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公 > 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 >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通用3篇)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通用3篇)

推荐人: 来源: 笔墨帮 阅读: 4.65K 次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通用3篇)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销售水泥给乙方,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水泥的发运任务,双方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

二、起运地、收货单位:

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

收货单位:交货与验收

乙方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数量,甲方保证计划供应。甲方因__________厂机器故障、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不能满足乙方需求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以水泥出厂过磅单为准,乙方负责复磅抽查验收,如果对磅差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合理损耗根据水泥行业标准测算±1%)。

四、设备及安装

水泥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确保使用安全。工程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拉回水泥桶,如果桶体损坏,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如果水泥桶倒塌后报废、丢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按______________元/每只计算)。水泥桶免来回运费,水泥桶运到工地后,卸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泥桶用完后的拆及运回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如乙方以承兑汇票付款,则贴息由乙方承担,每吨价格上浮15______元)

2、每月______日—______日双方对账结算,次月______日前结清上______月的80%货款,余下20%______年底付清。担保人: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每批水泥到达乙方工地后,由收货负责人签字,以便结算,回单作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的凭证。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若甲方发现工地用了其它厂家的水泥,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损失吨位的双倍罚金。(按我公司当天挂牌价计算)。

3、水泥价格调整,根据____________厂的调整价格额度上浮或者下调为准。

4、水泥质保书根据需要提供给施工方。

5、此工程结束后,若乙方水泥预付款有剩余,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

6、质量保证,实行三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工程水泥销售合同 篇3

卖 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买 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水泥购销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说明:

1、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协商调整。

2、结算价格含运费,含普通发票税。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1、交货时间:

甲方把水泥运抵乙方林明根基坑支护工程工地,结算价格含运杂费。

第四条 计量标准

以甲方运输单据的数量为准;乙方可抽检复磅(地磅须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认可),若双方磅差数量在±3‰以内,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甲方运输单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磅差超过±3‰,则须经第三方地磅进行复核(第三方地磅须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认可),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误差量小方的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误差量大一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及异议期限

1、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生产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批水泥的质量检验报告。

2、双方在发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的结算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止,以实际发生的货款凭证为依据。

2、为方便合作,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月结30天的付款信用期。乙方于次月15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前将上月货款清单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核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须于次月30号前支付货款。乙方保证在上述期限内按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上的金额支付所有的货款,乙方需对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而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负责。

3、结算收款须由甲方财务人员或甲方指定的人员与乙方办理结算收款手续,其它人员不得结算收款。如乙方对其他人员办理了甲方货款的结算和付款等情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特约条款 (一)关于付款

1、乙方以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将票据直接交付给甲方,票据的收款人栏必须填写甲方全称;若属背书转让票据,最终被背书人也必须填写甲方全称。

2、若乙方委托第三方付款或接受第三方委托付款,须向甲方提供由委托、受托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委托付款证明。 (二)关于发票 3、此单价不含税。 (三)关于货物签收

4、合同签订后交货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代表乙方签收货物的人员的书面授权书(加盖公司章),内容包括签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由签收人员代表乙方履行正常签收手续;以后乙方签收人员若有变更,乙方应以同样程序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知会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交付时发生转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权限与合同主体一致。

对价格进行调整时,可以使用“价格调整确认函”方式,在调价起始日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若以传真确认者,事后应补办正式签字盖章手续。在其中一方未确认但已到调价起始日,甲方有权暂不予发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若有不符合合同约定者,如乙方同意使用的,应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应视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2、由甲方代办运输的,若货物错发到货地点,则甲方除应负责运货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需承担乙方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和运费,则应从违约之日起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且甲方有权从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停止向乙方供货,直至乙方还清欠款。乙方欠款付清后双方协商是否继续按原合同执行或重新签署合同。

2、乙方如错误指示到货地点,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当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应当在事发后72小时内通知对方,经查证属实的,方可免除其不履行部份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管辖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未实际执行,或在履行过程中有连续三个月未执行者,则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如需另做补充合同(协议),则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