思维是:问题1,你想做什么;问题2,所想做的事情凭什么条件可以做;问题3,你有什么;问题4,你缺什么。其实这同样可以用做想要创业的扪心自问!

《疯娘》读后感 篇11

刚开始接触张嘉佳是在微博上看他的睡前故事,喜欢他的每个故事,每次阅读总有一种身临其境的赶脚。说实话,最初的时候,我分不清他的故事跟大冰的故事,慢慢的看得多了,从故事中了解了他们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后,就能轻易的分辨出来了。我想我喜欢他们的故事,更多是因为渴望、向往那种生活态度,感觉每一个人都是在做自己。

有人这样说过: “懂事之间读《小时代》 ,情动以后读张嘉佳。”说的就是我的状态,读书的时候,总会趁着课间、自习课的时候偷偷的看《小时代》。接触张嘉佳是在这几年,刚开始每天睡觉前会去微博看他的故事,看他今天更新了木有。没有的话,我就翻他往前的微博,找找没看过的故事。这应该是第一个让我把微博全部翻遍的人儿,此待遇胜过男票啊,虽然我单身就是了。

读别人的故事,留自己的泪。书中总有那么些情节能触动我们的心灵,不管是管春和毛毛,还是荔枝和茅十八,或者是骆驼和他的姑娘。每一种对爱情不同的诠释,真实又虚幻,结局痛心或完美。我喜欢这些故事,因为这不同于其他心灵鸡汤式的文章,结尾总是会给我我们总结出一种所谓的感悟。张嘉佳是 拒绝灌心灵鸡汤的,他说这是他的原则:“我只告诉看故事的人发生了这些问题,但我不告诉你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每个的状态都不同,每个人的问题都要靠自己去消耗和感悟。”这本书的初衷本身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在找出问题。

我很感谢闺蜜在生日的时候送我这本书,就如书名一样,我感谢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我不知道我的未来里面还有没有你们,但是我希望你们会一直在我的世界里。我爱你们,亲爱的小伙伴们,么么哒——

《疯娘》读后感 篇12

这是一本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这是一本绝世佳作,这本书的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我一看这本书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这本书情节曲折,资料丰富趣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达德尼昂的小伙子带着梦想来到了巴黎,在决斗中与另外三位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弥斯,三个人揭开了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米来狄的诡计,让这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去了不归路,年轻人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卫士。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因为有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他的左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德尼昂,因为他智慧、义气、勇气并存,从来不出卖朋友,机灵的他能将一个个危险化险为夷。当然其他的人物也各有特色,阿托斯长相帅气,波尔多斯性格多变,阿拉弥斯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还有与米来狄一样美若天仙的柏娜修……

爸爸说,中国有一部武侠小说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和《三个火枪手》严重相似,里面的女主角林仙儿简直就是米来狄的翻版,一样的美若天仙,一样的心如蛇蝎……

这本书揭露了人世间的美与丑、罪与恶。坏人终究会被揭开那副虚伪的面纱,好人终将会有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