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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劳动合同示本(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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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劳动合同示本 篇1

甲 方: 秀山县龙池镇人民政府

重庆劳动合同示本(精选5篇)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

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岗位职责:

1、在食堂领班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饭菜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串岗、脱岗;

3、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热保鲜;

4、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做到领导与职工一样,生人与熟人一样,自己与大家一样;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

6、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职工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申毒;

7、进人厨房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不准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8、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9、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劳动合同示本 篇2

甲方:重庆福祥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 私营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单位住所 :重庆北碚区歇马镇天马桥村

乙方:

户籍所在地地址 :重庆北碚区古佛 村 8社

现居住地地址 : 重庆北碚区歇马镇天马桥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重庆福祥食品有限公司 点 从事 冷冻食品加工 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的形式: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20xx 年 2 月 18日起至20xx 年 2 月 18日止。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计时工资制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12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1500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1500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10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 1日至(上个月) 30 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

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确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四)甲方 :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重庆劳动合同示本 篇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_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 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支付项目为 ,或按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 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 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劳动合同示本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济南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生效要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劳动合同示本 篇5

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

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

(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合同(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