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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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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对从事信息服务的用户管理经营需要,特制订《信息安全责任书》,以资信守:

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精选5篇)

一、所有接入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本公司资源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本公司资源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须立即向我公司报告,并且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接受我公司的管理和监控,我公司有权对用户的对外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浏览检查,并要求用户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四、用户的主机设备应该符合我公司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且不得影响网络的安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该积极配合我公司解决。

五、如果用户出现危害我公司网络的正常运作,或违反国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我公司有权在通知用户之后,暂停对该用户提供相应IDC业务。

六、IDC用户有责任向自己的用户和职工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上述条款。

七、不同安全级别的主机应该分布在不同的网段,禁止主机托管业务、虚拟主机业务与其它业务放在同一网段。

八、原则上我公司不允许接入手机网站,如用户有相应需求,须经我公司严格核查、记录存档及实时监控后方可接入。

九、所有网站接入客户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备案手续,不得接入未备案网站,严格贯彻落实“先备案、后接入”原则,拒不履行备案手续者,我公司将切断网络链接。

十、所有客户利用本公司资源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有关政府部门将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我公司对情节严重者将终止IDC业务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

责任履行单位(客户填写):

法定(授权)代表人(客户填写):

日期(客户填写):

责任监督单位(接入商填写):

法定(授权)代表人(接入商填写):

日期(接入商填写):

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 篇3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 篇4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障瑞达项目部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瑞达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物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按物业项目部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八、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主管报告。

九、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物业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自觉服从物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一、服从物业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二、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区。

十四、熟悉项目部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物业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十七、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十九、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物业中心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二十、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一、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北京瑞达物业管理中心:(盖章) 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信息系统安全员责任书 篇5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周工作报表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在做工作准备时,作业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 十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公司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四、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五、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六、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七、熟悉项目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八、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九、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二十、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十一、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二十二、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二十三、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公司住宿员工,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五、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