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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自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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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小金库自查报告4篇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 XX〕 18号)以及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办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 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省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了由朱文根主任任组长、刘成典副主任,王守亚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了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办公室网站上宣传专项治理的范围、要求、意义。办公室主任朱文根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省地方志办公室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并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清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工作,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办公室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4 、清查结果在机关内部网上进行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办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特此报告。

中学小金库自查报告小金库自查报告(2) | 返回目录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杨同乐

副组长: 李建军

成 员: 马彦军 杨冬雪

举报电话: 0317-3815220

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XX年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XX年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小金库自查报告(3) | 返回目录

为认真做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委办〔〕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二〇〇九年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委办[]8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曾多次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委办〔〕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一年多来的自查自纠,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纪律严格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招商局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局机关无任何银行帐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制度,做到每个季度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局机关财务收支情

况,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工会、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局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四、我局没有监管使用的各种票据。

【范例】--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二、严格界定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认真、严肃、扎实开展自查

自纠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XX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3、原任领导于XX年11月10日从单位基本户中给红寺堡开发区嘉骏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经过多次催还,分别于XX年7月26日收到还款10000元,XX年9月30日收到还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8月18日全部还清。

八月十九

供销社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小金库自查报告(4) | 返回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办〔XX)〕14号)、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委办〔XX〕42号)精神,市供销社按照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对市供销社机关以及各科室是否有“小金库”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社机关资金和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现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供销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财会资产管理科和监审科负责人组成,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市供销社机关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

(二)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市供销社保留了机关工会账户。

(三)市供销社机关没有在任何银行开设其他账户。

三、自查结果

按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治理”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自查活动,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别对自己分管的科室进行自查,重点是清理机关各科室是否到企业乱收费建立“小金库”的问题,以及对市社机关的所有收入及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通过深入清理自查,市供销社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财务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未发生侵占、截留收入行为。预算外资金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管理办法,全部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用途专款专用,没有公款私存和设帐外帐行为,没有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社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市供销社机关制定和完善了《**市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供销社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

(三)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一是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不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违反规定擅自调整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加强和规范市社机关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会计核算纪律,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促进市供销社机关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一是对领回的空白票据设专人、专责、专柜保管,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蛀、防丢失,确保票据安全无损。二是建立财政票据领用登记制度,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账,严格领购、使用手续。三是建立票据定期盘点制度。由于供销社使用票据数量不大,坚持半年对库存票据进行一次盘点,确保票据账实相符。四是加强对已使用和作废票据的管理。对已使用票据的存根和作废票据,由票据专管员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允许擅自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