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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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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1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精选5篇)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巨大的新形势,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新收案件由20xx年的13991件上升至20xx年的27483件,增幅达96.4%,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xx年的174件上升至20xx年的275件,增幅达58%,五年累计收案93213件,结案84345件,结案标的金额达331.3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4件,判处犯罪分子11141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4275件5412人。努力维护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63件2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65件76人。办理了原深圳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受贿案、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件473人。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系统率达9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4837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1182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审结商事案件21801件。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P2P借贷纠纷等案件4533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44件。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探索开展互联网诉前证据保全,燕某航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快播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先后入选“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71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解决,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案件590件,协调撤诉率达69.2%。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出台《南山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发送司法建议11份。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9569件。20xx年,被省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利用“鹰眼查控网”查询财产线索198811条,实施司法拘留97人次,报送机场、海关限制出行、出境346人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538条。坚持优先执行、专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涉及特困群众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325万元。

二、紧紧围绕南山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南山法院能动司法提升城区创新力计划》,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推行“E立案”、“E调解”、“E送达”、“E公开”、“E审判”司法服务模式,平均诉讼周期缩短40%,被列为南山区20xx年重点改革项目和深圳市20xx年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被授予“深圳首届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保护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权利人数据库”,实施侵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的意识。五年来,登记权利人172名,登记影视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计算机软件等32560项,先后向相关企业发出产品风险预警提示22份,被评为“20xx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服务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依托在我院建立的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平台,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待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参会人员等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4万余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签署《法制共建协议》,选派59名校园法官进驻全区75所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校园事故处置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300余次。

服务前海蛇口开发开放。20xx年9月经批准设立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定位,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助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xx年1月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成立后,我院撤销前海法庭,并根据前海蛇口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需求,成立蛇口自贸区审判团队。引入港籍陪审和港籍调解机制,被列为20xx年市、区两级重点改革项目。截至目前,全院4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70件,5名港籍调解员调解结案146件。

三、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78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中央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比50%,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xx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952件,占全院收案的41.6%。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合议制、独任制审判团队34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xx年,法官人均结案275件,同比上升36%,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78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04%,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56‰。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围绕“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研究出台“1+5”系列文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案件流转,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探索庭审智能速录模式,引入法院智能庭审转写系统。试行“止争24小时”制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自今年6月繁简分流改革实施以来,21名速裁法官月平均结案为其他办案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2.8倍。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 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一站式”服务。开辟劳动者维权诉讼绿色通道,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4个派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749件。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推行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改革,五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3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232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2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五年来,上网裁判文书13256件,开展庭审直播62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9千余人次,向社区群众赠阅《南山法院通讯》8万余份,法院网站累计浏览量达661万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信访直通车”等主题活动24次。

五、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25个集体和8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被授予“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称号,成为全市四家入选的机关单位之一。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格执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水平。在“首届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力竞赛”中,我院干警荣获全省总决赛第四名,被授予“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和“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培训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施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为法官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构建“四四五 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立案改革、民事审判等向区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向人大代表赠阅《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56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112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5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93名,参与审理案件17563件。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面临收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区法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区的新要求,承载全区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存案依然居高不下,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在信息化便民方面亟待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描绘了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四大中心”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聚焦完善经济中心功能,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聚焦完善科技中心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氛围;聚焦完善文化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我院法律文化博物馆的普法阵地作用,擦亮法治文化品牌;聚焦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加强境外人士合法权益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域外司法交流。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发挥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改革品牌效应,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等工作成效。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派出法庭增设诉讼服务网点,建立“一心多点、全区覆盖”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凝聚队伍力量、激发干警活力。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透明便民、提升公信、精细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南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2

20xx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法治原则为主导,立足执法办案基本任务和队伍建设基本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现已审、执结案件9142件,结案标的额45.8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民生权益、促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严格执法、和谐调判,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加强公正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担当起公正裁判的法律责任和维稳和谐的政治责任,被评为区法治吴中建设先进集体。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重视重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中的5起进行审理,依法对林某等34名被告人判处1年6个月到20xx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程序,做到宽严有度、宽严审势。认真落实涉少审判中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继续探索、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以提高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切实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严格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司法,避免因工作瑕疵而引发涉法涉诉信访。规范改进案件立案审查受理,通畅立案渠道,消除诉讼障碍,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重视社会关注、敏感复杂案件的受理及稳控工作,以导诉为平台,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3+2工作机制,发挥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审监审管的协调化解作用与法警大队、纪检监察的补充配合作用,形成五指联动工作格局,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54.1%,服判率为93.1%。扎实开展涉诉信访集中化解活动,全面排查出重点信访案件28件,逐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化解率为100%。

强化贴近基层便民司法、面向基层维稳司法、服务基层延伸司法工作宗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以法庭为支点,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深化和谐共建活动,强化司法职能与基层组织的优势互补,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依托庭所共建平台,完善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服务所一庭三所结对共建模式,实现纠纷排查化解、司法便民利民和司法价值传导的有机结合。木渎法庭与木渎镇劳动服务所协同化解了时某等96名职工与苏州某软件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全部职工现场拿到工资26.3万元,维稳息诉效果较好。甪直法庭庭长李晓东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木渎法庭副庭长王东海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

二、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司法裁判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找准司法服务发展的连接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回应社会需求,被评为区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在司法审判中落实经济政策。加大对千企升级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司法服务力度,重点围绕涉及转型、拆迁、环保三类案件,建立服务创业吴中、精致吴中和绿色吴中三个平台。加强案件运行态势分析,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案件增多的情况,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利用案件的资源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有关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反映获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虚构用工关系办理虚假社保规避限购令现象增多的情况,发出司法建议,受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整改措施。

注重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及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维护公平、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商事案件审理。审慎、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矛盾纠纷,通过个案审理加大对重点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引导不利于科学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审、执结某瓷砖有限公司债务和劳资纠纷系列案件,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公司资产转让及回购事宜,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遵循稳定与扶持并重,加强司法应对举措。面对涉钢贸企业纠纷大量增加的情况,成立钢贸案件审理与维稳领导小组,建立三快一跟踪工作机制,快速立案、审理、执行涉钢贸案件,及时跟踪案件动态,严控债务集聚引发涉稳风险。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充分协调与必要强制并重,强化行政诉讼双向沟通与非诉行政案件全程协调。注重从法律上解决矛盾,从实质上化解纠纷,以和解方式处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对于确实无法协调的案件,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及相关单位配合,稳妥实施强制措施。在公安、消防、卫生、城管、街道、公证处等九单位的协助下,执结某设备有限公司等二起涉轻轨4号线工程行政强拆案。坚持监督审查与依法支持相结合,尊重客观事实,慎用证据规则,判决驳回吴中区某幼儿园诉卫生局行政处罚案,为行政机关监管食品安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三、拓展职能、为民司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

践行民本司法,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依法保护民生权益,被评为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发挥司法对社会主体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作用,加大民生保护力度。抓好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房地产纠纷等占比较大的传统民事案件审理,依法制裁违约、欺诈等行为。放大个案裁判效果,精心办理具有社会引导意义的案件,审理苏州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决被告单位苏州市某针织有限公司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及辖区商会、企业代表等近百人参加案件旁听,有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强化司法对民生权益的保护。以公平正义户民生为主题,选取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房屋买卖、危险驾驶等14起典型涉民生案件,深入街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听审活动,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有效兑现胜诉权利。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开展反规避、护民生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两日内执结案件16件,为权利人实现债权70余万元。建立司法拍卖全程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裁定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中拍卖行为无效,在法院监督下组织重拍,再次拍卖成交价高于前次425.5万元,增幅为78%。创新财产处置举措,对经三次公开拍卖无人竞价的流拍财产,进行公开变卖,举办首次公开变卖竞价会,被执行人刘某的房产以溢出拍卖底价27.7%的金额予以成交。

拓展司法为民领域,细化、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诉讼服务。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为三级平台,提升三点合一纠纷化解模式工作实效。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消费者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在甪直法庭设立诉讼服务自助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启用小额诉讼终审裁判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明确法律效果引领社会效果的工作思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改革,以机制创新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实行诚信诉讼一诺四责,在85起案件中使用诚信诉讼承诺书。完善发现、甄别、举证、制裁、防范五项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增大失信成本。依法对经查实系虚假诉讼的宁波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以及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陆某分别处以罚款和司法拘留;将严重涉嫌虚假诉讼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把涉诉信访、申诉等涉诉异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审查和案件化管理,选任综合素质较优的审判员兼任审判监督法官,负责办理涉诉异议。强化规则治理,在民商事案件中继续实行裁判式调解,在调解书中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协议内容进行是非界定和法律评判。裁判式调解得省、市两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院应邀在华东政法大学法院调解的规范化主题研讨会进行经验交流。

正确把握审判管理功能,实现审判质效在优调、精判、快审、实执、息访五个方面提升。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择优组建审判管理员队伍,协同审管办进行质效督查。认真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三评查活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强化对审判流程、进度的全程监控和动态跟踪,加强重要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审限三听举措,加强长期未结案件催结督办。优化资源配置,研析法庭案件饱和度,挖掘、整合内部审判潜能,落实全员办案,实现审判资源效益最大化。

深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司法理念,推行阳光司法,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增加文书上网比例,拓展庭审直播案件范围。现已组织庭审过程网络直播7次,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使用数4128次,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945篇。继续开展阳光司法到街镇巡回审判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群、企业员工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庭审、进行座谈。深化人民陪审吴中模式和民意转化机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连续三年为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坚定理念、增强素质,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坚定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以正实精廉的司法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正实精廉的法院精神为指引,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秉正崇法、笃实求真、专精勤思、廉明奉公的内涵。围绕法院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与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和凝聚作用。强化案件宣传和法制宣传,客观、及时、全面地呈现司法运作过程,法官讲师团走进机关、街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地进行法治宣讲,实现司法裁判服务社务、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的重要作用。

加强干警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庭审驾驭、调解息诉和调研宣传五能建设,努力打造精研法律、融通审判的学习型法官群体。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组织新修订的诉讼法双百题考试,提升干警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工作能力。围绕诚信诉讼,以明辨规制笃行为主线召开法官论坛,明确敲好、敲准第一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开设正实精廉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以《吴中审判》、《年度案例选编》为平台,抓好司法调研和优秀案例编纂工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智慧和司法良知。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强青年法官案件专项评查和见习法官庭审考察,将传、帮、带与考、评、查有机结合起来。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和作风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司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干警岗位回避制度,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工作。以常思法律正义、道德良知、职业规纪的三思为主题,引导干警塑造尚法治的法律形象、一心为民的职业形象和秉持良知的品行形象。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到苏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鉴,要求干警自省、自警、自律。坚持推行作风效能周查月报和司法作风 五度五问评查活动。针对立案、信访、执行、调解、办案周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落实。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人民法院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今后,我院将坚持以法治原则为主导,深入学习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3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 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4

大新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权富副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大战略布局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促进平安大新、法治大新建设,为大新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5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XX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劳动合同,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