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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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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

今天,我看了中外神话传说---《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被女娲的善良和正义所感动。女娲创造了人类,给人们带来了幸福的生活。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精选25篇)

在远古的时候,好战的水神和火神因为一点小事打了起来,这一仗打得非常激烈,从天上打到凡间,战争的结果是代表光明的火神胜利了,代表黑暗的水神失败了。失败的水神共工又羞又恼,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脸面活下去,便往山上碰,没想这一碰居然碰到了天上,天上出现了几个大洞,这些大洞每天都不停的出水,整个人间全都乱了,大洞把人间冲得就像海洋一样。

地上到处是洪水,山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整个人类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在这个危难的时刻,女娲为了拯救人类脱离苦难,决心修补苍天。她燃烧彩石补天,燃烧芦苇吸水,砍掉乌龟的四足撑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终天被补好了。

《女娲补天》的故事非常感人,也很神奇。她告诉我们,只要勇敢地担负起责任,没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到的。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

女娲是天上的一位神仙。

有一天,女娲正在睡梦中的时候,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是支撑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个大洞,森林燃烧着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涛天大水席卷了树、动物和人。女娲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里,她从水中捞起五彩石带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娲托起五色粥一点一点的弥合着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补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女娲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了,她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

女娲为了人类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宽阔的胸膛,承载着世上万物,这种大爱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都要把这种中华美德传承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3

故事是这样的:女娲创造了人类后大地呈现出一片祥和的景象。可是有一天,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为了,争霸天下霸主的地位,炸开殊死搏斗,两个人打破了人间的祥和与宁静。水神因为战败觉得很丢人,就一头撞向不周山,把支撑天空的不周山撞倒。霎时,大地变成了一片汪洋山林燃成了一片火海。女娲看到人类的生活环境如此恶劣。

于是,她从四面八方不停地搜集五彩巨石,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凑足了三万六千五百块。之后女娲用芦柴把五彩巨石严严的把裹起来,然后点燃芦柴 ,五彩巨石很快就融化了变成了色彩斑斓的石浆。女娲操起一把长勺,冒着被滚烫的石浆灼伤的危险,一勺勺舀起五彩石浆罐向天上的窟窿。女娲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终于把天补好了。

又开始发愁用什么把天撑起来。这是,一只巨鲨来到了女娲的面前,并甘愿意奉献自己的四条腿,立在大地的四方支撑天空,女娲答应了。天空被支撑了起来,女娲有用芦灰平息了洪水,恢复了大地的本来面目。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4

学完《女娲补天》这个神话故事后,我深受感动。《女娲补天》讲的是一天夜里,女娲被震醒了。原来天塌了下来,露出一个大窟窿。地也裂开来了,山岗上燃烧着熊熊烈火。人们在水里痛苦地挣扎着。

女娲难过极了,她立刻去找雨神,求他下一场大雨,把天火熄灭。女娲又造了一艘船,救出水中的人们。虽然天火被熄灭了,但窟窿还在喷火。于是,女娲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上寻找五彩石。她原以为这些石头很容易找到,但是到了山上一看,全是些零零星星的碎石。女娲找了几天几夜才找到红、黄、蓝、白四种不同颜色的石头,还差一种纯青石。她又找啊找,终于在一眼清泉里找到了纯青石。

女娲挖了一个大坑,把五彩石放在大坑里,冶炼了五天五夜,炼成了很稠的液体。女娲把那些液体放进大盆,端到天边,往大窟窿一泼,天就被补好了。

如果我们所有人都像女娲一样有博爱,那人间将会更美好。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5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6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7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8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9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0

读完《凡卡》这篇课文后,我经不住流下了热泪,这并不是感动之泪,也不是同情之泪,而是因为感到愤愤不平,而留下的泪痕。凡卡那弱不禁风的身影时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他那悲惨的命运给了我一个当头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有许多悄悄话要对凡卡说……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的遭遇是可悲的,你是可怜的,但你归你,人们在流过眼泪后,伤心过后,有谁肯为小小的你抱不平?又有谁去找出造成你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呢?这很值得人们去深思,去沉思。

后来,我明白了,9岁的你小小年纪就要承受着连大人都未必忍受得了的折磨;造成你未曾饱餐一顿,未曾拥有过母爱父爱,未曾享受过家庭的温暖,正是当时那黑暗的社会,在沙皇统治下,人们那纯洁的心灵,早已扭曲变形,早已粘上了污垢,变得自私自利,在沙皇统治的强行压迫下,一个狗咬狗、人剥削人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诞生”了,从而注定你要过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

你那悲惨的遭遇,不仅反映了沙皇统治下人性丑恶的一面,还反映了当时旧俄沙皇统治时期广大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在这里,凡卡,我想对你说,虽然你的命运是毫无光彩的,毫无意义的生活,在沙皇统治下,你只能默默地燃烧完那自己的火柴梗,但它却给我们现在这些娇生惯养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了我们极大的感触。

你才9岁,算是我弟弟,是我们共同的弟弟,你要是成长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年代,你一定是一个既聪明又活泼的小男孩;你一定在学校里快活地念着书;你不用再写信给爷爷,因为爷爷就住在你那温暖的家庭里安享晚年。

你不用再去给别人当学徒,不用再给别人虐待,你每天只需好好学习就行了,但不幸的是,你生活的是一个我们无缘接触与无法想象的黑势力会,在那里,穷苦劳动人民的子弟刚好与我们相反,是无缘与幸福交上朋友的。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面对的不仅是受人压迫,受人欺凌的日子。你留给我们的远远不止是同情与怜悯,而是让我们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越发感到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古语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但你受的苦已超出了“苦中苦”的界线,你根本就是在受刑,在受着“地狱之刑”,一个受刑,一个享福,我们同是儿童,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使得我们愧为你的哥哥。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要变得更坚强一点,虽然你无法向我们倾诉你隐藏在心底的哀伤与饱经风霜后的心灰意冷,但你却鼓舞了我们,我们在这里向你保证我们会把你的那份坚持下去的!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1

前几天在微博上参加送书活动,得了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告白》,从拿到全部读完大概花了一下午,连我这种看书极慢的人,都舍不得放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很抓人的一本书.很好看,看完的时候有很多话想说,后来又说不出来,但是答应了人家要写读后感,就不能言而无信.

故事讲得是:一个四岁小女孩意外死在学校游泳池,虽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件,但聪明的单亲妈妈(学校的女教师)非但查出了女儿死亡的真相,也找到了杀人犯a同学和b同学,并且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的故事.

主角是个单亲妈妈,四岁的小女儿被自己的学生杀死在游泳池里,起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件事.女教师的复仇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甚至从道德观上来说,我都觉得几近完美.能够做到这样理智、清醒而果断,着实不易.很多看完书的妈妈都说,赞同这个女教师的做法,我也一直以为单凭法律来制裁罪犯并不是最有利的方式.然而个人制裁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本身也是违法的.女教师的做法,不仅是对罪犯肉体上的惩罚,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报复,她的“告白”只是之后一系列结果的一个引子,这样的女子是让人敬佩也让人觉得恐怖的.

说说杀人犯学生a和b,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少年.都不满十四岁,正如女教师所言,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只是去劳教一下,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又算是什么呢?并且即使参加劳教,他们就真的能反省吗?真的能感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吗?

伤害别人的人不觉的自己在伤害别人.a不觉的自己杀了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想要证明自己引起母亲注意的的一个手段.b也不觉的自己杀死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对于同学们长期欺负,被人瞧不起甚至被称作“失败作品”的一种强烈的反抗.不过,有句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不说女教师也好,a和b也好,都是冥冥中被一股力量牵引着采取了对或者错的行动.

日本小说很多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本《告白》对人物心理的把握相当到位,作者在同一本书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杀人犯a和b,冷静复仇的女教师,b同学的妈妈,同班级的女班长,其中尤其以少年犯a和b的心理描写为甚.b同学虽然懦弱但一直很善良,被b的母亲称赞为善良的孩子.b母亲是个要求很高很努力的人,但最终却导致b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b的母亲会觉得很冤枉吧?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好,一直那么努力,为什么最后会被儿子杀死呢?很多母亲都不能理解吧.但看了这段描写之后会觉得,b同学最后的举动不过就是像穿好鞋要系鞋带一样,太过自然和顺理成章了.

a同学是执念派,这种少年估计国内不大会有.日本的文化教育出来的典型少年犯,偏执聪明高傲并且有强烈的目标感和自制力.要惩罚这种人相当不易,因为偏执,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认为即使自己是千分之一,也是唯一的真理.即使艾滋病毒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复仇女教师在最后扳回一局,狠狠将少年犯a击倒.其实人致命的弱点都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处.就像小时候听童话说,妖怪把心放在别处,所以妖怪杀不死,要找到那颗心才能把妖怪杀死.

我本来不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有些阴暗晦涩,并且非常能够抓得住读者的心.但读后两三天,脑子里反复回想着这些人物和情节,觉得这实在是一本不错的小说.看后能发人深省,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想当初看完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恨不能向每个朋友推荐一番,但你若说他好在哪里,我真的说不上来.只是看完全文最后的那一刹那,觉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作者已经将他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实在是爱不释手,至今如此.

《告白》,听名字像是爱情小说,但其实它是宗教意义上的告白.

是每个人在临死前,对神父的忏悔,对人生的告白.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2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3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卧薪尝胆》,一套是三本,分上中下三部,妈妈让我看第一部。

《卧薪尝胆》真是一部巨著呀,它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我被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勾践卧薪尝胆》。主要内容是:吴王去攻打越国,打了个败仗,吴王阖闾身受重伤,刚回国就咽了气。临死前他让儿子夫差不要忘记雪耻。吴王夫差苦练兵马终于打败了越王勾践,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回去后,吃的是苦胆的汁,睡的是柴草。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

越王勾践之所以能获得胜利,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勾践牢记雪耻。吴王把勾践打败了,并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十分愤怒,他牢记耻辱,每天都要舔苦胆的汁,睡在在柴草上,时刻不忘自己所受的耻辱,苦练兵马,最终打败了吴国。

第二,任用贤才。勾践身边有两位贤才,一位是范蠡,一位是文种。他听从两位贤臣的建议,采用两位贤臣的计谋,最终获得了胜利。

勾践不忘耻辱,任用贤才,所以打败了夫差。那么夫差是因为什么而导致亡国呢?

第一,滥用奸臣。夫差身边有一个贪心的官伯嚭,他害死了伍子胥,使得夫差身边没有一个贤才,夫差对大贪心的官伯嚭言听计从,所以导致吴国灭亡。

第二,夫差太好色了。勾践为了讨好夫差,给他送去了一个美人——西施。夫差对西施十分喜欢,只要是西施的要求,没有不满足的。有一年,越国受了饥荒,勾践向吴王借一万石粮食,开始吴王不同意,由于西施不断劝说,吴王最终同意了。第二年,文种果然把粮食还了回去,吴王一看,粮食粒粒饱满,于是就把这一万石粮食分给了农民当种子,农民种下后,一棵苗也没长出来,这一年吴国颗粒未收。原来文种送去的粮食都蒸熟了、然后再晒干了,根本发不了芽。

《上下五千年》十分好看,我建议你也看一看。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4

书是读不尽的,就像是海一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关于她童年趣事的好书——《呼兰河传》。

书中写的呼兰河是东北的一个小镇,这里就是萧红小时候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有着她童年时快乐的回忆:“呼兰河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个园子,里面五颜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鲜,让人感觉十分有活力。在园子里无论我怎样闹,祖父总是放纵我,宽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垄上的草。我跑得很远的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儿时与奶奶一起在田间的情景:奶奶在菜地里忙个不停,我也跟在后面鼓捣着,不一会,奶奶回头一看,着急地朝我奔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这个捣蛋鬼啊!”隔壁的婶婶听见了一瞧,乐得哈哈大笑。原来奶奶在前面撒种子,我以为她在地里藏了好东西,随后就将之刨出。

萧红小时候还是封建社会,乡村农民都十分迷信,个个奉若神明的。有一个团圆媳妇,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听到她的叫声。后来家里人听跳大神的主意,用开水给她洗澡把她折磨个半死,她的病越来越重。之后,来了一位云游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帮团圆媳妇治病,婆婆虽然信奉但是却舍不得给钱,团圆媳妇最终被折腾死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样的时代,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仅感受到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还得到了一些启示,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未来。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5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_+1=13时把_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_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6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7

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对我来说,读书就和吃饭一样,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餐不吃觉得饿,一天不读觉得慌。

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

读书,使人聪明;读书,使人提高能力;读书,能够让灵魂脱胎换骨;读书,可以升华境界。除了读书,还要学会做读书笔记,记下读书感悟,留下认真读书的痕迹。做读书笔记不仅能对书的内容不易遗忘,更有助于培养勤于思考的习惯,提高思维的条理性和深刻性,加深对内容的理解,有助于提高语文水平。每读完一本书,你总会涌出许多感受、体会、启示或疑惑。对于书中的观点、人物的言行、写作的手法,读后总有自己的见解与评价,将自己经过思考后的独到见解与评价记录下来,是一件很有价值的做法,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阅读素养。

让我们珍惜、利用大好时光,使读书成为生活的美好旋律。多读名著、勤做笔记、观察多彩人生、充实丰富的经历,在读书中获得无穷的乐趣!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8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19

列夫·托尔斯泰是公认的最伟大的俄罗斯文学家,他的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是托尔斯泰文学艺术上的三个里程碑。《战争与和平》这部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无疑是我们最该读的那几本书之一。高尔基曾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四大贵族在战争中仍然享受着和平和宁静的生活,他们希望在战争中寻找机会建立自己的战功,获得荣耀,而底层的俄罗斯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光是俄罗斯,即便是发动了战争的法国,受害的也是底层老百姓,托尔斯泰用战争与和平的不同生活状态来表达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平的生活!

拿破仑他有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军事才能,但他发动的战争也对人类带来了灾难,总之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身上,会体现出才华与罪恶。1805年,拿破仑发动了战争,俄罗斯也引燃了战火,当战争来临时,俄罗斯的贵族与底层人民都奋起反抗,只不过大多数贵族是为了荣誉和战功,老百姓则是为了保家卫国。战后不管胜负如何,上层人士仍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跳着快乐的舞步。但是在这场卫国战争中,俄罗斯贵族的青年们也有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他们接触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思想正在发生改变。

在战争与和平的历史背景中,俄罗斯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渗透进来时,他们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一个大国仍然要被强大的小国冲击和压迫,当然这也给俄罗斯的社会进步带来了契机。

全书通读完毕,如内心中火星迸起而燃烧整片心灵,不光小说的流畅性与场景性充满魅力,对于真善美的描写,关于爱的波澜,关于人们的爱国之情等等,生活、战争中的种种场景无不渗透每一篇节,其对历史观的表达,历史中人类的作用与历史推力之间的关系蕴含着多层次的哲理。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0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1

我和妹妹常常吵架,妹妹总仗着自己小,在妈妈面前告我状,而几乎最终受批评的总是我,我已习惯了。妹妹小我四岁,自从她出生后,我就觉得妈妈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总是护着妹妹。这让我耿耿于怀,偶尔趁妈妈不在,我会欺负妹妹。虽然这样我并不感到快乐,但我总是不经意间想这样做。

早上我和妹妹又吵架了,可这次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在我放学回来时,我看到书桌子上多了一本《小妇人》,我知道肯定是妈妈给我准备的,睡觉前我将书全部看完了。我特别喜欢故事中的主人公乔,因为我和乔有着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我们都喜欢看书,我们也有共同的缺点,就是不够宽容,会和自己妹妹闹矛盾。当我看到乔因为妹妹故意毁坏她的稿子后,在后来一次户外玩耍中,明知道湖中心是危险的薄冰,而妹妹完全不知道情况下,没有制止妹妹,导致妹妹掉进冰水里差点丢了性命。她当时的感受我也有过。我每次捉弄完妹妹,其实我心里也懊悔的,觉得自己不够大度,我也会痛恨自己,但每次在妈妈批评后,我反而觉得心安理得了。我想如果我妈妈也能像马奇太太那样在我懊悔的时候安慰我,温柔的告诉我的缺点,并鼓励我去改变的勇气,我应该也会像乔那样更早的认识到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问我看完了吗?我说看完了。妈妈说:“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马奇太太那样的妈妈 ”。我说:“妈妈,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乔一样的女孩”。

“我们一起努力吧!”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2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3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绿山墙的马修与玛丽拉兄妹过着平淡从容的生活,马修得了心脏病后,他们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当帮手。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小姑娘安妮。她天真热情,非常有想象力,能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由于酷爱想象,她给自己带来了一连串麻烦,不断闯祸,但她一直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在家人和朋友的关爱中,小安妮渐渐成为绿山墙里快乐的小主人。

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片段是:有一次,安妮请她的好朋友戴安娜来家里做客。安妮不小心把葡萄酒当成了草莓酒给戴安娜喝,不料,戴安娜一时贪杯,一下子喝了三杯,之后就昏迷了。当戴安娜的妈妈知道后,就不允许戴安娜和安妮在一起玩了。即便这样,两个人也没有因此而忘记对方。即使她们不能见面,她们的心里也牵挂着对方。她们的友谊没有因为外界的阻拦而发生丝毫的改变。这样坚定的友谊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我想起了我和好朋友之间的事情。我和朋友小丽是邻居。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天天在一起玩耍,形影不离。有一次,我妈妈和她的妈妈因为琐事吵架了。我妈妈就不允许我去找小丽玩,小丽来叫我,我妈妈也不让我出去,胆小的我只好窝在家里。后来,大人们和好如初了,我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了。可我却提心吊胆的,我怕她误会我,不和我玩了。但她并没有因为我妈妈的蛮横和我的懦弱而生气。她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听了她的话,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友谊是需要彼此信任,彼此努力呵护的,我们要像《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一样坚定自己的信念,为朋友勇敢地付出。只要我们用心关爱别人,一定会收获真正的友谊。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4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女娲补天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篇25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