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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出租车固定时间承包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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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出租车固定时间承包合同 篇1

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营运出租车固定时间承包合同(精选3篇)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经营管理,甲方 将车号为赣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营运出租车下午6点至次日早上6点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月日止。合同期满,车辆无条件交还甲方。

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服从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或从事与车辆不相符的运作。产生的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交车辆转包,转租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相应风险押金。

四、乙方承包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辆检测费。上交公司的管理费、车辆保险费(保险全保)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担。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时,乙方应交押金 元整,承包期内,每月租金 元整,每月结帐一次,月前一次性付清,如拖欠租金每天交滞纳金100元。

六、修车、洗车由白班负责。

七、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甲方需减免乙方相应租金。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误工,乙方需补偿甲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营运出租车固定时间承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 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万元,车辆购置日期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 元;

客运附加费 元;

营业税 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本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

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营运出租车固定时间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价格及期限

甲方将____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该车辆从 到 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个月;车辆月租费用 ,共计  。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家庭使用。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_____ 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______ ,还车时甲方退还______ 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无交通违规的欠缴费用,未发生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后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完整,各项基本功能正常;

2.甲方应具有该车辆的'合法产权,且车辆无抵押,在租赁期间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由乙方使用;

3.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因车辆故障未能使用期间相应的租金;

5.甲方负责租赁期间对车辆投保车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费用、自然故障和老化的维修费用、车船使用税、车检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保有车辆产生的日常税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司机须持有

3.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4.成的损失;

5.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6.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租点清车辆附,验收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 损坏,乙方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赔偿甲方损失;

8.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北京市范围内行驶,如果乙方需要驾驶车辆超出北京市范围,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如未得甲方同意,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0.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或进行体育、军事、竞赛活动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一周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侵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天告知对方,并按照期满时处理方式,乙方向甲方退还车辆,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七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全额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并返还所剩租期内的相应租金。如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八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车辆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附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4.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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