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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茶山合同(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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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茶山合同 篇1

甲方: 

承包茶山合同(精选6篇)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茶山承包给乙方,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承包期,时满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乙方再承包双方再协议。

二、租用期间不能转让,如有矿产、金、有色金属,乙方无权开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三、关于山的管理由甲方所管,山中的土、木等所有财产乙方无权带走。由甲方所指定的地方堆积。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如有政府开发或征收,政府所发放的所有补贴费用一律归甲方所有。

六、如有锰矿、有色金属,甲方可以收回土地。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七、如乙方在用地期间(合同期内)政府要征收,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不能越界使用,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前三年,每年付款20xx元一年,第四年给余下的七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十、上述事项甲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茶山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七宝村村委会组织村组干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将村上原有集体茶山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甲方将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现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4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地点及面积:

林权证编号:

承包地点为:

1、地点为高县文江镇七宝村(小地名闵家湾),面积220亩,其四界为:东界:以何文书后面环路为界。南界:以堰沟壁为界。西界:与张友林地相邻,以林地边为界。北界:以横路为界。

2、地点为高县文江镇七宝村(小地名李云贵后面),面积190亩,其四界为:东界:与张春林责任地相邻,以地边为界。南界:与吴德勤地相邻,以林边为界。西界:与李云贵竹林相邻,以林边为界。北界:与郑友才责任地相邻,以地边为界。

三、权利和任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假发债务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地使用权利证。

(5)林权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实际面积为准在承包后发生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在承包期间1—5年都未种植和搞养殖业,甲方有权收回林地,并且不退还承包金。

(7)甲方不能利用林地搞建筑物和房产,只能搞种植和养殖业。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用途。

(2)落实造林的管理和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4)及时,足额(或足量)支付林地承包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金额:

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依法在签字之日起首付承包费5000.00(大写:伍仟元整)给乙方,余款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分期付款,每五年支付一次,每次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在合同期间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茶山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了青叶质量的稳定性,特向甲方从 以下条款:

一、甲方从 承包的茶山以每亩

二、甲方转包给乙方的茶山承包年限以 承包给甲方的期限为准。(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如遇 乙方剪一季,即退回二季,如剪二季退回一季,并且在 有土地的赔偿金的情况下,甲方按赔偿金20%赔偿给乙方,如果没有赔偿金,甲方不再补偿)。

三、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果与周边有纠纷,甲方有义务出面解决,对甲方园林的树木不能损害。

四、承包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承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承包金支付方式:在当年4月20日左右付清。

六、本合同原则上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乙方违约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茶山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茶山承包给乙方,租期从20xx年1月12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承包期,时满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乙方再承包双方再协议。

二、租用期间不能转让,如有矿产、金、有色金属,乙方无权开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三、关于山的管理由甲方所管,山中的土、木等所有财产乙方无权带走。由甲方所指定的地方堆积。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如有政府开发或征收,政府所发放的所有补贴费用一律归甲方所有。

六、如有锰矿、有色金属,甲方可以收回土地。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七、如乙方在用地期间(合同期内)政府要征收,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不能越界使用,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前三年,每年付款20xx元一年,第四年给余下的七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十、上述事项甲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茶山合同 篇5

流入方(甲方):

流出方(乙方):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乙方自愿将承包的部分土地流转给甲方。流转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和流转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一、流转土地类别和面积

乙方流转给甲方熟土 亩,田 亩,荒坡 亩,退耕还林 亩,共计 亩。

二、流转期限

自20xx年10月 日起至2041年10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茶园建设的规划和要求合理使用土地,进行茶园和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破坏;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土地承包仍然有效;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法的承包权,流转的仅是土地使用权;

3.监督甲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

4.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本合同全部流转收益,依法享有国家政策给予的该流转的所有补贴,如因政策因素变动依法享有国家惠农政策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就业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2.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甲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流转价格支付时间和方式

1.20xx年10月 日至2041年10月 日止,甲方每年9月30日前按荒山50元∕亩、熟土100元∕亩、水改旱田150元— 2 —∕亩的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流出的荒山 亩,甲方每年付给乙方流转费 元;乙方流出熟土 亩,甲方付给乙方土地流转费 元;乙方流出水旱田 亩,甲方付给乙方土地流转费 元;合计 元。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时依法征用、使用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补偿资金扣除甲方的建园投入外其余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在流转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提前2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甲方若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须经乙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1000元∕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七、其他责任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2041年10月 日以后,土地内的茶园由乙方管理,茶园收入归乙方所得,此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 乡人民政府承包管理部门和 村委会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茶山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需要,完善承包合同,进一步巩固村级集体经济,做好本村茶山的培育管理工作,经村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将村座落在的村集体茶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和使用,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年限年: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额: 元。

三、交款方式:由现金交纳,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合同订立之日交付。第二次在农历年底前交清。

四、茶山位置: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政策变动等理由制约承包者的正常经营。

(二)乙方同样不得在未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改变其茶山总体性质。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同监证方鉴章后生效,任何乙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推翻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