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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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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进一步充分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是指承担市政府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单位。

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对象:是指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考核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目标任务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内资目标任务的情况。

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考核市直部门和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情况,包括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项具体指标,并结合组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认真做好对外服务协调工作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

三考核目标制定的原则及目标

县(区)根据总人口财政供给人员数经济实力和所处位置等因素进行分配,市直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承担重点项目情况和财政供给人员数进行分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配和市直服务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由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商务局提出分解目标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确定后下达:

利用外资资金目标。

引进市外项目目标;

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数;

引资万元以上项目数;

引资亿元以上项目数。

招商引资基础建设目标: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三分之一工作制;

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完善招商引资设施;

将招商引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

市直单位招商引资服务考核内容。

四考核办法

五县五区及开发区和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每季度末向市商务局上报一次万元以上招商项目和到位资金进展情况,市商务局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市考核组分别于每年半年和年终分两次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和确认。

市下万元以上项目目标利用外资目标市直引进市外资金目标和市直承担服务任务目标为市考核组考核的重点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其中县区万元以上项目目标系数为.)。

万元以下项目目标由市考核组考核确认,纳入全市统计并作为全年评先的参考依据 (系数为.)。

实行计分制考核:

)县区总基分为分,其中:外资目标占分,大项目目标为分,(其中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分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分)。

)市直单位引资目标共计分。

)附加分值为分:机构建设基础工作(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项目库和商情库建设网上招商等);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质量和次数(包括各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境内外招商活动,自行组织的境内外招商活动,参加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学习考察培训等)占分;大型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以上占分。

计分办法。

()完成目标,按该项基分计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

()县区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加分,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加分,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亿元以上项目加分,万元以上不足万元万元以上不足亿元的项目按比例加分,万元以上项目加分分数乘以.系数计入总分。万元以下项目按每万元计分乘以.系数计入总分,加分上不封顶。

()超额完成利用外资目标的,每超额%加分。

()市直单位引进市外资金每超额完成%加分。

()每引进一个世界强项目另加分;每引进一个国内强项目另加分。

五考核依据及认定

利用外资目标的考核,以商务部门批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境外汇款凭证设备进口清单作为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认定方式给予确认。

利用市外资金目标的考核,以合同营业执照汇款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设备购买发票考核组实际调查测算和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确认。

对万元以上项目的考核,除提供上述依据外,还要通过考核组实地察看具体项目予以确认。

没有利用外资目标任务而引进的外资额,可以按资金到位的当日汇率的倍折算成人民币,抵占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没有市外资金目标任务的市直单位引进的市外资金加倍计算。

引资兴办高科技高附加值弥补产业链缺失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考核计分按双倍计算。

引资兴办农业开发工业加工商贸流通和市场建设项目的,目标考核时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

引资兴办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目标考核时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计算。

计划外争取到的国内外捐赠,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考核目标时按%计算。

引进的无息资金,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期为年的,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按%计算,每多使用年,计算时增加个百分点,直至%。

引进偿还本息的资金,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期年的,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按实际引进资金数额的%计算,每多使用年计算时增加个百分点,直至%为止。

引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住宅项目按实际引资数额的%计算,商业用房按%计算。

计划外或工作范围外引进的政策性资金可以抵占目标任务,按%计算。

对引进的项目第一引荐人有争议的,依据“首谈备案制”的规定予以确认。

单方引进的项目在其他辖区园区落地的,按照共同引进确认,计入双方目标任务,但年终汇总时不重复计算。

商贸流通项目(无固定资产投资)按税收的倍计算引资数额。

六考核的组织

.对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考核,日常考核由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季度一督查,半年认定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半年认定和年终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市人大市政协牵头,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目标办市商务局具体实施,考核结果报请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公布。

.对招

商引资服务工作情况的考核,由市优化办牵头市开放办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目标办市商务局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每年邀请全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布。

七奖励

根据考核计分对目标考核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分别排在前名的县和区前名的市直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予“招商引资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对分别排在第名的县和区各奖现金万元,对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各记二等功一次;对分别排在第名的县和区各奖现金万元,对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各记三等功一次。对前名的市直单位各奖现金万元,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记二等功一次;对第至第名的市直单位各奖现金万元,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记三等功一次。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和排在第至第名的市直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于“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单位现金万元;对承担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经评议排在前名的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予“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发奖金万元。

每年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评选出若干名先进个人,市委市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称号。

认真落实汴政[]号文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重奖招商引资有功单位和人员。增设招商引资特殊贡献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重奖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凡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正科极干部,符合提拔任职资格条件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组织部门综合考察后,可以明确为副县级干部。具体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文制定下发。

表彰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奖励资金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惩罚

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对全市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考评位居后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原制定的有关办法,凡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