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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协议(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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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协议 篇1

为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按期优质顺利地完成 年各项施工任务。

消防安全协议(精选12篇)

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双方领导同意,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凡进驻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各种手续必须齐全,乙方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办理《临时居住证》、《用工证》及其他有关手续,绝对禁止使用非本是人员,童工,女工及残疾人员,负责发生问题,将参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由负责方负责,乙方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甲方负责包工队管理的专职人员,即使补办手续,而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 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严格考试,未经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准上岗,电工,电气焊共,架子工,信号工,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盖章单位公章,叫甲方存档(需为北京市),凡未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上岗操作的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三) 乙方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作业。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进行制止,教育。并相乙方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令其限期改正,凡不听甲方劝阻,逾期不该者,甲方有权下令停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乙方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佩戴安全员标志,乙方安全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员及劳保部门工作。

(五) 根据我单位近年来发生事故的情况分析,高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具伤害等方面较多,为此甲方就上述几方面向乙方单位提出重点要求。

(1) 乙方单位必须配齐所有人员的安全帽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必须执行市建委的《北京市建筑工安全防护基本标注》

(3) 凡从事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现场施工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 乙方单位要根据自己所承包工程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清理电梯内渣土及其它物品材料,必须使用电梯,高车或溜槽等清出,严禁往下抛掷。

(6)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有证电工进行操作。严禁其他人员乱接乱啦,架设的输电线路不准用裸导线,各种电源线不准眼底面明敷设,采用三相五线制。

(7) 各栋号使用的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小型的移动式的电匣箱。并必须安装漏点保护装置,并配有专业用插销

(8) 如果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生产必须给安全让路,否则发生事故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六) 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者,加方有权要求其停工。

(七) 此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生效,由总保单位劳务科,劳务科级分包单位个存一份。

(八) 为了保证工程优质按期顺利的完成,特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份两页,各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甲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2

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4

为保证 香密园住宅小区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 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 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条款:

1. 任何人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

2. 各队派专人每天打扫宿舍卫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烟,在宿舍内设立烟头桶里面要有水。

4. 项目部派保安人员24小时巡查宿舍,各队人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5. 各队在每日两次的班前会要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队包括全体员工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7. 各队如果动用电气焊必须开动火证、设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处罚队长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开除或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协议 篇5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房、物、财产安全及施工队伍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情况、安全制度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做好施工队伍消防安全生产、遵纪守法、严守规章制度等教育,协调乙方与城管、公安、消防等关系,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安全。

2、甲方会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居住区、材料加工区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直至停工整顿,所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当的劳动部门颁发的《施工作业安全资格证书》。并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消防安全制度,设置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志,明确消防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管理。

3、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4、乙方在施工中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木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含无交通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具)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或《驾驶证》上岗,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用品。

5、乙方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沫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易燃物品必须设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负责人。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的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死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所在人民检察院),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经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等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事故调查以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甲方及有关部门酌情派人参加。事故原因查清后,甲方退出调查组,所有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二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6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四、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乙方名称(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消防安全协议 篇8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住户)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 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分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            ”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         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分公司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10

为加强本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危险,保障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以及北京市地方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确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公司施工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签定情况。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与实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纠正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整顿。

5、要定期组织例会,协调解决施工项目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6、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协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和消防安全协议。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施工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协调与管理。

3、设置合格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须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须另外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会议、保卫会议和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开工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任务、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季节及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6、在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存档备查),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通报。

8、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封闭事故现场,配合火灾事故调查,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作现场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交叉同时进行时,双方应提前签定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并落实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装电气设备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闸箱内、照明灯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施工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

6、施工单位动火时须逐级办理动火手续

7、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动火证应明确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项,动火证应一事一办。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须报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煤气、氧气等区域施工工作动用电、气焊前,须项目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10、动火人须持证上岗(动火证、操作证)。

11、施工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焚烧垃圾。

12、施工单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工作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应成环形并保持道路畅通。

1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现场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现场以外设置生活区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设,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6、生活区食堂、锅炉房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操作间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有无泄露,停火时要将总阀门关闭.

17、施工工作现场、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废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19、施工工作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20、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工作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1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 篇12

为确保本小区___ __号(业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服务中心(甲方),与____________业户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装修承包商)(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根据装修设计的审定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大厦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

1. 负责_____号________室乙方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不少于2个/单元。

6. 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 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8.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户)_____________(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