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9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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