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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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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股室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各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x-x次。绩效跟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形成跟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实现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作为下一期预算安排的参考,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分(含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2

根据《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高密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字〔20xx〕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行范围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融合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审核等,在关键性政策明确提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资金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以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做为提出申请财政预算的必不可少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搞好绩效目标管理。在基本建设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时,水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准确、定量、可取、极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财政预算相匹配。必须强化对绩效目标的审查,把绩效目标做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做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创建和健全囊括各项开支、合乎目标内容、注重绩效特色、细化和定量的财政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开支标准、资产布局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后领域、分后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必须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财政预算开支标准等贯通相匹配,注重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同时实现科学合理、细化定量、基数排序可以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共享资源。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必须对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和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展开动态“双监控”,辨认出问题及时制止,保证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同时实现。定期搜集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和项目实行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严格执行非政府实行单位及时制止继续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辨认出绩效目标实行情况与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轻微不相匹配的'项目,或者存有轻微问题、预期并无绩效、高绩效的项目,必须责令其暂缓或暂停继续执行,并将财政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同时实现而自行调整的,应当及时严格执行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随其财政预算调剂一并提出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建议,各科室(单位)必须通过Benfeld与外部评价结合的方式,对财政预算资金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必须同时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系列全面覆盖,合理设置Benfeld指标权重,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展开定量评分;必须融合年度评价,对实行期少于一年的关键性政策和项目推行全系列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非政府实行时,关键的、上级存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核准的项目,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予绩效评价工作,保证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推动财政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加强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财政预算精心安排和政策调整挂勾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予以积极支持的严禁精心安排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当做为年度预算精心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年度预算继续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精心安排和资金分配挂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非政府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狠抓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水利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水利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单位)、区县分工协作,全行业广泛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构建涵盖部门(单位)和区县、资金和政策全方位,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水利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将全市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和政策、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包括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基建投资(水利)、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水利救灾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等。

区县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统筹整合非水利行业资金用于水利建设的,纳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水利专项预算资金被统筹整合用于非水利建设的,不再纳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并调整对应绩效目标。

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处室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财务处统筹全市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分管的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和政策、本处室实施的局机关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局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区县负责本辖区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必须深刻认识到保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的贯彻落实,是水利资金分配和预算安排最大绩效,重大支出政策或项目首先要将对补短板、强监管的支撑作用作为申报的前置评估条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应贯彻落实水利补短板、强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应做到“三同步”,即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批复、同步调整。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并在批复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随预算同步调整。绩效目标设置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水利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水利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水利行业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利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水利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委托第三方机构时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费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20号)的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体系、整体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按照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绩效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绩效管理的监督问责,对绩效管理差的处室(单位)和区县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绩效管理一般的要督促改进,对擅自调整绩效指标、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强化工作考核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加强对水利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考核和督促,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抓好培训宣传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水利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水利预算绩效理念,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非政府实行项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开支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中精心安排的基本开支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确保程度。通常不单独预设,而是列入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统筹规划考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认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至的总体生产量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一个财政预算年度内预期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预设就是指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建议,基本建设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上报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提出申请资金,谁预设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管理股室预设。项目开支绩效目标,在该项目列入部门财政预算项目库之前基本建设,并按建议随同各部门项目库递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财政预算时基本建设,并按建议递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预设的依据包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建议;有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合乎财政部门建议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的预设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展开剖析,确认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内容工作职责;

融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晰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所必须达至的总体生产量和效果,将其确认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展开定义;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融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认每项工作任务预计必须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从中归纳、提炼出最能够充分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同时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认为适当的绩效指标;通过搜集有关基准数据,确认绩效标准,并融合年度预算精心安排等情况,确认绩效指标的具体内容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管理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和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推行“双监控”,辨认出问题必须及时制止,保证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同时实现。绩效追踪就是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认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收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转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有关内容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展开追踪,并在概括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充分反映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转情况和同时实现程度,制止绩效运转偏差,推动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必须创建绩效追踪机制,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目标确保)、目标同时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促发情况等展开追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同时实现程度。重点追踪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为顺利完成绩效目标所须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顺利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生产量、效果等目标的顺利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促发情况。重点追踪促发措施的制订和自查全面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追踪在财政预算项目启动后实行,实行追踪的具体内容时间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确认。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追踪次数通常为x-x次。绩效追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积极开展绩效追踪。依据确认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追踪,划付追踪信息,填制《绩效追踪表中(项目分阶段顺利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明确提出促发路径。依据偏差分析,融合项目实际,明确提出实行促发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追踪表中(绩效目标同时实现情况及促发表中)》。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构成追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预设情况、项目非政府实行情况、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及偏差情况、存有问题及促发情况等,编写《绩效追踪结果报告》,构成追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认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优先采用最具有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够充分反映评价建议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定量指标应当定量,定性指标可以来衡量,系统充分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就是所指将一定时期内的开支与效益展开对照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它适用于于成本、效益都能够精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就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同时实现、实行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就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展开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管理项目的股室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行效果积极开展绩效Benfeld,评价结果上报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Benfeld和部门财政预算项目Benfeld同时实现全系列全面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自查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做为下一期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参照,提升开支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分(含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保证工作成效。在基本建设部门财政预算时同步制订绩效目标,项目继续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采用情况展开追踪监控,项目顺利完成后必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做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清工作机制,制订具体措施,构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高管理绩效。创建健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对各财政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领域,推动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率大力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现代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实现水利科学发展”为载体,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

(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

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l、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突出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标项目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确定评估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1)业务工作实绩部分: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作为和实际工作成效等能够反映水利部门工作实绩的评估指标10项,年度工作目标39项。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水利局职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市政府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设计。

(2)行政能力建设部分:一级指标包括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情况等4项,年度工作目标项。

指标考核采取联合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业务工作实绩每项一级指标的评估办法采取指标完成情况占公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绩效进步状况和绩效创新状况分别占5%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建设中的科学民主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当年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相关资料,评估科学民主行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相关资料,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参照相关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高效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文件档案,评估办事办文效率情况;廉洁行政评估是指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及局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由市效能办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市统计局针对不同对象设制不同的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我局负责提供调查样本600个。公众评议以电话访问为主、面访为辅的方式进行。样本抽选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抽取评议样本。公众评议每年开展两次,即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

(三)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由市效能办和局效能办分别牵头,组织其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对局机关暗访,以及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重点察访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

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包含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责任分解、绩效实施推进、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第三点“评估方法”)、绩效改进提升等六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

根据“三定”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科学制定本局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我局绩效目标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目标设立后,根据职能职责进

一步分解,细化为绩效评估指标,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岗位,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

(三)绩效实施推进。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

目的,根据指标任务的分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职能科室建立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完成绩效目标的工作质量、时序进度等具体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简化行政环节,优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运作,改善行政管理,强化水行政机关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监控分析。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进展情况的跟

踪监控,每季度局务会议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实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半年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年终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局效能办将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等,对我局绩效运行、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分析,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和保证目标任务有效实现。

(五)绩效改进提升。市委办、市政府办将适时通报市政府组成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市效能办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我局将根据“两办”通报和市效能办的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同时,我局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全局上下的积极性,深化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评估内容,以及我局职能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定后报市效能办审核;按照市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局工作方案的批复,各科室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位工作人员。

(二)绩效总结。年底,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对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和创新情况进行认真收集、汇总、评估。一是听取责任科室完成、落实一级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的汇报;二是对定量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三是检查或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档案,对有关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四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年度绩效总结报告要求在20xx年1月l0日前报局效能办。

(三)公众评议。市统计部门于7月和l2月组织开展公众评议。我局将及时了解评议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明查暗访。明查暗访主要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我局效能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的依据。

(五)抽查评估。20xx年2月底前,市效能办将对我局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评估,我局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狠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指标体系以结果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和充分体现局职能的发挥、年度目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的总体要求,各科室要按照项一级指标和项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既要把握全局评估的内容,又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三)坚持求实求效。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我局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两张皮”。要通过绩效管理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买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增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切实可行;严格查核相关数据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不断开拓创新。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业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立足实效,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力争在全市同类工作中争先靠前。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对在市效能办组织的绩效抽查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7

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财政金融部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区财政金融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大力推进。融合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开支、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低的项目展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大力推进基本开支绩效管理、部门整体开支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苛考核。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率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推行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查、批准机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管委会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创建有效率的问责机制和鞭策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核、问责问效。

三、主要内容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包含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转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应用领域等环节。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就是必须将绩效管理带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创建预算编制存有目标、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存有监控、财政预算顺利完成存有评价、评价结果存有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结果存有应用领域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预设。财政预算单位在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必须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内容、可以来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晰开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基本建设准确、定量、易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必须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展开论证和审查,并汇总基本建设本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区财政金融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准。管委会财政收支财政预算经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金融部应在批准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批准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区财政金融部和预算单位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包含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开支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完结后,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对继续执行结果展开绩效评价,重点评价继续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等组成或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区财政金融部。

2.实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必须对财政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展开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展开审查。对区级关键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行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必须创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可以实行非政府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实行第三方机构单一制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单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区财政金融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区财政金融部要向管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2.创建意见反馈自查制度。区财政金融部应在评价工作完结后,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被评价部门应当针对项目实行中存有的问题和评价建议深入细致展开自查,并在接到意见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面落实自查情况意见反馈至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区财政金融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

4.创建绩效评价结果官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官方的有关规定,绩效信息必须官方,将财政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就是一些社会关注度低、影响力小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支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官方,拒绝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管委会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四、确保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金融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金融部,由刘一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追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等各项工作流程,保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继续执行、监督的有效率贯通。创建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更多制度和技术提振。

3.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4.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今日云龙、云龙公布、云龙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作法,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较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从20xx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__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到20__年底,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将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预算为主向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政府收支预算及政策拓展,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层级。

1.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类政策和项目。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即将到期或者执行完毕的'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及时完善、调整、清退执行到期且绩效不高的政策和项目。政策类、项目类的预算绩效管理,分别由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负责实施。

2.实施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将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任务,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3.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县级和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有保有压,着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坚持量力而行、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同步,目标运行监控的事中跟踪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同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乡镇、部门和单位履职问责和行政效能考核同步的绩效管理闭合、循环链条。

1.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要重点围绕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案完整性、计划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县、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其他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大力推进关口前移,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制度化、机制化,并将评价、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从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扩大到乡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依据法律法规、单位职能、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等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四个维度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对确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程序调整。对实施中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执行或停止预算执行;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调减或收回预算资金,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向县政府报告。

4.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自评、乡镇和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再评价相结合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逐步加大绩效自评力度,加快实现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评全覆盖;要选择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将评价报告报送县政府,并向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县级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对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财政重点再评价机制,重点审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选择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单项或整体绩效评价。

5.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快形成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6.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向社会主动公开;将绩效自评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报告形成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县级监督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将绩效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效果以及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作为监督和审计的重要内容。县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绩效信息及时反馈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各有关责任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整改和完善预算管理。

(三)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着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财政收入质量、预算支出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征收标准、使用效果和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政策、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预算平衡、运行风险、可持续性等情况。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联动,整合使用方向相同或类似的预算资金,提升财政资金配置绩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党委、党组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提出本乡镇、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明确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架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家库,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应当引入专家参与和评估,提升工作质量;要牵头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相关制度办法。

3.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分别负责政策、项目的绩效管理。要牵头健全和完善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各关键环节的管理流程,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4.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6.各乡镇、县级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整体、政策和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探索建立乡镇和部门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本乡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对本乡镇、本部门绩效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二)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考核激励

1.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框架。各部门要负责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2.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3.财政部门会同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建立“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压实责任,健全问责机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总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承担具体责任,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本级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使用、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县级财政部门要开展全过程财政重点政策和项目以及乡镇、部门、单位整体的绩效监督工作。县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财政、审计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因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xx〕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12

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规范对公司职能部门的客观评价,及时对职能部门工作评估和肯定,合理使用人才,激发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通过对职能部门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及休假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企业自我约束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人才队伍走向市场化做好准备。

二、制度制订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1、依据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公司职能部门,以考核公司职能部门的实际业绩为主。

2、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考核形式:

1、主管领导评议

2、同级部门互评

3、直属职能部门评分

考核办法:

1、查询记录法:对职能部门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等进行整理统计。

2、关键指标法:将关键考核指标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部门考核在进行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实施时间

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星期,当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备人力资源部。

2、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当年12月进行。

考核实施办法

1、各部门应该在考核前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计划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对照考核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建立考核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最终审定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3、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四)考核流程

1、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下发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通知(季度考核为经常性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2、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人力资源部负责各考核表的汇总,并计算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人力资源部将经过汇总统计的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人力资源部将职能部门考核成绩通知给职能部门。

4、职能部门如有质疑、投诉,可于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人力资源部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职能部门。

(五)考核计算

职能部门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两块:

1、基础块60分:

(1)工作绩效18分。目标计划明确;超额、圆满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优,运用OA完成工作效率高。

(2)协调沟通18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与领导、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性强。

(3)工作态度9分。部门工作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受到其他部门好评;乐于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部门工作。

(4)工作纪律9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违反,在公司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迟到、早退。

(5)成本意识6分。成本意识强烈,能积极节省,避免浪费。

2、关键业绩指标块40分。包括公司业务发展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组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项目投资管理等。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1、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参考依据,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3、部门班子成员未完成经营指标,年度考核第一年不称职的,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轮岗或降职使用。

三、团队建设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员工士气已经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随着公司内组织形式逐渐向团队形式的过渡,公司不断调整团队的结构和功能,促使团队向开放性、灵活化和虚拟型发展,团队不仅仅限于某种单独的.功能,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协作加强,吸收不同功能部门的人员加入专业团队的情况越来越多,使得传统的考核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团队的要求。

传统的绩效考核,一般都是严格按照部门考核的,针对不断出现的跨部门团队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如何做好跨部门团队的考核,如何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一要树立组织核心。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作风对下级影响极大。现在的社会是协作型社会,不仅要求员工掌握岗位知识和技能,还要求员工具备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突发实践的能力。在这个信息更新如此迅速的时代,每天学习新的知识,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21世纪员工管理的重点已由过去的以员工集团为单位进行统一的一元化管理,向以每个员工为单位进行带有个性化的多元化管理转变。人力资源要致力于建立一种能把人的问题和企业发展综合考虑的考核机制,这样才能将员工的价值观发挥的淋漓尽致。

二要坚定统一目标。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目标一致是团队建设的最优化。团队概念的内涵应该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其成员行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很好的合作,追求集体的成功。必须要有自己的“作战”计划书,一旦队员们目标统一,发挥出每个人的最大能量,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工作而言,工作无贵贱之份,只要每个人能在自己岗位上发挥的很好,再加上目标正确,那团队是最强的。为了打破部门考核的标准,我们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跨部门考核体系,无论员工在那个部门都可以进行追踪考核。对于绩效评估,部门经理要参与全过程,首先,要与人力资源部门一起确定评估标准、设计评估系统,因为评分标准的准确性与公平性对评估的成败影响很大。如果出现严重偏差,可直接导致员工辞职和损害团队目标的实现。其次,要注意操作过程的“正确性”。最后,及时恰当地把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帮助部门分析其优缺点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部门改进工作绩效。还要监督和评价评估系统,保证它们恰当地运用和实施。

三要优化组织环境。考评目标对于跨部门团队来说,主要包括: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实现进展、目标的难度、实施手段和工作态度等具体的指标。目标要尽可能定量化。跨部门团队的工作过程有前后联系和逻辑顺序,对预定目标的进度要求很高。对目标进度评价所采用的是均衡性指标,有助于增强公司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部门内部人员的凝聚力,并在企业内部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可,而使整个公司的目标体系保持相对稳定。

四要合理经济报酬。金钱代表一个人在组织中的贡献和成就。以工计酬,公平合理,不合理的考核体系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跨部门团队绩效考评时,涉及到很多部门和人员,要做到对每个人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必须做好标准化工作。具体包括:考评目标标准化,考评程序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方法和手段标准化。

五要提升自我价值。要根据其能力和兴趣,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能动性。要让员工参与考核,让每个人认识到其在团队的重要性。员工积极地参与考核,可以使每个成员负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与企业一起发展。一个员工在为企业付出的同时,希望这种分工合作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所帮助,一个好的企业应该满足员工的这种需求。