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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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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是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由于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在自身建设中存在行政职能突出,便民服务缺乏的特点。下文是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欢迎阅读!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一

奉贤区人民政府:

青村镇人民政府以(20XX)4号《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北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提出要求建立青村镇北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研,因“三个集中”新建起来的北唐新苑,实际占地面积502亩。到20XX年12月止,北唐新苑内有户籍居民房1856套,户籍总人口4011人;其他户籍居民房380套,入住人数1000余人;另有开发的北港和景苑及先前开发的北港集资房803套,总人口2400余人。为了加强对新建社区的管理,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建立居委会的有关要求,拟同意组建青村镇北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村镇北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原北港四组农田,南到浦南运河,西至泰青路,北至团青公路。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二

县委组织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人口急剧增多,原东升村(社区)辖区内新增了盛世嘉园、南方凤凰苑、清华园等一批居民小区,居住人口新增近万人,给社区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镇党委、政府决定拟将原东升村(社区)辖区内城市河以南、宝射河以北、邗沟河以东范围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新组建安宜镇南园社区居委会,为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力量,拟配5-7名工作人员,现特具报告,请求批准。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三

新建县人民政府: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原有基层组织已满足不了现阶段的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当地居民,理顺管理体制,搞好城镇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加强我县城乡社会居委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将乐化镇城镇居民划分为乐化街社区居委会和江桥街社区居委会,乐化街社区居委会管辖乐化街集镇和乐化村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口约3000人。江桥街社区居委会管辖江桥、黄墩村、新石村、徐邓村、案塘村、金盘村、新庄村、莲塘村区域的城镇户口居民,人口约2500人。各社区居委会设5-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4名。乐化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设在乐化街乐新东路。江桥街社区居委会设江桥集贸市场。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