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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万多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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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多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国两万多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在12月1日举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透露,到XX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进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提出,无论是基层干部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他们的工作都是为了促进集体经济更好发展。因此,要多倾听基层的声音,总结他们的实践经验。

据上海市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孙雷介绍,去年,上海已有89家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收益分红,年总分红5.38亿元,人均分红3032元。闵行区农民包括股份收入在内的财产性收入4544元,成为上海郊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

陈晓华表示,进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从各地实践来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激活要素潜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保证农民民主权利,完善农村治理结构。

安徽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铺开

以保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从今年起,我省将在黄山市等4市试点基础上,在其余12个市选取100个以上的村,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并试点农村产权市场建设。由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铺开。

我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总体实力不强。截至XX年底,全省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7795个,占总村数的48.7%。为此,XX年,我省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后确定黄山市、安庆市、宣城市和马鞍山市4个试点市。改革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管理高效”原则稳步推进。目前,4市72个村完成改革试点,量化集体资产5.5亿元,近7万名社员成为股东,当年股金分红总额375万元。

省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不搞硬性摊派,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发自愿开展。各地就解决集体资产增加后如何管理、集体收益增多后如何分配、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主体等难题进行了探索。改革中,各地积极创新,形成了多种股权设置模式,促进了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推动了集体经济发展。

试点扩容后,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各地通过改革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创新集体经济管理和运营机制,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到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年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每年减少10%以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待提速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12月1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表示,到XX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在全国58.7万个村和497.2万个组中,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和组已经量化资产4362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563亿元,仅XX年当年分红将近300亿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变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使农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一项农村经济制度创新。

陈晓华表示,进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从各地实践来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激活要素潜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保证农民民主权利,完善农村治理结构。

“一方面要看到,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另一方面要看到,这项改革十分复杂,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诸多法律政策的修改完善。”陈晓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