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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教师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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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实绩考核总分40分。其中,班级团队考核20分,同学科小组考核20分。

统考科目教师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二、考核方法:

1、班级团队考核:

期末统考班级成绩【三率(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加平均分】,1—2名任课教师得20分,3—4名任课教师得18分,5—6名任课教师得17分,7—8名任课教师得16分。

教师个人得分=所任班级得分之和/任课班数

2、同学科小组考核:

期末统考个人成绩【三率(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加平均分】在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时,该教师得20分,同组内其余教师成绩=20分*个人成绩/第一名成绩

3、寒暑假成绩分别按30%和70%折合计入教师教学实绩得分。

4、毕业年级教师只考核中考成绩,按100%计入教学实绩得分。

5、各率计算公式

三率和=(优秀人数*2+良好人数*1.5+及格人数)*100/期初在籍人数

平均分=总分/期初在籍人数

三、本方案自规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