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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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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对教师实施教学常规情况的检查与管理,使全体教师自觉按学校管理目标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并请全体教师执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8篇)

1、行政人员请假半天按1.5节记,全天按3节记(不含兼课)。

2、全体教职工(含行改人员)因故缺岗,必须请假,所有请假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及罚金,获准后将假条转呈教导处后方可离岗。

3、学校考勤由值周人员和教导处具体负责,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经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后方能离岗,电话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5、事假每次节扣款10元,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须请假,由当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师无偿代课,学校不发给代课报酬,否则按旷课论处。

6、迟到或早退:2-4分钟,一次扣5元;5-9分钟,一次扣10元;10-20分钟,一次扣15元;20分钟以上,一次扣按旷课计扣;全节课或会未到,一次扣40元;上课时走出教室逗留超过一分钟以上按早退计;体育课未组织学生活动中放任学生自行游动或提前下课按早退计;开会、培训等以5-10分钟记为最低档记扣,提前离开按时记入早退。

7、旷课:每节次扣30元,以后每次在次基础上上翻30元。上课铃响后2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计,开会、培训、集会等10分钟以后到视为旷课(超50分钟的会议等按50分钟一节课累计计算节次)。早读课以1节课记。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或副校长核准,并在值周人员处登记备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计发超工作量津贴,节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产假:90-180天

(3)节育假:流产准7天,上环准2天,取环准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护理假:晚育夫妇,准男方护理假3天。

(5)丧假:亲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并延长3天,男教师的岳父母或女教师的公公、婆婆不超过15天,其余直系亲属视其情况经校委会议研究可准1-5天。

(6)考试假:在校备案记录清楚,凭有关证明准予考试及旅途时间假。

(7)自然灾害假:据实情处理。

10、病假

(1)特殊长病假:经教育局批准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记(但可合格)。

(2)生病请假住院治疗,先呈交假条,经行政会议讨论,凭住院治疗证明、住院医药治疗发票的准病假,每天扣0.5分,未获准的作旷课处理。

(3)一般病情:仅打针、输液或上药的请自己安排时间,调节好,不准病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疗确须护理,凭相关依据,经行政会议研究获准的,按本人病假处理。

(5)自己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伤残住院治疗的,按事假处。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领证,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须向值日或值周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值日或值周领导不定时抽查,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旷工处理。

三、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病、事假经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请,但回校后要补请假条。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五、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

六、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

七、学校教导处负责教师日常和集体活动的考勤,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分管副校长。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一、考勤形式: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二、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三、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各级职务教师职责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院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含兼职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

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

本年度外出学习的;

探亲、休假超过本年度半年的;

公派出国的;

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院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聘任时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录,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满分各为10分,工作实绩考核分上不封顶。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考核教学工作实绩为主,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实绩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实绩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考核科研工作实绩为主,科研工作

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

4.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自评。

(2)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自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学院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学院领导班子通过以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年度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7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为了更好地完成双重任务,树立正气,明辨是非,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进改革,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被考核评为年度优秀者。

2、努力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在有关幼儿杂志投稿或发表论文者。

3、服从领导安排、调动,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超额完成工作量,不计较者。

4、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改进工作起重大作用者。

5、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产假、丧假不休,坚持工作,婚假利用假期者。

7、全年全勤者。

二、奖励办法:

全园大会表扬,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惩罚范围:

1、工作人员违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度、要求、常规及园里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低及事故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

3、对园里领导有意见,或同志间发生矛盾不能正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牢骚、说闲话、漫骂等不文明行为及背后议论他人,传闲话,制造矛盾事端,影响团结者。

4、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后果者。

5、给幼儿不按时吃药、拿错药、吃错药者。

6、接到家长投诉,并符合事实者。

7、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缝针、丢失等。

8、与家长争吵,有失教师尊严者。

四、惩罚办法:

凡发生以上条例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园大会批评,口头检讨或书面检查。其次,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并扣年终奖及结构工资(结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事假须有书面请假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二、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可请婚假一周,但学期中途结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的安排需经校方同意。

三、女职工产假及怀孕流产请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已生育妇女未实行计划生育措施造成流产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叁天,外省市籍教工,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五、请假半天经分管处室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请假获准后,需先告知所在教研组,年级组或部门负责人。

六、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批准部门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逾期不归未办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上时间以旷课论处,到校后无故缺课,以旷课论处。每旷一节课在当月全勤奖中扣10元,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另以15元/天扣除岗位奖。

八、事假以每天5元扣除当月全勤奖,病假以每天3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九、婚假、产假、丧假期间享受岗位奖,不享受全勤奖、课时费。

十、函授期间享受全勤奖、岗位奖,但不享受课时费。

十一、病、事假期间课时津贴扣发办法:事假三天以内,病假六天以内,以一学期每天平均数×病、事假天数,事假三天以上,病假六天以上按每天1/5学期课时费扣发。

十二、病、事假期间岗位奖扣发办法:一学期事假累计一周至十天,病假累计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25%,事假累计十天至一个月,病假一个半月至二个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50%,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二个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80%。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5天以内须持区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向负责考勤的校领导请假;因病请假5天以上的,须向学校校长请假,并由校长会议研究。因事请假2天向分管校长请假;因事请假2天以上的须向学校校长请假,并由校长会议研究。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情不能到校请假,可用电话请假或请人代为请假。

三、教职工请假,须先到教务处调整好课务,再待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批准请假时间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应及时续假,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凡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结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旷工处理。

四、请病假一天扣6元,请事假一天扣10元。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龄的职工可请婚假3天,实行晚婚的可请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职工法定产假为3个月,剖腹产者产假增加15天。产前可请假15天,按产假计算;凡产前超前请假或产假结束后继续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产假如逢节假日,不再延长假期。请产假必须出具医院关于小孩的出生证明,按小孩出生时间计算产假。

七、怀孕流产的要出具区医院证明。三个月内流产的给假15天,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给假一个月,六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期一个半月。

八、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给假4天,奔丧去外地的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非直系亲属病故,原则上不给假。

九、凡因公出差、开会、培训等人员,同样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度另行颁布。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授课)由年级组、教研组及各处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虽不超过半天但影响授课者,须由组、处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干部备案,一天以上须报校长批准,组、处负责人请假须报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写请假条。如遇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事先无法请假者,应于事后补假,事后补假一律须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起始日或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医院证明向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组、处负责人收到病假证明后即交至人事干部处备案。

5、教职工因公请假,应持相关通知,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向人事干部备案。

6、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影响上课者,组、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教导处,共同研究代课或调课方案。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各组、处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因私徇情,学校将追究责任。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校本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是实施课程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切实落实校本培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于每年初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将学校的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中,形成由领导统抓、教研组长具体抓、全员参与的管理体系。

2、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本培训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并实行校本培训月查制度,做到有记载、有通报。小学校本培训制度

3、各校每学期初制定培训计划和进程表,明确培训内容,责任落实到人,并积极上报中心校教研室备案。每学期末对全体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工作考核,并写出培训总结上报中心校教研室。

4、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可以采用讲授、演示、视听、竞赛等多种方法;自学进修可采用阅读文本、观看视频、实践操作、案例分析、互相听评课、教学沙龙等方法。

5、中心校由教研室组织集中培训,其他学校的集中培训工作由相关教研组负责。各完小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0次,村小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每学期不少于5次。

6、集中培训内容主要针对新课改、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等当前迫切需要培训的内容,旨在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意识、能力及科研水平。自学培训内容主要以课改理论学习、信息技术实践应用、教师基本功训练、个人特长发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7、每次集中培训要严格考勤,明确目标,布置教师实践作业,做好考勤、培训活动记录和培训讲稿档案,教师写好培训笔记交,培训后交教研组检查。

8、教师参加自学培训要求:首先做到“七个一”任务(即每周一篇教学札记、每月一篇教学反思、每月向教研组提供一个小课题,每学期上一节优质课改研讨课、每学期写一份优质教学案例,每学期写一篇教改论文,每学期交一份课题实验阶段性总结);其次,每学期阅读教育杂志或专著1本,每周上机实践操作2小时,每学期制作优秀多媒体课件1件、优秀光盘教学设计1份。

9、各校于学期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各种培训的学时学分及测试内容,培训后采用学分制和技能测试的考评办法,将教师参加培训的考勤、实践作业、笔记、自学任务都纳入考核中。中心校由教研室对全体教师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其他学校教师由教研组负责考核。

10、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校本培训个人档案,把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考核成绩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中。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加速把阳绵中学办成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学校,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5、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6、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7、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编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教研组和行政后勤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教师、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要占适当比例。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校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

3.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党政干部、工会干部及教职工代表七至九人组成。大会主席团实行届内常任制。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或校长提议,可提前召开或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确定要遵循“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的审议后提请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经校党委审批后为有效。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更改。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2、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工会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3、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4、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5、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校党委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1、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2、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各位老师不迟于7:00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3、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4、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5、不得留客住宿。

6、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7、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1、室内外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瓜皮纸屑,日光灯、电视机、面板等物品上无积尘;课桌凳排放整齐,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无杂物;小黑板、卫生洁具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班级牌无灰尘;窗帘干净完好。

2.教室内布置简洁大方,黑板上方悬挂一面国旗;板报做到常换常新,上方布置有班风;教室后面布设队角、图书角等;走廊阳台不得摆放盆花及其它任何物品。所有表册张贴教室前方的镜框内,不得随处乱贴乱挂。

3.包干区内无瓜皮纸屑,墙壁清洁、无尘,镜框边缘无积灰。

4.教室内外、包干区每天均要打扫,确保达到上述要求。洗拖把须在水桶内进行,不得直接在水龙头下冲洗。

办公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各办公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值日制度,做到:

1、布置简朴,桌面整洁。

2.地面干净,无瓜皮纸屑

3.不在办公室内吸烟,确保无烟蒂烟灰。

4.桌椅整齐,窗明几净,四壁光洁,空气清新。

5.簿本摆放整齐有序,表册上墙。

6.室内不乱放私人用品,无废弃杂物。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一、考勤

(一)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2年内不予晋升工资、不予晋升职称;对连续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请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县直学校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回到。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工资;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学校当月考勤结果和工资花名册在下月1日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三)禁止中小学教师不经过批准在外兼课。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进修。教师脱产进修须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脱产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回原单位上岗,否则以擅自离岗和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并偿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培养、管理费用。

(二)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擅自离岗论处,给予除名处理,其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转档案材料,须偿还培养费及管理费。

三、教师流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教师。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须调配解决的,在县政府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教学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群众备课相结合,允许不一样意见的争论和不一样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课,每节课都要写出礁。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取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礁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要统一教材,统一资料,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礁,一般状况下,每学期组织每月检查。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礁。

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的总要求培养潜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做到:加强基础,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推理、决定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透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十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要求学生务必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务必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好处,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状况。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资料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务必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从双基、潜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一样程度的学生,用不一样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忙和教育。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忙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如:提问、板演、小测验、单元练习等。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光进行的两次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潜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每门学科应根据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状况。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覆盖面要,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馈考试状况。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教育局《阳浏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间

(一)事假

教职工个人或家庭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请事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二)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须凭县级公立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的病历、检验报告及加盖医院专用章的病休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一个学期以上的,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集中体检。

(三)婚假

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县的旅途时间除外)。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同时具备)的,增加婚假12天。

(四)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积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男满25周岁,女满24周岁,同时具备),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产假计算时间原则上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如产前休假未达15天的,从产前开始休假时间计算。产假如在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顺延。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办理病假手续,非因身体原因要求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办理。

2、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四)丧假

教职工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时间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丧家超过3天的,需办理事假手续。

(五)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父母和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双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教职工探亲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内。

(六)公假

公假指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外出公务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参加短期的提高学历培训可视为公假。

二、假期待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内不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发本人当月日均工资(含结构工资、出勤奖)。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事假时间扣发当年的目标管理奖和教学质量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在事假期间停发学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准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3、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和保底结构工资,除不享受生产性奖金外,其他福利与在岗人员一视同仁。

4、丧假待遇:丧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5、探亲假待遇:国内探亲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销往返差旅费。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指财政统发部分,下同)照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癌症、精神病及其他重症患者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因公致伤除外),当年不予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

(5)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留荣誉的,其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6)病假期间,不享受学校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7)病假期间,在校外从事其它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按照事假处理。

7、经批准参加提高学历培训,每期培训时间(正常上课时间)超过5天的,培训期间不享受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经批准且在规定的期限内请假,代课金由学校负责。

三、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应事先填写《阳浏一中教职工请假申请表》,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请假申请审批程序:填写请假申请表→年级部主任审批→主管处室主任审批→主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送办公室存档备案→将请假审批表复印件送相关主管处室。(任课教师归口教学处和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主管处室审批;请假5天(含5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终审,请假10天以内(含10天)的由常务副校长终审,请假超过10天的必须由校长终审,请假一个学期或以上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休产假的,需同时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审核。

2、处室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报主管副校长审批,超过2天的报常务副校长审批,超过5天的报校长审批;副校长请假直接报校长审批。

3、副处级校级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4、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除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外,同时执行浏教发[20__]2号文件精神。

5、教职工请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当场与直接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保证请假期间不出现工作失误。

6、非特殊情况,请假人应协助主管处室一起做好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四、旷工的界定与处罚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旷工;

(1)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

(2)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

(3)以弄虚作假形式骗取休假。

2、旷工处罚

(1)每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两天日平均工资(含结构工资)。

(2)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报市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附则:

1、如遇国家休假政策规定调整,本制度的相关条款以调整后的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