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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口设备出租合同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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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口设备出租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档口设备出租合同书(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自愿签订本合同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1、甲方把所在东兴市口岸国门国际批发商场__________—__________号档出租给乙方,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租金按壹年一次性交清,即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2、乙方另交__________元作为押金,此押金期限为三年,即乙方租满三年后退回。若不满三年,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租期间必须保护甲方原有的装修设备,一旦毁坏必须给予修好,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情节严重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4、租期为三年,即从国门商场正式收租日算起。

租金按年交,中途不得退租,否则租金与押金不再给予退还。

5、双方协商把原有的侧门口墙重新装修,甲方给予支持,但乙方重新装好后归甲方所有,租期满后不得拆走,且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月租金__________元包括的费用为:商场月租金,公共水电费,公共空调费,以及管理费,卫生费等商场的公共费用,不包括私人费用,如私自水电费,网费等商场公共费用外的自用费。

7、乙方在租期间必须遵守商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租期间如有损害商场或自身的名誉,财产等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望乙方遵守规则,合法经营。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

9、租期满壹年后,如须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年租金,其余事项不变。

10、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档口设备出租合同书 篇2

挖掘设备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各型。数量:_________台。

2、租赁设备的用途: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_____元。租金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设备原值______________元,预计折旧年限_______年,______年折旧费__________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______年租金,______年租金/12=______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______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____________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置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

2、乙方如继续使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双方可办理续租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可按设备净值办理购买手续。

3、乙方如不续租也不购买,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给甲方。

4、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租赁期全部总额的_______%承担。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妨碍对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大同煤矿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报董事会。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档口设备出租合同书 篇3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电挂: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