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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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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火灾形势日益严峻,消防维保检测行业社会化,已成为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设施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消防设施维保合同
消防设施维保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国消防设施维保保养不及时,而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在发生火灾时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为此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保养,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应有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现甲方将消防系统的维保保养工作委托线乙方,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消防修保工程

二、 工程地址:江津区鼎山办事处江洲大道615号

三、 维保项目

(1).消火栓灭火系统;

(2).自动喷洒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四、委托维保内容:

1、维保项目内容系统的定期测试和维保。

2、维保项目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

3、维保项目内容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件的维保、更换。

五、维保服务时间:对消防系统各设施进行例检、季检、年检。

注: 1、例检、季检、年检的检测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2、在进行季检、年检的当月不再进行例检,年检当月不再进行季检。

六、消防维保服务合同的期限、金额及付款时间:

1、维保的期限为2年,自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8日止。

2、维保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每年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

3、付款方式:分二次付完,各付50%。

4、维保期间需更换的设备、材料均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第六款约定按时拨付合同款给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付款项,如发生无故拖欠现象,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按消防值班规定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制度规定认真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甲方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确认后,24小时以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保单,由甲、乙双方相关人签字后生效,并分别交甲、乙双方存档备查。

3、乙方在维保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二)乙方

1、严格按照《维保方案》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调试、维保,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将进行进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绘制维保方案,报甲方认可。并以进场检查结果为依据,有序地开展维保保养作业。

3、乙方每次检查和季、年检工作完成后,应填写记录,由甲、乙双方签字,分别存档备查。

4、在消防维保服务中,乙方不得改动原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部件,需改动应通知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技术资料。

5、建立日常回访制度,确保消防系统维护服务工作的高质量。

6、有重大接待任务及配合消防检查,乙方应有人到现场。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条款,若不履行条款则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发生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未执行部分金额的10%。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付款当日生效。合同期满失效。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如双方无异议,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续约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消防设施维保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名称消防系统持续可靠运行,经甲方名称与施工单位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乙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维护范围: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水泵房和屋顶水箱。

1.4合同价款:元。(小写:元)

1.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条:双方责任事项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应依法设立消防专职领导,成立专职消防组织,建立消防预案。

2.1.2甲方指定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人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采用正确的方法对消防设施进行自检和操作,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2.1.3甲方对临时故障或突发事件应及时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应急维修。

2.1.4对于由于甲方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以及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丢失、线路损坏,虽费用不在本维护范围内,乙方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可在甲方确认额外费用后先行维护,甲方应确保维护此项维护工作结束一周内将费用支付乙方。

2.1.5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报修和配合乙方维护期间的工作,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2.1.6甲方应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全体员工消防意识。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甲方的消防系统维护工作,对合同内系统出现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2.2.2乙方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在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遵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2.3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设备齐全后48小时完成维护、维修工作。

2.2.4乙方在完成每次维护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维护情况报告并保证数据准确,维护工作完成后,应由甲方负责人验收签字认可,合同期满向甲方提供合同期内消防维护工程工作总结(包括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维护情况和合同末期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

2.2.5定期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系统检查进行维护工作,如甲方消防监控值班人员更换后,乙方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三条:维护工程实施细则:

3.1每季度对甲方值班人员所记录的系统运行情况和控制器日检登记作详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每季度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试验。

3.3每季度消火栓系统进行功能测试。

3.4每季度对消防水池、水箱给水设备检查一次,对消防水泵进行运转。

3.5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

3.6每季度对消火栓栓口进行外观检查。

3.7每季度对管网及阀门、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压力表、止回阀等进行外观检查,确保表面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手动操作装置铅封等完好。

3.8每半年对信号模块、控制模块等测试。

3.9每半年试验水泵、控制器备电及切换电源测试。

3.10每半年分析各个探测器的自诊断及历史记录。

3.11每年对水源、电源的供水、供电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第四条:维保工作执行的相关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x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16—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按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6—92。 原设计、施工、竣工图纸以及其它相关文件。

第五条:违约与违约罚金

4.1甲方违约是指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内未按合同支付维护费用超过三个月后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维护工作,并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2乙方违约是指:

4.2.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消防设施维护服务。

4.2.2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相关要求。

4.2.3乙方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按操作规程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

4.2.4乙方违约时,甲方可在20天内通知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20%的违约罚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5.1主要指风、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由此产生损失,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5.2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如约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允许修改合同。

5.3当一方遇不可抗力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通知对方,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第七条:合同款与支付

6.1甲方在7天内按合同价的50%支付乙方维护费(大写)。维护期半年后按合同价的30%支付乙方维护费(大写: 整)。合同期满后10日内支付剩余的20%维护费(大写: 整 )。

6.2下列情况更换设备或设备附件,甲方应支付设备或设备附件的购置费:

6.2.1更换元器件:

如个别小型元器件损坏需更换,不属于常规维修范围内的乙方能够处理的不收人工费,提出更换清单向甲方报出更换器件价格及预算。

6.2.2较大设备、设施损坏更换应属大范畴。如:电气线路更换、感温电缆更换、管道管路阀门、水泵、水泵结合器设备等。乙方向甲方报出清单价格、人工费等。乙方做出大修预算,另行签订大修合同。

6.2.3系统更新

按消防规程和规定,一般五年以上设备(个别设备或短或长一些)应淘汰更新、乙方向甲方提出建议,按新建或大修工程报出预算,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争议与仲裁

7.1双方发生争论,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附则

8.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设施维保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 8KG、35KG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正常运行。甲方与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范围:

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8KG、35KG干粉灭火器及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二、 工程所在位置: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

三、 甲乙双方的职责范围:

1. 甲方的职责: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 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 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 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 甲方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一次(共计12次),查看是否有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

2.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在得到甲方的维修告知时,要对其所属的消防器材进行维修。

(2) 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应正常运行

(3) 乙方每次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四、 关于系统零件更换的责任界定: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不要一发生故障就换件。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负责购置同时安装。

五、技术要求: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始终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

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六、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分一次性支付,即:

8KG干粉灭火器 元/台

35KG干粉灭火器 元/台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