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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管理制度(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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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管理制度 篇1

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

控制管理制度(精选21篇)

2.每月做好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采样,细菌总数的检测,并做好登记。

3.分管护士监督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护士长督促检查工勤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5.新入院者、第一次透析者、外院转入者必查HCV,HBV.梅毒,艾滋病毒。

6.根据HCV,HBV阳性制度分机分区透析。

控制管理制度 篇2

做为一个以燃气施工为主的企业,如何在市场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如何发展与壮大为企业创造利润,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就要依靠自身的优势,采用科学管理的模式,狠抓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创造优质工程,打响自己的品牌。这都需要安全来做保障,从这一点讲,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安全意识的长城,在做具体工作时,杜绝一些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人性化管理、和谐的工作环境,人身安全就能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要想提高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1、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规程及本企业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安全工作做的好与不好,关键在领导。与单位的主管领导有直接原因,与分管的领导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动安全主管部门与主要部门的领导,形成核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这个单位的安全工作就能深入、细致的扎实的开展,安全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障。做为主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理解其真正的含义,才能在工作中克服法盲现象。使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大,带领企业向安全的更高目标迈进。

2、加强宣传、教育与推动安全工作。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安全是保障。安全是靠企业每一名职工在各个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来保障的,提高每个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意识,在每名职工的心中扎下根,就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搞好安全宣传,平时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总结提高,当发生事故时,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

3、在工作中克服侥幸心理,根除习惯性违章的隐患。

一个企业要想真正地搞好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就要下力量解决好靠侥幸心理来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根除习惯性违章这个大隐患,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如果这个隐患不根除,搞好安全工作就无从谈起。所以要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来解决这个隐患。

(1)克服以往违章的经验,根据以往的违章操作经历,还继续采用,因为没有出过事故,还认为安全可靠的。另根据以前的已经取消的老规范、老标准、老模式去开展工作,新的规定不清楚,还以为可行的。

(2)克服不良的习惯性工作做法,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因为某些条件不具备,但工期要求比较紧,或其它原因仓促上马,总认为安全有底,根据以往的工作经历,没有出过事故,就认为出不了事。疏于防范产生轻视的心理,危害比较大。

(3)克服为节省开支,靠侥幸心理来施工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类似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应高度重视,不能听之任之,因为千里长堤馈以蚁穴的教训太多。

通过以上3个环节(即领导、管理、工作)的论述证明,在施工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这3个环节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给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施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下,做好安全预防,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签订安全协议书

a、签订安全协议书的意义:就是根据各种的施工不同情况,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力义务,将依据所承担的职责来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安全工作无人管理的盲区。

b、签订安全协议书的目的:就是将承担的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的身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使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要横到边、纵到底、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抓,避免出现安全管理工作脱节的现象。

c、签订安全协议书的作用:就是将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进行明确与承担的'义务,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要按照安全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

所以,做为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程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能施工。违者视为违规施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施工的资格。

2、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任何一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各项工作交底,而安全工作交底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施工前的安全教育,这项工作包含两个内容,a、入场前的安全教育。b、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将所有施工人员集中起来进行安全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本着“纵到底、横到边”的原则,要形成各个环节有人管,各项安全工作有人抓,各项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以不能出现空白区域。

a、明确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因为整个工程的过程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第一责任人,这一点要非常清楚地向其明确,并对其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安全资金的投入,安全措施的落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b、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现场负责人承担整个工程过程,在安全工作中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操作规程,并做到不违章指挥、督促、检查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c、特殊工种的人员职责,特殊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的职责占工程的主导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点要清楚地认识上去。对他们的管理要加强,一方面督促他们遵章守法,认真落实“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另一方面让他们加强巡视检查,起到安全员的作用。清楚自己在应急预案中自己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协助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安全施工及应急自救的工作。

d、施工人员的职责。

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与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关键所在,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章是安全工作的保障。对于他们的安全管理与教育,要提升到一个高度来认识,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他们随意性比较强,习惯性违章比较突出,存在野蛮施工的现象,对自己要求松懈,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忽视安全的意识薄弱,所以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抓好最基层的各个岗位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不违章操作”。承担应急预案中的职责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e、其他管理人员的职责。

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要负起对工程的监督与检查的义务,制止违章施工的职责,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共同管理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熟知应急预案中所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把安全关、质量关,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工作。

做为工程公司来讲,安全交底是基础,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是根本。抓好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是安全工作中的重头戏。也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大问题,要想做到,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开展安全大检查,只是安全管理中的一个手段,目的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是对施工人员、各级管理人员起一个督促作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使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检查的方式为:

①联合检查:由企业负责人带队,相关人员组成一个联合检查小组,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状况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②主管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相关安全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做出安全评价。

③安全专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本部门相关人员要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的巡查工作,深入到各个施工岗位,全方位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作出阶段性的安全总结。

④其他专业、技术部门的人员到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工艺、质量、各种电器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写出调研报告。

⑤企业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随同集团及集团相关的部门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检验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2、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监督,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基础性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的相关手续,有关安全资料的归档,做好安全施工的竣工资料,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控制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地目标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鲁政办字〔20__〕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

管控工作地通知》(鲁安发201616号)、聊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地通知》(聊安委办发〔20__〕16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临政办字〔20__〕17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地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地物地危险状态、人地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地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损失地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地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地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地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地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地,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地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地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地隐患。

第十三条 对查出地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地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地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安全负责人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部门解决地安全隐患。 D级:班组、车间、安全负责人能够自行解决地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公司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维修。

第二节 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

控制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控制管理制度 篇5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工厂的工艺管理工作,提高车间工艺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技术开发等内容,适用于工厂生产中车间的工艺管理。

第3条 责任权限。

1. 工厂工艺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

2. 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工艺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3. 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车间进行实施。

4. 技术部负责工厂工艺备品及备件计划的审核,对设计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第2章 车间工艺文件管理

第4条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

1. 工厂各车间都应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2.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由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写,总经理批准实施。

3. 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技术部组织,生产人员配合进行。

4. 技术部应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健康,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第3章 生产过程的工艺管理

第5条 生产过程工艺管理。

1. 在车间的'生产过程中,技术部应派工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巡检、监督、指导工艺规程与生产操作规 程的实施。

2. 生产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出以下有效处理。

(1) 若属于工艺本身原因,现场的工艺员应及时上报技术部、由技术部根据工艺的更改方法进行工 艺的改进。

(2) 属于工艺执行原因时,现场的工艺员上报技术部后,技术部负责制定更改措施和预防方法。

(3) 不合格品与工艺无关时,现场的工艺员应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提供与工艺相关方面的帮助。

第6条 关键过程管理

1. 关键过程是指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或不稳定的过程。质量不稳定或重要的产品在必要时有技术部 设置关键过程,由车间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车间定期对过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技术部定期检查

2. 关键过程的能力达不到要求时,由技术部和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提高 过程能力。

3. 短期查不出原因时,技术部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确保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第4章 工艺变更管理

第7条 工艺变更范围。工艺变更范围包括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第8条 工艺变更程序。

1. 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工艺员提出详细工艺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技术部,并填写工艺变更审批 单。

2. 技术部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技术副总审批。

3. 工艺变更后,由技术部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 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技术部制定技术方案,并由专家定委员会论证,报工厂总经理批准后组织 实施。

第5章 工艺事故处理

第9条 事故处理原则。

1. 查清事故原因。

2. 处罚事故责任人。

3. 制定事故预防措施。

4.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10条 事故处理与上报。

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工厂企业管理部并组织抢险,重大事故要报工厂有关领导。对工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3天内提交事故报告。

第6章 工艺记录管理

第11条工艺记录。

1. 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保管。

2. 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中控质量分析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序能力分析记录、工艺月度总结、工艺变更文件等。

第12条 工艺记录要求

1. 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2. 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整齐。

3. 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更改,但要进行标注。

4. 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第7章 奖罚办法

第13条 奖罚办法。

1. 对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工艺管理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按祥光的奖罚规定执行

2. 对违反工艺管理规定、对产品质量和消耗造成影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人员按工厂相关 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8章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有技术部制定,解释权归技术部所有。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控制管理制度 篇6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评价范围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评价方法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六、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控制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控制管理制度 篇8

幕墙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管理办法

1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有关人员研究确定施工的关键工序,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管理。

2审核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由项目经理对方案进行初审,然后上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的方案要重新进行编制直至合格。

3根据合格的方案对现场责任工程师进行交底,施工前由责任工程师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后进行施工。

4项目责任工程师是过程控制的现场责任者,负责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及阶段工期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要求明确过程质量管理点和管理措施,组织好各专业工序的交叉作业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的.指导与实施。

5实行样板作业法:项目经理部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做样板,工程部和项目经理部进行质量首检监定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操作。

6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由责任工程师组织进行自检、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7当石材安装工种、电焊工种、刷漆工种等工种间需要交叉配合施工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交叉配合施工的时间、地点及责任人。所有交叉配合工作均需按过程控制流程图进行。工程程序由需要配合方向责任工程师提前提出配合要求,条件具备即应首先进行交接检查,再进行配合施工。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由责任工程师负责,对其它分包单位各专业的协调由项目经理负责。

控制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2、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控制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 生产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及研究。

3.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并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4 制度:

4.1人员管理

4.1.1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各生产经理必须根据实际产量和质量将生产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

4.1.2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的整体工作情况,统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1.3各生产经理负责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并确保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生产经理助理负责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

4.1.4生产经理助理必须定时检查下属操作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于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上级进行协调解决

4.1.5生产经理助理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填写生产经理助理日志,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5方法管理

5.1生产经理、生产经理助理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应对生产作业所需的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5.2车间主任依规定的加工流程安排生产作业,并依据作业人员的数量、操作者熟练程度及机台特性作适当之调整。

5.3车间主任应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4车间主任检查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生产经理处理。

6仪器、设备管理

6.1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日常润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2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7 材料管理

7.1车间主任须依据生产指令材料定额开具领料单,经理批准后,依据仓储管理规定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料者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是否正确并签章确认。

7.2中间制品的检验

7.2.1各工序作业人员按规定的频率、项目与方法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方可转移到下一工序。

7.2.2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及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行入库。

7.3不合格品处理

7.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应进行适当标识、隔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

7.3.2所有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理,生产车间不得擅自使用和睦处理不合格品。

7.4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缴库,由经理助理填写入库单,组织作业人员入库,并与库管人员共同核对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库管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8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8.1 进行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生产能力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8.2 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8.3 通报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8.4 工艺操作方法改进意见。

8.5 进行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调度。

8.6其他实际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控制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三、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评价时机: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五、评价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六、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七、评价程序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八、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对作业活动、预危险性分析(PHA对系统危险性、HAZO就对危险性工艺等进行风险评价

九、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C、安全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__)的标准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控制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为充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正确评价风险、合理地确定风险等级,并选择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新改扩建、供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检维修、检验、分析、后勤服务等过程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审议所识别出的不可容许风险及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

3.2工会

参与危害识别(包括工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策划并监督实施。

3.3总经理

批准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3.4安环部

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并监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5各部门

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作流程

4.2风险评价的策划、组织和准备

4.2.1制定风险评价计划

安环部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风险评价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评价范围、目标、准则、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属所有部门与其活动的各阶段及所有的装置设备设施等。具体为: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4.2.2成立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管理者代表为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应覆盖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员、生产工人代表)、工会组织代表等成员组成。

4.2.3 收集资料

按职能分工,收集以下资料:

——适用于本次活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以往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的信息(如安全工器具试验结果、员工体检结果、压力容器安全检定结果、设备噪声测量结果、消防设施的检查结果);

——“三同时”批准书及许可文件;

——使用物料、化学品、危险品清单及其安全参数;

——能耗、物耗数据及成本信息;

——工艺过程及技术资料;

——设施布置及安全设施设置;

——组织的方针、战略和规划文件;

——组织的机构和职责划分的文件;

——组织现行的管理制度文件;

——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违法行为及其调查处置结果的信息;

——健康安全记录等。

在以上资料不足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和监测活动。

4.3划分作业活动

4.3.1各部门、车间可按照以下方法划分作业活动:

(1)按生产流程阶段;

(2)按地理区域;

(3)按装置;

(4)按作业任务;

(5)按生产、服务阶段;

(6)按部门;

(7)上述方法的结合;

(8)管理活动、岗位职责;

(9)生产车间:按照工艺单元(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检修状态下的停车、交出条件确认、开车);

(10)检修单位:检修任务或活动。

4.3.2 划分作业活动后,填写并完成“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中相关栏目。

4.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

4.4.1分析评价方法选择

(1)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管理活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或安全检查表法(scl);

(5)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选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或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6)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4.4.2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主要用于日常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辨识每个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步骤

(1)选定作业活动;

(2)分解工作步骤;

(3)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后果;

(4)识别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

(5)进行风险评价;

(6)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7)定期评审。

分析结果填入“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4.4.3 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堆积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在系统安全设计或安全检查时,按照安全检查表确定的项目和要求,逐项落实安全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分析步骤

(1)根据分析对象的功能组件,确定每一分析项目;

(2)选择分析对象;

(3)针对分析项目,查阅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作业指南,确定相关标准要求;

(4)研究分析项目的设计和操作可能与标准、规定不符而产生的偏差;

(5)分析上述偏差可能导致的后果;

(6)识别现有的针对分析项目的控制措施,找出现行管理存在的缺陷;

(7)进行风险评价;

(8)提出建议、改进措施。

分析结果填入“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4.5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4.6风险评价

4.6.1根据影响危险程度的两个方面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公式表示为:

r=l×s

式中 r——风险度;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频率与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的综合;

s——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的严重性。

4.6.2评价分值和风险等级的确定见表1、2、3、4。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

分 数

偏差发生频率

管理措施

员工胜任程度

(意识、技能、经验)

设备设施现状

监测、控制、报警、联锁、补救措施

5

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

从来没有检查;没有操作规程

不胜任(无任何培训、无任何经验、无上岗资格证)

带病运行,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无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偶尔检查或大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只是偶尔执行(或操作规程内容不完善)

不够胜任(有上岗资格证,但没有接受有效培训)

超期服役、经常出故障,不符合公司规定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

每月检查;有操作规程,只是部分执行

一般胜任(有上岗证,有培训,但经验不足,多次出差错)

过期未检、偶尔出故障

有,但没有完全使用(如个人防护用品)

2

过去偶尔发生

每周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偶尔不执行

胜任,但偶然出差错

运行后期,可能出故障

有,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

1

极不可能发生

每日检查;有操作规程,且严格执行

高度胜任(培训充分,经验丰富,意识强)

运行良好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表2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

分数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环境污染

法规及规章制度

符合状况

公司形象

5

死亡;终身残废;丧失劳动能力

≥10万元

部分装置(≥2套)停工

发生市级以上有影响的污染事件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影响超出盐城市的范围

4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慢性病;住院治疗

≥5万元

1套装置停工

污染波及相邻公司,在园区有影响

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

影响限于盐城市范围内

3

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

≥1万元

部分工序停工

污染限于厂区,紧急措施能处理

不符合行业或工业区的规章制度

影响限于

阜宁县内

2

皮外伤;短时间身体不适

100

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0户以上的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

2

4

造成人员重伤

>50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3

3

造成轻伤

> 20

管道故障或泄漏造成50户(约一幢楼)管道用户停气

造成环境污染

4

2

造成人员轻微伤

>1

造成轻微环境污染

5

1

无人员伤亡

r≥50

三级

50>r≥10

四级

r<10

6)分级结果

根据嘉兴市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存情况,r值计算如下:

r=(6+4)×1.5×2=30≥10

故lng站-储配站属于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xx〕110号)的要求设置二牌一箱,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4.3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控制与消除火源

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燃爆区;

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力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电器;

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加强门卫,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运送物料的车辆必须穿戴完好的阻火器等管制措施,正确行驶,防止发生任何故障和车祸。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其安装质量

罐、槽、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及其配套设施要选用质量好的合格产品,并把好质量、安装关。

管道、压力容器及其仪器等有关设施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试压。

对设备、管线、泵、阀、仪表、报警器、监测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的状态;

按规定安装电气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有易燃易爆物质挥发或散落的场地,高温部件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3)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禁火区内根据“170号公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工艺参数发生变动;

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淤报警器、压力表、安全阀、管线防冻保温、反腐、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液体报警器是否正常;贮槽、管线、截止阀、调节阀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沟是畅通等;

检修时,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有毒的设施,必须做好与其他部分的隔离(如安装盲板等),并且做到彻底清洗干净,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现场监护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方能进行动火等作业。

检查有否违章、违纪现象。

加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防止车辆撞坏管线及管架桥等设施。

5)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遥控装置齐全并保持完好;

贮罐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

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6)泄漏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查明泄漏源点,切断相关阀门,消除泄漏源,及时报告。

如泄漏量大,应驱散相关人员至安全处。

7)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检修时,要彻底清洗干净,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及拯救后备措施,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8)在特殊场合下(如在有毒物场所抢救、急救等),要有应急预案,抢救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防毒过滤器或隔离式呼吸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9)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对有毒物、有害物的检测,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跑冒滴漏;

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有关有毒物的毒性,预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法;

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设立危险、有毒、窒息性的标志;

设立急救点,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器材。

6.记录

安全质监部保存危险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及公司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

各部门/所负责保存本单位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对于危险源辨识清单(见附录1)和危险源风险评价表(见附录2)只作为识别、评价记录由本部门保存,不再报送安全质监部。

控制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会计监督,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

(一)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保证学校能及时发现风险并控制风险。

第三条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二)平等性原则:约束全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的权力。

(三)系统性原则:涵盖全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牵制性原则:保证学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五)合理性原则: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谨慎性原则:强化校内约束机制,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为核心。

第四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机构岗位设置控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程序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控制、会计电算化控制及风险控制。

第二章内部机构岗位设置控制

第五条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遵循第三条各原则,做到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由两人以上经办,审批与经办分管,钱与账、钱与物、账与物分管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六条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审核和出纳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以核算人员编制并签章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第八条积极推进无现金报账。职工报销,原则上实行银行卡结算。由出纳人员凭核算人员出具的凭证将资金支付到银行卡。校内发放到职工个人或学生个人的费用直接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

第九条现金管理

(一)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银行核定限额之内,不得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二)收入现金要认真验证货币真伪,误收假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发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执行情况。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全校核算单位统一在学校财务处开立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私自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二)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结算制度和结算纪律,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不准出租、出借和套用银行账号,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公款私存”。

(三)每月必须与银行对账,由银行出纳负责,每月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稽核人员每月对银行对账单进行稽核,未达账项金额要及时核实并处理。核算科长应随时检查和掌握银行对账工作和未达账项清理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

第十一条银行票据、印鉴管理

(一)银行票据的管理和签发,由出纳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能兼任票据的签发工作。

(二)银行票据必须与会计核算科填写的付款通知书注明的收款单位等信息一致,禁止签发没有真实业务或无日期、无用途、无限额的支票。办事人员领用支票,要在存根上签名,对领出的银行票据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三)专人负责保管空白银行票据,设立银行票据登记薄,及时登记票据的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由核算科长和指定人员分别保管。

(五)财务专用章指定专人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不得兼管发票、收据等票据。

第十二条网上银行支付管理

(一)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必须两人完成,一个岗位负责录入,另一个岗位负责复核、发送。录入人员和复核、发送人员分别保管网上银行密钥和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

(二)银行出纳人员办理网银录入业务必须以会计核算科填写的付款通知书为依据,严格按照付款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金额、用途等信息录入。

(三)复核、发送人员核对录入到网上银行的信息与会计核算科填写的付款通知书注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对一致后方可发送。

第四章会计核算程序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批准程序控制

(一)批准的层次,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保证各管理层有权有责,互相监督与控制。审批人本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

(二)每笔经济业务,在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与控制。

2、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控制。

(三)预算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实行经费开支经济责任制。教学部门实行部门党政负责人会签制度,其余部门经费在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下,年度预算分配部门经费的审批权限为单笔业务开支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会签审批;5000—XX0元(不含XX元)的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以上的需经分管校领导和协助分管财务的校领导会签;院长基金、控管经费需院长批准。

(四)为控制资金流量,单笔业务支付超过5万元(含5万元)须经财务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五)暂付款的管理。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公用性开支,因私借款一律不予借支。暂付款只能用于已列入预算项目的借支,未列入支出预算项目的暂付款原则上不予借支。暂付款严格按照“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借不清,后款不借”的要求办理。暂付款报销时限为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报账手续,长期占用学校资金的,财务处将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款。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控制

(一)会计核算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录入、打印记账凭证。

(二)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金额进行复核。

(三)会计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时,必须签名、盖章,以备追溯责任。

(四)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装订、保管手续。

(五)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做到全面、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建立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日记账核对制度,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与资金结算对账,保持一致,月底编制银行对账单。

(六)会计核算科科长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账务处理中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提供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

第十五条会计报表控制

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及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的以财务制度编制为依据,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报表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预算管理控制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学校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由财务处负责,各预算责任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上报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十八条学校年度预算,由学校党委会批准。

第十九条学校必须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第二十条学校年度校内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特殊情况下,按预算批准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将实际执行数据与预算对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第六章会计电算化控制

第二十二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维护、操作人员应相互分离,互不兼任,操作人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密码严格保密并经常更换,严禁超越权限或使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操作。

第二十三条财务数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对用于数据备份的磁盘、光盘等存贮介质应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

第二十四条会计软件的修改必须经过周密计划和严格记录,修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必须设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质应有书面形式的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修改,所有与软件修改有关的记录必须打印存档,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参与软件的修改。

第七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筹资方向、筹资渠道、筹资规模、偿还来源、资金用途及效益、存在的风险等诸方面筹资风险实施全面控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所有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文件精神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遵照本制度执行。

控制管理制度 篇14

1、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风险过程控制,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参建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现场布置条理化”等要求,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策划,制定风险预控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实现工程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的创优管理,全面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水平,建设坚强的电网,争创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创优总体规划》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示范及典型缺陷图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__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199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__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__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 jgj162-20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__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q/gdw248-20__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q/gdw250-20__

变电所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 q/gdw274-20__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过程 q/gdw665-20__

1.3工程概况

一、综合楼

建筑面积:444m;建筑层数:二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六级;综合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综合楼基础型式采用柱下独立基础;综合楼混凝土:梁柱采用c30,板采用c25;楼梯圈过梁、压梁及构造柱采用c25

二、开关场区

主变基础一座、主变事故油池基础一座、电容器基础一个、室外电缆沟(800mm×800mm)28米;(j-1)构架基础8个,(j-2)设备架基础11个,断路器基础1个,端子箱基础3个;动力箱基础1个

三:场区

围墙内占地面积0.1599平方米;所区道路场区16米、宽度3.5米;进所道路长度10米宽度4米;所区围墙长度160米;所外排水沟127米;广场面积580平方米;所区围栏长度25.5米

2、安全目标

2.1安全管理目标

2.1.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控制人身轻伤事故;

2.1.2不发生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

2.1.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5不发生重大未遂事故;

2.1.6不发生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伤害事故。

2.1.7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树立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

2.1.8确保黑龙江省文明工地,按照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争创流动红旗。

2.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2.2.1污水过滤排放合格率为100%

2.2.2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率为100%

2.2.3工地夜间施工噪声≤50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

2.2.4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2.5不发生水土流失

2.3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施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

3、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组 长 :

副组长:

组 员: 、

3.2安全职责

3.2.1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主持本项目部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项目部安全监督部门,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

(2)批阅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工作重奖重罚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2项目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和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导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9)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2.3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安全施工责任制

(4)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有效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遵章守纪行为,协助解决具体存在的问题。

(9)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11)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12)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业防护用品的计划、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5) 负责安全设施(指属于安措经费开支的项目)、安全工器具的计划、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6)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7)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8)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直接控制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9)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20)协助领导组织研究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2)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

(23)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2.4施工队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1)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3.2.5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检查。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场所,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一切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1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新进场人员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

(2)对上岗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3)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人员进行安全措施技术交底,职工做到不交底不上岗,交底不明确不上岗

(4)每日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班前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特殊工种职业证书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每年工地复工前,对人员进行体检,有禁忌症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4.2安全管理制度台帐

4.2.1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5)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6)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7)安全奖惩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1)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18)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23)班组班前会安全制度

(2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5)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6)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27)项目管理制度

(28)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2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管理制度

4.2.2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台帐

(1)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4)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安全考试登记台账

(7)安全检查记录

(8)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

(10)安全奖励登记台账

(11)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账

(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账

(13)安全工器具登记台账

(14)安全工器具及设施发放登记台账

(15)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16)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7)职工体检登记台账

(18)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

(19)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20)未遂事故登记表

(21)安全活动日记录

(22)安全罚款通知单

(23)安全整改通知单

(24)安全检查整改报告及复检单

(2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表

(26)月安全信息报表

(27)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表

(28)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29)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目次

(30)各类事故报表

(31)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及各类汇报报表等

4.2.3施工队建立以下安全台帐

(1)安全活动日记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3)安全文件收文台账(按前述章节施工项目部统一表式执行)

(4)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措施、文件、安全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等

(5)安全整改反馈单及复检单

(6)施工队安全检查记录

4.3 专项施工方案

4.3.4本工程一般作业风险作业,依据施工方案进行控制

4.3.5由项目总工组织施工方案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参加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4.3.6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施工周期超过两个星期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重新交底。

4.4施工机具管理

(1)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施工机械作业的组织实施,并对施工机械日常管理和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2)机械管理专责人员按工程施工需要,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领用机械并办理领用手续,对带有动力的施工机具应当面试机交验,确保领用的机械性能完好。对带电施工机具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外壳绝缘性能及防触电措施。

(3)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对到库的施工机械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存放,建立进库检验台账、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且保持库容整洁。

(4)对计划进场的起重机械进行准入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的性能、安全状况、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及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等是否满足要求,核查满足要求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应确定该租赁公司是否已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该机械是否经审查合格,重点核查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件等是否满足要求。

(6)机械的操作使用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施工前检查机具的完好性,发现不合格或有疑问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与项目部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联系处理。(7)在施工巡检中,发现机械违章操作、使用及机械缺陷,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8)每月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机具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检修记录,以保证在库机械处于完好状态。并收集、整理好领用单、退料单、维修任务单等原始资料,做好上述单据的统计工作。

4.5安全费用管理

开工前,按施工准备、土建施工两个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报验单,分阶段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验核并签字确认。

(3)按计划领用(采购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做好设施布设、日常管理和维护。

(4)设施布置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付款计划。

4.6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着装力求整齐统一并佩戴胸卡,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以及短裤、裙子等。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在作业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牢固,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3)从事起重作业时,应按照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组织施工;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下进行;起重作业应设置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指挥,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从事焊接或切割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防护镜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5)使用小型施工机械的人员应掌握各类机械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现场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

(7)独立进行安装及调试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理论知识,掌握有关工具、机具、仪表的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4.7应急管理措施

(1)工程开工前,配合现场应急工作组制定本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按处置方案分工要求,将紧急联络和救护方法内容宣传到每个员工。将应急联络图悬挂在施工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处。

(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按计划配合实施应急演练活动,确保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4)发生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按处置方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并按方案要求上报流程进行报告,在上级应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进行应急恢复。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7)总结事故教训,改进并提高应急处置管理水平。

5、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1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5.1.1 开工前,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项目风险交底和风险点初勘。

5.1.2 建立本项目固有施工安全风险清单:

建立本项目固有风险清册,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2)对三级及以上风险逐一进行筛选,编制《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并报业主项目部确认。

5.1.3 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1)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复测,对三级及以上的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从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各工序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对固有风险值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对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2)根据得出的动态风险值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录入《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报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签字确认。

(3)本项目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如经过动态调整后出现四级及以上的,按照四级及以上风险管理要求上报、管控。

(4)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首先考虑可否采取合适方式,改变作业环境或施工方法,对风险作业重新定级,实现固有风险等级的降低;一旦明确风险作业等级超过三级,要采用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组织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b”,制定“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5)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复核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按照常态安全管理组织施工。

(6)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三级以上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7)因特殊原因,需在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户外作业,经动态调整后,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按照三级风险进行控制。

(8)每月25日前识别、动态评估下月作业的风险,制定预控措施,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监理、业主项目部掌握、监控。

5.1.4 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1)三级风险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到位时,开始作业。

(2)四级风险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监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3)经动态调整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在作业前72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主要领导。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定降低风险等级的措施并实施。降低风险等级后,相应人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5.1.4 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1)三级风险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到位时,开始作业。

(2)四级风险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监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3)经动态调整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在作业前72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主要领导。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定降低风险等级的措施并实施。降低风险等级后,相应人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5.2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5.2.1施工准备阶段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五重大安全作业项目

5.2.2土建施工阶段

重大施工安全作业项目

施工阶段序号危险作业 项目计划施工 时间施工部位风险等级及类型

主变及构筑物1土方工程20__年6月事故油池固有三级

主建筑物1模板安装20__年4月综合楼固有三级

2模板拆除20__年5月综合楼固有三级

施工作业存在的风险

、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在3-5米之间,存在坍塌风险;

模板安装工程,计划于20__年4月安装二次设备室及开关室屋面模板,存在高出坠落、坍塌风险;

模板拆除工程,计划于20__年5月拆除二次设备室及开关室模板,存在物体打击及坍塌风险。

风险预控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弃土堆放高度《1.5m;

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1.2m;

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距离顶边》3m;

坑边如需堆放材料机械,必须计算确定放坡系数,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挖土区域设置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在开挖的基坑边缘2m外行驶停放。

、模板安装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模板安装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确定模板的模数、规格及支撑系统等,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得变动;

建筑物框架施工模板运输时,施工人员应从梯子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严禁在高出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模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木枕,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严防支撑下沉,倾倒;

支撑模板时,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应搭设临时工作台或临时脚手架,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应满足脚手架搭设的各项标准;

支设梁模板时,不得站立在柱模板上操作,并严禁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采用钢管脚手架兼做模板支撑时,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计算,每根立柱的荷载不得大于2t,立柱必须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

独立柱或框架结构中高度较大的柱安装后应用揽风绳拉牢固定。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模板拆除时应填写安全作业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模板拆除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高处拆模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在拆模范围内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拆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拆除的模板严禁抛扔,应用绳索吊下或由滑槽、滑轨滑下。滑槽周围不小于 5m 处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作业人员拆除模板作业前应佩戴好工具袋,作业时将螺栓螺帽、垫块、销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内,后将工具袋吊下,严禁随意抛下。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

作业人员在下班时不得留下松动的或悬挂着的模板以及扣件、混凝土块等悬浮物。

风险作业项目安全防护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在基坑顶边2米处用钢管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预留安全通道并安装标识牌;

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人员进行重罚;

专职安全员对安全防护栏杆定期检查,如有松动立即加固。

、模板安装工程安全防护要求

模板安装前由技术员进行计算,确保每根立杆上的荷载在允许范围以内;

安装模板时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

支持模板时搭设临时操作平台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前,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发出告示,通报施工注意事项,设专人监护;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凡在 2 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作业人员拆除模板作业前佩戴好工具袋,作业时将螺栓螺帽、垫块、销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内,后将工具袋吊下,严禁随意抛下。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6.1 施工准备阶段

6.1.1 办公区

(1)本项目办公区设置在进站道路北侧离进站道路3米,搭设活动板房5间,成“l”型布置。其中会议室1间,综合办公室1间,项目经理室1间,休息室1间,小食堂1间。

(2)办公区正面设通透pvc塑钢栅栏墙,设项目部名称牌、办公区设维护责任人标牌。

(3)办公区设公司统一样式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水节电标识清晰一致。

(4))办公室前停车位,场地内设旗台一座,旗台基础贴面砖,旗杆为不锈钢管材,规范接地,中间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旗,左侧升挂国家电网公司司旗,右侧升挂彩色劳动保护旗。设应急网络图牌、宣传橱窗。

(5)办公区内门头标识牌美观统一,办公室、会议室配备的办公设备按办公定置图定置摆放。

(6)会议室设背景板,空调、投影、饮水器具、桌椅等按办公定置图定置摆放。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网络图,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图表上墙。

6.1.2 生活区

(1)本项目生活区设置在进站道路北侧,背靠办公室,相距1.5米,与办公区之间用彩钢瓦隔离,共搭设活动板房8间,成两排布置,实施封闭管理。

(2)生活区设公司统一规格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水节电标识清晰统一。

(3)生活区设置标准的水冲式卫生间,设置盥洗、洗浴设施,于生活区北面拐角处设置化粪池,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卫生。

(4)生活区食堂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干净整洁,有防苍蝇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炊事人员上岗前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5)食堂设置在生活区西面端头,操作间单独设置,于食堂后设置隔油池。食堂、盥洗室、淋浴间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及时清理。

(6)宿舍统一采用活动板房,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单人单床,每房间安排5人入住,统一装空调。

(7)生活区东面设晾晒场且有标识。采用公司配置组装式可重复使用的晾衣架。

(8)生活区活动中间道路硬化,并设小道接入房间,其余空地设置花坛和种植花草树木;布置室外照明地灯,日常维护责任到人。做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

(9)生活区入口处设应急联络图牌、宣传橱窗。

6.1.3 材料加工场:

材料加工场布置在进站道路南侧。分为砼搅拌、预制场、工具房、木工加工、钢筋加工、材料堆放棚区域等,使用蓝色彩钢板封闭,加工场地硬化、平整,配备4组消防灭火器和2只垃圾桶。

材料加工场入口处布设落地式定置图标牌,按定置位置摆放消防设施。

各区域布设维护责任人标牌,砂石分开堆放。搅拌机出料口侧设置两级“l”型污水沉淀设施。

小型材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等存放于工具房,制作统一的材料标识,由材料管理员负责对材料工具及劳保用品领用进行登记管理

)加工棚区采用型钢结构搭设,上铺彩钢瓦,三面敞开。统一制作警示标牌,宣传标语,在加工棚檐口醒目处悬挂。

工器具、设备定置摆放整齐,统一制作各种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各施工作业点旁悬挂,同时对机械所处的状态进行标识清楚。

安全标志牌统一配送,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有针对性悬挂且规范整齐。

材料加工场南侧设置规范的专用危险品库房,面积为40平方米,离主要建筑物距离20米,单独设置,规范接地,且门向外开,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置在门外,危险品库门及对面墙上预留百叶窗,且窗百叶向下设置,保持通风。门口悬挂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一组。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安全员负责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

6.1.4 进站道路

(1)在进站道路相交醒目处设双面变电所位置指示牌一块。入口处设车辆行驶安全标志牌。

(2)进站道路与公路相交处设减速带、反光镜,两边各设警示桩4根。

(3)、在进站道路与省道交叉路口处设车辆限速、禁鸣禁止标志。

(4)、在相邻车辆限速禁鸣标志牌向站外方向“一”字型排开布设工程项目概况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牌两图”牌,构配件采用钢质,标志牌以国网绿为基色,采用电脑喷绘,由公司统一配送。

(5)、在大门内侧,作业人员上岗的必经之路旁,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自查设施,配备红外语音提示器,每天作业前安全员在此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1.5临时大门

变电所临时大门区域设置在进站道路与变电所所牌之间,离所牌5米处,由大门、立柱、临时围墙、人员通行侧门、传达室、维护责任人、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喷涂国网绿。

变电所临时大门采用钢结构制作、采用50×50×5毫米和30×30×3毫米两种方钢焊接(经防锈处理后加做银粉漆)、彩布蒙面,户外灯箱膜裱饰,加贴国网标识、省公司和公司名称。

大门立柱基础采用混凝土浇注小承台(计算荷载、风阻、强度等因素),柱体采用砖砌,截面尺寸为100×100厘米,净空高度为永久道路以下2米,正面贴上标语,其它部位为蓝色外墙乳胶漆,顶部安装两只圆形灯具。

6.1.6临时用电布设

施工站内主干道前,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电缆走向图,在一级配电房旁围墙挡土墙中埋设一根直径10公分的增强管,电缆穿站内道路处埋设10公分增强管。详见临时用电布置图。

)总配电房设置在变压器北侧,加工棚拐角处,面积20平方米,总配房做好“五防一通”,室内悬挂操作规程牌,设置应急灯,摆放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门口设灭火装置和安全标志牌,有巡查记录和联系电话。

)电源走向从电源变压器→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电源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电缆直埋敷设。直埋电缆埋深大于0.7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砂。进入施工现场后地面上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距离设置“地下有电缆”的标志,并注明走向。

)各区域分配电箱→各区域开关箱电缆(三相五芯)沿电缆沟或围墙边沿明设(电缆沟形成后可放入沟底),通过支路时采用φ100钢质保护套管。所有开关箱→负荷(含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的电源线过支路均设可靠的保护设施。

各级电源箱总开关选择可视开关,导线色标符合标准规范。电源箱内带电的裸导体前应加绝缘挡板。

开关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采用≤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值采用≤0.1秒;开关箱内一机一保护。

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末端保护除外),应选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保护装置。

6.2土建施工阶段

现场整平,无多余土方。先施工围墙、排水和路基,再根据图纸供应情况施工其它部位,路基成型后立即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清扫道路,确保路面整洁。

施工现场在主控楼与主变区之间设置公司统一定制的集中广式照明,最高点设避雷针,柱顶安装四台镝灯,设专用开关箱控制。

)本工程所有2米以上深度的基坑四边设硬围护,悬挂警示标识,主变油池设人员上下台阶。2至5米深度的基坑设供人员上下的爬梯。

)孔洞盖板为4~5毫米厚钢板,涂刷黄黑相间警示色,并喷上“孔洞盖板,严禁挪移”,同时在盖板背面焊接限位措施。孔洞超过1平方米的,还要设置硬质围栏,高度1.2米,并悬挂“当心孔洞”“禁止跨越”等警示标牌。

电缆沟在沟上布设公司统一定制的可移动可重复使用组装式电缆沟临时安全通道,沟长直线距离, 100米以下设一处,并悬挂双面安全提示标志牌,同时在设置通道处订木质框架对压顶进行成品保护。

在进站大门左侧,二次设备室设施工区域方向指示牌。

)在66kv施工区空间隔处设置休息亭,用小道与主道路连接,地面硬化、不积水,座椅4个,开水保温桶一个并加锁,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两只,有专人管理。休息亭小道两侧设落地式安全宣传牌、橱窗。

本工程二次设备室、10kv开关室、66千伏区及主变区采用公司统一配送的隔离栅栏进行区域划分,预留入口,高度1.2米,立杆间距2米,立杆上设安全、质量等宣传彩旗。各区域分别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弃物箱各一个,并悬挂宣传标语。

各区域设置落地式维护责任牌、风险控制牌、安全强条执行牌、安全通病防治牌。

)建筑物“五临边”防护。采用双根钢管硬围护,高度为1.2米,设置挡脚板,固定牢固并挂“当心孔洞”“禁止跨越”等安全标志牌,刷红白双色相间油漆。

现场66千伏区间隔各设置一个材料临时堆放场地,铺砖做硬化,做好围栏,各配置一组灭火器,悬挂警示标牌。

土建电气交叉施工阶段,各安排一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常态化维护管理,重点加强道路、基础和建筑物内装修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及时保持沟通,专人负责清扫道路,定置堆放物料,场地及时平整,专人负责维护防护设施和标识标牌。

)二次灌浆时,杯口上部的杆段部分需用彩条布等物包起来,防止灌浆污染杆段。

7、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7.1防止大气污染

开工前,对现场道路、非施工主场地做硬化处理,定期打扫以控制扬尘。

对集中堆放的土方、细砂采取覆盖、打湿等措施。

拉运土方、细砂应将表面用水打湿减少灰尘飘扬,土方、细砂不得高出车箱板减少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

本工程采用现场搅拌用的水泥入库存放,水泥库房设进出两个门。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设施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处抛洒。

)机械设备、车辆有专业机构出具的尾气排放达标标志,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2防止水土污染和水土保持

搅拌场设置污水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经二次沉淀后再利用;做到环保施工、循环用水,节约用水。

油料和化学溶剂存放在危险品库,地面用水泥砂浆硬化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

工程完工后,对加工区及生活办公区临时设施硬化地面进行复耕处理,恢复植被,做好水土保持。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本项目采用土方自平衡,不做弃土处理,减少植被破坏。

)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深埋处理,施工现场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

7.3 防止噪声污染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不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

控制施工现场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夜间施工≤55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打桩机械施工夜间不允许进行。

相对强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居民区、办公生活区一侧。

8 分包安全管理

本工程土建施工无分包

9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9.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根据上级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9.2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状况、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状况、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作业情况等影响安全施工作业的各项活动。

9.3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相应施工技术方案是否规范执行、施工机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现场安全工况是否良好等;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四不伤害”。

9.4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通病开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9.6 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按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9.7 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开展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工作,认真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严格做到“违章问题不整改不作业、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作业”。

9.8 施工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一般不得参与现场工作,特殊情况必须参与工作时,必须另设安全监护人,凡未设安全监护人的作业地点或场所,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9.9 一切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明确,并在站班会上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安全监护人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另派安全监护人。

9.10 安全监护人必须监督并保证: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置、现场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时补充布置有关安全措施(2)必须制止作业人员野蛮施工、扩大工作范围、扩大工作内容、变动安全措施(方案)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时刻提醒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做到100%防护。

监督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检查和正确使用。

制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安全监护人对违反规程、安全措施(方案)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作业,同时向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10信息管理

配备信息员一名,负责常态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安全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按规定时间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施工日志、周报、月报信息数据,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完整。

项目如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业主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

11 安全管理评价

本工程为新建66千伏变电所新建工程,按要求开展两次安全管理评价活动,项目部在土建施工期和土建后期各开展一次自评价活动。

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结束后,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现场评价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控制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厂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厂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厂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本厂内

3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厂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控制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第五条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投资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项目组成员有不同人员担任,人员之间保证相互独立。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并评判各投资项目;项目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和项目分析报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明示股权投资过程中各种禁止性行为。

④多重监控和反馈。投资部负责人对项目组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③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建立完整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防止出现帐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第六条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控制管理制度 篇17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的要求,以保证公司利益。

2.0适用范围

2.1物业管理所需要的物资(如工程保养、修缮用途的物资,保洁用的物资,消防用的物资,保安用的物资等)的采购活动。

2.2内部管理用、办公室用的采购活动也可参照实行。

3.0职责

3.1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

3.2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审核采购计划及配备资源,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可根据权限审批采购计划。

4.0程序

4.1物资的采购

4.1.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下月的物资预计用量并结合月末库存情况,在每月30日之前提出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品种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采购计划也可以《采购申请单》提出。

4.1.2各部门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必要时应经公司经理审批,具体执行参见《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1.3单项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应签署合同、协议并经评审,参见《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4.1.4各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交负责采购的人员,由其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严格在计划范围内组织采购和安排开支。

4.1.5如因特殊情况需追加计划开支或超计划开支的应由各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并按4.1.2各款执行,填写《采购申请单》。

4.1.6对常用物资、贵重物资,采购人员应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可在其他供应商处购买。

4.1.7各部门在支付费用及采购物资前需借款时,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相关合同、协议或计划审核后,按《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借款。

4.2供应商的选择

在采购物资时要选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进行采购活动,按《分供方管理程序》和《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3采购回来的物资由提出采购计划的部门负责人验收,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留下记录,入库检验执行《进货检验程序》。

4.4采购资料的控制

4.4.1采购资料如有政府、地方法规关于建筑物业方面的规定用料要严格依照执行(如消防物资,装修禁用的石棉等)。

4.4.2对经常要采购的物资如涉及图样,规格,样板时,要经过审批和批准确保依照这些资料正确购入物资,对外协加工及制作的产品,其图纸要求必须要经工程部的认可,确保符合要求才能发出。这些资料作为验收的依据。

4.4.3对以上的采购资料要有准确的标识方法,如采购定单,分承包方的工程合同的编号。所签合同应在《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上有记载。

4.4.4对服务项目的分承包方合同须说明各项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的评价标准等。

4.4.5服务项目的分承包方合同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签订后实施。

4.5对提供服务方面的供应商对其过程监控参见《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6为确保采购的物资不受人为的影响,采购员应由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指定,并应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其它文件的相关规定。

5.0相关文件

5.1《分供方管理程序》

5.2《进货检验程序》

5.3《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5.4《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6.0 相关记录

6.1《采购申请单》

6.2《借款单》

6.3《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

7.0 附录

7.1《员工手册》

7.2《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控制管理制度 篇18

一、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内容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流、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总财务预算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控制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政府补助收入;

5.行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

7.投资收益;

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

2.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4.行政支出;

5.资本性支出;

6.补助下级支出;

7.事业支出;

8.其他支出。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决算

第三十六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七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监督

第四十二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控制管理制度 篇20

公司程序文件版号: a

修改号: 0

5.1物业管理物品采购控制程序页码: 1/3

1.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物品的采购。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10、4.13章

3.2 is09002标准第4.6、4.10、4.13章

4.职责:

4.1公司各部门职责:

4.1.1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本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项目所需物品的购置计划。

4.1.2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物品购置计划的核定。

4.1.3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审核,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审批。

4.1.4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

4.1.5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购置物品检查、验收、入库登记。

4.2工程维修部的职责:

4.2.1工程维修部负责物业分承包商施工材料及日常维修材料采购计划的审核。

4.2.2当住户发现分承包商提供的日常维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材料不足时,工程维修部应对分承包商所购物品和库存进行验证,并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

5.工作程序:

5.1物品的购置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项目实际需要,编写《物品采购计划报批表》。

5.2购置计划要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用途与时间要求,有特释要求的应注明。

5.3购置计划编写完成后交部门领导进行核定,经部门领导核定后,交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并由副总经理审批。

5.4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的购置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

5.5综合办公室主任对审批后的购置计划应委托办事员负责实施。

5.6办事员根据各部门的购置计划,要进行分类汇总,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结合实际,以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5.7对物品采购的要求:

5.7.1办事员在进行采购时,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并根据各部门提供购置计划的时间要求,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进行,以确保物品的及时供应。

5.7.2工程维修部应建议物业分承包商对用量较大、数量较多且长年经常使用物品(如灯泡、水暖管件等)要采用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以确保产品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5.7.3对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办事员要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去选购,以避免使用的困难。

5.8对物品的验收:

5.8.1物品到货后,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采购计划逐一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入库,并登记《入库登记表》中。

5.8.2物业分承包商购置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所需品,应与工程维修部共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工程维修部归档。

5.8.3对各专业有特释要求的物品,综合办公室主任应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在《入库登记表》中注明验收结果。

5.9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5.9.1经办事员采购的物品,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产品质量或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或产品质量有问题,放到指定区域并在《入库登记表》中加以记录,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更换,已更换仍不符合要求或质量的产品,要提出退货,以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5.9.2物业分承包商采购的物品,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审查材料月计

划和每月材料库存情况,确保分承包商所购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5.9.3对提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物品供应商,要进行调整,好中选优,以确定长期合作供应商。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合格供应商名单》 ej-qr-qp5.2-01

6.2《物品采购计划报批表》 ej-qr-qp5.1-01

6.3《入库登记表》&n

控制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