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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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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3篇)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响只局限在一个单位界区之内,并且几乎可以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内,其影响预期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故本应急预案按I级进行制订。

三、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发生:

1、人工挖孔桩事故

2、深基坑开挖塌崩

3、高支撑支架塌陷

4、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5、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预见突发事故

7、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建立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 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兼任,处理日常工作。指挥部职能:

①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②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③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④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

⑤负责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⑥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2、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成立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指挥长:由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职能:

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②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③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④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组长:何朝土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组长: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对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长同时启动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要求,及时启动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死亡。

八、事故应急和救援

应急程度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九、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重大事故发生,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事故处理的各级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提供相应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十、报警信号与通讯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医疗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__集团20__年_月_日第_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__公司防治扬尘污染领导工作组

组长:___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等

拟启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各地块责任区负责人

三、防治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__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三)土地整理地块(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续)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__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__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__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__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