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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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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精选5篇)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 承包内容:

1.天鹅湖1#楼二次结构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包括图纸变更):加气块的砌筑,构造柱、门过梁、圈梁、窗台、阳台栏板等的钢筋制作和绑扎以及模板和浇筑工程,所有主辅材垂直倒运,拉结筋的制作焊接和标识,后塞缝的堵塞,马牙搓的剁齐,临时脚手架的搭拆,完工后的清理。

2. 内墙抹灰。

二、承包形式:人工费清包

三、工期要求:服从甲方的分层工期要求,整体工程完工时间定为 年 ___ 月 日。

四、 质量要求:按图纸技术要求施工,达到甲方及监理的施工质量要求。

五、 工程价款:

1.工程二次结构总包价按 285元 每立方米,其中砌体按 240 元每立方米,构造柱、门过梁、圈梁、阳台栏板等的钢筋制作和绑扎按构件延长米 10 元每米,拉结筋按 4 元每处两根,模板按接触面积 50 元每平方米。

2.内墙抹灰 21 元每平米,按实际抹灰发生量计算。

六、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甲方预付乙方5000元工人生活费,每完成一层由乙方上报工程量经甲方核定后付款至工作量的85%,主体完工后付款至总工程量的95%。余款在乙方整体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甲方验收并一次性付清。

七、 工程施工及验收: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与有关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由甲方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质监站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应立即整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因甲方原因和技术交底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 甲方责任:提供技术交底,解决工程中的一切问题,提供临时设施和住宿,保证材料机械的供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验收,及时办理工程量认可,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人工费;由于甲方未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人工费所造成损失及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的,由甲方按每人每天200元补偿乙方损失,与工程量无关。

九、 乙方责任: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伍自检互检、机具的保养。组织工人,保证工程进度,配备施工班组长,作好班组自检。砌块的润湿搬运和砌筑,砂浆的搅拌,模板安装前的选模、模板刷隔离剂,安装时的立模,安装后的校正、找平、清理模板内的杂物,并将模板堆放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地清。因跑模涨模所发生的剔凿和清理用工。制作和绑扎的钢筋应符合钢筋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钢筋下脚料必须放进废料池或指定地点。工人进入现场,乙方负责对工人进行文明施工、节约用料、不能乱裁模板、现场清理、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教育,负责各有关证件的办理。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对不安全因素提出要求。

十、 安全责任:宿舍内不允许私拉电线,职工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有违反每人每次罚款50元。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负,甲方安全不到位时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工人上班后宿舍内切断电源。出现打架斗殴按每人200至500元罚款,不论有无道理伤人方承担被伤方的治疗费和误工费等费用。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持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合同至工程竣工后甲方付清乙方全部人工费后截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行业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应建筑工程劳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包人工、包文明施工。

1、承包内容:屋面工程、室内楼梯、台阶、砼现场搅拌、预留洞口的预留、架眼封堵、室内卫生间及厨房间、消防预留、通风井等等预留洞的封堵,施工图中所有与砌体相关内容等所有工序均含承包范围之内(包括后期图纸变更内容)。

三、甲方职责:

1、工具:甲方无偿提供施工电梯、电源、水源及砖、砂、石子、水泥、钢筋、楼板、扒钩及工人生活用水电、宿舍。

2、甲方提供主轴线、标高、技术交底,乙方配合测量员进行了砌体放线、复线、待轴线复核后方能施工。

3、甲方提供楼上二级配电盘,配电盘以下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处理,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升降机以外的材料运输道路由甲方自行搭拆,女儿墙上的预留翻水槽和外架连墙体的钢筋洞口 留,直到二次结构的验收配合到合格。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工作部署,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令施工,现场委派不少于三个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将该道工序施工计划,质量控制要求上报甲方,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工程质量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各种机具(二次结构搅拌机、砂浆机设备、铁丝、铁钉、斗车、铁锹、合金尺杆、砖、刀子和施工相关的劳保用品、所有小型电动工具及电线等)。

3、乙方应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负责,其工作内容如下: 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班组自检、互检、保养机具,操作完毕后场地清理;清理落地灰并过筛利用,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到现场指定地点存放,以便收集外运;构造柱、过梁等砼构件分项工程的钢筋制作、绑扎及安装,模板制作、支设及拆除,清理模板上粘附的水泥砂浆及模板的小修理、刷隔离主剂等。配合安装工程水电管及其它管件预埋和洞口预留,其中不含直筋。平运输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包括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料具等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包括从一层至顶层屋面内外的所有材料、机具的垂直运输;

乙方进场后应将所有施工人员分工名单和身份证上报甲方,便于双方管理,提前三天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4、如果乙方在放线,如果发现有柱子,大方墙歪斜,地面超高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其中不含窗口和其他项目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

付款:割、加气块、粉泥土、上水确定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0%,地坪清理完整,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5%,经业主、甲方、监理验收交工后付至工程款的100%。

备注:遇到农忙时付完成工作量的70%。

六、双方职责:

施工现场和楼层内属于乙方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洞口、临连应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料净,施工现场的各种检查、评比、整理现场用工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工人生活费由甲方垫付每人每月一千元。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材料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3天以上停工,工期相应延长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费补贴(注:政府原因除外),如中途乙方人员不足或组织不当造成返工、工期拖延、重大罚款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并清除现场。由乙方原因,监理和业主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保证: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季、年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xx)和其它相关规程规范进行验收,质量评定必须达到现行合格标准,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乙方保证工期,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不低于 60人,每少1人罚款100元/天,达不到约定条件的,乙方负责修理、返工,所造成的人工,所用工乙方承担。(备

注:工期根据甲方要求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由该班组长统一向甲方交付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管理;严禁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残,严禁带小孩及无关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以上现象,将采取先通知后退场处理,不听从甲方安全员指挥、野蛮施工或个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工程承包项目A地块1-4号楼加气块、钢筋、混凝土(加气块成品墙为160元/立方,粉泥土所有二次结构每立方650元成品价)。

八、其它: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辱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现场工人间严禁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生,甲方将视情节大小对该班组罚款500-20xx元,造成刑事犯罪的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合同以外的零星用工按每工日180元,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另行付款;

3、施工中若有变更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变更的单价,但不可以不做;(合同后附劳务费报价单,由甲方签字确认,并按本报价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

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篇4

甲 方(铁路发包方):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德忠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 方(承包方): 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书建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

(三)工程内容: 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四)承包范围: 动车段零星病害 。

(五)承包方式: 项目总承包 。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 固定总价 ,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小写: 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96856.88 元,增值税 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 90 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 3 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3 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15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_星 现场负责人 。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余小祥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

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

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450000

收件人: _星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455000

收件人: 余小祥 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 (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次结构施工合同_二次结构施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