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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通用25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2.7W 次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通用25篇)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3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4

读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就如同品尝一杯生命的苦酒,于是,迎着春日和煦的阳光写下了这些文字。

在洒满阳光的绿油油的田野上,一位老人,生命布满了疮痍,他牵着牛,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广阔的'土地就像他袒露的胸膛,他望着牛,夕阳和炊烟,沉浸在一片落日黄昏的景象中,他年轻时曾拥有家财万贯的阔绅子弟,却在赌场上输掉了他全部的家产,结束了他富裕的生活。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被俘虏,在参军和回家面前,他选择了回家。他有一个外孙,由于疾病和种种事故将老人与他们分开。

这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滞重、人间的温情,在我们享有生命时,我们应尽努力去维护它,经营它。然而,当生命将要从我们身上剥离时,我们是否真正的了解它的含义呢?生活中的所有悲伤、喜悦、得失,都将老人的生命变得斑驳、沉静和突兀。或许,生命是激情,是力量。可对更多的人而言,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承受呢?战争、饥饿、病痛、孤独……

有时候,我们享受给予却不知如何回报;付出却一无所获;渴望诉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但是我知道,我们要用全部的生命去爱父母;用全部的执着去爱恋人;用全部的责任去爱孩子;用全部的真诚去爱朋友;用全部的热情去爱每一个生命。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如此,它充满着矛盾又好似相互瓦解,一同奔跑相互扶持。在它凄凉的底片上,展示着生命永恒的温度,诠释着炽热的渴望,大概这就是活着。

生活中,也许活着比死亡更痛苦,但他却选择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生命的重新获得,它无任何理由,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活着的价值。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5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

责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却不受欢迎。问题处在哪里?难道是“负责任”惹的祸吗?“负责任”有错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对“责任”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很多人把责任等同于责任心、责任感、责任意识了。实际上,责任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制度、责任成成果。

责任意识,是“想干事”;

责任能力,是“能干事”;

责任行为,是“真干事”;

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责任成成果,是“干成事”;

责任的五项基本内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责任意识是职业人精神的体现,它要求我们对事业负责,对组织的发展负责。当工作出现纰漏时,要敢于担责,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免责寻找借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岗位越重要,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重。梁启超《志未酬》中有诗句:“男儿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那些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者,确实应该好好琢磨和寻味这句话。

承担责任是需要能力来支撑的。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更多的是对职业人的道德要求。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责任制度保证“可干事”。必须做的,要有制度保证;不该做的,也要有制度约束。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最苦恼的就是看不到限速标志。看到了限速标志,我们就知道必须保证车速在下限和上限之间;同时也知道超出限度是不允许的。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同样,如果你放弃了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在工作中更好地发展机会,这样永远都不会获得成功。有两个年轻人到一家公司应聘,公司同意两个人同时试用。试用期间,两个人都非常努力,但在试用期最后的中午,他们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了,剩余的半天是他们工作最后的半天。其中一个得知消息后,对着办公室墙上“认真负责”的标语轻蔑地哼了一声,马上把手头上的工作放下来,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去了。另一个人则想:明天就走?可我手头上的事情还没有做完呢!做了一半的工作停下来太可惜,我要在离开之前办好工作移交。他同样中午没饭没来得及吃,总算在下午下班之前完成了一份工作总结,交给老板。老板凝视地看着他说:“这项工作以后就由你负责”。年轻人说:“可我没通过试用啊?”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我只是想知道,相比之下谁真正有责任心,你为自己赢得了机会”。可见责任和机会就是紧密相联的。责任与机会合二为一、责任背后隐藏着机会、机会背后隐藏着责任。“责任就是机会,或者说责任就等于机会。事情越多,表明你越重要;困难越多,越能证明你的能力。守住责任,就守住了人生的精彩”。

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书中作者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这本书的作者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面对工作的心态,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6

没想到若干年后的今天再次碰到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儿子上初二了,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时,需与学生一道读《背影》,并共同完成一篇读后感。打开课本,细细读来。虽短短千余字,却被朱自清文字的真诚和淡泊所感动,使我过去肤浅认识有了新提升。

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初中时代。那个时候懵懂状态的少年,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朱自清是一代散文大师,语言大师,他的散文可以说支撑了一个时代。其语言质朴、其情感真挚、其叙述自然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和认真学习。但看了了儿子写的《读后感》,却没有理解这篇散文所表达的父亲的真挚的爱。也许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总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不会产生《背影》式触动。

再读朱自清的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难道写文章不就是要教育他人怎么做人吗?难道学习语文不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吗?难道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文学其实就是人学。也许,这些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孩子懂得这些道理。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7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8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9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0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元首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欺负。一连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方法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等。

我觉得元首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1

今天,我读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那是发生在加拿大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孤身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由于年纪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想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来当哥哥的帮手从而减轻他的负担。可不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爱幻想,一个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条普通的小道,被她称为“情人小径”;一条林阴道,被她叫作“欢乐的雪白之路”……她闯了不少的祸,她对雷切尔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个人)发脾气;在蛋糕里放镇痛剂;把头发染成绿色……她很喜欢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亲密的知心朋友。她学习很勤奋,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取了女王学院,一年后就得到了一级教师证书,并获得了奖学金。但她不忍心离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绿山墙,更为了照顾形单影只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玛丽拉(那时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安妮是一个乐观、不怕困难、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碰到一点困难或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丧气、半途而废了。我们应该学习安妮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虽然她先前的命运很凄惨,从三个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长大一点就帮人领小孩,最后到孤儿院,但她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有些同学受到了父母、老师、同学及他人的照顾、帮助,但觉得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得到的照顾、帮助,这种心态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欢交朋友,没有忘记别人给她的帮助,特别是当玛丽拉需要她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留了下来,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

《绿山墙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2

我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感受很深。在这时看到写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我读的都流泪了。

我看到文章开始的时候,朱自清不爱他的父亲,觉得他很迂。当他理解了父亲的意思以后,知道父亲很爱自己,他也深深的爱上了父亲,并为此而流下了眼泪。

在这时过了江进了车站买了票,他在这时又觉得父亲说话不大漂亮,忍不住要插嘴。坐上车,父亲看到那里有几个卖东西的,要坚持 过去买橘子。父亲行动不便,要从这

边月台爬下再爬上那边月台,非常困难,父亲把买到的橘子一股脑的全给了他。当他送父亲时,父亲让他进去,小心行李被偷走了。当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此时作者流下了眼泪。我也流下了泪。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3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的打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的野蛮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的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的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妇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他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却忘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的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的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4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我们立即回家,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5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6

我感受到活着更深刻的意义。人靠记忆来慰藉,靠倾诉来释然,靠平静来概括,靠回回首彻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富贵年少家庭富足,无需为生计费心劳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贵衣食无忧,读私塾不需要走、有长根背着,享受穷人无法享受的尊宠。在富足安逸的生活当中,富贵不知道自己的活着的意义,抛弃娇妻,留恋柳巷。在酒醉_逸当中自甘堕落,毫无廉耻,顾忌,由青楼女子背着自己串街走巷,成为县城当中的笑话。在这里他不知道这种快感、逍遥都是昙花一现,也无法体会到烟花易冷的凄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富贵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这一掉进去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_和赌相伴而生,相对烟花柳巷的柔情,_挥洒如金的紧张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沦。在如梦如幻的赌局当中,富贵输掉了祖辈积累的家产,从一个富贵之家变得一贫如洗。得知富贵输掉家产之后的老父亲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静。平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老父亲决定给富贵上完最后一课,将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调到县城去还债,富贵挑着一筐一筐地铜钱,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赚钱的不容易,痛哭流涕,从此以后踏实的生活。

身份的巨变让富贵尝尽了生活的艰辛,老父亲被气死,妻子被岳父带走。富贵只能租种龙二从他手上赢走的五亩田地养活一家人。从一个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种田地去养活一家人的艰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着的时候不安分地活着,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时候又努力的活下去。看着年迈的母亲蹒跚的跟着自己富贵的内心刺疼着,聪明伶俐的凤霞跟着受累,富贵内心也是深深的自责。亲情是人内心当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贵也是如此。富贵的人生从圆滑的曲线变得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相比较之前短暂刺激的快乐,现在的他是真实、充实的。

人一旦真实地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7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8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19

随着下课铃的响起,我的暑假读书生崖拉开了序幕。

读书是一种享受。《桃花源记》让我徜徉在花海的美好世界,感悟美好的喜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友谊的翅膀,感悟真实的情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为你关上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淘气包马小跳》的笑声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杨红樱笔下,我看到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及孩子的天真、童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年幼无知的我才感受到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人忍受着贫苦,饥饿。我多么希望化作一个天使,去帮助他们呀!在《笑猫日记》中,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为故事情节而感动、流泪、哈哈大笑,还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于是手捧起一本书,想再次进入书的世界;感受书的快感。

仰望窗口,想着那些舒缓的文字,带着栀子花开的声音,似乎都已融进了生命的各个细胞,成为无法磨灭的记忆。我喜欢它们内敛而伤感的格调,仿佛远处夜空萦绕的夜曲,虽没有太多尖锐的锋芒,却能深深地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喜欢它们的明媚与洒脱,仿佛一阵徐徐的清风,虽没有太多的言语,却能散发出激情的光芒。我喜欢它们的豪情、壮志,仿佛一座座泰山,伫立眼前。

夏天的绿叶带着舒舒缓缓的节奏,在风中上下舞动,白云带着一丝黑色印迹在晴空中浮动。草木正随着阳光的增温,而蓬蓬勃勃地生发着。一片“天堂草”出现在我眼前,它除了纯净的绿之外,没有一丝杂草,令我想起《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羊面对这样高贵而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

回忆过去,战马嘶鸣,雄鹰飞旋,飒飒的秋风,如血的残阳。暮然回首,《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现了魏、蜀、吴三国鼎立,相互征战争雄,兴衰存亡的历史过程以及众多的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东周列国志》记述了西周末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五百多年的历史;《水浒传》描绘了北宋年间一幕幕鲜活的社会历史画卷;《史记》记载了从中国上古开始到西汉时期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黑暗中我眼前又出现了诸葛亮期盼而又担忧的目光,又听到了那悲伤苍凉的歌声:飞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还。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0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平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当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地抵达了广州,四周屹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鲜与羡慕,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武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终于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总算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第二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终于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很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习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1

今天,我在家里又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智慧故事》。

这本书一共有8册,共十一万个字,一百三十六个小故事,有成功故事、有外国名人故事,还有爱的故事等等,写的都是关于智慧的。作者就是有名的闵群。

会读书的人才会学习,爱读书的人才会成功,会读书的人才能站在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成为时代最需要的人,书始终是你最朴实、最永恒的朋友。书是学无止境!

书籍是人们宝贵的阶梯,没有书就没有了未来,没有了一切,没有将来,没有任何东西。如果小时候你不好好读书,长到了你后悔也来不及了,想弥补也来不及了,书要读好,上课要认真听讲,考上好成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不能错过时机。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2

起初,我只是为了凑够书券面额而买了这本书,我贪婪地读着那些我的“初恋”。因为我不太喜欢外国书,它自然被我搁在了角落。直到几天前,闲来无聊,翻开了它,刚开始那些关于乡村画面的描写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对她的养母大讲特讲时,书中描写此时养母表情为“惊呆”,我才觉得有趣起来。于是,就这样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兄妹打算收养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帮助他们干农活,可是因为传话人的一个错误导致了安妮的到来,一个女孩的到来!安妮并不漂亮,脸又小又白、又瘦,布满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马修是个害羞的人,更讨厌女性,因此安妮的到来令他大吃一惊,但是安妮的“特殊”让他最后欣然接受:女孩喜欢坐在车站外,因为那里有更适合的想象空间,女孩很喜欢想象,她把林荫大道叫做“喜悦的洁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把她并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长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浅浅的凹下去的······并且女孩总爱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绝的分享给大家

透过安妮的想象,让我恍然大悟原来一成不变的一些东西有它的“另一个”画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无时无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动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诗意,把她自己觉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发生在身世悲惨的自己身上,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绝不放弃,而对求之不能得的事从不抱怨,这使我对安妮的乐观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须拥有的,何必为他们而感到苦恼呢?想象着你拥有,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安妮虽然并不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来既纯真也无聊的举动也或多或少地打动了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想象力是不是对于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当然,安妮也是一个普通女孩,她也跟我们所有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当她看见别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养母不同意给她做泡泡袖时,我想象着她那沮丧的样子,不禁莞尔。

因为在她身上发生的跟我一样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让我喜欢上了她。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3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4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百年孤独》七年级读书体会 篇25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