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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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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通用19篇)

住所地:

乙方:__

住所地:

丙方:__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仙居县泰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仙居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

备 注

委托权限 代办各类房产交易手续(包括:代缴税费;代办房产权证;代办土地使用证;其它)代办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包括:代办理他项权证;代办注销手续),代办各类房地产(厂房、营业房、住宅、办公房)租赁手续。 房屋座落地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总金额 平方米 套(幢)元

说明: 1、免费登记; 2、交易成功,委托方付1%中介手续费。受托方(签章):仙居县泰来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经办人(签章): 委托方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仙居县永安街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 区 路 号,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计 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 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 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 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 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 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 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 %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 %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 : 分成,即甲方 %,乙方 %。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 %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 %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 %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 %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 甲方邮编: 乙方地址: 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

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 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 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 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不:

一、甲方将承租的 承包给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餐厅装修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6 年,每年承包金 万元,前3年无递增,后3年递增10%,免租期2个月,乙方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只提供经营场地,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提前 天交下次承包金,押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不欠各种费用不计利息,甲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给经营承包金,最迟不能晚于5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剩余所有款项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自动透出,室内所有物品视为甲方所有。

二、乙方交款,甲方按时将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通水、通电。如甲方房屋提供电量不能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乙方需要增容电量,但增容所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暖气费每年 万元。以上收费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浮动。

三、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费税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法经营,不准在本经营场所从事违法活动。乙方经营期间注意防火,如发生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卫生质量和防火安全,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都由乙方自负,乙方承包本经营场地用途[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转让第三方经营。

四、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损坏房屋主体,装修前报装修方案。甲方提供给乙方平面图并附于该合同后,乙方有权使用室外及楼顶广告招牌。

五、甲方负责经乙方提供办照手续。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欠甲方承包金,水电费和按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保证本合同所述承包场地正常使用,如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包赔给乙方。

七、如乙方通讯地址有变动需通知乙方,否则甲方视为原通讯地址送达后即可有效。甲方发给乙方的通知自发出日期后,确认该通知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九、备注条款:符合同之日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定金,待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应支付款项全部付清给甲方,如不付清本合同无效,5万元定金不退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乙方:__

住所地:

丙方:__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合作开发 项目一事,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合作项目:新建 。预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米。

2、合作乙方只提供自己所有的地籍号为 ,宗地图号为 ,占地面积为 ,以【土地使用证】为准。的的商业土地使用证为入股合作。除乙方提供土地使用外,甲方负责承建商业的的前期费用,建设等所需一切费用资金。

3合作利润分配办法;

1、甲方在此项目建设中低于【壹万】建筑平米,甲方承诺保证乙方在此项目中的收益按照市值不低于柒百伍拾万

2、在甲、乙双方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后,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合同。

3、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从协议生效到开工时间6个月。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8个月。销售房屋2个月时间。

4、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整,【20xx00元】。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期限,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不能开工保证金归乙方。

5、该合同不受双方人事变更和体制变更而变动,无论何原因双方均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和法律约束力;

6、除建设建筑所需投入资金外,开发销售发生的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等。除房屋契税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

7、甲乙双方共同审查开发项目的审批文件,图纸预算文件证照等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效力。

8、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存在或其他权属纠纷以致影响到合同履行,乙方因承担违约,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 元人民币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双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合同无效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1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加快商品房预售,回收资金。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项目进行全程推广之事宜,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整合推广策略服务范围

1、项目整合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2、项目整体宣传包装设计

3、分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广策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整合营销推广策略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营销推广定位与总战略制定

第二部分:基础VI项目标志/销售名片/销售胸卡/销售标准表格(如客户登记表、按揭计算表等)/看楼车车身/手袋设计

第三部分:现场包装围板/楼体招示布/楼层进度牌/导示牌/欢迎标牌/看楼专车/工地指示牌(如配套设施方向说明、景观说明、道路名等)/停车场指示牌

第四部分:卖场包装形象墙设计/实体展板/规划、园林景观说明牌/室内挂旗

第五部分:宣传广告售楼书/招商折页/户型单页/销售单张/主要城市干道路牌/公交车车身/道路立柱挂旗/报纸平面广告

第六部分: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1、第一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开盘前)

2、第二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开盘期)

3、第三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跟进期)

4、第四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跃进期)

5、第五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跟进期)

二、工作时间计划本合同共分五个阶段工作。

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为合同签定至开盘前一个星期。具体递交及执行时间如下:Ø 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的递交;Ø 项目基本包装设计(标志、现场、卖场、楼书、单张)的递交。注:自项目定位及名称确定后起;Ø 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的(自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确定后)递交;Ø 项目第一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确定及项目基本包装设计完成后开始,预计在合同签定后 月展开,即 月 旬开始执行。

2、第二阶段开盘开始至开盘后一月Ø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一月递交;Ø 第二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一个半月递交;Ø 项目第二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内执行。

3、第三阶段开盘一月后至裙楼封顶Ø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后递交;Ø 第三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后递交;Ø 项目第三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开始执行。

4、第四阶段自主体封顶起一月Ø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Ø 第四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项目第四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前一周开始执行。

5、第五阶段自项目主体封顶后一月开始Ø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Ø 第五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Ø 项目第五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一月后执行。

三、关于成果的界定

1、关于整体策划报告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2、关于设计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3、关于广告、活动的界定:以入线率、到场率为标准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所涉及整体营销推广策划服务费为项目总标底的 3 ‰。其具体付款方式如下:Ø 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30%,即 万元( 万元整);Ø 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 即 万元( 万元整);Ø 在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 即 万元( 万元整);Ø 在完成项目第三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 即 万元( 万元整);Ø 在完成项目第四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10%, 即; 万元( 万元整)。

注意:策划服务费不含以下费用:(1) 影视、广播音带等广告制作费;模特费用、歌曲版权费用;(2) 广告发布费;(3) 各项公关、促销实施费(含记者编辑费、招待费等);(4) 印刷品、菲林制作费;(5) 调研礼品费、调研人工费、印刷费等。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包括项目鸟瞰图、沙盘等)、文件,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决权、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正。3、 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单方擅自改动,否则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 甲方采纳的乙方方案或设计都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中需要修改也应相互通报,经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5、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企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6、 甲方单方制定的方案,实施责任与乙方无关,但经双方认可的方案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7、 甲方采用乙方的方案及设计即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挪作其它可能侵害甲方利益的用途。

8、 合作内容与具体操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和改动。

9、 提供该项目进行广告宣传所需的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设计策划方案,并收取策划设计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费。

2.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整合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

3. 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工作进展,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后提供相应文本和服务。

4. 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市场推广建议。

5.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整合营销策划文本,主要内容包括:Ø 促销执行文本:内容包括促销思路、促销主题、促销活动内容、促销活动执行计划以及费用预算。Ø 广告策划:内容包括广告思路、广告主题、广告诉求点以及广告文案写作、设计。

6. 销售策划:内容包括销售战略战术及实施要点

7. 乙方经甲方采纳后的提案可用于案例分析及其它不侵害甲方利益的用途,未经甲方采纳的提案不可做此用途。

8. 乙方采取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专案小组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创意文案人员以及设计人员,集体向甲方提供服务

9. 合同期内或合同中止后,乙方不可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将甲方产品的策划案用于案例分析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七、违约责任

1. 当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不力,或双方意见难以沟通与协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 当乙方发现甲方因产品质量或销售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乙方屡次建议,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八、其它

3. 本合同所涉及服务内容的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两份。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6.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3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 ,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至 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 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以下时,每减少 万元,委托方增加 仟元的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 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 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 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人,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是甲方持有。公司项目是甲方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运营的,甲方是实际经营管理人。现因甲方运营项目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经与乙协商一致,双方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以“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合作开发”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内容和转让标的

(一)、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        万元,注册地址:          ,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方是该公司合法有效股东,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 项目名称:

2. 项目位置:

3. 项目四至:东至   ;南   ;西    ;北   。

4.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为    ,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分    期开发。

(1)一期(西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       ,规划用途为:

(2)二期(东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约      ,规划用途为:       。

二、合作方式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同意以公司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持有的80 %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2、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项目西区8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75%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该项目西区2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25%的开发经营权。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的利润。

乙方确认甲方前期投入本金人民币 万元到项目上,乙方同意将甲方前期投入以买断经营权的形式一次性补偿给甲方,该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3、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_公司的名义进行。

三、项目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委派,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已录用的人员。

2、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4、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除非双方达成新的书面协议,项目的后续资金均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继续投资或变更甲方的分配比例。

甲、乙双方有其他项目需要合作经营,须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协议。

五、项目的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方双方约定比例分别记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税费承担

与本协议相关的转让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项目经营权买断价款,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用款计划支付项目投资款,因此造成项目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项目投资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按照该资金占整个项目核算成本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九、特别约定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应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开发项目部”。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派员刻制“合作开发项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5

协议签订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

第一条 总则

1.1序言

一个成功的房地产项目,应该具有专业的策划、销售和物业管理等综合因素(含商业的租售管理)。为整合 项目资源,促进项目成功运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营销代理该项目的有关事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2甲方声明并保证

甲方兹声明并保证: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甲方具备完善的项目开发资格,并为本项目的成功给予乙方全力的支持。

1.3乙方声明并保证

乙方兹声明并保证,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并以全部的经营努力和诚意履行本协议。

1.4 定义

本协议中部分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1.4.1【项目营销代理】系甲方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乙方提供该地产项目定位(含业态规划等)、营销策划、物业销售、商业租赁管理建议等一系列服务。各个环节相互连贯,缺一不可,并在每一环节中以提高整个项目的价值为主要目的,强调提升项目开发价值的手段和空间。

1.4.2【正式开盘日】系指甲方具备以下条件下的项目开盘日期:

已办妥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售楼接待中心、样板房已能正式启用;已具备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其它正式开盘的条件;在完成本条款所述准备工作后,以第一个报纸广告发布日或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时间为正式开盘日。

1.4.3【销售保底价格】系指双方根据开发投资分析及市场情况,分阶段确定的项目销售保底价格。分段确定的销售保底价格必须确保项目总体销售额实现。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各阶段的具体推广和销售情况提议实际销售价格及阶段性涨幅,执行前应报甲方确认,乙方在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低于保底价格销售。经双方确认销售价格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备合同约束力。 该项目的阶段性销售保底价格计划必须与此价格条件下该项目的相应开发实施标准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生效,双方以签署有关备忘录的形式对此进行明确。

1.4.5【 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系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广告的制作及发布 展销会促销活动

(活动中用于奖励或优惠的费用除外)的组织、建筑渲染制作、导示系统设置及工地气氛营造、路牌广告等。宣传推广费用应控制在项目预计总销售的2%以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可由乙方提出宣传推广预算的增减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审定和确定广告商,并负责审定和支付宣传推广费用。

1.4.6【交房】系每期房屋经过竣工验收,开发商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付业主的日期。

14.7【月】系指公历月;“季”系指起始日期后三(3)个月为第一季,以此类推。

1.4.8【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个月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1.4.9【佣金】系指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报酬。

1.4.10本协议所用货币名称为“人民币”。

第二条 合作项目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发展商名称:

地理位置:

项目性质:

建筑结构:

其中本合同给定代理销售建筑面积(套内)约 平方米。

2.2合作标的(委托代理事务)

2.2.1项目前期营销策划;

2.2.2项目销售代理。具体以房管部门实测的产权面积为准。

2.3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约定销售目标任务的 %时截止。如因甲方的工程进度延误和项目的各种证照办理时间延误,以及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在合同范围规定内的营销计划不按时和按量批准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影响乙方销售工作按期完成的,销售期限顺延。

2.4合作内容及目标

根据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下述内容委托乙方:

2.4.1营销策划板块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营销策划报告(项目定位、营销策划、物业销售、商业租赁管理建议等)。

2.4.2销售代理板块

本物业销售均价(按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大写:人民币,执行均价参照开盘前同质楼盘的市场均价确定;单套(铺)执行单价由乙方根据销售均价和单套(铺)特点灵活定价;价格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相应标准销售项目可售面积的为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总销售金额、销售价格体系以具体进度计划指标在策划方案中明确,并需经双方确认执行,并可在具体合作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协商调整)

第三条 合作方式及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独家营销代理商,并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3.1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由乙方围绕项目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并完成以下报告:

● 项目定位报告

● 营销策划报告(含销售进度计划)

● 住宅销售

3.2项目销售代理工作 ● 商业租售管理建议

●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乙双方就项目设计整改意见达成一致且营销方案正式通后,乙 方全权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

● 负责成立项目销售小组,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 依照已定的每期推广销售计划执行销售任务。

● 提供项目定价方案,包括优惠办法、付款方式等。

● 设计项目销售资料,如销售说明书、海报、户外广告牌、电视广告片、模型等,费用由甲方承

担。

● 筹备展销会及公开发售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 展销会期间指导布置会场及派驻业务员在售楼部负责接待访客及销售工作。

● 负责管理售楼部,长期派驻营销队伍在售楼部销售工作,派驻团队不低于 人(含销售主管),

销售团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 代表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协助甲方收取购房订金。

● 协助甲方与买家办理签约手续并向甲方交付订金。

● 协助甲方办理按揭手续。

第四条 合作费用及结算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营销代理费用包括:

4.1项目前期费用

销售与招商前期费用共计 万(人民币: 万圆整)。该费用在乙方完成以下项目时支付: ●项目定位报告

●营销策划报告(含销售进度计划)

4.2销售代理佣金

4.2.1销售代理佣金计提

计提比例为乙方代理范围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房款总金额的 %(本条所指房款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规定收取的购房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销售人员签订,甲方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核,并由甲方代表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约定标准计提相应代理佣金。

4.2.2关于涉及退房的佣金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质量、工期、手续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仍以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方式及比率计提相应销售代理佣金。

如因客户原因(如没有能力继续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规定收取客户违约金或不退定金,此违约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双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该笔买卖合同之销售代理佣金。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销售政策乱承诺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乙方应退还该合同已提取代理佣金:如因退房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笔《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收到房款的2%的违约金。

如因第三方原因(如国家相关政策、银行贷款审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销售代理佣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销售成果应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4.2.3关于涉及购房优惠的佣金处理

甲方如给予了购房户销售政策之外的优惠,其有关该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扔按合同销售价格计提。

4.3关于溢价销售奖励

4.3.1甲乙双方在提交营销策划报告之时共同确定项目销售底价(该底价根据户型、楼层等因素具体确定)。对通过乙方合理的策划和运营,打造出该项目良好的商业前景及氛围,导致该项目住宅(商铺)售价升值,超出双方确定的住宅(商铺)销售底价部分,乙方则提取超额部分的 %作为销售奖励。此笔费用按每套范围分别计提,与销售佣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于结算日五日内支付。

4.3.2乙方在对甲方物业进行溢价销售时,不能超过当期价格的最高限价,该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状况予以调整。

4.3.3乙方销售低于底价的房屋,如经甲方同意降价,则按底价结算佣金;如未经甲方同意降价,则乙方承担甲方降价损失的 %。

4.4关于销售进度

4.4.1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暂定三个主要考核节点,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进度计划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月度监督。

第一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第二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第三个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任务(总销售面积按可售部分面积计算)。

4.4.2销售进度考核中,遇到春节则销售期限顺延一个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销售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销售期限也相应顺延。

4.5关于代理佣金的确认及结算

4.5.1销售代理佣金每月计提一次。每月理佣金和溢价销售奖励,节假日顺延。其中当月销售代理佣金的计提标准按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总房款的 %提取;溢价销售奖励全额结算。

4.5.2如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项时(即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任务量、销售均价均按时完成),剩余 %的代理佣金在乙方完成本协议4.4约定的节点考核后,甲方按4.5.3款约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4.5.3乙方每月号前将上月的“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交付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的2个工作日内在“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上签署意见并交付乙方,并于签署意见后3日内与乙方结算相应的代理佣金和溢价销售奖励。如甲方在收到“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的2个工作日后没有在“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上签署意见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的书面意见回复乙方,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佣金结算确认书”。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权利

5.1.1对乙方相关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提出要求。

5.1.2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开展工作的状况和进度,提出要求。

5.1.3对违反协议或对乙方单方有利的事项,有权拒绝执行。

5.1.4可对协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供双方协商以完善双方的合作。

5.2义务

5.2.1

5.2.2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及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甲方公章)。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各项合法手续及文件(复印件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甲方公章),并为有关手续或文件的办理,以及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影响负完全责任。

注: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业主的物业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因开发手续产权问题等原因出现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5.2.3乙方提出的有关营销方案及其他需要甲方确认或回复的书面材料,甲方收到后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回复。除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如超出3个工作日而未回复,视为甲方同意。

5.2.4负责在该项目正式开盘以前,办妥本项目销售所必需的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并落实为客户办理相关的银行按揭购房事宜及商品房备案手续。

5.2.5按双方已确定的营销方案高效率地组织工程实施,保证进度、保证工期,保证该项目按国家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该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保证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信誉及利益。

5.2.6甲方提供现有销售大厅及办公设备供乙方使用。负责销售中心的建设与装修及布置,提供完整的房屋销售场所、样板意境区、项目模型、售楼资料、环境包装。办公设备:电话3部,电脑2台(配套包月不定时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各1台;以上所有设备、设施的耗材费、使用费用及办公区内的水、电等办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2.7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用印及购房者预交的购房定金、房款等费用的收取。

5.2.8

5.2.9负责销售接待中心的保安工作及保安人员费用。

5.2.10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为营销代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尽一切力量配合乙方,使项目策划、销售、得以顺利进行。

5.2.11按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及时落实物业管理方案。

5.2.12在委托期内,遇向客户交房,甲方及甲方所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为客户交房义务,以免对乙方的销售工作构成影响。

5.2.13就本合同所委托事项,向乙方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5.2.14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比例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代理佣金和溢价销售奖励。

5.2.15根据客户合理要求,经甲方同意所作出的必须变更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16甲方对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完全的保密责任,其保密期限为永久。乙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知晓、且乙方未正式公开的有关乙方的重要信息。

5.2.17甲方对其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索赔、要求行为、责任和法律程序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

6.1.1按本协议有关约定向甲方收取前期费用、销售代理佣金及本协议所约定的销售溢价部分奖励金额的提取。

6.1.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配合。

6.2义务

6.2.1按照甲方的需要,负责制定该楼盘策划、销售代理方案;建立强有力的团队,实施销售代理等工作。在营销工作中,乙方均以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推广。

6.2.2执行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宣传计划,按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宣传推广费用。

6.2.3

6.2.4乙方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擅自变更甲方的业务要求,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6.2.5乙方提供的所有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6.2.6销售代理工作

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指派效益。并负担其工资、奖金、福利等。

制订开盘计划,并于计划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统一管理双方在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符合楼盘形象。

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的电话、饮用水费用。

负责收取购房户购房所需的一切资料,负责收取购房户应交以及为其办理所有权证所需的全部资料,协助催收购房户应交的房款及有关各项费用。

6.2.7其他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作总结、计划》、《销售月报表》。

乙方应尽全力完成住宅(商铺)销售,提出系统的销售策略建议,并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未经甲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

6.2.8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认为有必要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代理事务的处理及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本合同终止时,书面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和结果。

6.2.9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完全的保密责任。其保密期限为永久。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知晓、且甲方未正式公开的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

6.3.0乙方对其因违反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索赔、要求行为、责任和法律程序负责。

第七条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双方在本协议内所作的其他声明和保证外,每一方向另一方声名如下:

7.1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已为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和公司批准。

7.2本协议构成合法、有效的义务,且该义务对双方均具有强制约束力。

7.3 甲方须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实施的优良品质、否则,由甲方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7.4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坑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否则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8.1违约责任

8.1.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因单方违反本协议中各项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1.2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项万分之5滞纳金,逾期10天未支付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要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则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若乙方连续二个节点未完成甲方委托的任务,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协议范围内合作关系。

8.1.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房款及违约金款项。若乙方擅自收取上述款项,应由乙方向甲方退还(交纳)所有收取的款项,并承担实际收取的上述款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8.1.4本合同签订后,如无本合同约定的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出现,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应当给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8.1.5若因甲方开发资质在申办过程所导致该合同不能履行,则按该合同8.1.4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履行该合同义务同样有效)。

8.2协议终止的权利

8.2.1倘若发生以以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 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其义务长达六(6)个月。

● 由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致使本协议的执行已在任何实质方面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行性。

● 本协议合作期限约定责任结束。

8.2.2倘若发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终止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 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其职责或义务,并且当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其限期履行职责的书面通知后

三十(30)天内,仍不改正的情况下。

乙方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终止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 依本协议约定甲方不按期提供相关资料,并且在乙方发出缺陷清单后三十(30)日内,仍未补齐。

● 甲方不执行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拖延支付相关费用达20日。

● 乙方向甲方递交营销方案及重要工作函件7日内未得到答复。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终止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 依本协议约定乙方连续两个节点均未完成任务。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客户乱承诺,导致客户投诉,经甲方指正后仍不予纠正,累计达

三次,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外,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身责任(包括乱承诺)导致诉讼纠纷,由乙方完成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及败诉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名誉的损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8.3协议期限届满

倘若甲方与乙方协议期限届满后继续委托他方代理,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相关协议另行协商制定。

8.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有关事宜,并按本协议第8.5条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8.5协议终止时的手续

8.5.1按照本协议规定提前终止协议,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双方对已履行部分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8.5.2当协议届满或终止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乙方应立即将持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客户资料或其他文件交还给甲方。

按照本协议规定,甲方应于终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将佣金(按第四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8.6协议的变更

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则

9.1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9.1.1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9.1.2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9.1.3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收、签发或签署意见的文本、方案、函件、图件等文本(原件)。(甲方授权 ),(乙方授权 )

9.2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的以下方式为有效交付

9.2.1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为签收代表;乙方指定 为签收代表)。

9.2.2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接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传真号

为 ;乙方指定的传真号为: )。

9.2.3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传真机号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9.3“全程营销代理商”名义。

9.4 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根据需要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份事项(仅限市调、广告、方案)委托给第三方专业公司。

9.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各执两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律师:

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律师: 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6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将承接到 ,总造价约 万元(以竣工事决算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度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双方就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要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党政机关系批示、传递市场信息,协助施工队抓好思想,道德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经营,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追收工程欠款等工作。

二、 乙方必须服从总公司和分公司领导,并接受公司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乙方及时组建配备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要对在场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对本项目严格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做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

三、 乙方必须承担由甲方和建设方或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责任,按图施工,并对经营工程项目负全部经济、法律和质量终身责任。

四、 乙方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该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及人为不可应有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和刑事责任)。

五、 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该工程若发生有债权、债务等,一律由乙方负责。如工程款没有经过甲方办理手续,恕不确认责任自任。

六、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向甲方上缴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或实际项目利润上缴包干,包干上缴总额为 元(未含各项税金和按规定应缴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

七、 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总造价 %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建筑施工图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承建的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或有关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费,每次叁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未交的承包金应全额缴纳,已交的承包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如果发生纠纷,由化州市杨梅人民法庭处理。

十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7

甲方: 供地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建设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经某县政府批准,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某某项目 (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于 )。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联合开发某某商贸市场项目的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某县某路某某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某某商贸市场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 ,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某某现有全部土地约100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过户该宗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主管部门行文直接将该宗土地办理完整过户手续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手续。过户契税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某某土地按某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一)在该项目方案确定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大致确定分给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楼层。

(二)在该项目竣工后,乙方根据甲方所投入的该地块的评估价格,按当时该项目商品房价格划分与该地块的评估价同等价格的商品房给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应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委托二狗同志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

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

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

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托人:

年 月 日

月 日 项目全权委 年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8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丙方: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 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 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 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 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 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支付_________ 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 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 )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 )甲方累计3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 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 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 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 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 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 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 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 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支付_________ 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 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 )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 )甲方累计3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 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 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 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