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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买卖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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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买卖合同 篇1

买受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办公室

工业买卖合同(精选3篇)

出卖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电线电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价款:交(提)货时间:签定本合同后,出卖人随时具备向买受人交货条件和能力,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电话通知的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二天内向买受人交货。

第二条 质量标准:出卖人按国家及有关部门标准生产,出卖人卖给买受人的电线电缆,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现行质量、技术、规范、要求等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因出卖人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及有关部门标准,造成买受人、施工单位、商品房买受人的损失,由出卖人按其经济损失的二倍向买受人或第三方赔偿损失,并由出卖人承担一切责任。出卖人产品的质量使用寿命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出卖人对产品的维保期限为二年,自 住宅楼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的供应及回收:出卖人按标准包装,对包装物由出卖人回收。

第五条 随即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证照、证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电线电缆数量的计算方法:不计损耗。依据现场实际测量的电线电缆数量为准;具体电线的数量计算办法:每批次电线电缆到买受人现场后,由买受人、出卖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随意抽样测量,依据抽样测量的每盘电线最小数值为标准,计算本批次电线数量。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负责按每栋楼用量(见附表),分批次向买受人交货,交货地点为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运输至买受人 ,并负担其运输费和装卸费。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每批货(每栋楼使用的电线电缆)到买受人“德苑福邸”施工现场后,由买受人、出卖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随意抽(取)样,送交 有关部门进行检、化、试(测)验,如检、化、试(测)验不合格,出卖人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0%向买受人赔偿损失,出卖人退回不合格电线电缆,并承担其检、化、试(测)验费用。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批(以每栋楼为一批货)电线电缆送到买受人工地,经有关部门检、化、试(测)验合格,付每批电线电缆价款的100%。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履行完毕权利和责任及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自觉遵照执行,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工业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制作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付清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验收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工业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卖方: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收回:

第五条 随即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耗损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为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下列三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未作选择的视为一致同意第1种方式) 1、 提交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