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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合同(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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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维护保养合同(精选12篇)

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所拥有的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负责维修保养,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对技防系统的正常维护,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检修

维保范围:见附件一内所规定的内容

维保方式: 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约。

此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工程性质:维护、保养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提供必要条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提供竣工表、竣工图,以及安装设备的型号等相关资料。

2.3 办理证件。

2.4 甲方负责承担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在维保期内产生设备更新,维修设备总价在200以上的资金。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乙方按照竣工图、竣工表、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测维 护、维修方案,并报经甲方认可。

3.2 乙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检测工作,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稳定。

3.3 乙方以一切运行正常后的小区技防系统设施设计及验收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维护保养。

3.4 乙方根据有关技防规范规定,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标定。

3.5 乙方承担维护过程中总价不超过200元以内的材料、配件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3.6保证甲方各种设备的安全,损坏要赔偿。

3.7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第4条 维修保养范围

4.1电视监控系统,它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先进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维护检测的内容有摄像机、监控主机、线缆传输设备以及一些周边产品,如云台、解码器、护罩支架等。在保修期内,对于人为损坏、恶劣气候、遭遇雷劈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情况导致产品损坏、系统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畴.

第5条 维保工作计划及内容

5.1 每年度分十二次进行测试检修(即每个月一次),并且每次检修提前通报甲方核准及配合。

5.2 每次检测内容填写安防设备维保巡检记录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有双方人员签字认可。

5.3每次检修后2天内提交本次检修报告一式二份交于甲方。

5.4在正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之外,如发生系统故障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 现场检修。

第6条 服务标准

6.1 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2 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和维修记录,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机密,配合甲方技防系统和存储信息的安全使用。

6.3乙方应爱护甲方的系统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防系统的维护操作规程实施。

6.4乙方应本着节约、保用的原则,尽量降低甲方系统的维修费用。

第7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7.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合格。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8 条 质量保证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所保养的技防系统运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

8.2 乙方协助甲方共同使技防系统能通过保卫部门的检查、年检。

8.3 乙方对合同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后需呈报甲方验收签字认可,并且符合技 防技术规范。

第9条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9.1 维保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即¥ ),分二次支付。

9.2 签署合约后3天内甲方付维保费总额之95%,即人民币 元整(¥ 元);待本维保合同到期后付余下维保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在该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合约,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仲裁 或当地人民法院对违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至维保期满终止。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 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即(大写: ),开具普通工程发票。

2、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每 支付维保费人民币: 元,即大写: 。

3、付款方式: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4、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时,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时,由甲方承担,包括各种探测器、电源、打印机、液晶屏、线路板等成品及半成品。

5、凡属于非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以及雷击、漏雨等不可抗据因素所引起的设备损坏,其材料费、修理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在用电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玖万陆仟圆整(不含税)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甲方的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驻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15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乙方维保负责人罗泽德联系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合同执行每季度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预付10000元)。

2、付款办法:票到付款。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并提供随机资料。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因甲方操作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注册费用和有关检验的招待费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导下负责制作张贴安全标志、警示标语、防护设施。

6、甲方负责乙方驻点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的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甲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护保养作业记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方可进行,并向甲方保证提供正厂原装备件。乙方负责单个1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用。

4、乙方负责组织电梯年度检验工作,包括申报、配合、取证等。若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乙方维保责任,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6、如电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时间,乙方应及时把整改项目报给甲方,如没报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认可,相应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或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臵而造成的电梯故障、事故与对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时间)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应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1、单个1000元以下费用电梯配件清单

2、甲方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乙方报送: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4

维 保 单 位:

合 同 编 号: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电话 ,技术负责人为 ,电话 ,办公电话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附表:

建筑名称使用性质建筑面积(㎡)高度(m)层数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维护保养合同 篇5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维护保养合同 篇6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脑维护保养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二、合同内容

1.乙方按合同时间为甲方提供上门维护保养电脑服务,每月的第一周内提供上门保养 次,保证甲方电脑正常工作;

2.除每月保养 次外,甲方的电脑在合同时间内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上门服务;乙方上门时间为周一到周 早 到晚 ,并且力争在 小时内解决故障;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身份进行确认(如工作证,胸卡或委托书等),否则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电脑配置清单及电脑附件(如主板说明书,驱动程序等);

5.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技术顾问等电话服务;

6.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范围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电脑及其网络正常工作;

(2)甲方的电脑硬件如果出现损坏时乙方可以代购,甲方也可以自已购买,但必须经过乙方的确定型号无误后方可;

(3)乙方必须负责调试,保证机器的正常工作;

(4)乙方电话指导甲方使用人员排除故障;

(5)当甲方因为乙方的行为造成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理赔。

三、收费标准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服务费用, 元/台× 台× 月= 元人民币,共计大写 整;乙方为甲方提供费用票据。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大地震,洪水等),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甲方所有在用起重机维护保养 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起重机类型、数量及维保费用

二、维保标准、内容

1、日常故障检修。甲方在使用起重机过程中出现故障维修,乙方必须派出至少2名维保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及时修复;

2、月检查保养。为了防止起重机过度磨损意外损坏,及时消除隐患,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转,将突发故障几率降低至最低,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起按国家有关起重机保养要求对甲方所有起重机进行一次查检保养并有记录,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于月底前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如起重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通过维保排除的,乙方应出具专题报告。月检查保养的内容包括

(1)控制屏、保护箱、控制器、电阻器及接线螺钉的紧固情况。接触器、控制器触点的接触与腐蚀情况。

(2)制动器闸带的磨损情况。

(3)联轴器上键的连接及螺钉的紧固情况。

(4)使用半年以上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5)双制动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动力矩的大小。

(6)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7)吊钗的灵活度及裂纹情况。

(8)电动机、减速机、轴承支座、角型轴承箱等底座的螺钉紧固情况及电动电刷的磨损情况。

(9)钢丝绳压板螺钉的紧固情况,使用三个月以上的钢丝绳的磨损及润滑情况。

(10)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情况。

(11)各限位开关轴的润滑情况。

(12)减速器内润滑油的油量,制动电磁铁吸合情况。液压制动器的油量及油质情况。

(13)平衡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4)开式齿轮传动的润滑情况。

(15)起重机运行轨道精度情况及压板紧固情况。

(16)悬挂移动电缆连接情况。

(17)集电器碳刷磨损情况。

(18)其他影响起重机安全使用的情况。

3、年检前保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起重机年检计划对需年检的起重机在年检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并保证甲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三、双方职责要求及约定事项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范》、《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维保内容做好日常故障检修,月检查保养,年检前保养工作,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维保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起重机维护保养作业许可,由专人(至少2人)驻守厂区附近,保证服务质量,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3、乙方维保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持证上岗、行为举止端庄,作业结束后认真填定“保养作业报告”或“维修作业记录”交甲方签字,月底前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4、对在合同实施期间出现的由于乙方遗漏疏忽和技术上的原因而千万的事故、损坏、延误工作等所承担的义务,不仅是甲方人员的直接身体伤害和财产直接损失上,也包括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由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签字):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年月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合同法》,并根据现有消防设施的具体运行状况,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保养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保养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维修保养项目内容

1、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防排烟系统;

3、消防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罐粉;

7、防火卷联门系统维修:

8、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应急灯系统维修;

第四条:甲方职责

1、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验收文件;

2、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护保养需用的水源、电源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联动试验时各有关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3、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搞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维护保养期间,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消防设施被破坏,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检查和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6、在合同期内如有设备出现损坏问题,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更换维修。

7、维修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职责

1、认真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

1.1负责并协助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编制和完善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测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2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善;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检查及修善结果报甲方备查;

1.3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1.4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和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1.5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线)、安装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

1.6建筑使用性质或室内装修改变,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改建方案。

2、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季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甲方批示。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4、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消防设施;

4.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施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4.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按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月。

第八条:维修保养费用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元/平米,建筑面积共______平米,合计金额(小写¥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第九条: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按季度支付,并在当季度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含年底消检费用及电检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协议书项目登记表及由双方签定认可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包含维护保养用的工机具辅材,不包含消防设施的材料、设备更换;

3、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整改和改、扩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工程量由乙方现场考察后报请甲方核准。整改和改建工程费用由甲方核准认定后另行结算;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当地消防部门备案,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内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10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四、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1年,即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14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

4、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2、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

甲乙双方就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第三条 维护保养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同等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计人民币 元整;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维护保养合同 篇12

委托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维保项目

监控系统 □周边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幕拼接墙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智能停车场系统 □电梯五方对讲系统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 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具体维保内容

乙方应根据维保项目出具详细《维保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同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展开维保工作。

第三条:维护保养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期费用总价为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设备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修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 元(¥: 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开具收据或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收据或发票后应在7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10%的维护款,用于对乙方的约束。乙方应于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他部门以及其他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4、 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维保任务,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 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系统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一次。

3、 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 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修保养工作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维保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给甲方早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分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5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修保养内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方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