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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广告发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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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广告发布合同 篇1

广告主(以下称甲方):

广告牌广告发布合同(通用3篇)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户外广告媒体位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造船厂南墙外。

第二条、户外广告具体形式

双方协商,乙方将在××造船厂南墙外为甲方发布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形式为户外广告牌(钢架结构、保丽布喷绘、外打射灯),规格为W28m×H6.5m,广告面积为182平方米。

第三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为 12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总费用:大写金额×××万元整人民币,小写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户外广告租赁费、户外广告建设费、城市建设广告报批发布费、一次广告画面喷绘制作费和户外广告画面安装费、广告照明电费和户外广告维修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

分三期付款,详情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署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期:广告画面正式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6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期:广告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六条、广告发布内容要求

1、广告刊登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符合《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

2、甲方应将广告画面于安装或更换前三日交给乙方,由乙方交于有关部门审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资料。

3、画面制作质量标准为:300线(DPI)保丽布喷绘。

4、照明时间:每日照明时间不少于四小时;具体时间:四月至十一月照明时间为:18:30至22:30,十二月至三月照明时间为:17:30至21:30(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调整时间)。

第七条、户外广告维修管理

1、乙方要对广告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正常发布。保持画面及广告媒体清洁、完好无缺。

2、若遇到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将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知甲方,如延期发布广告,将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第八条、特别条款

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如战争、地震、飓风、政府征用等)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继续发布本广告。乙方应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广告费(总费用按日均摊),乙方应将甲方已付款项的余额部分在广告停止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合同续约与解约

1、合同期满后,甲方若有意继续发布该广告位,应自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另行洽谈是否续定租约。

2、如甲方有意继续发布,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广告发布权。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

2、如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约时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二份。

第十三条、附则

合同中未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通过,可以附加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牌广告发布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升习将军品牌,甲方需用乙方的进城路口户外广告片牌发布习将军广告,相关使用办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租用媒体位置、概况及期限

荔波县进城路口广告牌,长11米,高6米,单面,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用费用

甲方每年需向乙方交纳租赁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此费用含一年的广告位租用费,初次上画费、中途一次换画费用、广告发布费及维修维护费用。

三、付款方式

先付款3000元,余下金额待安装结束一次性付清。

四、使用维护办法

1、此广告位由乙方提供,同时乙方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在甲方使用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的建设质量及使用期间的维护问题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

2、如广告牌及画面出现掉落、裂、垮塌等现象,乙方必须及时修复、若乙方没注意到甲方先发现的,甲方需告知乙方修复,从甲方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3、甲方在此广告牌上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工商广告登记所需同手续交由乙方进行登记办理;若甲方不按时提供相关登记所需材料造成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登记,未能及时发布广告责任不在乙方,如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收回此广告牌广告使用权利,如甲方还需继续租用,在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5、使用期限内如因乙方与其他商家的商业行为需要终止合同的乙方要退还甲方未使用完的租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如遇政府建设规划需拆除此广告位的,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拆除,乙方需按照发布时间退还甲方剩余广告发布费,不需要赔偿甲方任何损失,若合同期限未到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需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退还广告发布期剩余费用。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以附件形式加入合同条款。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牌广告发布合同 篇3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NO: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LED显示屏的基本数据:

序号指标数据

1长×宽×高*

2发光点规格CREE

3主 频P10

4画面刷新速度静态1/4慢进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宣传片     ,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2、发布期限: 20__.03.01——20__.03.01

3、发布时段: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滚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 08  时至 20  时;

4、发布频率:滚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日  120  次。

5、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  15  秒。

三、广告发布费用:

甲方在合同期内广告款合计费用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2、付款方式:

甲方不给乙方结算现金,乙方到甲方店面选取产品,进行广告费用易货款交易。(其中壹拾伍万元为科勒品牌易货金额,壹拾伍万元为磁砖易货金额)                                  

3、乙方在甲方店面选取产品是,按照店面牌价计算费用;

甲方在乙方处投放广告时,按照刊例价五折计算费用;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合同书。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6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日播夜播照片各一张);乙方须于甲方广告发布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停刊确认单》。

以上《刊播确认单》、《停刊确认单》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时,则交付日期自动顺延。甲方应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后向乙方出具签收文件;若甲方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日起三日未向乙方出具书面回复时,则视为甲方认可并确认《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内容。

采用邮寄方式提供上述确认单的,交寄之日为乙方提供日,甲方签收之日,为甲方收到之日。

5、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停刊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恢复刊播确认单》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播放带或光盘。

(3)主画面打印样稿(彩色打印)。

(4)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5)如客户是食品产业,则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需提供化妆品类卫生许可证,酒类需提供酒类经营许可证,房产类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如广告画面涉及公民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则需要提供该被使用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的书面证明(需要模特本人签字证明或模特经纪公司出具的拍摄该广告的证明)。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