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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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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

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工作职责(精选18篇)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潜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用心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群众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状况交流。

第十三条用心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透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礼貌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状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忙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用心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潜力,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潜力,指导学生用心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用心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忙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第二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忙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适时提醒心理问题严重的同学进行咨询和治疗,用心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知识,调动各方主体和资源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协助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带给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四、素质潜力提升

第二十三条用心参与各类培训。新任辅导员须参加新任辅导员培训并透过考核方能上岗,在职辅导员须根据学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有选取地参加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每位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以上辅导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2

大队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一)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详细讲解见上期)

(二)开展大队各项活动

(三)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

(四)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五)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

二、开展大队各项活动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上级少先队组织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队员身心需求,每学期开展一到两项主题教育活动。

(二)开展节假日活动

抓住契机组织队员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恰当的形式体现节假日的文化内涵,突出少先队教育特色,形成传统。

(三)开展红领巾社团活动

辅导队员自己组织、定期开展富有特色的社团活动。协助红领巾社团聘请有专长的人士担任社团志愿辅导员。指导大队委员会做好社团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

(一)每学年初,通过培训使中队辅导员学习了解本年级少先队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实施方法等。

(二)每学期初,指导中队辅导员结合中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思路,保证实效。

(三)结合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以组织教育、手拉手、雏鹰争章等为重点内容的大队活动、联合中队会等途径,帮助并促进中队辅导员落实工作计划。

(四)按照分年级工作内容,制定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标准并纳入学校考核体系,每学期末进行考核。每学年结束时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

四、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一)参加学校行政领导会议,汇报少先队工作情况,规划少先队工作内容,推动少先队工作开展。

(二)每学期末在学校行政领导会议上作本学期学校少先队工作总结汇报。

(三)配合学校从少先队工作角度对中队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及表彰。

(四)配合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

五、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

(一)协助社区少工委建立健全社区少先队组织

根据队章规定,在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要协助社区少工委依托社区团建抓好社区队建,逐步在街道、城镇建立社区少工委。在居委会或微型社区,由社区少工委牵头,按就近就便和自主自愿的原则把少先队员组织起来。学校大队辅导员要做好本校少先队员参加社区队组织的资料备案工作。

(二)协助社区少工委加强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建设

协助社区少工委组织动员社区里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五老”、各界劳动模范、队员家长等热心人士,建立一支有力的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协助社区少工委抓好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招募、登记、培训、聘任、使用、考核、表彰等环节,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推动社区少先队工作不断发展。

(三)协助社区少工委加强社区少先队阵地建设

协助社区少工委开发社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多种资源,整合并利用好少年宫(家、站、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少先队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以及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知心家庭学校、热线电话、知心信箱、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载体。有条件的社区少先队组织要建立图书馆(角)、队室、宣传栏和其他少年儿童素质培训站(点),为社区少先队活动提供依托。

(四)协助社区少工委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

协助社区少工委根据全队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时间和空间的优势,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和设施,引导队员开展“雏鹰争章”、社区文娱、社区服务等活动。对全体队员进行社区少先队活动的方法指导,及时与社区少工委沟通相关信息。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3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为今后的成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组织各种专题教育,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进行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配合教师抓好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结合深入课堂查课的方式,督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遵守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三)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促进学生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环境。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技、体育、文娱等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协调发展。

(五)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生涯管理能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六)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网络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与学生网上和网下的沟通、教育与互动,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七)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配合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部门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八)承担学生资助与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指导学生勤工助学,加强教育引导,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九)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或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与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十)维护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迅速报告和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辅导员工作关键词:

(一)听课、查课堂制:辅导员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45,下午14:15到各教学楼督察学生到课情况,及时规导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深入学生课堂(每周至少三次),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宿舍走访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建设健康向上、求知好学、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

(三)谈心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周小结制:辅导员要撰写工作周小结,定期分析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以及自己所开展的工作与成效,及时向学工部、所在院系反映和提交需要重视或解决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五)班会制:辅导员要定期召开班会,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需求与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正确关注校内外时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档案制:辅导员要建立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的完整档案,包括学业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生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奖惩情况、社会工作和学生党建等方面内容,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总值班制:学工部统一安排学工部及辅导员为每月总值班人员,总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总值班制度》履行职责。

(八)园区值班制:学工部统一安排学工部及辅导员为每月园区值班人员,分别安排中区和南区值班人员,要求园区值班人员入住学生园区,协助总值班人员处理发生在校内及园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九)家校联系制:辅导员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及时、准确的将学生在校情况告知家长,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十)学生工作亮点汇报会:每学年结合计划积极创新、有的放矢地开展学生工作,在学期末举行各院系学生工作亮点汇报会,由各院系辅导员代表汇报工作,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交流经验。

辅导员周小结是辅导员对一周工作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的展望,对本周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和积累,对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同时也是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学生情况等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工作基本情况,拓宽辅导员与学院行政部门、学院之间的信息反馈和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使学生工作更好的“规范”与“创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周小结为全体辅导员总结自己工作内容,理清有关学生工作的思路,表达对本系、学工部、学院有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也在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稳定、高效运行,逐步完善以及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如实记录,认真总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具体要求

1. 辅导员应于每周五下班前提交本周工作小结,不得延误,假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小结上交时间调整由学工部统一通知。周小结应该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和体例撰写,对于其他情况的说明和报告可以附页上报。

2. 在每周小结内应该概括说明分管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相应状况,以及本系、本专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各项工作的陈述和说明要有层次性和条理性。

3. 辅导员可以在周小结中重点说明本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如本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等,并可以附有本人对相应工作和看法和建议等。

4. 辅导员可以在周小结中对本系、学工部、学院有关工作、制度等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提出可行性的优化措施。

5. 辅导员可以在每周工作小结中简单列明下周相应工作计划,或者简单列明下周的重点工作。在总结一周工作时,“温故”、“知新”两不误。

6. 辅导员应注重工作过程中工作经验的积累,通过总结,保持良好的工作进程,改进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自省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欠妥的案例,以利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与效率。同时,应积极借鉴其他辅导员的好的做法,不断进步。

三、处理与反馈

1. 由学工部负责收集全体辅导员的周小结,并进行相应汇总整理后统一上交学院有关部门。

2. 对于全体辅导员在每周小结中的意见和建议,由学工部统一汇总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其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由学工部将解决意见和有关答复统一反馈给全体辅导员。搭建了高效的、顺畅的部门间的沟通平台,高效务实的开展学生工作。

3. 学院及学工部通过每周工作小结,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系学生工作进度及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院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周小结的完成情况将纳入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体系。

辅导员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沟通学生与学校的桥梁,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与学生谈心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通过谈心,可以交流感情、增进了解,进而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学生为中心”,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进步、成长的引路人,生活、情感的贴心人,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各院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注重实效,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中的问题,耐心劝释学生的困惑,重点关心特殊群体的心理引导,详细记录谈心内容并整理谈心材料分类归档,实事求是地反映当前我院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谈心工作要以“立实情、讲方法、重沟通、出实效”为原则,将教育、管理、服务措施不断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二、 “谈心日”具体要求

(一)“谈心日”次数与方式:每周固定一天或半天时间为“谈心日”,并向分管的全体学生公布。可以主动约谈学生或者学生主动约谈,老师 “走出去”或把学生“请进来”。谈心方式可因时、因人、因事而异,可利用多种方式进行,除面谈外,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积极采用网络(QQ、MSN、E-mail)、电话等方式。

(二) 谈心的对象: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患疾病学生,家庭发生突然变故学生,违纪学生,学习成绩落后学生,失恋学生,思想波动大、情绪低落、言行异常的学生等,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谈心内容:应重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他们的优点,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存在问题;应对学生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

(四)谈心原则:要掌握谈话时机,坚持广泛谈话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日常谈话与特定时期谈话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五)谈心技巧:谈心要有明确的目的,讲求艺术和技巧,遵循学生思想活动规律,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充分尊重学生,耐心、真诚、平等地对待学生,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对谈心过程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辅导员要及时向学工部汇报,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六)谈心记录:每位辅导员详细记录与学生谈心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谈话目的、存在问题、谈话内容、解决建议等,详见《辅导员工作手册》)。

(七)学期总结:每个学期结束后,各院系要对辅导员谈话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学工部。学工部遴选优秀的、典型的案例,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三、工作考核

辅导员“谈心日”工作是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和检查。请注意谈心日的资料保存和总结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4

1.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加强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2.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及学生自身的特长,组织开展有意义的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并做好记录。

3.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内住宿情况,负责所辖区域学生的住宿调整、房间验收工作,并及时将结果报校区管理部主任,确保实际住宿情况与住宿登记卡及学生公寓住宿管理系统内数据的一致性。

4.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做好评分记录,并上报检查结果。

5.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值班工作的管理及监督,并定期上报检查结果。

6.负责所辖区域内保洁和维修项目的检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及时上报校区管理部主任。

7.负责所辖宿舍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准确掌握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状况,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疏散本楼人员。

8.掌握所辖宿舍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保证其正常运行。

9.负责所辖区域内门禁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门禁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10.负责所辖宿舍区域内学生宿舍超额电费的统计及收取工作。

11.协助校区管理部主任做好进修实习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12.负责处理学生的投诉,做好相关记录,对涉及事项及时进行调査,妥善处理,报告给校区管理部主任,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13.广泛收集各种信息及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对所辖区域内的销匙加强安全管理。

15.负责起草所辖工作范围内的文件、管理规定等。

16.完成校区管理部主任及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5

1.承担与教育机构进行联络,制定详细的各类学校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

2.承担组织观众,扩大外联的覆盖面和开发文博服务项目的工作。

3.承担广泛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以及学校老师、学生文化活动的策划与实施的工作。

4.承担巡展策划,包括内容和形式的设计和制作的工作。

5.承担开展馆内外观众调查的工作。

6.承担社教交流和研讨会组织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6

1.指导中队委员会制订工作计划。

2.指导中、小队的活动。

3.指导中队日常工作。如队报、小图书馆、中队日记、中队角等的建设和发展。

4.帮助开好中队委员会会议。

5.培训中、小队干部。

6.对少先队员进行心理咨询。

7.争取任课教师、家长、校外辅导员共同支持帮助中队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7

1.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工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各种情况,指导班委会的工作。学期初做出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2.积极参加对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的调查研究。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并能根据学院党委中心工作,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四有”、“五爱”及形势任务和优良传统教育。

3.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现代管理知识。有计划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美学等相关知识。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及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努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学生的朋友,了解学生的自然情况、家庭状况、性格、主要优缺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认真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5.新学年接任班级后,在一个月内掌握所有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并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咨询和指导。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学生思想状况和学生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思想反映。

6.建立健全学生个人和班级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7.积极组织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8.经常深入自习室、寝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卫生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反映和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搞好学风、学纪、班风、团风及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建设。

9.热情接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反馈信息,与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10.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做好“三好学生”和“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配合党团组织做好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负责奖学金的评定。

11.协助做好支部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协同党支部制定具体的培养和考察计划。

12.认真完成党总支、学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经常向党总支、学工部汇报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8

1.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指导。

2.负责配合团总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校风校纪教育,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配合做好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4.围绕学生成才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课余文体活动。

5.组织学生围绕专业方向,请任课教师开展多种课外辅导活动。

6.经常到教室、寝室、课堂、食堂等场所同学生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突发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8.负责与任课教师联系,积极主动地配合抓好学生的教学和实习工作。

9.负责做好新生人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就业组织和指导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9

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资料的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三)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班级党团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用心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潜力;

(四)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多种载体,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礼貌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状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六)持续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了解教与学的状况和学生在社区的日常行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围绕校纪校风建设,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等各项工作;

(九)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应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并撰写有关学生工作的研究论文;

(十)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第十条

青年大学毕业生新任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在第一个任期内原则上应与学生“三同”(同吃、同住、同学习)。实行“三同”的学生政治辅导员,应确保每周日至周四晚上在校内或学生社区内值班,负责夜间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等以外的其他课程教学或科研工作,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学时或校外进修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第十二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做到:熟悉所带班级每个学生的基本状况,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每周至少三次深入到学生宿舍和学生班级、召开一次班干部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指导学生开展一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与所带班级各位任课教师联系2次以上,每年至少写一篇调查报告或工作论文。

第十三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学生工作处和所在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平时应做好工作记录,学期末应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写出个人工作小结,学年结束时写出学年工作总结。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0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党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査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向同级党的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加强联系,争取帮助和支持。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

6.抓好团员证日常管理工作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1

1.组织引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教育。

2.协助党、团委抓好党、团思想和组织建设。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熟悉和掌握学生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分析和研究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并将学生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学院学生工作和学习动态信息畅通。

4.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成才目标,督促学生勤奋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开展遵纪守法和基础文明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生稳定;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开展爱憎分明、文明寝室创

建活动和责任区文明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等各类学生集体活动。

7.组织实施学生的各类考核、奖惩工作。

8.掌握贫闲生情况,积极做好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特点,做好特殊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9.保管好学生档案,做好接转、归档、毕业后递转工作。

10.在学生入学教育、军训、劳动、社会实践、教育实习、就业指导、评优评奖等工作环节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有关组织、考核、记录和汇报工作,以确保上述任务的顺利完成。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2

1、主动关心、指导小组工作,每周了解一次小组情况;

2、协助策划小组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小组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小组指导老师和教育小组组长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班级教育小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3

《规程》第八条规定了合作社辅导员应当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工作原则,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筹备和设立工作,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业务范围,编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3)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起草章程,设立组织机构,召开设立大会;

(4)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工商登记提供咨询服务;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确定经营服务内容,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选配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

(6)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岗位责任等内部管理制度;

(7)辅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成员账户设置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8)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档案记录,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认定;

(9)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提高市场谈判和营销能力,开展品牌化经营,注册商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宣传推介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展示及发布供求信息;

(10)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授权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

(11)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统计信息;

(12)总结上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13)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应当采取组织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合作社提供服务。辅导员应当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合作社理事长或成员培训,形成培训工作笔记。每季度为合作社上门指导服务不得少于三次。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4

1、协助和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各种教育与谈心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与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自我调试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5、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培养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7、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团队作用;

8、协调学校和院(系)党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班主任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营造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10、协助管理学生档案,建立和完善特殊学生档案,加强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写好日常工作笔记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5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国际国内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引导,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三、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学生情况是一个动态过程,辅导员要带着感情深入学生之中,与学生交朋友,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通过一对一谈话与辅导、座谈走访、校园bbs等形式掌握学生的学习、经济、家庭、人际关系情况及思想、心理动态等,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保证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辅导员每年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认真完成学生辅导手册记录。

四、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根据首都政治活动和敏感期比较多的特点,及时了解学生反应,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于学生直接参加的重大政治活动,要认真组织,把握学生动态与情绪,确保政治安全。及时准确地掌握政治敏感期学生动态,对重点人群要做好一对一的思想工作。

五、加强班集体和党团建设。以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为骨干,坚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作用。加强学生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六、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共同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在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对学生提供指导,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宿舍、餐厅、班级,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困难,并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做好各类奖评工作。

七、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助工作,更要从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积极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对学生勤工助学予以必要的指导,引导他们以坚强信念和平和心态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八、开展心理素质教育。重视在学习、身体、经济、情感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有问题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心理教育活动,自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九、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协助就业部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和学习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自身政治责任感。学习和掌握心理教育、发展辅导等方面知识与技能,加强工作研究与科学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掌握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通过博客、微博客等网络手段加强与学生交流互动。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6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 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三、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班级党团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多种载体,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情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六、保持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和学生在社区的日常行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围绕校纪校风建设,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等各项工作;

九、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应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并撰写有关学生工作的研究论文;

十、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7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18

辅导员家校联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完善我院家校联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由所在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一)对取得以下嘉奖学生,应特向家长寄发喜报:

1. 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2. 在院级以上学术科技等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 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对发生以下事件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重点沟通:

4. 遭遇意外损害、严重心理障碍和突发疾病需住院医治;

5. 有不及格课程(每学期成绩单由教务部统一寄出,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学业修读情况,有选择地和家长联系沟通);

6. 学业修读困难、无法正常参加学院的教学安排;

7. 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未按时到校注册报到,未及时请销假;

8. 有重新学习(休学返校)、退学等情况;

9. 因违纪被学院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应在通知家长到校后向家长和学生一并宣布;

10. 在校期间不能正常缴纳学费,有恶意欠费嫌疑;

11. 被认定为特困生、贫困生;

12. 学院认为的其它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二、通报形式

1. 信函书面通报 通过信函的形式将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2. 电话、短信通报 以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3. 当面告知 请学生家长到校或委派专人进行家访,当面通报学生情况。

三、相关要求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地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告知其家长;

2. 各院系要做好通报工作的相关记录,特别是通报过程中学生家长反馈的意见;

3. 学院将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学生家长反映的因没有做好通报工作而产生的问题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