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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协议书4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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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2017加盟协议书时装加盟协议书品牌专卖店加盟经销协议书专卖店加盟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加盟协议书4篇大纲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麦田咖啡(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

电话:

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3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至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

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25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20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入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10%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10%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15%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时装加盟协议书2017加盟协议书(2) | 返回目录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路 号/ 商场区域内享有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 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免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免费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 灯箱尺寸 )。

3. 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pop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4. 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 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 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 为乙方代办

至 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婉凤”品牌服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 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婉凤”品牌以外的品牌服装,保证“东方婉凤”品牌经营的唯一性。

3. 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4. 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 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 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 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 财务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2.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以到甲方帐户为准)。首批发货时间为货款到帐后2——7天内。

3. 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

4.乙方每年销售服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 ),

第四条 短缺货物出查询

1. 为维护双方利益,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有破裂等其他任何可疑情况,切勿提货和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确认是否被盗,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如箱体无可疑情况,受收到货后,应与运输部门复称,重量无误后方可提货。

2. 货物到达乙方后,应立即安排验收清点工作。清点时若发现实收数量与销售通知单不符,应及时填写“货物盈余/短缺查询单”,反馈给甲方。查询单内容包括;

(1) 发货日期与收货日期;

(2) 有差错的具体箱号;

(3) 具体货号;

(4) 实收数和应收数;

(5) 封箱情况,验货人及部门经理的签名。

3. 查询单应在乙方收货后一周内发寄或 传真给甲方,逾期甲方不予受理。

第五条 调换货的规定

品牌专卖店加盟经销协议书2017加盟协议书(3) | 返回目录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ikoto-bossxx”品牌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ikoto-bossxx”品牌加盟店在施市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ikoto-bossxx”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二、管理支持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有三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5、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运输乙方自负。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xx”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四、货品、数量和质量

1、货品名称:“ikoto-bossxx”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之北京生产的货物。

3、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以国标为标准。

五、货物瑕疵

1、乙方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须在提货或货到后3天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货物无异议。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甲方应及时处理。

2、乙方运输、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或货物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约定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如超越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标准,则由乙方负责,除非该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已在协议中有规定之。

六、货物的价格和货款结算办法

1、货物的价格以甲方的价目表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对价格作调整。

3、货款结算办法:款到发货。因乙方货款未到导致甲方发货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给乙方。若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之瑕疵或短缺确定为甲方的责任,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

(2)甲方必须善尽职责,遵照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完善的店面管理支援。

2、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xx”专卖店装修。

(2)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万元。本协议生效起前三个月为考核期,乙方平均月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考核期销售额未能达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3)乙方不得在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解除协议。

(5)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权利。

(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款元作为定金,甲方样品发货时该定金即转为货款。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订立协议的优先权。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可提前终止协议。擅自终止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九、其他

1、货物运输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办,但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往来的有关订单、单证、传真、电子邮件等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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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乙方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首次进货量在_________元以上,首次所进商品可在乙方收到货物的十五日内向甲方100%退换。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三十日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2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八条 保证金返还及返利

1.乙方第一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__元,第二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__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保证金不作返还。

2.乙方达一定进货量时,甲方将乙方所交加盟费作为销售奖励返还乙方:第一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_元,第二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_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不作返还。

3.返款方式:现金或相当价值的货品。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本合同附件1指定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一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