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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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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通用12篇)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在20xx年5月7日签订合同的的基础上做如下修改补充:

1、 修改第一条第三款,修改为: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

2、修改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一条第二款的B项),聚酯车间的12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5%。其余车间的15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安装施工范围全部结束,消防设施经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款的95%;乙方开具全额价款的正式发票。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余款 5% 。

3、20xx年11月7日前,整个消防设施工程具备济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条件。

4、在执行本补充合同的同时,原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筑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按甲方所提供的经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为依据。消火栓箱安装、消防水泵、灭火器及灭火器箱。

4、建筑楼层:

5、建筑面积:平方米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辅助材料)详见材料附表。

7、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以开工报审表日期为准)

8、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二条 双方职责

1、甲方:

(1)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所。

(2)负责配合协调乙方的施工。

(3)按合同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乙方:

(1)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令施工。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要求。

(3)乙方施工所用的辅助材料必须使用国家优质产品,产品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5)按国家规定提供消防施工辅助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6)按甲方要求作好消防工程施工自检验收记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施工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在装饰工程不影响消防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况下,保证按期交工。如以上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第五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由甲方报经设计院或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消防系统工程执行国标GB50166—92、GBJ243—82中条款、设计要求及甲方制定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图纸)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确保消防系统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一次通过(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修一年,保修期满:按有关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七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方式

1、合同总造价:元。

2、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订设备款,计 元。

3、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材料购进及工程进度款,计 元。

4、工程施工进行到90%,消防栓箱安装完毕,甲方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购进款,计元。

5、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计元。剩余的5%,计元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余款一次付清。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 以下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条款:

(1)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2、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达成的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供给总包单位竣工图纸贰套。

第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上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生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工程款额全部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监理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 (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氨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K消火栓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 贰 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详见附加条款 。

第四条 设备和材料供应:详见附加条款 。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 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 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贰 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其它 详见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 址:

乙方(章)

地 址:

年月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4

发 包 方: 酉阳县五福乡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 揽 方: 酉阳县磊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酉阳县五福乡老寨风貌改造安装合同

1. 工程名称:酉阳县五福乡老寨风貌改造

2. 工程地点: 酉阳县五福乡老寨

3. 安装内容:生产、运输、装卸、守护、安装、质保(含辅材)

4. 安装工期: 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竣工 (全日停电、停水、下雨、甲方原因造成的无法施工,经现场项目部签证后工期顺延)。

5. 乙方计划共投入施工人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安装人员15人,电工1人,辅助工12人,乙方必须保证现场具备足够的安装人员,如工期进度需要,由乙方自行调配解决。

第二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

1.安装工程合同总单价为¥:100万 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收方计量结算)总单价包含内容祥见下表:

2.乙方按甲方要求准时进场,甲方采用借款方式向乙方支付20%预付款(车旅费,材料费,基本生活费),计¥:20 元;完成整个项目工程量的70%时,(约 70万 ),经甲方验收合格,再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计¥:40万 元。工程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合同价的30%,计¥:40万 元。

3、乙方根据承包合同,结合(设计变更,技术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验收合格证,现场实测工程量)与甲方60日内完善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好决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为安装结算总价的 97 %.

4、乙方质量维修保证金为工程总价的 3 %,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全额付清。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第三条 质量与验收

1.建设单位和甲方代表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GRC行业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乙方按照图纸和技术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装工程质量。如工程达不到约定安装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返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必须采取赶工方式确保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安装质量低劣无法挽救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非乙方原因,使安装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经济支出有甲方承担,工期应根据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由项目部确定是否顺延;

3.乙方经自检合格作好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覆盖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代表进行验收,办理好隐蔽验收签证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隐蔽工程没经验收,又无隐蔽验收签证,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 工程变更说明

1.乙方按甲方或建设单位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书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并保存相关资料。

㈠ 有关工程的标高、尺寸、位置的变更;

㈡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

㈢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㈣ 工程变更须经建设方书面签证并经甲方任可,由于乙方私自增减工作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设计进行更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

3.乙方在施工中对构件材料及安装辅材的换用,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或换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

4. 由于变更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期增加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增加人员、机械、材料,以确保工期如期完成。

第五条 工期延误

㈠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本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

2.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3.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是否顺延将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延期;

4. 乙方在施工中由于停电、脚手架影响等原因停工超过一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或甲方书面确认的;

㈡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延误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否则不得参加现场施工;

3.乙方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施在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特种作人员(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安全保护用品,并提供清洁的卫生、餐饮场所,且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5. 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如总包方已提供一级配电,乙方需设置分配电箱及开关箱,所用的电缆需经严格绝缘测试并有相应合格证,分配电箱必须配备隔离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开关;

6.在施工中,乙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另加意外保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乙方不得拒绝;

7. 由于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业主、监理、总包等对甲方进行罚款时,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及总包、监理、业主规定,做好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各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建设方及甲方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地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日一小清,做到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作;

3. 由于乙方文明施工管理或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导致业主、监理、总包等对甲方进行罚款时,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操作、爱护财物的教育,严禁现场偷盗,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的,建设方和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对此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和其它条款

1.在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自理;

2.在保修期内,由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向建设、土建等单位所借领用的一切材料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报材料明细、单价、数量。否则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土建等单位出具乙方所借领用材料清单及费用甲方均给予认可,其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4.除本合同另有专项说明外,其它情况甲方不予受理调价或增加费用;

5.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全责,并按合同总价的15%给予处罚;

6.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采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申请仲裁或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9.本合同综合单价含(人工、材料、进退场费、保险费、机械费等所有费用);

发包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太原建工集团(以下简称甲方)将二十四中综合教学楼、活动楼安装工程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建筑范围:综合教学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50平米,总建筑面积7143.2平米,活动楼建筑面积848.22平米。本协议为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工程竣工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包括上、下水、强电、弱电、落水管、等电位避雷安装,电热膜、消防预埋、预留;等)。并一定要配合好土建的施工。

二、承包计费方式:按照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安装专项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全部包括在内发生的一切人工费,以每平米承包给乙方,(不包括取暖电热膜、消防安装)施工机械、材料甲供。

三、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乙方。

具体付款方式是:完成±00后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60%;完成三层主体后付工程进度款60%;主体全部完成付工程进度款60%;主体验收合格,在一月内付到工程总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有承包工程结算款,(未付工程进度款不计息,在三个月后未付清加息支付)。

四、工程进度:根据建设单位合同工期要求,20xx年底前综合教学楼,活动楼完成±00以下所有安装工程,20xx年农历正月二十日必须开工,开工后要跟踪土建做好预埋、预留的安装,决不能延误土建主体工期,并做好装修前的准备工作,如影响装修拖后一天罚款20xx元,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除特殊情况和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

五、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安装专项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服从项目管理和监理的检查。如因不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和返工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材料在内),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除罚款外,甲方有权清理乙方离场。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罚款处理。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人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除罚款外,甲方有权清理乙方离场。

七、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太原市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妥善保管使用,并注意周边环境卫生,协调好现场工人的关系,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女性住入工地。如不按本协议规定要求实施,根据情况的严重性进行罚款处理(按项目管理制度罚款)。

八、材料计划: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按工程进度计划做出工程详细的材料分析等使用计划。为了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工具名称、使用时间,提前一周报项目材料员,如不提前上报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接收材料计划未按时供给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由甲方承担。

九、材料使用: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材料预算分析进行使用,施工材料要合理使用,严禁浪费、丢失、损坏,不准大材小用。如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超用、工具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现场材料浪费、丢失一经发现按项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十、临时工程建设: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所有学校的临时配套工程建设,乙方要配合建设,用水用电甲方负责接入现场,零星施工用水用电乙方自行接设,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人工费用(用技工100元、壮工60元)。所有零星用工要持有工长签证单,未有签证单不予结算,乙方如不配合要给予罚款。

以上条款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保护效益,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执份,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价款付清后失效。

甲 方: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安防监控系统项目工程施工委托乙方负责设备安装项目,双方结合本工程安装施工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预算清单):

3、 承包范围:综合布线

二、 工程材料:

所有设备及线材均由甲方提供。

三、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设备安装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材料;

3、指派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及工程监督;

3、负责现场变更项目签证及工程验收;

4、按约定及支付合同工程款;

四、 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工期组织工程施工及配合甲方对所安装设备的调试;

2、负责对甲方所移交设备材料的保管,验收后移交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竣工资料;

五、 工程期限:20xx年 12 月 9日至20xx年 12月19 日

六、工程质量:

按安防工程安装合格标准验收。

七、合同工程款、付款办法:

1、工程合同项目内容(附件预算内容)

合同安装包干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2、合同生效后乙方进场安装3天后经甲方现场确认,付合同款50%。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因本工程分两期施工,所以工程按两个合同期分开计算。付款方式按每个合同期来计算

八:工程增减、变更:

1、甲方要求增加预算外项目的,按甲方现场签证核实追加工程款,追加项目按预算单价计算。

2、甲方预算内项目变更,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款按实际计算。

九、工程验收

1、 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双方对实际工程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竣工资料以及剩余线材。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五条约定工期限要求完成施工,违约金按日合同总额的0.3%扣除。

2、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按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按日应支付款0.3%支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约日期:

代表: 签约日期: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7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章,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安装相关资质证明,甲方同意将生活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签订本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合同书。﹙项目内容见附表﹚

一、 工程施工安装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2月25日完工期限,若有特殊因素,工期顺延。

二、 施工依据及验收办法

1、甲方提供工程图纸和相关辅助资料。

2、施工质量要保证按照化工设备、工艺管道等辅助设备(包括消防)的安装、验收的规范规程执行。

施工中乙方所提供的辅助材料及施工人员有效资格证件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 19 万元 工程开始安装人员、设备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款10万元。工程安装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五、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检验、验收相关证件、合格证。确保验收过关,提供含税建筑安装票。

六、 其他

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施工相应准备工作(路水、电通等)。 甲方提供适当的住宿条件(伙食自理)。

工程施工需电焊条、氧气、乙炔、砂轮切割等起吊设备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施工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发变更通知书,确因变更造成额外工程开支,由双发协商解决,如减少工程量费用不减。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生产设备仪器,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顺利实施建设,明确双方关系:甲方为采购方,乙方为供货、施工方,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质量、进度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甲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实现与履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及安装内容

1.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见附表。

1.2 采购单价已包含了乙方供应全部费用。包含从组织货源、生产、运输、保险、货损、环保、质检、税金、中转、甲方代表到厂家考察、货到工地后甲方抽检、利润并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及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费用。安装单价:此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指将安装到指定位置上(含为完成安装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及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费用(除了门型钢筋由甲方预埋外,其他均有乙方施工完成)。

1.3 在签订合同以后到施工完成的期间内,不论供应数量多少或市场价格如何波动,合同单价始终保持不变。

1.4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可能减少也可能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安装。甲方不承担规格、数量发生变化带来的任何责任。

第二条 结算及付款

2.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次伸缩缝安装结束且检验合格后如数退还。

2.2在经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业主将工程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后7日内,甲方按本期劳务报酬的 90 %,年度工程结束或工程完工后,劳务报酬支付至总劳务报酬的 95%(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并撤离施工现场后且经双方结算确认后 28日内,劳务报酬支付工至程总劳务报酬的 95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剩余劳务报酬在保修期届满以后 28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乙方所提供钢材(除预埋在梁体的门型钢筋以外)及橡胶支座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质检报告及所采购型钢的购货发票复印件。乙方对所施工的桥梁伸缩缝质量终生负责。

3.2桥梁伸缩缝生产期间或出场前,甲方有权利组织甲方代表、监理及甲方指定的国家检测机关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伸缩缝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其检测费及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伸缩缝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时,甲乙双方可再次委托相关国家检测机关到施工现场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送国家权威机构,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单,其相关费用及差旅费均有乙方负责。

3.3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及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修复(接通知后两天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3.4安装所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混凝土中必须添加优质的钢纤维,钢纤维质检报告须在安装前提供给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混凝土及钢纤维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3.5为确保保质保量安装,乙方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满足伸缩缝的施工要求。

第四条 安全管理

4.1乙方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

4.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4.3 安全目标:无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无施工安全、机械、行车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火工品意外事故。

4.4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使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若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5 乙方必须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配齐配足安全设施,其职工按应配备的劳保用品须按规定及时发放,并报甲方认可。用于乙方安全生产措施及劳动保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6 由甲方统一配制的用于乙方工地的安全用品、标示标牌、宣传用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统一从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发生意外,理赔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4.7 乙方发生各种等级事故时,业主对甲方的各种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规定对乙方另行给予处罚。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负责成立项目经理部,代为甲方履行合同,乙方需接受所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并无条件执行所属项目经理部的各种指令、制度和文件。

5.2 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文件资料,并负责审定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负责项目施工驻地设施的统一规划;负责线内标示、标牌统一规划。

5.3 负责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并提供控制点成果,负责对施工队进行中线和高程、坡度等几何尺寸的抽检。

5.4 负责本标段中心试验室的建立及运作;进行各类配合比试验;负责与工程监理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5.5 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统一指挥与管理,组织每天施工调度会及每月生产会议,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和发布各项生产指令。

5.6 甲方有权根据监理及(或)业主指示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对乙方发出进度方面的指令,并有权对乙方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查和改变,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执行。

5.7 负责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实施检查指导、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按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5.8 负责按月度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进行结算和支付。

5.9 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时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如发生乙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乙方进场后须提供劳务人员名单,劳务人员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项目经理部验证核实无误后现场发放。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 乙方应建立功能健全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随时与甲方联系沟通,按甲方管理人员的指示和要求安排工作,管理其员工,准时参与甲方召开的工地会议。如乙方工地负责人疏于管理,造成工地管理混乱或不服从甲方指令,进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或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地负责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工地负责人。

6.2 乙方须按施工项目配备足够合理的施工技术、测量、实验、资料、设备、物资、安全、财务等人员,在施工中负责向甲方现场技术员报检。同甲方相关部室执行“一对一”管理衔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共同构建和谐的施工环境。

6.3 乙方自行负责其驻地设施的建设,包括办公、生产、生活房屋、水电设施及场地在内的建设,其规模和标准必须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

6.4 乙方应按项目部统一要求着装,工地临建设施按甲方统一规划进行布置,施工现场悬挂标示牌及宣传标志,按甲方要求规划、建设并维护好办公、生产、生活各种设施。严格按环保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场地复耕、植被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尊重当地乡规民俗。

6.5 乙方自行负责其线内、线外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并不定时投入工、料、机对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施工便道的畅通和相对平整,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6.6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定、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

6.7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与管理,遵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相关机具、材料按时到位、满足施工的需要,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季、月度生产计划。

6.8 乙方施工主要负责人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天施工调度会、月度生产会议和临时指令性生产会议,接受各项生产指令,落实各项安全、质量及进度等施工措施,按周、日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业主或地方部门处罚,影响甲方信誉和生产效率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6.9 乙方接受甲方项目标准化管理,并保证积极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线内标识、标牌,第一次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负责按标准安放,后期维护和修护由乙方负责。

6.10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并承担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6.11 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其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返修,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修复工作。

6.12 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承担本施工段的安全施工责任,并负担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不服从甲方指挥、违反施工规章、技术交底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6.13 接受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承担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不服从甲方指挥或违反相关施工规程及技术交底而导致的一切罚款。

6.14 爱护甲方移交的机械设备(如有),并承担在使用期间全部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乙方施工场地使用、机械停放、材料和设备布置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符合甲方要求。

6.15 主动配合甲方搞好地方关系,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尊重民风民俗,严格执行甲方综合治理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驻地整洁,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在工程范围内现有道路的交通状况、环境等满足监理、业主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6.16 乙方有责任与现场其他施工队、人员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现场管理秩序。

6.17 乙方应确保施工中有足够符合要求的特殊工种工人、施工员、工班长和其它技术工人(具有相应的资格)。保证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有效

身份证,并负担办理证件和劳务使用调配等有关费用。

6.1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做好劳动和社保年审,并将年审资料交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违背国家、省、市劳动用工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民工工资的发放发生纠纷,甲方有权暂时扣除一定工程款。

6.19 乙方签订的材料购销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和劳务(劳动)合同须在签订后7日内交甲方备案,若无备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结算款,甲方有权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乙方有责任按规定及时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如出现纠纷而影响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20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书复印件。

6.21 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甲方有关内业资料方面的规定整理编制和签证工序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相关资料,统一归档,完工后提交甲方验收;如乙方确无能力完成相关内业资料(质检资料、测量资料、试验资料),经甲方同意,可委托甲方完成,但应按每月5000元标准上交相应委托费用至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不能按合同或业主确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工期交付使用而导致业主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的降低、工期拖后的罚款,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价款中直接扣除。

7.2 未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工作一部分或者全部另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若乙方人员和相关机具设备推迟进场或不能按时开工,则每一个人员或设备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5000元;为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调拔、租赁相应机械设备进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用,所发生的租赁费用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价款中予以扣除。

7.4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不按要求进行施工,违章作业,或出现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施工人员不能满足承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生产计划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责令停工整顿一个月内仍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8.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 则

9.1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9.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廉政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和下发的一切制度、文件、工作指令、会议纪要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9.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缺陷责任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开户 银行:

帐 号: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装施工合同。

一、 工程名称:隆德县兴星广场商住楼工程(B2、C区施工段)。

二、 工程地点:隆德县人民街(原县政府院内)

三、 承包工程内容:

乙方承包项目:设计施工图在内的(包括变更部分的所有内容)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排烟管道系统,消防系统等。

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包工包料,一次包死,亏不补、赢不退。

2,乙方承包本工程安装施工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内容的设备、主材、辅料。工程造价为6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五万元整)

五、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面并配合其他专业实施科学安排。工期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月5日,包括设备生产,系统的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

六、 工程质量:

乙方安装的所有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质量标准。

七、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 甲方已经给乙方支付20万元,合同签订后,安装施工人员进场,完成通风、喷淋.消防系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

2、 完成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

3、 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承包安装内容,甲方支付乙方10万元。

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10万元,乙方在施工10天后,甲方如数支付。下欠五万等工程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后一次付清。

八、 工程实施要求:

(一)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主辅材,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损坏的、并为原厂包装,要符合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如不符合,乙方应负责并免费更换不合格的产品。

二、工程施工及安装: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并施工。

2、乙方必须为本工程的实施、完成负责,并及时完成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的修补。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时解决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乙方全权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一切保险,时刻教导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损坏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乙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内容,达到管道通水及系统调试合格。

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满意。

3、运行期间,系统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要求。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竣工资料四套,内容包括设备清单、消防部门和监理公司验收意见,安装工程检验批、工程说明、竣工图纸、验收记录、系统维护使用说明。经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结算。

十、技术服务内容:

1、一般故障7小时、紧急事故1小时内,乙方的维护技术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并迅速着手解决。

2、保修期内,对整个系统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调试、清洁。

十一、技术培训:

1、 乙方应在系统开通试运行期间,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达到受训人员能够精通熟练的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及简单维修,确保排除一切故障。

2、 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中、英文培训资料、中文操作程序和维修手册。

十二、特殊要求: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承包施工内容,推迟一天每天罚10000元,依此类推。

2、 乙方施工期间,不得无理停工,停工一天每天罚款10000元,依次类推。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甲方的其它专业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其损坏部分甲方有权力加倍罚款。

十三、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保证金10万元,若一方不执行合同条款内容者,必须给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0万元整。

甲方法人 :

电话 :

乙方法人 :

电话 :

年月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现有一幢全钢厂房,地处冈西镇西首,占地面积约1200㎡,现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

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1、全钢所有的钢梁、钢柱及一切附材,由乙方承担购货及施工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材料材质要经得起业主和监理的验收,如有不合格的钢材,施工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安装,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必须有安全防护。如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每人必须有保险。

3、施工过程中的电焊机、电线、吊车焊条及一切工具归乙方负责提供。

三、工程总造价,每平方400元,长60*宽20米,总价48万元。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钢梁进场,甲方付给乙方的总价10%。

2、工程结束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已付给乙方30%。

3、年底甲方全部付给乙方的余下的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乙方承揽甲方车库道闸和停车场交通设施安装施工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城市之巅 工程地点,上阳路南段东侧。 地下车库一层,车位约72个。 承包范围车库入口处道尔牌中距离道闸的安装(一进一出共两套 设备及管理中心设备)。地下车库停车场交通设施的安装和施工。 施工依据为乙方设计的地下停车场平面图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国 家、行业相关规范为依据且保证车位规划方案能满足该地下停车场 位的正常使用功能为准。

(一) 该合同内的所有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承担:(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用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施工完毕后,需将75张中距离道闸的中距离加强卡交付于甲方。

(二) 包安全

① 保证在该工程施工期内工人的人身保险购买,保证施工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及其它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② 施工过程中,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均需佩戴各种施工必须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在施工现场内安全文明施工。

(三) 包质量

①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设施安装的施工规范,保证该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质量达到河南省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及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四)包工期 保证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工期如期完成。逾期交工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提前一天奖500元。下雨天及人为不可抗拒原因工期顺延。

(六) 包验收

① 保证按照河南省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及三门峡市建委有关验收规范交验合格工程。

第四条 工程造价

该车库道闸和停车场交通设施安装等的合同总价为伍万壹仟零肆拾陆元整(51046元),且含税。停车场交通设施的安装以乙方最终实际安装数量结算,结算价格根据乙方提供的预算 单。

第五条 工程款拨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待乙方将施工内容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并并且乙方提供税票后,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5%质保金,待完工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期:根据该工程情况,总工期为有效工期 10 天。

第七条 甲方责任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材料丢失由乙方自行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 协调各施工班组的配合工作,使乙方施工工作顺利开负责。

(二)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河南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交通设施安装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三) 如中距离加强卡丢失,乙方需以8元/张的价格,给甲方补卡。

第九条 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违 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 总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三门峡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一、名称: 车辆进出管理道闸系统

二、安装地点: 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停车坪

三、品牌:华锦安道闸 型号:QY-DZ 规格:6米 数量1台: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见具体采购详单。

第三条 安装施工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 负责乙方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2) 提供一定的场所供乙方存放材料和设备,并配合乙方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3) 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 及时支付各阶段的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 实施设备的采购运输和免费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 负责工程技术把关和现场的施工管理及实施。

(3) 在施工现场遵守甲方相关的安全条例,服从甲方合理性的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4) 负责指导和培训停车坪管理人员掌握系统的操作。

(5) 负责提供实施方案、系统布线图、竣工图及所有设备、配件、材料等。

第四条 安装期限

合同签定后,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安装延期,则本合同完成日期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将以转账的方式给予乙方所需道闸款项。

第六条 验收

施工完成后,甲方会同乙方在现场根据相关标准、合同要求及甲方确定的产品图册照片内容进行验收。

第七条 产品保修

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人为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终身维修(免工时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第八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

乙方:单位地址:年 月 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