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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有新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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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补贴政策已经有了新的变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有新变化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有新变化了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邹平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邹平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二申请与办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所在村居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镇民政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邹平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邹平县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三资金保障和补贴办法

(一)保障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二)补贴办法。

1、对在《通知》出台前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或其中一项补贴的对象,由县残联负责将相关材料报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审定,审定期间不停止发放补贴资金。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